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運動發展局元年
#打造全民可及的運動城市
文 |鳳山李雨蓁 Lí Ú-chin
9/1起,高雄市教育局體育處正式升格為運動發展局,並在昨日於中正技擊館舉辦揭牌儀式,能夠投入高雄運動發展的預算也從隸屬於教育部下的一億多,成長為四億多,代理局長周明鎮在揭牌儀式中承諾,將朝增設國民運動中心、給予運動選手較優環境與增額專業培訓師資以及尋求舉辦國際運動賽事的機會。
對此,民進黨高雄市長候選人陳其邁也提出五項政見承諾:1.兩年內催生成立職棒第五隊,2.三年內安排SBL籃球球團落腳高雄。3.以公有設施,結合民間資源,推動成立10座國民運動中心,提供市民運動空間,增加高雄市運動人口。4.照顧運動選手的生活,增加專任運動教練的職缺,並協助選手出賽。5.爭取2030年亞洲運動會主辦權。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韓國瑜目前尚未有明確的運動政見,如果愛河摩天輪算是運動政見的話,也仍只有一條。
今年年初,筆者和好過日團隊就針對「高雄的社區運動場所夠用嗎?」( https://goo.gl/53XryK ) 指出運動場所相關的數據與現況分析,並且在「讓高雄邁向全民可及的運動城市」( https://goo.gl/QA6KFE )一文中提出建議與市政想像, 根據2016 年全台各縣市規律運動調查指出,高雄有 34.3% 的民眾有規律運動的習慣,在六都中與台中並列第二,原有一座國民運動中心 (位於高應大),但於去年底停止營運,另外有三座運動園區 (分別位於鳳山、中正及楠梓),我們的城市中,民眾運動場地夠用嗎?
另一方面,每年秋冬季高雄深受空汙之害,承受的健康風險可說是台灣之冠。民眾要在冬日出門前,看到灰濛濛的天空不免踟躕猶豫,心想:這時候在戶外運動安全嗎?對於戶外運動造成的健康與空汙影響如何平衡,已有很多研究嘗試找出利弊權重,但可以肯定的一點是,「在低空汙環境運動」絕對好於「低空汙但不運動」,也好於「空汙嚴重時運動」。因此,我們希望普及安全的室內運動環境,讓全民、特別是長輩及兒童等敏感族群有安心運動的環境。
我們認為,在硬體方面,中央及地方政府應將高雄現有的體育場所區分為:
▶️ A級:國家級體育中心,為完整運動中心,具有較專業的運動設施,結合專業選手培訓甚至職業球隊春訓輔助基地、小型賽事場館、日常集會多功能。可以看作現有國民中心的強化版,讓投資效益最大化,自然也不會興建太多所,而且每所應該分工,各有各的特色。
▶️ B級:區域運動中心,盤點現有場地及設施共構改建,做到區區有運動中心。例如透過學校活動中心升級,在師生固定使用時間外,和社區共用。
▶️ C級:鄰里型運動據點,每座學校、鄰里據點、甚至大型公司行號與社區,均能申請經費利用小型場地改建,普及化微型運動中心。甚至和長照服務據點結合,讓長輩能做簡易運動與低強度重訓,延緩老化與失能。
在揭牌儀式中周局長曾提到,運動發展局雖獨立成為一個單位,但與教育局的合作絕不會因此減少,我們認為,為充分運用高市有限資源,運動發展局與教育局必須有更密切的合作,應制度化規範各級學校要有一定室內運動場地,作為惡劣天氣/空氣備案。
運動發展局方面,則利用三大運動園區內之現有建物,增加部分室內運動場地,清點高雄所有開放性公共場所,並規劃相關制度定期對一般民眾開放,避免只提供給單一協會或團體使用。為使高市財政健全且提升運通品質,在特別審核把關、不得濫發的前提下,可適度開放重大開發案或地上權案等投資,提供捐贈共構國民運動中心抵換容獎。
運動發展局的成立,我們給予極大的期待與肯定,但如何將資源更妥善利用,市府必須有效地整合軟硬體資源,盤點運動據點,輔以政策制度化規範,充分結合教育與體育資源,才能建立 「全民可及、健康安心、財政健全」 的全民運動政策,讓高雄邁向全民可及的運動城市,讓最多市民享有安心、便利、費用合理的場地,也讓全民運動的目標更進一步普及,建立真正讓民眾有感的可親城市。
「高雄的社區運動場所夠用嗎」的推薦目錄:
高雄的社區運動場所夠用嗎 在 高雄好過日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教練我好想打球阿!!
#摸黑打球是另一種新技能嗎?
【凹子底龍華國小舊址夜間籃球場陳情案】
日前龍華國小舊址地上權租標案,在流標兩次後,於2018年3月7日由富邦人壽以78億780萬元得標,取得70年地上權開發權利,此一消息公布後,成為高雄市民熱烈討論的話題之一。
事實上在龍華國小舊址在尚未開發前,市府採低度使用,保留夜間照明的籃球場及跑道,因此周圍的居民在下課或下班之餘都會相約到此處打球。不久前好過日團隊接獲讀者的通知,因租標案確定後,市府便關閉了籃球場的夜間照明,使得凹子底周圍唯一夜間照明的籃球場地被迫關閉。北高雄的球友更發起連署活動,向市府提出建言,希望市府能考量居民運動的需求,更提出了球場的短期與長期規劃方向。(居民連署書如圖)
居民們提出三點建議:
1. 陳請高雄市政府協調富邦人壽,可否讓市民繼續使用該區域運動休憩至破土開發時,並恢復水電開放夜間照明,所需費用由富邦人壽協助支應,以嘉惠北高雄地區市民,可作為回饋市民與提升企業形象。
2. 標案尚未移交富邦人壽時,曾經多次向市府反映第二座籃球場設施損壞乙案,然至今未能修復,又因富邦人壽得標後,此案便石沉大海,懇請相關單位能協助修復設施,嘉惠市民使用。
3. 建議凹子底森林公園明誠路靠近龍德路角窗路段區域興建夜間籃球場,此建議並不影響周邊市容,又可回應廣大北高雄市民的夜間運動需求。
好過日團隊曾經針對高雄的運動中心發表過相關文章,如 #讓高雄邁向全民可及的運動城市、#高雄的社區運動場所夠用嗎?,因此就增加運動資源上,我們支持市民的建議。然而好過日團隊認為就長遠發展來看,則需從運動中心,以及即將興建的輕軌、捷運與富邦人壽商場、MLD商場步行區等整體的市政規劃,以改善凹子底周圍交通問題,進而帶動周邊生活機能的最大化,這部分我們將在日後撰寫一篇文章來說明。
參考閱讀:
1. 〈高雄的社區運動場所夠用嗎?〉https://takaogooday.org/kaohsiung-community-playground/
2.〈讓高雄邁向全民可及的運動城市〉https://takaogooday.org/20180108/
高雄的社區運動場所夠用嗎 在 高雄好過日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高雄的社區運動場所夠用嗎?
#讓高雄邁向全民可及的運動城市
文/ 李雨蓁、 三民惟新 陳柏惟
上週三我們發布一篇關於高雄運動場所是否充足的文章(https://goo.gl/MyGwgL),我們發現中央政府對於「台灣國民運動中心」的興建有著相當懸殊的分配,近8成的國民運動中心集中在雙北,顯示出南北運動資源分配極度失衡,呼籲中央政府不應忽視雙北以外縣市民眾的健康,今日我們與基進黨共同召開記者會,針對運動資源分配現況,更進一步地呼籲市府應加強盤整高市各區域之運動設施。
根據國健署引用教育部體育署數據,發布 2016 年全台各縣市規律運動調查指出,六至七成民眾未維持每周三次、單次卅分鐘的「規律運動」習慣,在排名中,高雄有 34.3% 的民眾有規律運動的習慣,在六都中與台中並列第二。
然而部分由中央政府補助與地方政府共同興建的「台灣國民運動中心」,目標是在 2015 年前興建 32 座運動中心(目前尚登錄29 座),進一步查詢,台北市佔了 12 座,新北市佔了 11 座,高雄市、基隆市、台中市、彰化縣、屏東縣、新竹市都僅僅只有1座,其他縣市則沒有。
我們不禁想問對於雙北以外的市民來說,運動場所真的足夠嗎?
我們認為,市府應將現有之運動場所區分為:
一、國家級體育中心
二、區域運動中心
三、鄰里型運動據點
國家級體育中心概念與規模接近「國民運動中心」,但可強化「選手培育、職業訓練、多元運用」之附加功能,不以廣建而以重點投資。
區域運動中心整合各行政區現有之運動設施及場所,以現有場地和共構(如學校)改建,讓各場所發揮其最大效用,達到區區有運動中心的目標,才能打造真正具公共性的全民運動環境。
鄰里型運動據點甚至能和長照服務據點結合,讓長輩能做簡易運動與低強度重訓,延緩老化與失能,以減緩高市人口結構老化之衝擊。
此外,為充分運用高市有限資源,教育局方面,應制度化規範各級學校要有一定室內運動場地,作為惡劣天氣/空氣備案;體育處方面,則利用三大運動園區內之現有建物,增加部分室內運動場地,清點高雄所有開放性公共場所,規劃定期對一般民眾開放,避免協會或團體長期壟斷。為使高市財政健全且提升運通品質,在特別審核把關、不得濫發的前提下,可適度開放重大開發案或地上權案等投資,提供捐贈共構國民運動中心抵換容獎。
我們認為,市府必須有效地整合軟硬體資源,盤點運動據點,輔以政策制度化規範,充分結合教育與體育資源,才能建立 「全民可及、健康安心、財政健全」 的全民運動政策,讓高雄邁向全民可及的運動城市。
#高雄 #運動333 #國民運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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