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高雄市高風險產業高階主管論壇」 期許石化、化工、鋼鐵、造船、營造及國公營事業近200位管理人員與市府攜手營造優質勞安環境
繼今(110)年1月份林園工業區接連4起環保、工安事故發生,加以侷限空間及營造作業亦有職災意外頻起,陳其邁市長不斷要求施政團隊,務必嚴格捍衛勞工安全,市府已在4月6日市政會議通過「高雄市政府加強建築工地公共安全實施方案」,以「業者自律」、「公私協力」及「政府加強稽查」三大原則加強落實,今天代表市府出席「高雄市高風險產業高階主管論壇」,也正是希望透過與高風險產業高階主管人員的交流,貫徹每一個高風險工作現場的職安管理,讓每個管理人員有如職安的守護者,為每個勞工的生命安全把關。
感謝勞動部職安署鄒子廉署長的蒞臨到場關心,更感謝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台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36位業者,來自石化、化工、鋼鐵、造船、科技等產業,以及國公營事業體與在地營造業者的高階管理人員,很多都是董事長、總經理層級的管理階層,大家能夠一起來參與,共同宣誓打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的決心,透過安全衛生的自主管理,達到零職災的終極目標。
高雄市轄內廣布電力燃氣供應事業、石化業、鋼鐵製造業、造船業及碼頭裝卸運輸業等產業,加以陸續完成亞洲新灣區、輕軌捷運及推動和發產業園區、仁武產業園區、橋頭科學園區等重大建設,顯而易見的是,民間營建工程及建築案量驟增,在大環境缺工且受疫情影響,大幅度壓縮營建工程的時間與成本,勞工安全就需要政府與業者的雙重把關,才能確實保障。
市府希望業者能高度自律,尤其是僱用勞工人數眾多且具規模的事業單位,能高度重視局限空間、施工架和高空工作車等高架作業、感電預防及個人防護具等工安防範策略,並能從企業內部帶頭做起,形塑優質的企業工安文化,即能有效營造出職業安全衛生環境。
市府除了加強聯合稽查與輔導、協助企業提升安全衛生自主管理能力,並要求石化業製程關鍵性作業不得外包、局限空間作業業者一定要參加年度安全衛生講習,並於作業前通報本府勞動檢查處及回傳通風、測定等相片佐證,另外在建築工地落實酒測及門口管制檢查,由我擔任召集人的工安稽查小組,更是每週不定期會同工程、勞工及衛生等單位,針對高風險工地重點項目(如施工架)進行聯合稽查,「公私協力」就如同為每個勞工買了雙保險,唯有每個現場管理人員皆具備「安全是最好的投資」、「意外是最貴的成本」的觀念,方能真正保障勞工的生命安全。
今天勞工局規劃侷限空間、營造業職場安全衛生及工安防範策略等勞安議題,進行交流座談,也安排高階主管人員實際體驗施工架和高空工作車等高架作業、感電預防、侷限空間救援及個人防護具(諸如安全帶及安全帽的正確穿戴方式),能夠將心比心、感同身受,更加疼惜每一位勞動工作者,讓勞工安心上工、平安返家,就是穩定社會的根本力量,更是企業體現社會責任的重要指標,期勉公私部門共同努力,讓高雄真正成為一座能讓勞工安身立命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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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雇主們請看過來】
勞動部昨(30)日發布指引,若您是雇主,請務必留意下列事項,以避免受罰。雖說政府保護勞工,立意良善,但在這節骨眼要雇主籌措這麼多的防疫用品,除非平時有人脈管道或熟悉相關用品的販售通路,否則這可是件困難度頗高的挑戰啊!
🎯勞動部職安署訂定武漢肺炎職場防護指引,呼籲勞雇雙方合作防堵疫情擴散
勞動部職安署訂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協助事業單位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規定,並強化對職場生物病原體暴露危害之預防能力,有效防止疫情於職場擴散。
職安署表示,現行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已明定,雇主應採行各項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近來因武漢肺炎疫情暴發,為促使事業單位加強職場防疫措施,該署特別摘錄現行相關法令規範,訂定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讓國內業者對於職場防疫相關措施能有所依循,並提醒勞工朋友強化自我防護及相關勞動權益保障事項,期能透過勞雇雙方共同合作與努力,確實防堵武漢肺炎進入職場。重點如下:
職安署強調,雇主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令暨本指引辦理者,可依法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呼籲事業單位雇主,除配合衛福部疾病管制署之防疫措施外,並應依本指引採取相關預防措施,同時視疫情嚴重等級、事業規模、活動或服務流程,適時修正及調整,以確保勞工安全健康。
✅一、共通性注意事項
事業單位為建立職場之危害風險管控機制,確保勞工安全健康,除配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之防疫措施外,應於疫情流行期間,因應疫情發展及勞工防護需求,採取必要之管理措施,包括:
📌(一)置備適當及足夠之口罩,不得禁止勞工戴用;尤其第一線工作人員如有感染之虞時,雇主應提供個人專用口罩並使其確實戴用。
(二)建立體溫量測及篩檢措施,加強勞工健康管理。
(三)加強工作場所各區域之清潔及保持通風,有感染之虞者應強化地板、牆壁、器具及物品等之消毒。
(四)強化職場感染預防及勞工自我防護之教育訓練。
📌(五)以勞工健康安全為最優先考量,如非必要,應避免指派勞工前往中國大陸疫區。
✅二、高風險作業勞工之管理
📌(一)針對醫療院所、處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檢體之醫學實驗室等高風險事業單位,應建置緊急應變策略及程序,對進出高風險工作場所之醫事人員、承攬商勞工及派遣勞工(如清潔人員、傳送人員等)加強管理,置備充足且合格有效之安全衛生防護具(如有明確暴露及感染之虞者,防護口罩等級至少在 N95 以上),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同時應加強工作場所之清潔與消毒。針對醫療機構人員照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病例時,雇主應提供適當之個人防護具(如 N95 口罩、防護面罩、防護衣等)。
📌(二)對於交通站場、運輸工具、商場、百貨公司等第一線服務人員,會接觸不特定多數人而有感染危害之虞者,雇主除應為第一線工作勞工落實必要防護措施及提供適當之呼吸防護具(如醫用口罩)及採取職業安全衛生措施外,並應加強工作環境消毒並宣導勞工做好個人防疫措施,亦不能禁止勞工工作時配戴口罩。
新聞連結
防範武漢肺炎雇主需置備口罩 違者可開罰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001300294.aspx
#戴口罩
#勤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