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已經有很詳盡的測試與開箱照,這裡只簡單講幾個一周(a9)與一天(a7r3)的後記,後記擺在前面是因為這篇大部份我都在講古,所以重點放前面比較不會浪費想了解新機資訊朋友的時間,但說真的手上使用的時間還太短,這禮拜婚禮實戰以前都只是紙上談兵,等婚禮後的心得比較實在(但如果已經有買轉接環或準備要買轉接環的朋友,可以看一下第七點,我覺得蠻重要的)
1.說到對焦,在我曾經用過的所有相機,綜合各種環境我認為Nikon D5的對焦沒有對手,但連續用了兩台速度型的DSLR旗艦機以後,我覺得以我拍的習慣和類型來說,D5對焦性能在快準狠的強度之於我過剩了,A9/A7R3的對焦強在無反系統特性帶來的價值,例如a9對焦點達到93%畫面的涵蓋率(A7R3達到68%),尤其眼控對焦可以粘在拍攝對像上面(都是破渡張道慈害的><),這個已經進入實用性的功能,也是我從dslr轉換Sony無反系統的原因之一。
2:A9/A7R3單機的手感,我覺得還是A9比較就手(但跟d5比還是d5好拿太多),昨天剛拿到電池把手與a7r3,還沒有比兩台裝手把的分別,但我想如果裝手把後手感應該會很接近,因為送客合照的人數在四個人以內,我大多會用直拍的構圖,有手把對手腕的保護還是比較好,雖然增加一些重量但依然比傳統dslr輕許多。
特別要注意機身上的電池艙蓋,試a7r3時我不知怎麼的拿了起來,結果裝在把手後不會拆,研究了快半小時才看懂原來要先扳電池艙蓋上的黑色扣榫,兩邊的金屬卡榫就會收進去,是很厲害的設計,但沒看說明書還真不知道怎麼拆裝。
3:A9/A7R3的接環非常的緊,個人覺得鏡頭相對於nikon難裝很多,卡的位置和方向都不同,尤其搭配Metabones轉接環,轉接環的安裝點設計的很不明顯,拆裝時我都很拍把機身上的金屬卡口一起拆下來。(最後會詳細說明轉接環)
4:這次購入和a7r3同步發表的新鏡 sony fe 24-105mm f4 oss,之前原本是想入手24-70mm F4 ZA,但新鏡就規格看來頗為厲害,而且我想改變過去長久以來用24-70 f2.8的習慣,就改成入手這這顆,目前在a7r3和a9上交叉使用覺得這顆鏡頭在兩台機身上合焦速度都很接近,但其實我這樣講沒什麼意義,因為只有早上半天試一下而已,暗部使用af-s因為兩台都會先投射對焦輔助燈,所以即使很暗並且對比度極低的物件還是對得到(在陰暗處的黑色尼龍袋)。
這個還是想說一下nikon d5對焦厲害的地方,去年買d5時我自已在家測過同一個場景,d5完全不需要對焦輔助燈就瞬間嗶嗶兩聲對給你(從d4開始我已經五年沒看過這個東西了 xd),如果用-4ev的中央點大概再更快0.05秒吧,雖然a9/a7r3投射對焦輔助燈也幾乎是同步會對到,但這就是一個超強跟強的分水嶺,尤其af-c模式下a9/a7r3對焦輔助燈不作用,這樣跟d5的差距就會很明顯,所以拍攝習慣上要做調整,以前我拍婚禮習慣只用af-c,現在適時要切換到af-s,要記得你現在不再是只靠自已一個人了,你有對焦輔助燈了(好奇怪的比喻)
這顆鏡頭本身有光學防手震,初入sony系統我不太清楚跟機身防手震一起用有什麼差別,只覺得防手震真的很好用,重量也剛好,鏡身長度適中很好握,如果拿把魯斑尺量一下長度說不定是大吉這樣,我沒有24-70za沒辦法比較,但目前感覺我認為從速度到畫質都不會輸給我常用的24-70mm g鏡(是說兩顆也差了十幾年的設計),加上有多了70~105這段與防手震,在婚禮上我想用途會更豐富。
5:機身防手震也是我轉向無反系統的一個原因,雖然dslr很多鏡頭現在都有防手震沒錯,但我想用的定焦鏡大多沒有這項功能,例如我前陣子用的sigma 135mm f1.8,這是一顆非常厲害的鏡頭,但是它的重量超過一公斤,1130克的鏡頭在沒有防手震的情況下安全快門要求更高,以我的手抖程度大概要1/320才能避免微震的情況,但在a9/a7r3上轉接canon 135mm f2L重量只有750克,加上機身的防手震,同樣是135mm的安全快門1/160就沒有問題,而這個快門速度在凝結一般人物非移動的狀態也已經足夠,更不用說重量對手造成的負擔,我自從買入sigma 135mm f1.8以後我很喜歡,但因為鏡身短又重,每次換這顆鏡頭都是。
6:sony a7r3 / a9 機身主要明確的分別是在單轉盤和左右雙轉盤,在用了a9一個禮拜與a7r3一天之下,我覺得a9的雙轉盤的設計儘次於選單一樣天才,我很想叫設計師自已去轉幾次左肩轉盤看看,看他是覺得手好用還是手指會打結,防止誤觸的機制要有沒錯,但這麼難按結果只是更讓人抓狂,下翻螢幕兩個都差不多吧,a7r3有個把lcd當觸控板改變對焦點,這個功能我還沒時間去試。
7:在購入機身前先在網路上訂了sigma mc-11轉接環,選擇它的原因是sigma做NC兩廠af接環的經驗豐富,軟體會持續升級不怕變孤兒,更不用說恆佛總是訂一個有誠意的售價,sigma 35mm f1.4是我的主力鏡之一當然就選自家品牌,而且網路上看去年和高價的Metabones 4比較還互有領先。
昨天早上才從網購入手mc-11,下午打開包裝接上機身帶去和一同買a7r3的的婚攝友人會合,嗯…大家都覺得為什麼我的a9對焦速度比同行朋友的a7r3慢?我說轉接的鏡頭不同嘛,他是用標準變標鏡當然比大光圈合焦來得快,買完機身大家出來喝咖啡,買metabones 5的朋友借我轉接同一組機身鏡頭,但轉接環從mc-11換成Metabones 5,結果我不禁想罵髒話,在metabones上合焦速度明顯變快,而且AF-C模式下邊緣對焦點可以合焦了!!!
sigma 35mm f1.4使用MC-11轉接在a9/a7r3,af-c模式只有在中央區塊能合焦(全對焦範圍約1/3),邊緣就會開始反覆拉風箱,多對幾次也不會合焦,只是拉風箱可以拉出一條藍色多惱河,這點我之前做轉接環功課也有看到人提過,原以為轉接鏡都是如此不能太要求,至少af-s可以用就好,但想不到最近新的metabones即使用af-c在邊緣都能正常合焦的,於是立刻回原購買的網路店家,原本想換貨但他們沒有進metabones就只能改辦理退貨(後來我還是主動提出將物流費和手續費補回給店家,順道再跟他買了三張記憶卡,大家交易愉快離開)
btw,但我只有開箱測試一顆鏡頭,mc-11也沒有做過韌體升級,短時間測合焦速度比較主觀(但現場四個人都有相同感覺),所以也有可能現在更新的韌有改進了? 這點很歡迎手上有mc-11和sigma 35mm 鏡頭的朋友提供實際心得。
簡單幾個心得如上,昨天買A7R3點貨時我跟店家開玩笑,我說:
「換系統與換人工關節之間,我選擇了換系統。」
當然不是真的那麼嚴重,但是拿了幾天a9(幾乎等同a7r3的重量),上手把加閃燈與現在的24-105新鏡,整體重量與d5+24-70mm g+sb5000,相差大約400~500公克,大家可能覺得沒什麼,但一天下來舉起放數百到上千次之後,差不多到送客階段對身體的負荷絕對是有影響,不過當然這是以我一個過了四十還在賣命賣肝的角度來看。
但需不需要換a7r3/a9,我並不能給任何建議,畢竟每個人的 體力/拍攝習慣/後製方式/器材包袱…都不一樣,在婚禮現場已經實戰的工作者評價也不同,尤其這次a7r3是a7系列首次在對焦與效能達到婚禮攝影門檻的畫質機,a7r3的像素即使12bit都超過40mb以上,這對後製作業的時間與電腦都是很大的考驗,需要使用一段時間以後的感想才負責任,目前只能說這兩台的確實是SONY“畫素即正義,速度即王道“的代表作。
-------以下講古時間------------
從2004年拿第一台DSLR d70到現在拿了Nikon 13年,換另一個角度說是拿了DSLR13年,並不長但也不算太短的時間,斗膽托大的說一句,感覺DSLR的發展瓶頸一直在那裡,不要說底片時代,從數位的d70到d5,很多東西沒有太大的改變,這個瓶頸之於我自已也是相同的,我很熟悉現在的拍攝模式,尤其在婚禮中非常安全,看到蛙大(婚攝大青蛙)最新分享a7r3提到他對nikon的機身熟悉,這點我也有同感,因為我也是閉上眼晴,
昨天去拿Sony A7R3前先去買了Canon 135mm F2L,有一種送尼回佳的感覺,因為其實這是我攝影生涯裡第二顆Canon接環鏡頭,我的第一個單眼系統裝備其實並不是Nikon,而是Canon。
2004年Canon 350D剛出沒多久,當時很愛拍人像(對,我也參加過Dcview的model團拍,3次)“Canon適合拍人“這句話在當年比現在更有公信力,所以先在二手拍賣買了一支Tamron A09(我還記得是9000元),結果買完鏡頭後看到Nikon D70,聽說nikon d70對焦比canon 350d厲害,而且更吸引我的是全黑機身,這點想想很有趣,因為10多年前銀色機身看起來業餘是一般版,黑機看起來專業賣比較貴,但現在是銀機比較有文青感(笑)反而比較搶手,結果反而入了N家的門。
在決定做系統轉換時,因為職業工作一定要有第二台備機,所以考慮了幾種不同的組合方案,A9+A7R3 / A7R3+A7R2 / A7R3x2 / /A9+A7R2......跟幾位有使用sony系統的攝影師朋友訊息聊到,他們都有相同看法,就是A7R2畫質極好,但在婚禮攝影這種整體操作上對焦與存檔延遲可能會影響拍攝節奏,雖然第二機我是定位在備機,但若真的需要這樣也是不行,尤其最後我才知道原來A7R2還是單卡槽,那就更不能考慮了,最後心一橫就A9+A7R3吧
所以上禮拜五其實我已經先買了Sony A9,光是一開始選單設定的羅輯就讓我頭昏,不知道是哪個天才設計的選單(如同婚攝英聖說的,初入sony選單會讓你迷路),想到家裡的rx100 m4的選單我到現在也只看懂一半,原本以為消費級的小相機如此很正常,但設定為職業機的選單也是同一套思維只是變的更複雜,正所謂沒有最難懂只有更難懂,跟本就是rx1000 m4選單的動力旗艦版,所以新機剛到手雖然很興奮,但心裡其實也非常忐忑,想到《一代宗師》裡的老姜對著決意奉道的宮二說:
「姑娘,把那麼好的親事給退了,值得嗎?你可要想清楚啊,奉了道....那可是回不了頭的」。
是啊,如果離開了Nikon,換系統奉了Sony的道,看看每支FE原生鏡頭的價格……呃…雖然Nikon新鏡也很貴,但還有上一代鏡頭可以搭配選擇,比如Nikon平均二手價在七、八千的85mm f1.8d(市面應該沒有新鏡)和全新不到一萬五的85mm F1.8G,轉到sony沒有什麼二手與上一代舊鏡可以選,原生鏡頭對應的是18980的FE 85mm F1.8和39880的Carl Zeiss Batis 1.8/85。
但如果你想換系統,全世界都會聯合起來幫你換,甚至王家衛都會過來補一腳(王家衛:閃開,讓專業的來!!),於是又想到宮二說:
「寧可一思進,莫在一思停。」
(其實對白都是徐皓峰寫的,他自已當導演的另幾部片我也很喜歡,《師父》大家應該都看過就不用多說,如果家裡有mod199電影,推薦《倭寇的蹤跡》和《箭士柳白猿》這兩部,對白都很有意思,也可以看出導演的風格還真是從一而終。
於是系統轉換的這一個禮拜不到,就先噴掉三十幾萬(這已經是合乎我正常工作需求最節省的買法,如果是買齊GM大三元順便帶幾顆Batis大光圈定焦甚至Milvus鏡,請自行再加一倍以上),想到mod電影199最近上映我一直想看的《生存者》(THE BAD BATCH),雖說是部接近Cult Film的怪片(但太過精緻),但裡面的音樂和攝影都很不錯,片中基努李維對女主角說一句話:
「來到這裡要付出天大的代價,妳就付出一隻手和一條腿」
我是沒資格講“錢可以解決的事都是小事“,這種話是留給隨手拍生活會拿Phase One的人,不過婚攝就像被老鷹反覆啄肝的普羅米修斯,每天熬夜工作完都會再長出新鮮的肝繼續賣(科普小常識,有些婚攝甚至會邊喝酒邊工作,這就是「酒肝倘?某」這首歌的由來(亂講)),所以捏著肝東湊西湊就還是換了。
這裡要付出天大的代價,我覺得是長久以來對Nikon機身的經驗和使用習慣的累積,除了截然不同的手感之外,最直接的是從DSLR的五稜鏡與無反的二極發光體看見的感覺完全是兩回事,好像噴乾冰的野台布袋戲與AE粒子特效的東離劍遊記,當然這裡並不是說乾冰比較遜或AE特效很假,而是從眼晴到大腦轉換的那種現場感截然不同,EVF/LCD非常明亮清楚,那個看出去的感覺大概是賽璐璐片畫的卡通與最新CG動畫的分別,不能說哪種一定是好,那是完全不同的體驗。
在入手Sony A9隔幾天,莎莎幫小莎買了把美勞安全剪刀,吃飯時原本以為小莎低著頭在剪紙,哪知一叫她吃飯轉過頭,我和莎莎馬上大笑出來,她也回一個得意的燦笑,原來她居然一刀把前額的頭髮剪了一大把下來,頓時換了畫風變成斜瀏海的妹妹頭
大人剪頭髮都是小心的一點一點修剪,深怕一個不小心把頭剪壞了,只有小孩才會這樣一把就剪下來,但想想這也是為什麼小莎的畫特別有創作力和想像力(好吧,其實每個爸爸都覺得自已的小孩最有創造力),小莎看到我的A9說:「拔拔,我不記得我們家有這台小相機,我們家的相機應該是大的,你是用魔法把它變小的嗎?」
小孩不怕歸零這件事,那是他們學習的方式
大人才會怕歸零
我全職婚禮的第一場是2009年5月16日在中壢的南方莊園,用的是Nikon D300(一個月後的第二場買了D700),但如果回到我拍攝第一場完整的婚禮記錄(迎娶+宴客)是2007年10月14日,用的是Nikon D200。
10年了,也該是讓自已歸零。
魔法金屬 職業 二 轉 在 你(妳)好,我是莎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天跟你說再見](類似兩性+好書推薦)
閨蜜說她要放棄那個她喜歡很久的男人。
我感到有些驚訝,但另一方面,也替她感到欣慰。
我們先聊了聊為什麼她要放棄,再聊了聊從前他們曾經有過的美好回憶。他們之間,稱不上絕對的曖昧,但總有些令人難以忘懷的吉光片羽,所以即使這個男人似乎從來沒有要與閨蜜交往的意思,卻還能讓她想要繼續努力。
他不是爛人。跟活動爛人字典我本人曾經遇過的那些相比,閨蜜喜歡的這個男人真的正常、優秀太多了。
他們是在密室逃脫遊戲的網路同好社團認識的。閨蜜喜歡玩,無奈這個遊戲需要一定數量的人力,還有特定的時間場地需要配合,所以為了要能常常參加活動,閨蜜開始加入一些相關網路社團,也開始跟網友組團去遊戲。
一開始,他們只是純玩伴。但在幾次共同玩耍後發展成為真正生活中的朋友。閨蜜因為工作關係,常常需要去中部出差,剛好對方老家在中部,雖然在台北唸書工作多年,早已習慣台北生活,為了繼承家業,對方也已回家一段時間。知道閨蜜常去中部,便邀請她可以在出差時去住他家。
對方家在郊區,是一棟台式獨立透天厝,不過只有他一個人住,因為他的父母退休後在市區機能方便的地方買了一套新的房子,老家留給唯一的兒子。
他是個奇特的男人。長相端正,如果好好打扮起來會是很吸引人的那種類型,不過他卻不是很迷戀於和外在有關的事物,對於自己也幾乎可以說是不修邊幅。喜歡聰明、可以跟他針對某個議題爭論不休的女孩子,不需要漂亮,甚至不要太漂亮、太光鮮亮麗,那會讓他有壓力,不過氣質很重要,眼裡藏有祕密,永遠讓他猜不盡的那種最好。
傳聞他曾喜歡他們社團裡的一個年輕離婚媽媽,不過年輕媽媽似乎前段婚姻過於慘烈,又帶著一個年幼的孩子,暫時不想談感情,所以他們的關係也只停留在只聞樓梯響的階段,然後不了了之。
在北部、中部的來來回回當中(對方主要的朋友圈還是在台北,所以非常常上北部),閨蜜逐漸對這個對任何事物都有個人意見而且相當固執、享受寂寞卻朋友很多、做事認真但能讓他認真的事情很少的男人,產生男女之間的那種感覺。一旦發現自己喜歡上一個人,就跟在荒島上發現寶藏一樣,後來閨蜜與我聊天的話題,幾乎都纏繞著這個令她心富裕的秘密。
不過對方對她好是好,就算不在一起的大部分日子也會和她講電話聊天,卻從來不曾對她做過超出友誼份際的事,對她的種種行為即便再好,也都是能用友情解釋出來的那種範圍,偶爾還會把她當成小妹妹一樣老生常談。閨蜜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曖昧,但社團的人都看得出來他們走得很近,他從來也不避忌什麼,甚至還會自己開他們之間的玩笑。
然後閨蜜便忍不住告白了。
他說了他現在沒有交女朋友的打算,也沒有喜歡的人,他很喜歡自己現在的生活,也能繼續和她做朋友,不會因為她的告白而壞了關係。即使明顯被打槍,但在閨蜜隧道效應的眼裡,這不是結束,而是另一個她必須更努力的開始,所以他們這段有些變質的友情,也就這麼持續下去。
「可是他最近實在是越來越冷淡了,雖然我要去住他家他還是都說可以,我打給他也是會陪我聊天,可是他講話越來越機掰,也不太會好好跟我聊了,常常開幾個玩笑就想掛電話,」閨蜜在電話那頭抱怨著:「而且,我聽說,他好像有喜歡的人了。」
「是之前那個離婚媽媽嗎?」我問。
「不是,是一個新加入的女生。聽說最近他回台北都有跟她單獨出去。」閨蜜說完這段話後開始嘶吼,似要宣洩心中鬱悶。我聽著雖然哈哈大笑,卻也有種長久不見的寂寞突然迎面而來,我還來不及閃避,就被發現,然後與那段回憶正面交鋒。
我單身很久了,三年、四年數不清的那種久。不過所謂單身也僅是代表我沒有穩定公開交往的對象,沒有要人口頭承諾,期望公眾眼光的壓力能維繫固定關係。檯面下偶爾還是會出現一些「似有」交往之實的暗潮洶湧,讓我詐胡一炮三響。
單身最棒的地方,就是每一個陌生人、每一個眼神,都是一種可能、一種要不要止乎於禮看你的調情、繼不繼續都行的隨興;有其利必有其弊,這也是單身最討厭的地方,流連在一段又一段無法加溫的熟悉,嘗試著新鮮的同時也是在嘗試著拒絕,被子還沒捂熱就天亮該回家了。
很多人會說我交不到男朋友一定是因為我眼光太高了,我只能說「眼光」這件事至今沒有任何有效的實驗可以量化誰高誰低,就算有,我交過的爛人數量也遠遠可以拉低我的眼光平均值;更甚者,我沒有跟誰抱怨過我空虛寂寞覺得冷,我眼光再高也是高一個閉門造車,究竟礙著誰了?
不過,我確實曾經遇過一個把我所有標準提高的男人,是他讓我知道,原來戀愛談不好,真的是自己不夠好,給我當頭棒喝,如果我再這樣下去,只會永遠與他失之交臂,遇到比他更好的也把握不了。
他是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關係遙遠到像在星巴克大桌上一起坐下的有緣人,在一個我偶然亂入的酒局中初次見面。我是一個很能在酒局中帶動氣氛的人,那日陽盛陰衰,女孩子們又都屬於比較清高自恃的那種,唱的都是展現歌喉的傷心情歌,也不太願意與人互動,朋友就急忙找了我來幫忙暖暖場子。
「她是莎拉,她單身喔!」朋友如此介紹我。
「喝酒贏我就給你電話喔。」我隨之附和。
而他靦腆笑了,嘴角的弧度單純得和他粗曠的外表南轅北轍,我向來喜歡書生型白淨的男生,卻也一時有點著迷於他那朵不搭嘎的微笑。
但他依舊不是我的菜。
接下來的時間我流連在各個男子之間,交換給出的電話至少四、五個,可以是基於社交禮貌,也可以是基於我喜歡受人青睞所以裝作水性楊花,反正酒喝完之後,這些荒誕也會隨著陽光蒸發,我分得清楚娛樂與現實的疆界就好。
但在酒局結束,他卻如黑馬般突出了我的疆界,主動表示要送我回家。
我一開始不願意,但想了想也是挺省錢的,遂答應了,和他上了一部計程車。車上,他不多話,而且緊緊依附車門而坐,不願身體與我有半分親暱。這個男人真的想送我回家嗎?看著他收緊的胸膛我不禁在心中疑惑,卻也挑起了我的玩心,借著酒意蘊釀一些曖昧話語。
「你送我回家是因為你喜歡我嗎?」我幾乎就是這麼直白問了。
「怕妳危險啊。」他卻不正面回應。
「我可以叫車很安全啊。」
「時間很晚了還是有人陪比較好。」
「我們兩家不順路耶,還是我先送你回家?」
「沒關係幾百塊而已。」
「那你今晚玩得開心嗎。」
「開心啊。」
「可是你都很安靜耶。」我質疑。
「我喝酒就是這樣。」
「那你有喜歡哪個女生嗎?」
「沒有啊。」他的聲音微微高聳了一些。
「那你喜歡我嗎?」問話間,我一手拍上他僵硬的大腿。
「⋯⋯。」他居然不回答了。
但我大約也知道答案是什麼了,所以假裝沒事繼續與他聊些正常的話題:職業啊、學校啊、兄弟姐妹啊、興趣啊、對某種產業的看法啊。
下車之前,我和他交換了通訊軟體的帳號,然後上樓洗完澡之後,再傳了個:「晚安,謝謝你送我回家。」這種客套的曖昧給他,不出我所料,他也馬上回了:「晚安。」給我,似乎一直在等待回傳的一刻。我對著手機螢幕輕蔑一笑,明白睡醒之後他就會傳早安給我,然後問我頭痛不痛、身體有沒有不舒服、要不要一起吃午餐、妳要上班嗎、妳在幹嘛⋯⋯。
沒想到,我心中的劇本卻沒有如期上演,他消失在那晚的夜色中之後,我的手機就再也沒有為他亮過一下。
我為自己的魅力失色感到訝異,不過他畢竟不是我的菜,所以也不覺得可惜什麼,就當我終究是抵抗不了地心引力,贏不了那些滑嫩嫩的妹子。
然後下一週,我又被邀請至另一個酒局,湊巧在與上週同一個地點舉行。結束之後,我才要走向計程車,就突然發覺我為什麼要自己花這個錢呢?然後拿出手機,發了訊息過去:「可以送我回家嗎?」發給那個一整個禮拜不見蹤影、故意把對我的喜歡蒸發的男人。
他出現了,依舊緊緊貼合車門而坐,但他的紳士卻拉緊我的心,不由自主朝他靠近。
那晚我拘謹多了,雖然仍是稍有酒意的姿態,卻也有點明白了他似乎不是我平時在酒局中會遇見的那種男人,能吃的豆腐絕對不會少拿一塊。我當天背的包包很小,但出門之際仍帶了一本書在捷運上看,包包放不下,移動時只能一直拿在手上。
「妳還帶書啊?」他有些訝異。
「出來喝酒不能看書嗎?」我回,音調盡是驕氣。
除了因為我不滑手機所以出門必帶書防無聊以外,每每在這種與書卷無關的聚會中,眾人若是看見我帶了一本書出現,通常都會對我多出一絲刮目相看。儘管喝醉酒之後大家都是一樣的,但酒醉之前的錨定效應,往往令人對我印象深刻,頗有良家婦女之感,算是我在燈紅酒綠之中,維持一涓不同流合污的清新的小密技。
「Diversity。」他卻突然說了這個英文單字,我一時不明白他的意思,蛤了一聲,他又接著解釋:「Diversity,差異性,妳,就是這樣。」
「是說我是差異性很高的人嗎?又喝酒又看書的。」我問。
「嗯,很吸引人。」他答。
「你也是。」我又道,但他又不說話了。
這趟結束後的流程和上次基本一樣,不同的是,第二天他開始傳訊息給我,然後開始不只送喝酒的我回家,也接送上下班的我。
曖昧中的男女大概就那樣,傳傳訊息、一起吃飯、有意無意將彼此介紹給朋友。奇特的是,在我十八歲成年以來,還從未碰過像他這樣保持距離的男人,幫我開路、開車門、開飲料,逗我開心、逗我笑,卻幾乎不曾主動觸摸我。
有一次,他開車來送我上班,由於稍早之前他先去外縣市找客戶,時值上下班時間,高速公路有點塞車,所以接到我時已經有點晚了。當我們進入泰山收費站的車陣時,我的心不禁有些焦急起來。剛好,他喜歡聽那種很吵的重金屬搖滾樂,而車上正放著。我稍快的心跳再配上這節奏,簡直相乘我的躁動到不行。
「可不可以不要聽這個?」我轉頭問他,而他正開心地跟著音樂搖頭晃腦。
他有些茫然地看著我,旋即把手機朝我遞來:「那妳自己選。」
我從他的音樂播放程式裡下載了自己喜歡的中文流行歌,當音樂從車上音響流洩出來,我小小聲的跟著哼唱。
「唱大聲一點啊,我准妳在我車上開演唱會。」他饒富興味地看著我小小開闔的唇瓣道。
「唱就唱啊,誰怕誰。」說完我就開始放聲大唱,但不是認真的那種,而是刻意搞笑的那種。然而,唱到副歌時,他也加入了我的歌聲。一開始都不是認真的,後來卻和我一起好好唱完了整首。
塞車的高速公路突然讓人心不壅擠了,我們一首又一首唱著,我覺得就算遲到也無所謂。最後,我們及時趕到,下車前,我刻意拿著自己的旅行袋在他面前晃了晃,背帶上頭繫著我友航的朋友替我去德國買的飛行標示吊牌,紅色的布面上繡著:kiss me before flight。
他當然沒有吻我,只是和我道別要我小心。我離開了他的視線,卻明白自己是再也無法離開了。
還有一次,我又要他來接去喝酒的我回家,無奈那次我喝得太醉,他只好先帶我回他的住處,打算讓我先稍事休息,清醒後再送我回去。一到他家,他就拿了一套乾淨寬鬆的衣褲讓我換上,並好生伺候我到他的床上休息,自己則遠遠地躺在另外一側。
我故意翻了個身,翻到他那側,然後依偎在他身上,他才抱起我,與我相擁而眠,不過雙手非常安分,連我的奶都不敢掐一下。我會知道這些,是因為我是裝醉的,目的就是想讓他帶我回去,生米煮成熟飯,卻聰明反被聰明誤,整晚晾著我的情慾之火映照他聖潔的光輝。
一個月後,我有些焦急了,覺得都這麼進入彼此生活了,為何還不問我要不要當他的女朋友,所以,我如閨蜜一般,自己告白了。
「對不起,我覺得我還沒準備好。」這是他給我的答案,眼裡有著深深的愧疚。
「可是我真的很喜歡你耶!」我急著回道,聲音都高昂起來。
「我們還是可以跟以前一樣⋯⋯」他話沒說完,我就因為覺得過於丟臉,轉身就走,他還在我身後接著道:「我送妳回家啊⋯⋯」但我走遠了,還任性地以為他會追來,不過沒有。
這是我認識他以來第一次和他見面卻沒他送。
後來一切就變得很奇怪了。我再也無法自然地和他說話,他所有的回覆在有心的我眼中都顯得力有不逮。然後他再也沒有主動約我見面,雖然我約他他還是會出來,可是我們之間不再有奇妙的感覺、不再有Diversity,只有我無以宣洩的強烈悸動,一次一次,逼得我、逼得他,無法靠近。
我的左耳接收著閨蜜澎湃的思緒,和那個粗獷男人的一切卻像電影,同步在我腦海上映。我突然明白了我們其實踢到了同一塊鐵板,一塊名為「我明明是好女孩為什麼遇到好男人還是無法被愛」的鐵板。這塊鐵板比起壞男人的那塊都要堅硬,因為這實實在在證明了我再也無法將自己的軟弱與失敗建築在誰的惡劣身上,當一個真正好的人出現,我依舊卑微。
他是我愛過最短暫的人,卻是我思念最綿長的人。可以說我的單身之久有百分之五十要算在他身上,因為我總會不由自主地拿經過的所有人與他比較。張愛玲曾寫道:「通往女人心的路,是陰道。」可是這個不上我的男人不曾提著劍撕裂我,我沒有明顯的傷口,也就找不到恨他的理由。結果他留在我心裡比起那些上過我的男人還要更久更久。
我無意冒犯張愛玲,但經過了他和煦的溫柔,我想沒有一種愛情可以這樣純粹得令人刻骨銘心。
我們就這樣漸行漸遠,從高速公路KTV回復成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我們的朋友都還是朋友,只有我們什麼都不是了。那些曾經一起唱過的歌、一起走過的路,都像未拆封的保險套,留不住相愛的證據。
一開始,我無法接受自己就這樣出局了,畢竟人人都說我好,我也明白自己有多少優點,雖然有時有些脫序放縱,但那也只是獨立事件,偶一為之,應該不減損我的美好分毫;況且,人都有缺點,我想我的「好」還是多過我的「不夠好」吧。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在我賭氣不主動和他聯絡過後,他也不再出現;朋友口中的那個「下一個更好」也在茫茫人海中遍尋不著,我才開始有些醒悟,也許問題真的出在我自己身上,我的不幸於任何人都無關。
所以,我逼著自己開始一段潛心修養成為真正「好女孩」的修行。我看了許多書,有關戀愛技巧的、吸引力法則的、心理學的、探索生命真諦的,並以此為本,重新建立自己的生活。我幾乎拒絕所有不必要的酒局(就是找我去炒熱氣氛的那種),讓自己清醒地面對所有寂寞侵襲; 我重新安排自己所有假日,不再受制於有沒有人約,而是逼自己有意識地使用自己的時間;我盡可能將自己浸泡在所有我認為真正對我有幫助的事物,比如修復與家人的關係、定期與真正想維繫一輩子友情的朋友聚會、學習語言、運動;留心自己的所作所為是否說到做到;忍住自己想講人八卦消遣的衝動;不抱怨任何事情;盡可能讓從自己出發事物、言語都是正向的。
剛開始很痛苦,因為馬的老娘失戀心情已經夠糟了,還要做這麼多事來填滿空虛,許多還是完全違反我本性的。光是安排時間這件事就讓我深受打擊,因為我是眾所週知的遲到大王,自己也非常依賴在這個有些恥辱的舒適圈裡,但我想當一個說到做到的人,我不想再讓任何人失望,尤其是讓自己失望,所以我必須奮起抵抗;不講人壞話及抱怨也是超級困難,因為我發現這基本上是我們和人談話的中心主題,不再八卦及抱怨然後再互相安慰以後,我一時之間還真的不知道要跟朋友聊什麼,只好傾聽(但常常也是覺得別人好無聊喔)。後來才發現原來除了抱怨及八卦以外無話可講是因為自已的修養不夠、懂的事情不夠多,當然無法與人愉快的談天說地。
我拿出對待客人那套來對待家人,竟發覺若對象是自己真正熟悉的人之後一切比登天還難,因為我似乎沒有空間可以宣洩自己。但這其中的玄妙之處在於,客人無論如何都會客訴你,可是家人不會;你曾經以為自己虛偽、自己好累,但當對內對外都做到一致之後,即使是裝出來的也成為真誠的樣子,然後更能清楚的分別什麼是自己真正想成為的樣子。
然後我便這麼單身下來,也不再終日惶惶不安等著誰來愛,安住在這個新的「我」裡,不再需要誰來證明什麼。我可以一個人做幾乎所有事情、常常跟自己聊天、思辨事情。當我能夠良好的掌控自己也允許自己有些還是很爛的地方以後(我還是滿常遲到的、再怎麼減肥腿都一樣粗),我知道這是生為人的自然與獨特,我本來就不完美,但也是這種不完美讓我更可愛,我該喜歡這種差異性,真正的Diversity,不是出門喝酒帶一本書試圖營造良好印象、不是假裝喝醉要人跟我上床。
我不諱言自己還是會有感到寂寞的時候,甚至一開始我在做這些努力的時候,心裡想著的還是那個粗獷的男人,想著有一天他會看見更好的我而回來,所以才有辦法這麼努力。甚至在每趟飛行,有時我要為學妹清點販售免稅品的現金袋,清點無誤必須簽名以示負責,我還會自以為是的用英文拼音簽上那個男人的姓氏,當作是一種吸引力法則的實踐。
但當我漸漸朝自己理想中的樣子越來越靠近以後,我發覺我也離他越來越遠了。我不再一直想著他、不再寫他的名字,大量的閱讀及深切的體驗人世(傾聽,盡量不抱怨、不八卦、對身邊的人要比對客人還好、認真和自己相處),讓我發現,也許我愛的從來不是他,而是自己的想像;我從來都不了解自己,才會誤以為一段美好的愛情是拯救自己的唯一解答。
以理性的角度來說,我跟他僅相處短短一個月,雖然他從未對我做過踰矩的事,但這樣的時間跨度其實不足以完全了解一個人的。我們跟自己相處了一輩子都不見得了解自己,更何況是這樣的萍水相逢。也許我們真的在一起過後會發現原來我們很不適合、也許他不上我純粹是因為他的老二很小⋯⋯。不論如何,我們都不該為了從未發生的事情下註解,不論是下過於可怕的亦或是過於美好的。淨空自己的想像,好好體會觸目所及的每一瞬間才是最好的活著的方法。
以感性的角度來說,我和他曾經有過的那些火花、那些不言而喻的心有靈犀,是真正天時地利人和下的贈禮。人跟人之間有這樣的感覺,的確像是魔法一般,也是身為人類最珍貴的一部份。即使他其實是個連續殺人犯,他的床底下還藏著屍體一具,我也該感謝他沒殺我或要我幫他棄屍,而是實實在在地在和我在一起的每分每秒對我好,讓我體驗這種不可思議的情感。
「如果現在給妳一個按鈕,妳一按下去就能回到妳和妳喜歡的人最好的時候,妳會不會按?」聽完閨蜜的嘶吼,我問電話那頭的她。
「我當然按啊,這是我現在最想要的。」閨蜜毫不猶豫就回答。
「可是如果是現在的我,我不會按,因為我知道就算回到過去了,我如果還是沒有改變,我跟這個人還是會走向一樣的結局。」我回:「而且,我現在真的過得太好了,我很喜歡現在的自己,所以我不想要跟以前的自己交換。」
閨蜜在電話那頭默然。我知道她的沈默代表她不喜歡現在的自己,只想要有可能被喜歡的人喜歡的自己。
「也許我們的人生就是需要遇到一個真正的好人,而且必須失去他,我們才會學會怎麼讓自己變得更好、讓自己不再有機會失去。就像掉在地上的冰淇淋總是比較好吃,下次我會知道怎麼做才不會掉下來。」我又道。
其實我在寫這篇文章之前掙扎了很久,我雖然樂於將自己的過往寫出來和大家分享,但除了他之外,其他人都曾經做過對不起我的事,我可以卑鄙地活在被害者情結裡,高舉著女性主義的旗幟,保護自己的尊嚴不損傷絲毫,還能和其他被害者們互相舔舐傷口;只有他,什麼都好,就只是不夠喜歡我而已。如果要寫他,我就必須老老實實雙膝下跪承認自己的確很差勁,不如自己一向宣稱的那麼美好。
很能在酒局中帶動氣氛又怎麼樣、當小三當到搶贏正宮又如何、性觀念開放不是男朋友也可以上床然後呢?這些都只是插科打諢的把戲,企圖博取人們欽慕的眼光,我的內裡依舊很空,因為我真真不曾為自己努力什麼,我所努力的方向都是要人愛我而已。當失去目光支架,我便傾圮,什麼都不是。
有沒有可能,在沒有任何人的注視下,我依然做著一些事情,而且能真誠地為自己感到驕傲;可不可以,沒有任何人愛我也無所謂,我依舊付出,而且毫不保留。
在這條努力接近他的旅程中,我雖然離他的城堡越來越遠,可是我也終於拯救了自己,不再自戀的認為自己是世界上最美的公主,沒有人不該愛我;更精確地來說,我的確是世界上最美的公主,可同時也是最英勇的王子,我劈荊斬棘,為自己開出一條道路。而我的美好,風知道、樹知道、小鳥知道、倒映在清澈的湖水中的那個人知道就好。
如果有一天,有人也在這條努力的路上,偶然與我相逢,那便是天賜的良緣,我想我也不會再推拒什麼。
事過境遷,我不知道那個男人現在過得好不好、不知道小小的我有沒有在他心底留下一點什麼、不知道他當初究竟愛我什麼、又是為了什麼不再愛我。可是關於他的一切都不再重要,我長大了,終於可以好好跟你說再見了。
在冒險的旅程上你需要一些能量,以下是我認為對我很有幫助的幾本書籍,希望也能幫助所有感到無助的你們:
戀愛技巧類:
一、真愛是屬於誘惑者的(以非常理性科學的角度解釋誘惑這件事,如果只想看一本看這本就好)
二、三十一個戀愛必勝守則(很老套的女生必須處於被動的方法,可是對心很慌亂什麼都想衝的人是良解,因為戀愛高手不管是靜是動都令人心動,想成為高手請拿出指考精神拼第一本書)
三、日本貴婦親授嫁入豪門的五堂課、日本貴婦教你七十五天嫁入豪門(是上下兩集,我都看了,內容大同小異,沒什麼技巧但挺勵志的,我雖然還沒嫁入豪門但也有些富可敵國的人愛我了,可能有點關聯)
四、銀座紅牌馭男術(看完以後覺得男人真的有那麼膚淺嗎)
五、七週遇見對的人:發現真愛的吸引力法則召喚幸福的四十九堂練習(裡面有些很玄乎的練習要妳照著做,我做了一些我覺得比較實際的,但主要是他每堂課的心理解析很深得我心,很療癒的一本書)
心靈成長類:
一、不反應的練習(發覺百分之九十九的煩惱真的都是自己想像出來的)
二、不乖——比標準答案更重要的事(侯文詠的書一向都能讓我獲得許多能量)
三、我在雨中等你(美國小說,用一隻狗為主角敘事自己與主人發生的事情,不論狗到底對人類有沒有這層心思,但這其實是我們對任何深愛的人,甚至是對自己的心情)
四、品味唐詩(雖然是蔣勳老師國文課,但跟著唐詩看大唐盛世,看那些詩人的宇宙觀,頓時發覺自己渺小,心靈也被洗滌了)
五、當呼吸化為空氣(一個將死的醫生回顧自己的行醫路及在生命的最後做出的選擇,能讓人明白在死亡面前我們都很微不足道,但在這麼可怕的事情之前還能做出怎樣的事情使我們偉大)
六、我們可以看見幸福(法國小說,故事主角是車子的保險理賠評估專員,發生在他身上的任何事件、任何生命他都用一個數字衡量價錢,會覺得可笑可是我們真的就是這麼可笑)
七、書店的黛安娜(日本小說,我們都是一部份的看似叛逆卻柔弱的黛安娜,也是一部分看似完美卻渴望突破的彩子,看著這兩個不同角色的心路歷程,卻都能找到惺惺相惜的自己)
八、永遠的杏仁樹(雖然是以以巴戰爭為出發點所撰寫的虛擬故事,可是我們永遠需要看看這些可能真實上演的不幸,來提醒自己什麼都能過去)
心理學類:
一、恆毅力(研究告訴你怎樣的人付出怎樣的努力才會成功)
二、象與騎象人(關於快樂的心理學研究,有點硬可是看完受惠良多)
三、康乃爾最經典的思考邏輯課(看完才明白人類的心理機制有其盲點,應該反向思考所有事情,會有更趨近正確的觀點)
四、被討厭的勇氣藍本、紅本(不用多做介紹的一套書了。但阿德勒心理學的確讓我了解我們其實無法怎樣責怪過去、責怪他人的錯誤。所有事情每一秒鐘都可以從自己開始重新設定)
看完戀愛技巧類的書以後,會發覺要是沒有強大的心靈,根本無法做出那些書上指示的事情,所以需要靠心靈滋養的書培養;培養了一些心智以後,又會想更深刻了解心理機制。只能說這世上沒有什麼事是一蹴可幾的,要想成為強大的人,就必須努力在各個面向下功夫。但一旦開始了,就會發現這段路也沒那麼難。更可怕的是從來都不肯努力,還愚蠢地以為會船到橋頭自然直,其實只是不甘不願地妥協而已。
我曾經想靠酒精、年輕、性關係去綁住一個男人,做盡了所有依然誰都留不住,而且覺得自己既卑賤又沒價值;如今我很少喝酒也不再年輕,更是幾乎沒有和人發生性關係(是幾乎沒有不是完全沒有),可是我不曾覺得自己的生命如此充沛、充滿希望,即便依然沒有與我相愛的人。
魔法金屬 職業 二 轉 在 你(妳)好,我是莎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生日就是媽媽生我的日子](個人拙見)
今年我生日的這一天,午夜十二點一到,我還坐在床上看書。
沒有喧囂華麗的派對慶祝、沒有神秘貼心的浪漫驚喜,就是我轉頭看見房間櫥櫃上的電子時鐘,跳成一排四個零的數字排列,才稍微有點驚覺到:啊,我生日了。
我在看見四個零的那一刻,除了知道自己老了一歲以外,更重要的是,我知道自己該睡囉!
人長大到了一個年紀,「心有餘而力不足」就會默默變成你的座右銘。
如果人生是場豪門爭奪戰,身體這位精明的大房就會在你與二房熬夜、三房酒精、四房性行為⋯⋯諸如此類的狐媚子們糾纏之際,找尋各種機會報復你,偷偷挖你財產、掏空公司,當你回頭才驚覺自己真的沒有本錢消磨了,但一切也回不去了。
我闔上書本,拆掉把長髮隨意紮起的髮圈,關上床邊的閱讀燈,拉開棉被,準備入眠。但才躺下不久,我就聽見有人開門回家的聲響。
哥哥在家,所以我合理推測剛剛傳來的開門聲一定是媽媽回來了。現下時間不早,我們家人作息的時間也完全不同,所以沒有什麼一定可以相聚的時刻,基本上各自為政,除非有特定的事才會特意聯絡。
媽媽知道我因為工作關係,作息時間毫無邏輯性可言,所以看我房門關上了,通常就不會再吵我。我才剛落枕,意識還清醒著,共同生活了近三十個年頭,我不消眼見為憑,光用聽覺就能推敲家人行動。
我聽見稍遠處有水龍頭被打開,強烈的水柱沖刷著金屬表面,接著,又是一陣瓷器碰撞的聲響,我彷彿看見媽媽手腕上那只從不褪下的玉鐲,襯著她白皙的肌膚在我眼前搖晃。
經歷了連日詭異的炎熱,台灣這幾天才開始有了些冬日該有的氛圍,我窩在溫暖舒適的被窩裡,卻老覺得心裡不踏實,總有一股莫名的電波在刺激著我,該去做點什麼。
翻來覆去一陣,終於忍不住心癢難耐,我拉開被子起身,打開房門,朝廚房走去。
果不其然,媽媽正在裡頭洗碗。
我無賴似的仗著自己高挑的身材,張開右臂一把勾住媽媽的肩膀,有點炫耀性的咕噥說了一句:「媽,我生日了耶。」
媽下班後喜歡和朋友去喝點小酒,顯然剛剛的聚會是個開心的場面。媽鼓著紅通通的雙頰,斜睨了我一眼,回道:「是噢?媽媽都忘記了。對不起喔,祝妳生日快樂。那我們明天晚上去吃飯好了。」
「不用啦,我已經跟朋友約好了,下次再吃吧。」我有些尷尬地回。
「喔⋯好吧,那你們去吃吧。」媽倒回得爽快,沒有多餘掛念。
「妳怎麼連自己女兒生日都忘記了呢?妳人老了記憶也不好了。」我又繼續調侃我媽。
「對啊,我生了三個小孩,我每個小孩的生日都不記得了哈哈哈哈哈。」
和媽又調笑了一陣,聊了一些日常的話題,我突然感覺到剛剛引誘著我起身的那股電流,又開始隱隱的刺著我的心。
我平時很能跟朋友勾肩搭背、肢體接觸,講些愛你、想你之類綿密的話;對待情人那更是投懷送抱到一個六親不認的噁心境界。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已經很少對媽媽展現出親密,有時甚至刻意保持距離。
我知道這樣似乎不好,總有一天我會因為這樣的疏遠而後悔,但不知為何,面對這個生我、養我的人,要修復那座有些斑駁的橋樑卻總令人有些害臊。
我能玩笑似的抱抱她、甚至親親她、撒些對自己絕對有利的嬌(例如:媽我好餓,煮飯給我吃;媽我沒帶錢,先幫我出一下啦;媽我要減肥,幫我蒸地瓜⋯⋯),要展現真心卻不容易。
也許是生日魔法的作祟,那股電流又鼓勵似的再加強了一點。
下一秒,沒有預期,我竟忍不住脫口而出:「媽,謝謝妳把我生下來,我覺得很幸福。」然後大大的擁抱住了這個有些中年發福的溫暖軀體。
媽媽有點驚訝於我的舉動,但也回抱住了我,邊說:「媽媽只要你們都很好就好。」
我突然有點哽咽,可是電波在完全釋放過後,我也還是覺得要是我都這麼大個人了還落淚也是有些丟臉,我盡力忍住鼻間的刺激,收起不小心有點放肆的催產素(註),狀似輕鬆的勾著我媽走回客廳,道了晚安後又回房裡休息了。
這是我過得最心滿意足的生日。躺在黑暗中的我心想。
有記憶以來,我每年都很期待生日。
小學的時候,只要能帶一桶乖乖軟糖去學校發給全班同學就是極為夏趴的事;中學時,同儕開始成為生活重心,生日時沒收到個幾封噁心巴拉的小紙條,甚至是不貴而且你也不知道收了到底要幹麼的小禮物,無法證明你還有在世上走跳。
大學以後開始談戀愛了,交了男友後,基本都是期待男友會怎樣對待這個對他而言,應該是全宇宙最重要的日子,因為這天是他未來老婆出現在世上的日子耶(抱歉我這人比較浪漫,把每個男友都當成人生最後的摯愛在經營)。
幾任男友下來,我明白了男生們大概換湯不換藥的套裝行程就是:
一、晚餐(會是一個比平常在吃的飯要至少貴兩至三倍的一頓)。
二、蛋糕(大部分是餐廳的員工會來幫忙唱生日快樂歌)。
三、禮物(老娘至少收過三次各式蒂芬尼製品)。
四、來一發(男生在這日會比平常的固定流程之外再用心一點)。
當然,使用的人物道具不同,同樣的戰鬥模式所產生的效果也很不一樣。
我的初戀男友是巨蟹座男子,喜歡營造家的感覺,期望兩個人的家人朋友都能有緊密的連結,所以很積極地認識我的朋友,也很努力地把我融入他的生活,而且還很喜歡送花。
他替我過生日的方式,就是從一早就用親手做的早餐喚醒我,然後一整天都用和煦如陽光的笑容迎著我,好像這天就是他最幸福的日子一樣。
晚上,再陪我和朋友吃飯。唱完生日快樂歌、切完蛋糕,在送禮物時,不吝在眾人面前展現他對我滿滿的愛意,能夠靦著臉說出他對我的心意,最後還輕輕在我頰上獻上一吻。
第二任男友是個雙魚座男子。多情浪漫的他佔有慾很強,喜歡與我單獨相處勝於和朋友一起,所以我在與他交往時幾乎是沒有朋友的男友狗。
他是把生日套裝行程發揮得最淋漓盡致的人,但其中細節卻最具驚喜巧思。
會請餐廳在蛋糕上寫上我的英文名字;騙我說沒有禮物,但其實早存好幾個月的零用錢,在我生日當天親自帶我去試戒指的尺寸,再附上親手寫的卡片,而且字非常漂亮。
第三、第四任男友剛好都是摩羯座。外表看來木訥少言的他們,也真的是有夠沒有創意的一群。要我自己千提醒、萬拜託,甚至是親自規畫,才能過一個稱心如意的生日。
不過,實際如他們,會在平時就觀察、探聽我到底需要或想要什麼,沒有花俏鋪張的橋段,就是兩個人去外面約完會回到家以後,突然假裝沒事般把禮物拿給我,也不會多說什麼浪漫的話語。
我還和獅子座的男人曖昧過頗長一段時間。獅子是國王,喜歡讓他的女人成為王后,但一切為妳所做的努力不能讓妳看見,再浮誇再豪華的事物就算是專屬呈現給妳,也要表現得他只是在彈指之間就完成而已。
剛好我曖昧的這位獅子男家境十分富裕,自己也是非常有能力的男人,寸不沾地的名車接送、令人食指大動的佳餚饗宴、日日魂牽夢縈的夢幻逸品會在我的生日,甚至有時只是在就平日出現。
他能為我打造金碧輝煌的宮殿,只要我忠心臣服於他的管轄
上述男子各有各的好,當然也有令我失望的地方。我不諱言自己也有令他們無法接受的部分,所以我與他們任何一個都沒能有機會一起走完人生的旅程。
沒了這些男人對我的各種奉獻,我開始感到寂寞,而且再也不期待生日,反而變得很害怕這天的到來。
幸好,我平時做人還不算失敗,少了愛情的滋潤,我還有親情友情的陪伴,稍稍豐富我的生活。
有時,我會遇見喜歡的男人,在生日這種專屬於自己的日子,少女心也會無可抑止地噴發,期待會不會有浪漫的情節出現;有時,我會遇見喜歡我的男人,在生日這種放諸四海皆可留言的日子,也會發生一些我不預期也不期待的情事。
迷走在愛與不愛的人生操場裡,有時拼了命地想與人產生交錯,卻速度控制不好,和人擦撞,反而使自己摔了個大跤;有時累了想休息一下,不想在內圈競爭殺得片甲不留,獨自遊蕩在外圈散漫,卻還會遇見不識相的跑者在你週遭放閃,不想注意都難。
從一開始怪別人、怪老天爺,到最後怪自己;從大聲喧嘩自己的不值與委屈,到噤若寒蟬只想隱形。在這期間,我做著所有人告訴我應該要做的事情:去聯誼、去約會、去接收大家想拋給你的聯絡人資訊、去下載交友軟體(這我倒是還沒有啦);做著自己覺得應該要做的事情:減肥、買更多衣服保養品、換個能讓自己看起來更年輕的髮型。
這些事情在做的當下仍會使我有一點點活著的感覺。但抽離過後,在生活的縫隙,在公車上搖搖晃晃,窗外的景色也跟著震盪的時候、在看著電影裡揪心的場景,但只能揪著自己的心口的時候、在回到空無一人的家裡,從黑暗中打開主照明的時候,我仍然無法忽略心口的大洞,像攝取過多咖啡因而心悸不已。
以前談戀愛的時候,我最喜歡問男人們:「我在你心目中是不是最特別的那一個?」畢竟我從來沒有幫別人破處過,而我的處女膜也不幸的只有一片,小心眼的我自然愛比較起來。
他們都回答:「是啊。」
可是具體要他們陳述我如何特別他們也說不出來,只能說他們都不像我是作文奇才(老王賣瓜),對他們來說,女友們的差異或許就只是罩杯的尺寸不同而已。
沒關係,只要愛自己,就會覺得幸福,因為幸福不是別人給的,而是我們自己給自己的;只要愛自己,很快就會有人來愛你,因為愛能吸引愛⋯⋯。
以上「愛自己」的言論被所有愛情專家引用到不能再引用,而把「愛自己」無條件換成「做自己」也是大同小異。所有寂寞芳心的少女們只要看見這三個字,心裡的陰蒂就會立馬高潮,滿足一瞬間的慾望,但結束過後沒人擁抱,那虛無的甬道依舊空虛。
究竟從什麼時侯開始,戀愛狀態成為人生幸福的指標?
沒個男人在身邊口是心非地對我說:「寶貝,妳最特別。」我就一點也不特別了嗎?
為了回答自己這終極的提問,畢竟早就破處了在人肉市場也不是什麼稀世奇真了,我只好開始和自己談戀愛。
我把自己當成一個剛看對眼的馬子,想辦法追求自己。
剛開始很容易,很多事情用錢打發就好,我畢竟是有在賺錢的職業婦女,沒了男人需要供奉,所賺的每一分錢都是自己的,基本想買什麼就買什麼,反正我在和自己談戀愛,對自己好一點也是應該吧。
每天早上化完妝以後,我會花點時間對著鏡子稱讚自己的美貌(這是真的)、每天晚上洗澡前脫下衣服以後,我也會花點時間對著鏡子稱讚自己的身材真好(有夠變態);我照著近藤麻理惠小姐所著的《令人怦然心動的人生整理魔法》上所教的方法,花了兩週,徹底整理自己凌亂了近三十年的房間,為自己打造公主的殿堂。
我為自己報名語言課程,參加健身房,把每一個假日塞得水洩不通。
接下來就開始困難了,要把一個馬子勢必要請她吃飯。去吃路邊攤還好,我一人入座或打包外帶都不奇怪。
可是,若我想吃高級一點的餐廳呢?
如果我想看電影、看展覽、參加婚禮呢?
我的一人戀愛模式如果進入公眾區域,就開始會有種莫名的壓力了。
但若要突破世俗給我的框架,我勢必要突破自己心防。這道心防也是我這小馬子給我試煉,我必須去做。
所以我開始一個人吃飯、看電影、看展覽、參加婚禮,然後逼著自己做個幾次以後,倒也覺得非常自然。
甚至在一些熱門餐廳,我跟門口帶位的人說:「一位。」往往還能先插隊入座呢。
我真心喜歡小孩,在看見自己與孩子們玩得融洽的時候,會有一種「我馬子好值得娶」的得意;我熱愛看書寫作,放假時能一個人待在咖啡廳一整天,遨遊在文字裡的時候,也會有種酣暢淋漓的踏實。
在下著微雨的夜裡,我和小馬子緊緊挨著一把傘,一起用同一副耳機聽著喜歡的中慢板,漫步走在越往深處越寂靜的小巷裡,把塵囂落在身後,彷彿世界只有我們。這是最寂寞也最甜美的時刻。我感覺不到孤單,因為我的心正為自己微微擴張著,像一朵含苞待放的星雲。
和小馬子相處了一段時間,我雖然狡猾地盡量選擇只去發掘自己美好的一面,但我也不得不看見許多自己不願面對的真相,更極力地向我宣戰。
比如說:我只有在卸妝之前會覺得自己很美,卸妝之後我基本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因為我怕會有都市傳說女鬼出沒,家裡附近的房價會暴跌;我覺得自己身材很好,僅限上半身,因為我就是下盤穩重能替盤古開天闢地;我說要減肥說了一百年,春去秋來了幾個輪迴,比基尼們卻都還躺在衣櫃裡,沒勇氣穿出去。
我其實為自己訂下了很多計畫,新年新希望更是從沒少過,可是我實在達成的居然一個都沒有,沒什麼家破人亡的悲壯理由,純粹只是因為我過於懶散;我從小到大的外號都是「遲到大王」,某位好友為了與我維繫友情,只好每次和我相約都故意告訴我提早半小時的時間,才能讓我準時抵達。
更甚者,我無法清高地拒絕別人給我的好處,因為私心很想得到,即使我根本不喜歡對方;我明明很討厭某人的某些行為,但我從來不告訴他,而是在背地裡說他壞話或取笑他;我會想盡辦法去討好別人,以得到一些我想要的利益;大多數時間,我對真正對我好的人很殘忍,對對我不好的人卻很仁慈;我在指責別人的行為的同時,自己卻也在做著相同的行為,只不過還沒被人發現罷了。
這明明是一個和自己談戀愛的浪漫旅程,但層層疊疊的翻開自己,卻發現,我根本愛不上自己,何其悲哀。
也許有人會說,我們每個人本就會有些小奸小惡,只要不要影響到別人、不要殺人放火,那有關係?
可是我正在和自己戀愛,我全神貫注的對象就是我自己,我沒辦法像從前一樣忽略自己比較不完美的部分,就像「情人眼裡容不得一粒沙子」一樣。
我開始懷疑「愛自己」這件事情,究竟是原宥寬容自己性格的缺陷是對的;還是乾脆鴕鳥心態無條件認為自己就是最好的才正確?
在這般與自己的黑暗拉扯的過程當中,我才發現,原來一直嚷嚷著要「愛」的人,才是最不負責任的人。以為愛可以無限上綱,狹義曲解愛為全面地包容體諒,便可以一直這樣卑鄙下去。
我們自己都無法忍受的部分,何以要別人忍受?我們自己都無法原諒的缺失,何以重蹈覆轍?
我對自己失望極了,這不是我想像中的馬子的樣子。
我以為自己美好得像彼得潘的小精靈一樣,但我根本連翅膀都沒有。
但我也不是全然沒有收穫。在陪伴自己的這一路上,我才實在發覺,原來我們的身體裡真的有另一個自己,粗略來分,大概就是一個理性,一個感性。
有時候,我是理性,馬子是感性。
在我認為收這個禮物會不會有讓對方誤會我愛他的疑慮時,馬子會任性撒嬌坐在地上大哭說:我就是想要!
有時候我是感性,馬子是理性。
在我害怕一個人走進一個場所會遭受異樣眼光的時候,馬子會突然用堅定的口氣告訴我:我們又不偷不搶、名正言順,怕什麼!
原來我們從來都不是一個人,但我們一直以來總習慣了在某種情境下,就關掉一部份的自已,比如說,我們常會聽到上司告訴我們:工作的時候不要把情緒帶進來;或在酒醉過後就不顧一切瘋狂打了三十幾通前男友的電話。
我們會感到痛苦,是因為我們的兩個自己有完全不同的想法在打架;我們會快樂,是因為兩個自己都同意一樣的做法而且執行它。
如果兩個自己都一樣重要、都不可分割,那麼能不能誠實面對自己,就成了是否順心如意的關鍵。
我們可不可以放下成見,不論是好的還是壞的、美的還是醜的、善良的還是邪惡的⋯⋯都坦然地接納?
有一次,我的一位閨密突然興致勃勃地做了一鍋滷肉,請我試吃。
「這是我今天特地去找我前男友媽媽學的,我實在是太想念這個味道了。」閨密道。
閨密自己的媽媽不會做菜,逢年過節他們一家都是去外面的餐廳吃飯。但閨密在與前男友交往時,基於某些便利,便搬進前男友家同居。剛好前男友媽媽是一個非常會做菜的台式傳統媽媽,她也漁翁得利,終於知道什麼叫做家的味道。
「哇靠妳好屌,可以想念這個味道想念到不顧分手的尷尬,還去找他媽媽學做菜。」我回。
「他不在家啦,我當然是有先打聽好。而且我純粹就是想學做菜,跟他媽媽也偶爾會聯絡,就想說問看看啊。不然分手了以後都吃不到了好可惜。」閨密笑笑說。可能分手也久了,已經不會再有什麼鬼打牆的短路想法,反而能很自然的各取所需。
這天我也帶了我媽做的麻油雞去給閨密,她邊吃邊驚訝地嚷著說她也要去找我媽學做菜,我回說好啊,妳學會了以後再做給我吃。自己倒沒有什麼特別想學的意思。
又有一次,閨密來住我家。我從櫃子裡拿了一條乾淨的新浴巾給她,自己則拿了旁邊架上掛著的,明顯是用過的浴巾,要在待會洗澡時使用。
「妳一條浴巾都用多久?」閨密突然開口問。
「不一定,一個禮拜吧。我覺得髒了才會換一條新的,反正這也是洗好澡才會擦的不是嗎。」受到質疑,我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釋。
「沒有啦,因為我們家都是洗完一次澡就換一條,所以櫃子裡滿滿的都是浴巾,每天洗衣機也都在洗浴巾。」閨密回。
經過這兩次,我好像有點懂了。
就像每個家都有每個家料理的味道、使用浴巾的習慣,每個人也都會有自己特別擅長、或是特別小心眼的地方。重點是每個人都不一樣!如果我們都要削足適履成一個樣子,那麼這個世界有什麼有趣的?
我就是因為有幾趴的自私、幾趴的大氣、幾趴的龜毛、幾趴的懶散⋯⋯才編織成了我獨一無二的樣子。
我很特別,因為我跟誰都不一樣;我也很一般,因為誰都跟我不一樣。
現在,當我的理性與感性打架的時候,我不會選擇性的只聽從一方的意見,我會尊重自己也有兩種完全相反的看法,並且為自己找出最誠實中庸的道路。
如果想要阿諛奉承別人的時候,至少要做到真的稱讚對方好的部分,而不是看到黑影就亂講一通。
如果想要講別人壞話的時候,就要提醒自己以後就真的不要跟這個人做朋友了,因為我也不喜歡他,如果還讓人看到我跟他後來還如朋友般的有交集,就是我虛偽了。
如果很想接受一個我不喜歡的人給我的好處,我要在接受過後也要真心誠意地感激對方,但也不需刻意討好,因為這也是對方情願的。
如果答應別人做什麼事情卻突然反悔,不要替自己找理由,說出真正的感受,不然不要答應;答應了也不要不情不願。
誠實是對待自己和別人最仁慈的方式。
老實說我還無法百分之一百做到,現在可能做到⋯⋯二十六趴吧,雖然還是少得可憐,但銀行利率要是有這個趴數我就貧民百萬富翁了,可見人的潛力無窮。
而且至少我開始接納真正的自己,開始真正的去「愛」自己,而不是愛自己想像出來的樣子。在這麼做過後,當別人做出一些讓我不爽的事情時,我也更能反求諸己,體諒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獨特,而我只要為自己負責就好。
現在如果有人問我最近過得好不好,我都會很自然地回說:「很好啊,每天都很開心。」
對方一定會直覺再問:「是不是有對象了?談戀愛了嗎?」
屢試不爽。
這世上所有人,不管是二十幾、三十幾或四十幾歲人,都是一樣的思維模式。雖然每個人都各有特色及想法,但同樣的問題就不會有第二種解答,足以見得台灣扼殺創意的填鴨式教育發展得非常成功。
我的確在戀愛,但我戀愛的對象是我自己。
而且不論我身邊的人是誰,是家人、是閨密、是炮友、是男友,或是老公,這都是一場不會停止的婚外情,因為不管是家人、閨密、炮友、男友,或是老公,他們儘管有人跟我同年同月同日生,但都不一定會跟我同年同月同日死。
所以,我才是能為自己負責一輩子的人。
我是集自私、白目、腿粗、懦弱、懶散又有點愛遲到,還完全外貌協會,自己妝前妝後卻落差頗大的女子(不准求真相)。我努力想讓自己愛上自己,只好想辦法改善這些行為,不然就不要靠邀。
我非常特別,而且還是某女忍受了陰道像被連續開了三槍的痛苦生下來的。
你呢?
註:催產素(hormone oxytocin)引發子宮收縮和乳汁分泌,強化母性行為、減輕母親壓力。當女性處於壓力之下,大腦會分泌催產素,引起女性想與所愛之人接觸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