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創作〈小情歌〉,寫下這句歌詞:「我想我很適合/當一個歌頌者」,2019年,我引申創作了〈歌頌者〉這首歌,「歌頌者」三個字我自引〈小情歌〉歌詞。今天,他卻表達「歌頌者」三個字,是他給的建議,讓我不可置信。
從兩年前這件事發生以來,除了法庭上,我從未公開談過此事。我一直不懂為何會發生這樣的事,一直希望是一場誤會,也一直覺得或許不談論,是對心中那位曾視為父親的人,最後的尊重、寬容與一點保護。但事實上,這樣的盼望落空了,一次又一次,我終究心死了,也覺得必須好好對關心我的你們交代一次這些事。
【事件經過】
我和林先生在2008年有簽署一份詞曲授權合約,原訂2014年底結束,而因我信任對方,一直自動延續到2018年底。
2018年的9月20日,我跟林先生約在他家開會,我向他表示,覺得自己快40歲了,一直以來感受到人生無常,我擔心自己要是突然死掉,家人什麼都沒有,希望詞曲版權拿回來自己處理,他也同意。
我認為依照我們十多年來互相信賴的關係,當面口頭講是比較尊重的方式。我10月26日寄發存證信函提及此事,怕嚇到他,我也先用LINE知會他,他也表示沒問題。
接著在12月6日,我們簽署「合約終止協議書」在雙方律師見證下,確認詞曲合作終止,也將10月26日的存證信函寫進終止書,以「全部遂其所願」表示同意。林先生也親自在電話裡跟環球版權總經理確認以後我會自己處理版權,也發訊息給我「12月31日前這些轉移的對象都會知道你即將自己做」。
原先我想讓一切靜靜落幕,而林先生要求我擬稿,必須在12月31日公開聲明,對外表示以後我將自己處理自己的工作。我記得他一直告訴我要「妥善處理、好聚好散」,並且希望我們能「樹立典範」,告訴大家,不是每一個藝人跟經紀公司結束都要撕破臉。後來也公開聲明結束合作,沒有一點點讓我懷疑我們還有存續任何合約的可能。
一直到2019年4月,我突然收到他的存證信函,我非常錯愕,何況中間我多次在節目上演唱自己創作,他從未有任何反應。收到存函後我不斷跟他聯絡,好幾天他不接電話、我用各種通訊軟體訊息他也不回,最後用email,他才回覆宣稱詞曲授權還在他身上。
沒多久,林先生開始對我提起假處分、民事訴訟、甚至到刑事,還把我所創作的歌名搶註商標。我的律師苦笑地說:「他送給你全餐耶」。
10月,在被告後第一次見到林先生,記得檢察官希望能促成和解而問他「如果要和解,你的條件是什麼?」我記得他表示「我希望他把寫給蘇打綠的所有詞曲都給我,我想keep住我跟蘇打綠的美好回憶!」我記得檢察官當場回應他「這要求已經超出案件範圍,你告『吳青峰』,現在卻要求『蘇打綠』,連我都覺得強人所難,你怎麼能要求他接受,不要講得很漂亮說是美好的回憶,但其實你是想要某些東西。況且現在都告了,也不美好了。」後來我嘗試庭外再約他和解,他提出的條件依然是「繼續授權所有蘇打綠發表過的詞曲,要使用不需經我同意」,並告訴我「只有他知道我的歌怎麼用最好」。當時訴訟的開端是〈歌頌者〉這首歌,和解條件卻是「蘇打綠過去和未來的歌」,過去近百首歌曲,甚至未來我還沒寫的歌?難道不令人懷疑這才是目的嗎?
【一次又一次的死心】
經過幾次出庭與報導,很多人漸漸發現這件事,但你們不知道的是,你們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兩年多來,我不斷收到無數書狀,幾週一次,一次動輒數十頁。應該談法律的書狀,卻成為一次比一次荒謬且攻擊性、情緒性的字眼。你們偶然看到報導覺得氣憤的,卻是我的日常心碎。
合意不續約,安分守己唱自己的歌,卻被形容成「無視法紀,不斷膨脹放大自身之權利。」;
為了承接他瞞著我簽的合約,卻被說成「違約在先,企圖霸王硬上弓」;
一個創作者、著作權人反被「被授權人」稱為「不潔之手」;開庭被往事勾動而難過,卻被描述為「其妄尊自大、不可一世的霸道心態與作法,與其前次開庭時的楚楚可憐形象,根本南轅北轍、判若兩人。」;
在高雄演唱會前被觀眾質疑我不能唱自己的歌,卻說我是「利用『創作者不得演唱自己的作品』之悲情訴求,企圖博取大眾之同情,以炒作演唱會熱度之宣傳手法」;
說一個中文系畢業生「曲解電子郵件文字到這種程度」;
連林先生當時委任的律師,都出庭作證所有人都很清楚三份合約皆已結束。對方卻可以寫成是林先生「隱忍退讓,百般之退讓與成全」,說我「令人瞠目結舌」;
當對方提出假處分,要求法院令我四年四個月內不能使用自己作品,他們說凍結我的作品「影響不大」。為了抗辯,我們提出《太空人》的銷售,以及過往歌曲紀錄,這時對方回應「辯稱因為銷售量大所以就應該容忍其侵權云云⋯⋯然還以此沾沾自喜⋯⋯豈非財大氣粗者就可以任意侵權而可以不負法律責任」、「小情歌歌曲並非著名,亦未與『吳青峰』有密不可分的連結。小情歌歌曲僅有1619萬次之觀看次數⋯⋯實難謂其非過於膨脹自身之評價」、「無與倫比的美麗僅有1019萬次之觀看次數」等等辯稱凍結我的作品,對一個創作歌手影響不大。
這樣的言語已歷時兩年,在此所提也只是冰山一角,我真的分不清,到底是寫書狀的林佳瑩律師、張志朋律師的言語,還是林先生本人的意思,但無論如何,就算是律師的意思,肯定也經過林先生同意;就算是林先生的意思,也是律師下筆的。
一次又一次,我真的不敢相信,這些話是從一個,我曾視為父親的人口中說出。一直以來盲目相信他、永遠感恩報答的我,為什麼要這樣被對待?就因為不合作,十幾年的情誼都不重要了嗎?那些他曾說是家人、是partner,口口聲聲的好聚好散,都是假的嗎?
網路上看到許多擷取片段發表意見的法律人說「青峰犯的錯是沒有在三個月前以書面表明不續約」,但他們不知道我的經紀合約包含了著作權條文,2018年12月我與林先生新簽署的〈合約終止協議書〉終止了「詞曲版權、經紀、唱片三份合約,終止書的副本公開聲明即是不續約的書面文件,這點民事判決書也說:「以後約修正或取代前約,致無須在該年12月31日前3個月為之」。
上一次開庭,林先生當時的委任律師有一段證言讓我很驚訝,她說2018年終止合約時,她詢問林先生三份合約,林先生回答她:「版權早就談好了,是沒有爭議的部分,其他兩份因為有工作需要交接,所以要特別寫清楚。」林先生給了她經紀合約與唱片合約,並表示「詞曲合約找不到。」我驚訝的是,我知道林先生全部合約都交給會計張小姐保管,他告訴律師找不到合約的同一禮拜,我也曾向會計張小姐要過詞曲合約來看,不可能找不到。這句話讓我不免驚嚇地懷疑,難道一開始就別有用心?
上一次開庭時,我沒有想到我會哭出來,在證人的證詞中,勾起太多我早已不願回想的往事細節,包括「林先生很擔心我不願意承接騰訊這份合約,他會違約」;但連證人都很訝異我「全盤接受林先生要我承接的」;我曾詢問林先生「是否能聘請你當製作人」卻被林先生拒絕「要斷就斷得乾乾淨淨」;協議結束後我甚至「挽著林先生的手,告訴他:『你不願意一起工作沒關係,我們還可以是家人』」⋯⋯這種種,實在讓我一時沒忍住情緒。
我哭,不是因為我想博取同情,是因為我有真感情。我哭,是因為我至此徹徹底底死心,如同第二次經歷「失去父親」的過程。我哭,是因為我一切都為他著想,但最後換來了什麼,而這一切,竟然是由當時的「對方律師」替我見證的,真是諷刺。
【我對每一個創作者想說的話】
事件開始時,我正面臨《歌手2019》決賽演唱〈歌頌者〉的掙扎,我沒有告訴周遭的人發生什麼事,自己每天回到飯店默默流淚。
坦白說,最開始我問律師:「我們能不能乾脆認輸?他要錢,就照他說的賠,當花錢學教訓、認清一個人,也就不用浪費生命在他身上了。」我很心痛,但我實在不想花費心思在這件事上,依照我們對他以往與其他對象諸多訴訟的了解,他總是纏訟到底,而對我一個創作者而言,我一開始希望版權在自己身上,就是有感於人生無常,就是因為珍惜生命、珍惜時間,而現在我卻要浪費這麼多生命訴訟,這些時間如果我能拿來寫歌,該有多好?
但律師說:「你是第一個唱自己寫的歌被告的,沒有前例。如果你不力爭到底,你會害到以後有一樣遭遇的創作者。」正因如此,我一直在為了未來我不認識,但可能面對一樣事情的創作者,拼命面對著。同時,一旦看清蘇打綠的歌曲是被搶奪的目標,我也必須為了蘇打綠六個人十多年的心血奮戰。
我們從小的環境、教育,一直被教導要「尊師重道」、「忍耐是美德」,但就是這些教導,讓過猶不及的我,因為懷著感恩,所以一路以來從不懷疑、盲目相信,最後變成這樣。對於「尊師重道」、對於「感恩」,我自認我一直以來都是做到最好,絲毫無愧於心,於情感、於實際收益,我相信我已報恩百倍萬倍。但遇到錯的事,無止境「忍耐」並不是美德,只會縱容、寵壞他人,最終不但會反過來吞噬自己,更有可能害到他人,甚至親眼看著自己最愛的母親、家人陪你難過。
我希望每一個年輕的創作者,記得一開始就要看清楚合約。常懷感恩、努力回報,這些都是理所當然,但一方面,保護自己更理所當然。如果你合作的「長輩」是正直的,就不會因為你「合理」地詢問自己的權益而惱羞成怒。我希望有所有創作者一定要保護好自己,不要像我一樣遭受這樣的打擊,讓生命如此虛擲。
我從未想過會遭逢如此巨變,也驚覺有時法律保護的,並非對的人或善良的人,而是「懂得怎麼利用法律的人」。我沒想到,創作有時變成一種原罪,為了自己的作品不被奪走,需要浪費這麼多生命、花這麼多心力。我也從未想過,其實有時律師會力挺的,不是法律、不是真相,也不是正義,而是付錢給他的客戶,如此而已。
【結論:我於理、於情都毫無虧欠,更是合理合法、仁至義盡】
我相信我今天一番話,一定會再被對方以各種曲解和利用法律刁難,畢竟對方連我私人臉書的發文都要自行對號入座、要求我登報道歉。但我不怕,因為我沒有一句話是謊言。我也知道這件事還有一段很長的路得走,我相信對方會不斷想辦法繼續纏訟,而閉上眼睛寫寫書狀就有錢領的好差事,亦有很多律師趨之若鶩。我也希望每個要興訟的人多想想自己的家人、孩子,你怎麼忍心讓他們查詢自己的家人,都是這些新聞。
面對這件事到後來,不只是我,書狀中的無端攻擊,從針對我,也變成針對六個個別團員,更沒想到,連馨儀也遭受這樣的對待。看著身懷六甲的馨儀接著被告,跟看到吳媽媽要面對一樣令我心痛不已。
我是一個創作者,還在努力創作著,我深知,音樂一旦失去靈魂,就只剩下技巧;而法律一旦忽略人心,產生漏洞,就只是文字罷了。
蘇格拉底曾言:「不只要活著,還要良善地活著。」活在這世界上,我相信我期許自己擁有的,不只是作品、名字,而是良善。我一向問心無愧,沒有一絲虧欠,於情,於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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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鬆到極致】
在日常生活的教養上,關於朋友Z對我的評價「鬆」,我特別感到好奇,為了一解好奇,也為了讓大家更理解我在教養上的日常,我特別邀請Z寫一篇她貼身的觀察文,將她眼裡的我,以她的觀點,如實的寫出來。
不過Z實在是太會寫了,將我日常生活中的教養,寫了一篇「後母哲學」,既幽默又生動,讓我恍然大悟,原來我的「鬆」是這麼回事(嚴重)呀!
感謝Z阿姨生動的文字,讓大家的學習,有了更明確的方向,讓我們一起前往後母教養的日常吧(喂)!
對了對了,看完文章,別忘了留言給Z,大聲叫好,這樣我才有機會繼續叫她寫不同面像的觀察報告~
「後母哲學 / 文:Z阿姨」
大家好,我就是儀婷老師筆下的Z阿姨!想必大家對儀婷老師都很熟悉了吧,但私底下的真實教養又是如何,會不會說一套演一套?大家應該感到非常好奇吧?身為老師資深粉絲的我,早已潛藏她身邊並觀察多時,今天,我決定將事實攤開陽光下,讓大家好好看清楚儀婷老師的真!面!目!
其實,在我眼中,她根本是後母中的後母!修但幾咧,人家明明狂生三個!三個自己都自己生自己養的,我憑哪點叫她後母呢?別急,我這樣講是有證據的。
證據一:她凡事都先想到自己!照顧好自己為優先!
向各位舉個不為人知的秘密。我知道三三川川和一一喜歡去海邊玩,於是某天便好心約後母去墾丁玩,雖然路途遠的要命,但想到一群孩子在沙灘上開心的玩沙玩水的畫面,陽光下的笑容將會有多燦爛多迷人啊!
結果, 「我完全不想去墾丁捏,也不想帶小孩去!」蛤!聽儀婷老師這麼一說,我下巴都快掉出來了,平時愛小孩的形象難道都是假仙的?
此時老師帶著微笑說:「開車開到南部距離很遠,到了還要幫小孩換泳衣戴泳具,這樣我會太累,當媽媽要先照顧好自己,才有好的能量照顧孩子。我不想逞強,我不開心,孩子也不會開心的」
嗯⋯表面上看起來是很自私的行為,沒想到卻是媽媽內在平穩的真理。
證據二:除了很愛自己之外,儀婷老師私底下對小孩通通沒在管!
功課沒在管!
有次我跟老師一家出遊,外出前我特地交代自己的孩子先把功課寫完,這樣才能盡情玩耍沒有後顧之憂,孩子縱使百般不願,但在我的協商(脅迫)下還是如期完成,正當我欣慰自己的孩子真是好棒棒時,到達飯店後,我臉當場綠炸!
原來三三川川一一不但沒完成功課,還把功課帶出來現場寫,寫功課時,甚至還一邊玩一邊寫,完全不專心。
再這樣這樣耗下去怎麼行,我焦躁到全身毛都要站起來了!此時儀婷老師輕輕啜飲了一口咖啡,從容地說「生活中到處都有可以學習事務,我可不想把寶貴假日的時間都讓給功課,孩子想要跟我出來玩,得自己找時間寫功課,自己找時間負責」
媽呀,劇情完全大逆轉,小孩一邊玩一邊寫不是不專心,而是玩到一半又回去負起自己的功課責任。
考試沒在管!
喔,對了!儀婷老師除了不管功課外,也不主動幫忙複習考試。不管是期中考、期末考,她們家的孩子全在玩、全在看課外讀物!看在一般家長的眼裡,早就給他「諄諄教誨」下去了!沒想到這位老師老神在在地說「考越差越好,最好見底,這樣孩子才知道這種成績是不是他想要的,如果不想要,是否想要改變?如果想要改變,會想如何改變?只有觸動孩子內在渴望,孩子才願意主動學習,有學習動機後,才能激發孩子真實的成績」
3C沒在管!
大家最頭痛的小孩3C問題,儀婷老師也從來沒跟小孩拉扯過,還阿薩力地全天候開放網路權限,這對孩子來說根本是人間天堂,照理講應該養成孩子重度網路上癮的境界才對,可是就我長期密切的追蹤,他們家孩子通常玩沒多久就自動的放下3C,主動去找大人玩、找大人聊天,不聊還會被抱怨吶!簡直自律到不可思議!但儀婷老師真的沒在管啊,她只有溫柔地提醒孩子眼睛要記得休息,然後就像仙女般飄走了~飄走了~飄走了~
生活細節沒在管!
舉凡刷牙沒刷乾淨,洗澡亂洗,天冷不穿外套,便當盒沒洗,等等各種需要老媽子耳提面命的生活小細節,老師通通Let it go!只做前端輕輕的提醒,然後放手讓孩子學會承擔照顧自己的責任,她說:「孩子必須擁有照顧自己的能力,而這能力只能從生活中訓練,我的干涉只會阻礙孩子的成長」
別人怎麼管沒在管!
當老師需要把孩子交給保姆或大師照顧時,如果孩子看了整天的電視,或者整天都吃泡麵,她也不出手糾正。「只要愛是正向的,我憑什麼介入別人愛孩子的方法呢?」儀婷老師眨眨大眼睛這麼說著。
現場直擊老師跟孩子相處的真實情境,我真是被開光點眼無數次啊!
「以自己為優先」表面上看起來絕絕對對是後母無誤,但再進一步細想,老師隨時保持內在的平穩,時時觀照自己的內在,先滿足自己再滿足別人,不正是愛自己的最佳示範!
而所謂「沒在管」,其實是鬆綁舊式傳統親子的框架,讓自己跟孩子都得到真正的自由。再者,老師也從不把孩子的責任扛在肩上,更不執著孩子未完成的事項,反而只是很專注的活在當下,所以她總是可以沒有負擔,內在飽滿的,輕盈自在的跟孩子玩在一起,孩子一旦得到媽媽專注的陪伴,情感上建立起穩定的親子關係,親子之間的連結也就越容易順暢,所以即使沒用框架在管,孩子也能勇敢地負起責任,走向完整的成熟之路!
以上就是儀婷老師不為人知,充滿開闊性的真實教養模式!越鬆越開闊,越鬆孩子越強大!這麼好用的媽媽使用手冊,我已經在學了,妳也想要鬆一下嗎?快來加入儀婷老師的後母行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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