實際行動
終於談到實際行動。因為一切都基於假設又沒有先例,這次行動的成功機會率很低,如果有的話。無論如何,這次行動事在必行。鑽蟲洞一直是我的人生目標。血肉之軀無法進入蟲洞,因為蟲洞實在太細小而且物質不能走進去。當年我企圖去死亡谷趁著雷暴和那裡的特別環境找個蟲洞鑽進去。結果雷暴沒有走進死亡谷,白忙了。那時候已經知道蟲洞極為細小,有千萬份之一吋已經是龐大雷暴蟲洞,維持時間有千份之一秒算是長壽蟲洞。再說,那裡是沙漠,雷暴中站在那裡是找死。即使真的出現蟲洞也會在高空,不在地面。要在死亡谷接觸蟲洞,確實是痴心妄想。有興趣和我一齊去第四空間探險的朋友放心吧,今次行動不必去死亡谷。
自我不是局限在人的頭骨之內,否則,我們可以接受現實,死亡就是自我毀滅。事實證明,人的自我跟外面世界通過量子力學和第四空間有互動。腦部的靈魂粒子可以通過第四空間走出走入,影響外界也受到外界影響。只要增強靈魂粒子走出去的力量,人的自我會相當完整地跳入第四空間。進入第四空間之後去哪裡,那就不得而知。說不定自我會去到這個世界的遠方鑽進豬頭或者毒蛾的腦袋。相當完整的自我走進第四空間雖然還未大功告成,可是已經向前走了最重要的一步。先不要管自我走進第四空間之後發生甚麼事情,只集中在如何讓自我走進第四空間。
在細微的量子世界,所有粒子不停振動。振動是量子世界的動力。只要振動出現共振頻率,振動幅度會擴大變得十分激烈。情況就像球場和演唱會的人群反應,可以因為一點點共振而變得瘋狂。量子共振是增強量子反應的最佳方法。
不要以為加強細微粒子的振動是小事。粒子雖然細小,但是要影響這些小東西要很大能量。打碎水杯只要用力一捽。要打碎份子也好辦,要打碎原子就要用粒子加速器。要打碎粒子,科學家和工程師在瑞士建立龐大粒子加速器花了十多年時間百多億美元,數千科學家參加計劃才成功打碎粒子。增強粒子振動比打碎粒子更加困難。靈魂粒子的群體振動確實存在於日常生活,但是,沒有出現我們需要的「強烈共振」。
雖然靈魂粒子共振比打碎粒子更加困難,可是,產生粒子共振不必巨大設備龐大能量和數以百億美元計的投資,也不需要數千位全球頂尖科學家和工程師參加。靈魂粒子共振的意思是整個腦部的腦細胞粒子處於同一振動頻率。腦部靈魂粒子共振頻率又和外界振動頻率一致。
粒子共振Particle Resonance和日常生活中的共振一樣,在振動高峰時加一把力,振動幅度會增加。無線電設備的天線就是利用共振接收無線電波。天線長度決定接受頻率。這方不多說,回到正題。利用質子Proton和介子Pion的撞擊可以產生極短暫的粒子。這共振粒子的存在時間只有一秒的66 X 10的負24次方。這個分數的分母是1後面有24個零。共振粒子是來回第四空間的東西,將腦部靈魂粒子振動配合這個頻率,在共振粒子影響之下,去到某一共振程度,靈魂粒子會成群地跟著共振粒子一起走進第四空間。跟著下來,靈魂粒子會不會回到腦部,回來的時候會不會換上其他粒子..........一切都不得而知。
量子物理學的意思在於「機會率」。量子物理學計算大都沒有確定答案,只有機會率。那就是說,第四空間是不確定的量子世界。
我需要的量子共振器正在設計中,當然遇到很大困難和挑戰。做大事就是接受挑戰。不想接受挑戰,可以看無線電視殘劇或者出去逛街購物,亦可以買些名牌貨炫富。量子共振器的製作成本出乎意料之外地便宜,學問和理論卻十分高深,出錯機會和失敗機會很高。
你有沒有膽量接受量子共振器的挑戰?
說到這裡,各位一定嚇了一跳,狂隆果然瘋狂,竟然做出如此荒天下之大謬的事情。說不定,狂隆真的可以不入五行,不墮輪迴,不知所謂。
高空墮物法例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太古廣場外的最後兩個小時]
死因庭的投射螢幕上,展示了一張硬照,拍攝時間是晚上,看得出是一個高空工地的室外空間。慘白的閃光燈下,照片裡拍攝到一個臨時搭建的金屬平台,銀色的組裝零件有些生銹,可重用巨型螺絲與滿佈圓孔的長板上,有人留下了一隻勞工手套,一幅橫額的背面卻印有一朵朵玫瑰花。
平台上,遺留下一件黃色連身雨衣,上面寫着關於抗爭的大字沒法看到,因為已經縐起成為一團,原來穿着它的主人,35歲的青年梁凌杰,爬出平台之前,把它脫下遺留在地上,然後墮下離世。
照片裡,平台上還看到一些梁遺留下來的物品。一個大型寶藍色運動背包和一個環保袋,警察在裡面找到一本精緻的繪畫本子,裡面首兩頁寫了與反修例有關的不滿與訴求。袋裡還有一個海鮮味合味道杯麵,兩瓶樽裝飲品,其中一瓶深褐色像烏龍茶。
法官問來作證的警方談判專家:「如果我們知道,死者白天才在便利店買了杯麵和兩瓶飲品,你會如何評估(他自殺的可能性)?」
這個新的資訊,明顯令有20年處理類似場景的林警司有點愕然。作證兩小時,他侃侃而談,用字精準,聲調柔和,語氣不徐不疾。他罕有地遲疑片刻,吐出幾個字:「哦,咁就更加……(出人意表)」
他作證了兩小時,說法是,梁凌杰對他勸說的反應正面,而在他墮樓前約25分鐘前,林Sir曾問梁是否口渴,提議不如給他一支水解渴,梁當時點頭,於是他從較低位置,拋擲了一支水到梁所身處的較高平台。梁當時踎低身拾起那支水,更有打開瓶子解渴。
林Sir表示,這是正面的訊號,因為一般想於短時間內自殺的人士,較少會考慮到自己的生理需要,例如解渴或充饑。而他曾處理一些工業行動人士,買了食物再於高處危站,對方可能會預備僵持十數個小時。
而林在死因庭才第一次知道,梁凌杰願意接受他擲上來的那枝水的時候,其實他的背包裡還有兩瓶未喝完的飲料。「佢收我支水而飲,即係我地既關係有好好的進展,尤其佢無需要我的水解渴。」
但為甚麼不到半小時之後,梁爬出欄杆外墮樓身亡。林警司坦言,整晚的事情急轉直下「超出我的預料」,是二十年來處理類似場面第一次。「我評估整個談判的進展良好,他突然的舉動也令我好突然。」
***
在反修例運動中,三位較受外界關注的去世人士,梁凌杰、陳彥霖、周梓樂,先後進行死因研訊,然而在死因庭上,梁凌杰是唯一一位,於去世前與外界有面對面對話紀錄的人士。在梁凌杰離開世界之前的兩小時,警方談判專家林景昇嘗試與他溝通,兩人的互動過程,今午在法庭首次披露。
林景昇在反修例運動中,並不是「素人警員」。運動中期,馬鞍山警署被示威者包圍,他從警署內「嗌咪」,其說話語氣柔和、聲線磁聲,受到注目,片段被放上網。有報紙以「警界顏聯武」形容他,後來警方亦安排他接受傳媒專訪,是運動中警方鮮有的「軟性面孔」。然而今日死因庭才披露,「警界顏聯武」亦是最後與梁凌杰溝通的人物。
林警司已屆中年,闊肩,說話時額上生出了兩條皺紋,戴着長方型眼鏡,剪了平頭裝,頸後有一小片贅肉,他今天戴了藍白點領呔來作供。
周梓樂的死因庭,擺放了一個立體的停車場模型,那是周墮下及警方進行驅散行動的地方;但梁凌杰雖然也是墮下去世,他的死因庭上,只以簡單圖表展示太古廣場的地理狀況,適當時候,作供的警察會劃出自己身處地點和移動路線,再由專人把畫了標誌的圖表傳遞給陪審團看。
2019年6月15日傍晚,作為待命的「警察談判專家」林景昇,被通知要和同事趕到金鐘太古廣場,處理一宗「危站」事件。他於近七時趕到現場,向其他同事理解過,知道危站男士的一些訴求,是與他「希望行政長官與警方,向示威者道歉」有關。但整個行動中,他表示看不清楚危站者身上雨衣上寫的字。
林Sir到場後,於7時15分開始從較遠的地方,嘗試與這位身份不明,穿黃雨衣的男子溝通。林曾問「我可以點稱呼你?」「有冇人想見?」對方都沒有特別反應,故當晚並不知道他的名字和身份,他亦沒提及「家人」。
最初,梁把雨衣的帽子蓋着頭部,有戴口罩,手上拿着𠝹刀,但沒有揮舞亦看不清楚有沒有伸出刀鋒,另一隻手拿着電話。
林Sir多次形容,他評估當時梁的情況如下:「表現平和,情緒比較平靜」。林嘗試問他不同問題,例如「我們可以怎樣幫助你?」
「你想見邊個?」「我知道你有些訴求,你可以跟我說。」對於大部份問題,梁沒有用語言回答。「以我的經歷來說,不即時畀反應是正常的。我會重覆說話,看那一句打動到他,亦會給時間讓他消化我的話,不會一直說。」
但林Sir卻說,梁偶爾對他的說話有點頭或搖頭:「這些都是正面的反應,代表他有聆聽我的話。」林記得,他曾問梁「想不想見記者」,而他指當時梁即時搖頭:「我知道佢唔想見記者,感覺佢不想畀記者影佢相。」
另外兩個林Sir認為正面的反應是在8時38分的時候,亦即溝通了近一個半小時,當他問梁「你想由消防員或是我協助你下來?」林Sir指,梁當時罕有地以語言回應了他三個字:「我自己。」林指,由於整個晚上梁甚少說話,對這三個字印象很深。林續問梁,需要多久時間再考慮一下?林形容,梁舉起兩手手掌,十隻手指撐開。
林Sir解釋,當晚在談判期間,每當他勸說了一會兒,會稍歇十分鐘讓梁靜一靜消化一下他的話,故他們之間有個互相理解,就是以十分鐘為一個單位。林理解,梁當時舉起兩手手掌竪起十指的意思是,關於如何下來安全的地方一事上,梁表示要多考慮十分鐘。
林Sir記憶中,這個時候,梁已把𠝹刀收起。十分鐘後,就是他把樽裝水扔給梁的時候。那是8時50分,「無論是他說了那句『我自己(下來)』,還是舉雙手表示多要十分鐘,還是喝了我給他的水,這些我認為都是正面互信的溝通。(我理解是)他願意下來,只是不想人幫,或不想給傳媒拍到他要人救佢的照片。」
然而林Sir表示,他當時正慢慢移近梁,因為擔心對方體力不支,即使自行下來,也或需要他或消防員的協助。林形容,在梁不反對的情況下,他慢慢移近了可通往梁身處的二樓平台的樓梯。
然而,就在他未上樓梯之際,他看到梁爬出了平台,用雙手交叉抱着平台外的金屬柱子。幾近同一時間,三至四消防員亦到來,嘗試捉着梁的手臂,梁墮樓身亡。那時9時15分。林Sir指,由他爬出去到掉下去,「電光火石,只是幾分鐘的時間。」
「究竟係(因為)佢爬出去,所以消防員上前捉住佢;定係消防員走近,所以佢爬出去?我沒法子判斷。」林景昇在死因庭上說。但他補充,當消防員嘗試捉着梁的手時,梁曾大聲喊出:「走開。」
至於最後一刻,林Sir如此形容:「到最後一刻,消防員想捉實佢隻手,佢係(自己)想鬆手跌落去,還是不夠力氣才鬆手,我估不到。」法庭內靜默了三秒。
死因研訊主任葉志康追問,有沒有記起甚麼特別的事,有可能促使梁爬出平台外?林Sir說,記得爬出平台之前,梁曾拿着手機,看着手機畫面一段頗長時間,長達半分鐘。究竟是他只是看資訊,還是跟別人在通電話,林表示不知道,但他清楚記得,梁當晚長期戴着免提裝置,偶爾嘴部亦有郁動,但從遠處聽不到他有否說話。
葉大狀繼續問林Sir,有沒有評估梁跳下去的風險。「我們一定做評估,但事情的發展,超出了預期,進展速度很快,在我廿年談判的經驗裡,是第一次發生。」梁死因研訊專員續問,「我譖氣一點再問多次,點解有呢個轉變?」
林Sir答:「這個忽然的轉變,我不想太過猜度,但可能和手機裡有啲人煽動佢,或佢睇到啲煽動的東西,或許佢看了甚麼令佢改變主意,也只是我的猜測。」
法庭裡,投射了另一張證物照片,在金屬平台地板上,看到一部反轉了擺放的手機,手機外殼呈黑色,圓邊,但外殼殘舊刮得滿了白色花紋,這是梁墮下去的遺物之一。據了解,裡面的紀錄會在死因庭稍後的研訊公開。
另外,當晚立法會議員鄺俊宇曾嘗試向警方提出跟梁對話不果。葉大狀亦有問林景昇,一般情況會不會邀請非警隊成員加入談判。林表示,要考慮複雜的因素,例如對方與當時人關係,目的與能力,除了是專業人士如語言翻譯外,若提供協助的人士與當時人不認識,「在我廿年談判經驗未曾試過容讓完全不認識也不是專業人士的參與。」但林亦不忘說:「我地多謝市民的幫忙。」
據了解,最初沒有被邀請出席死因研訊的鄺俊宇,已經納入證人名單,將會短期內上庭作供。
***
反修例運動中,梁凌杰是第一位與運動相關而離世的人士。在運動中後期離世的陳彥霖和周梓樂,其死因研訊反而在較早時間已經審結。有旁聽過三場死因庭的記者表示,對比三場研訊,梁凌杰的氣氛有明顯不同。
周梓樂的父母,差不多每天到場,周爸爸更忍着哽咽的淚水,在鏡頭面前呼籲市民若有任何線索,請他們出庭作供,為兒子的真相提供多一點資料,眾人為之動容;陳彥霖的家人亦有到場,亦有朋友、社工作供,法庭研訊裡大家都親切地以「彥霖」稱呼她。
然而梁凌杰的父母及胞妹,卻已離港。今天他的死因研訊,旁聽席有二十個記者,數個公眾人士。而法庭裡的稱呼,亦與彥霖和梓樂的有明顯差異。
死因庭上,沒有人用「凌杰」形容他,大家都以「穿黃色雨衣的男子」來形容這一位在反修例運動最初,穿着抗爭口號雨衣而墮樓逝世的人士。他那黃色雨衣的背影,如同一個永遠的定格,在這一場尋找真相的研訊裡,成為了他名字的代號。
(圖為2019年8月公眾為梁凌杰舉行悼念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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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華人的一種看法:
https://mp.weixin.qq.com/s/BOZa3aJG1PKGCZDgkUy2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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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另外補充:美國男性成年黑人犯罪率是西班牙裔(Hispanics)的2.6倍;白人的6.7倍,這點讓美國警察天然在執法上更具保守心態從而有較高攻擊性。
而背後造成美國黑人高犯罪率的問題非常複雜,大到公立學校教育制度、住宅學區zoning code、失業補助、食物券、合法墮胎難易度與成本,小到檢察官對黑人起訴率與陪審團的定罪率...等等。
但總結成看得到的現象,就是黑人的確有更高犯罪率,而在動亂時許多打砸搶都有高比例黑人身影。
這會使得即便一個不願意以膚色、宗教來判斷他人的人,也被迫以「特定行為模式概率高低」來預先論斷,從而歧視他人。
例如M. Friedman在「 Capitalism and Freedom」一書聲稱:"...I believe strongly that the color of a man’s skin or the religion of his parents is, by itself, no reason to treat him differently; that a man should be judged by what he is and what he does and not by these external characteristics...."
從經濟學角度看,A. A. Alchian在其教科書University Economics說過:「選擇本身就是一種歧視。」
即便你是為了以最低成本最高效保障自身安全,你也會被迫做出歧視選擇。這是人類行為之必然。在你無從理解對面迎來陌生人的為人與性格之前,你就是被迫「以貌取人」!
換言之,任何聲稱「要消滅歧視」的口號,也都只是昧於現實的打高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