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已經有很詳盡的測試與開箱照,這裡只簡單講幾個一周(a9)與一天(a7r3)的後記,後記擺在前面是因為這篇大部份我都在講古,所以重點放前面比較不會浪費想了解新機資訊朋友的時間,但說真的手上使用的時間還太短,這禮拜婚禮實戰以前都只是紙上談兵,等婚禮後的心得比較實在(但如果已經有買轉接環或準備要買轉接環的朋友,可以看一下第七點,我覺得蠻重要的)
1.說到對焦,在我曾經用過的所有相機,綜合各種環境我認為Nikon D5的對焦沒有對手,但連續用了兩台速度型的DSLR旗艦機以後,我覺得以我拍的習慣和類型來說,D5對焦性能在快準狠的強度之於我過剩了,A9/A7R3的對焦強在無反系統特性帶來的價值,例如a9對焦點達到93%畫面的涵蓋率(A7R3達到68%),尤其眼控對焦可以粘在拍攝對像上面(都是破渡張道慈害的><),這個已經進入實用性的功能,也是我從dslr轉換Sony無反系統的原因之一。
2:A9/A7R3單機的手感,我覺得還是A9比較就手(但跟d5比還是d5好拿太多),昨天剛拿到電池把手與a7r3,還沒有比兩台裝手把的分別,但我想如果裝手把後手感應該會很接近,因為送客合照的人數在四個人以內,我大多會用直拍的構圖,有手把對手腕的保護還是比較好,雖然增加一些重量但依然比傳統dslr輕許多。
特別要注意機身上的電池艙蓋,試a7r3時我不知怎麼的拿了起來,結果裝在把手後不會拆,研究了快半小時才看懂原來要先扳電池艙蓋上的黑色扣榫,兩邊的金屬卡榫就會收進去,是很厲害的設計,但沒看說明書還真不知道怎麼拆裝。
3:A9/A7R3的接環非常的緊,個人覺得鏡頭相對於nikon難裝很多,卡的位置和方向都不同,尤其搭配Metabones轉接環,轉接環的安裝點設計的很不明顯,拆裝時我都很拍把機身上的金屬卡口一起拆下來。(最後會詳細說明轉接環)
4:這次購入和a7r3同步發表的新鏡 sony fe 24-105mm f4 oss,之前原本是想入手24-70mm F4 ZA,但新鏡就規格看來頗為厲害,而且我想改變過去長久以來用24-70 f2.8的習慣,就改成入手這這顆,目前在a7r3和a9上交叉使用覺得這顆鏡頭在兩台機身上合焦速度都很接近,但其實我這樣講沒什麼意義,因為只有早上半天試一下而已,暗部使用af-s因為兩台都會先投射對焦輔助燈,所以即使很暗並且對比度極低的物件還是對得到(在陰暗處的黑色尼龍袋)。
這個還是想說一下nikon d5對焦厲害的地方,去年買d5時我自已在家測過同一個場景,d5完全不需要對焦輔助燈就瞬間嗶嗶兩聲對給你(從d4開始我已經五年沒看過這個東西了 xd),如果用-4ev的中央點大概再更快0.05秒吧,雖然a9/a7r3投射對焦輔助燈也幾乎是同步會對到,但這就是一個超強跟強的分水嶺,尤其af-c模式下a9/a7r3對焦輔助燈不作用,這樣跟d5的差距就會很明顯,所以拍攝習慣上要做調整,以前我拍婚禮習慣只用af-c,現在適時要切換到af-s,要記得你現在不再是只靠自已一個人了,你有對焦輔助燈了(好奇怪的比喻)
這顆鏡頭本身有光學防手震,初入sony系統我不太清楚跟機身防手震一起用有什麼差別,只覺得防手震真的很好用,重量也剛好,鏡身長度適中很好握,如果拿把魯斑尺量一下長度說不定是大吉這樣,我沒有24-70za沒辦法比較,但目前感覺我認為從速度到畫質都不會輸給我常用的24-70mm g鏡(是說兩顆也差了十幾年的設計),加上有多了70~105這段與防手震,在婚禮上我想用途會更豐富。
5:機身防手震也是我轉向無反系統的一個原因,雖然dslr很多鏡頭現在都有防手震沒錯,但我想用的定焦鏡大多沒有這項功能,例如我前陣子用的sigma 135mm f1.8,這是一顆非常厲害的鏡頭,但是它的重量超過一公斤,1130克的鏡頭在沒有防手震的情況下安全快門要求更高,以我的手抖程度大概要1/320才能避免微震的情況,但在a9/a7r3上轉接canon 135mm f2L重量只有750克,加上機身的防手震,同樣是135mm的安全快門1/160就沒有問題,而這個快門速度在凝結一般人物非移動的狀態也已經足夠,更不用說重量對手造成的負擔,我自從買入sigma 135mm f1.8以後我很喜歡,但因為鏡身短又重,每次換這顆鏡頭都是。
6:sony a7r3 / a9 機身主要明確的分別是在單轉盤和左右雙轉盤,在用了a9一個禮拜與a7r3一天之下,我覺得a9的雙轉盤的設計儘次於選單一樣天才,我很想叫設計師自已去轉幾次左肩轉盤看看,看他是覺得手好用還是手指會打結,防止誤觸的機制要有沒錯,但這麼難按結果只是更讓人抓狂,下翻螢幕兩個都差不多吧,a7r3有個把lcd當觸控板改變對焦點,這個功能我還沒時間去試。
7:在購入機身前先在網路上訂了sigma mc-11轉接環,選擇它的原因是sigma做NC兩廠af接環的經驗豐富,軟體會持續升級不怕變孤兒,更不用說恆佛總是訂一個有誠意的售價,sigma 35mm f1.4是我的主力鏡之一當然就選自家品牌,而且網路上看去年和高價的Metabones 4比較還互有領先。
昨天早上才從網購入手mc-11,下午打開包裝接上機身帶去和一同買a7r3的的婚攝友人會合,嗯…大家都覺得為什麼我的a9對焦速度比同行朋友的a7r3慢?我說轉接的鏡頭不同嘛,他是用標準變標鏡當然比大光圈合焦來得快,買完機身大家出來喝咖啡,買metabones 5的朋友借我轉接同一組機身鏡頭,但轉接環從mc-11換成Metabones 5,結果我不禁想罵髒話,在metabones上合焦速度明顯變快,而且AF-C模式下邊緣對焦點可以合焦了!!!
sigma 35mm f1.4使用MC-11轉接在a9/a7r3,af-c模式只有在中央區塊能合焦(全對焦範圍約1/3),邊緣就會開始反覆拉風箱,多對幾次也不會合焦,只是拉風箱可以拉出一條藍色多惱河,這點我之前做轉接環功課也有看到人提過,原以為轉接鏡都是如此不能太要求,至少af-s可以用就好,但想不到最近新的metabones即使用af-c在邊緣都能正常合焦的,於是立刻回原購買的網路店家,原本想換貨但他們沒有進metabones就只能改辦理退貨(後來我還是主動提出將物流費和手續費補回給店家,順道再跟他買了三張記憶卡,大家交易愉快離開)
btw,但我只有開箱測試一顆鏡頭,mc-11也沒有做過韌體升級,短時間測合焦速度比較主觀(但現場四個人都有相同感覺),所以也有可能現在更新的韌有改進了? 這點很歡迎手上有mc-11和sigma 35mm 鏡頭的朋友提供實際心得。
簡單幾個心得如上,昨天買A7R3點貨時我跟店家開玩笑,我說:
「換系統與換人工關節之間,我選擇了換系統。」
當然不是真的那麼嚴重,但是拿了幾天a9(幾乎等同a7r3的重量),上手把加閃燈與現在的24-105新鏡,整體重量與d5+24-70mm g+sb5000,相差大約400~500公克,大家可能覺得沒什麼,但一天下來舉起放數百到上千次之後,差不多到送客階段對身體的負荷絕對是有影響,不過當然這是以我一個過了四十還在賣命賣肝的角度來看。
但需不需要換a7r3/a9,我並不能給任何建議,畢竟每個人的 體力/拍攝習慣/後製方式/器材包袱…都不一樣,在婚禮現場已經實戰的工作者評價也不同,尤其這次a7r3是a7系列首次在對焦與效能達到婚禮攝影門檻的畫質機,a7r3的像素即使12bit都超過40mb以上,這對後製作業的時間與電腦都是很大的考驗,需要使用一段時間以後的感想才負責任,目前只能說這兩台的確實是SONY“畫素即正義,速度即王道“的代表作。
-------以下講古時間------------
從2004年拿第一台DSLR d70到現在拿了Nikon 13年,換另一個角度說是拿了DSLR13年,並不長但也不算太短的時間,斗膽托大的說一句,感覺DSLR的發展瓶頸一直在那裡,不要說底片時代,從數位的d70到d5,很多東西沒有太大的改變,這個瓶頸之於我自已也是相同的,我很熟悉現在的拍攝模式,尤其在婚禮中非常安全,看到蛙大(婚攝大青蛙)最新分享a7r3提到他對nikon的機身熟悉,這點我也有同感,因為我也是閉上眼晴,
昨天去拿Sony A7R3前先去買了Canon 135mm F2L,有一種送尼回佳的感覺,因為其實這是我攝影生涯裡第二顆Canon接環鏡頭,我的第一個單眼系統裝備其實並不是Nikon,而是Canon。
2004年Canon 350D剛出沒多久,當時很愛拍人像(對,我也參加過Dcview的model團拍,3次)“Canon適合拍人“這句話在當年比現在更有公信力,所以先在二手拍賣買了一支Tamron A09(我還記得是9000元),結果買完鏡頭後看到Nikon D70,聽說nikon d70對焦比canon 350d厲害,而且更吸引我的是全黑機身,這點想想很有趣,因為10多年前銀色機身看起來業餘是一般版,黑機看起來專業賣比較貴,但現在是銀機比較有文青感(笑)反而比較搶手,結果反而入了N家的門。
在決定做系統轉換時,因為職業工作一定要有第二台備機,所以考慮了幾種不同的組合方案,A9+A7R3 / A7R3+A7R2 / A7R3x2 / /A9+A7R2......跟幾位有使用sony系統的攝影師朋友訊息聊到,他們都有相同看法,就是A7R2畫質極好,但在婚禮攝影這種整體操作上對焦與存檔延遲可能會影響拍攝節奏,雖然第二機我是定位在備機,但若真的需要這樣也是不行,尤其最後我才知道原來A7R2還是單卡槽,那就更不能考慮了,最後心一橫就A9+A7R3吧
所以上禮拜五其實我已經先買了Sony A9,光是一開始選單設定的羅輯就讓我頭昏,不知道是哪個天才設計的選單(如同婚攝英聖說的,初入sony選單會讓你迷路),想到家裡的rx100 m4的選單我到現在也只看懂一半,原本以為消費級的小相機如此很正常,但設定為職業機的選單也是同一套思維只是變的更複雜,正所謂沒有最難懂只有更難懂,跟本就是rx1000 m4選單的動力旗艦版,所以新機剛到手雖然很興奮,但心裡其實也非常忐忑,想到《一代宗師》裡的老姜對著決意奉道的宮二說:
「姑娘,把那麼好的親事給退了,值得嗎?你可要想清楚啊,奉了道....那可是回不了頭的」。
是啊,如果離開了Nikon,換系統奉了Sony的道,看看每支FE原生鏡頭的價格……呃…雖然Nikon新鏡也很貴,但還有上一代鏡頭可以搭配選擇,比如Nikon平均二手價在七、八千的85mm f1.8d(市面應該沒有新鏡)和全新不到一萬五的85mm F1.8G,轉到sony沒有什麼二手與上一代舊鏡可以選,原生鏡頭對應的是18980的FE 85mm F1.8和39880的Carl Zeiss Batis 1.8/85。
但如果你想換系統,全世界都會聯合起來幫你換,甚至王家衛都會過來補一腳(王家衛:閃開,讓專業的來!!),於是又想到宮二說:
「寧可一思進,莫在一思停。」
(其實對白都是徐皓峰寫的,他自已當導演的另幾部片我也很喜歡,《師父》大家應該都看過就不用多說,如果家裡有mod199電影,推薦《倭寇的蹤跡》和《箭士柳白猿》這兩部,對白都很有意思,也可以看出導演的風格還真是從一而終。
於是系統轉換的這一個禮拜不到,就先噴掉三十幾萬(這已經是合乎我正常工作需求最節省的買法,如果是買齊GM大三元順便帶幾顆Batis大光圈定焦甚至Milvus鏡,請自行再加一倍以上),想到mod電影199最近上映我一直想看的《生存者》(THE BAD BATCH),雖說是部接近Cult Film的怪片(但太過精緻),但裡面的音樂和攝影都很不錯,片中基努李維對女主角說一句話:
「來到這裡要付出天大的代價,妳就付出一隻手和一條腿」
我是沒資格講“錢可以解決的事都是小事“,這種話是留給隨手拍生活會拿Phase One的人,不過婚攝就像被老鷹反覆啄肝的普羅米修斯,每天熬夜工作完都會再長出新鮮的肝繼續賣(科普小常識,有些婚攝甚至會邊喝酒邊工作,這就是「酒肝倘?某」這首歌的由來(亂講)),所以捏著肝東湊西湊就還是換了。
這裡要付出天大的代價,我覺得是長久以來對Nikon機身的經驗和使用習慣的累積,除了截然不同的手感之外,最直接的是從DSLR的五稜鏡與無反的二極發光體看見的感覺完全是兩回事,好像噴乾冰的野台布袋戲與AE粒子特效的東離劍遊記,當然這裡並不是說乾冰比較遜或AE特效很假,而是從眼晴到大腦轉換的那種現場感截然不同,EVF/LCD非常明亮清楚,那個看出去的感覺大概是賽璐璐片畫的卡通與最新CG動畫的分別,不能說哪種一定是好,那是完全不同的體驗。
在入手Sony A9隔幾天,莎莎幫小莎買了把美勞安全剪刀,吃飯時原本以為小莎低著頭在剪紙,哪知一叫她吃飯轉過頭,我和莎莎馬上大笑出來,她也回一個得意的燦笑,原來她居然一刀把前額的頭髮剪了一大把下來,頓時換了畫風變成斜瀏海的妹妹頭
大人剪頭髮都是小心的一點一點修剪,深怕一個不小心把頭剪壞了,只有小孩才會這樣一把就剪下來,但想想這也是為什麼小莎的畫特別有創作力和想像力(好吧,其實每個爸爸都覺得自已的小孩最有創造力),小莎看到我的A9說:「拔拔,我不記得我們家有這台小相機,我們家的相機應該是大的,你是用魔法把它變小的嗎?」
小孩不怕歸零這件事,那是他們學習的方式
大人才會怕歸零
我全職婚禮的第一場是2009年5月16日在中壢的南方莊園,用的是Nikon D300(一個月後的第二場買了D700),但如果回到我拍攝第一場完整的婚禮記錄(迎娶+宴客)是2007年10月14日,用的是Nikon D200。
10年了,也該是讓自已歸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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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HI
-場外
在公會殿堂的大廳中央,懸浮著一座巨大的豔紫色石鑄皇座,中身由黑曜石鑄成,邊緣是白銀色細絲蕂蔓繞成的襯飾。精選呈暗紫紅色亮光的龍鱗滿怖座中,一直到背部延伸出由精緻華麗金屬雕製而成的千百隻細小長毛貓,這道小貓築成的虹橋遠看形成一條像是保護著皇座的尾巴,近看每隻貓的神態各異,互相追逐耍玩,細節隻隻皆新更見匠心獨厚,造工的人是花費了多少心力思緒才能完成實在難以想像。座底寬闊深彎,椅身短平,上面刻畫著十三星座的紋理,形成的圖案恰好遊成兩雙犀利的杏眼,散發出一股幽淡的碧藍光茫,骨碌骨碌的俯視著下面眾人的神情。活靈生動的背後究竟賦予了何種古老魔法似乎無可得知。
在這散發著強烈不祥氣息的巨大晶石座下,穩重的佇立了幾個不同紛圍的人物,從他們的裝扮可知各人極具歷練的造詣,手執巨型魔斧的神工匠,背戴精鋼盾牌的黑色十字軍,手輓靈杖的法系姊弟,還有就是挨在牆角傲氣十足的野刺客。職業各異的他們唯一相同的地方,就是他們的眼神都專注在皇座上的中心。
此時身據皇座上的人在懶懶的伸著腰,打著呵欠。看著他半身側躺的姿勢,與其說這是皇座,說成是窩還比較貼切。座上透出一𣊬攝人心魄的氣息,王的一覷凝著了空氣,不安籠罩著整個大廳。
啊~嗯~你們…有事嗎?
嬌柔的聲線傳入各人的耳中,和剛才的氣氛形成了強烈的對比。魔王輕輕的靠在椅的一側,身後浮著一把精緻的粉色洋傘,在傘矇朧紫淡色的陰影底下隱隱約約看到一個妙齡少女的輪廓,她一手托起了腮輕輕的道:
天氣冷了,我很睏…沒事我要睡了。
先開口的是魔法師姊姊。
魔王,有關我們前段時間發現的洞穴遺蹟。派遣的五位偵察員有四位已經失去了聯系,還有一…
一把野性的女性聲音把話打斷,怒道:
哼!所以都説讓我去,給我半小時,王的頭我也能帶回來給你們當手禮。
魔法師冷靜的回道:
我們都知道你的實力,再説,這次本來就不是一個危險的工作。我實在不能不丟開這異常的狀況…
黑色十字軍嚴然說道:
魔王大人,要派我去嗎?
魔王比了一下手勢,大廳又靜了下來。
風語,你剛説四人吧,還有一人是誰?
不知道,但我弟弟能感應到他微弱的存在和大概的位置。
魔王這時嘴角微微上揚,說道:
順子,交給你了。大家退下吧。
在眾人離開之後,魔王從皇座輕盈的躍了下來。懶洋洋的伸了下腰,回頭一臉自豪的樣子向著她的寵物鬼女,悠然自得的說道:
嘻!我看中的可愛玩具,才沒這麼輕易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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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是去年針對大眾向題材所做的投稿實驗,結果只是稍微改了些風格並將敘述淺白化,便有出版社認為達到實體書標準開始與我詳談。要出書就等於踏入社會,而社會是非常現實的,當然我也比較想出帶有我濃濃風格與精心布置的龐大複雜劇情線的故事,只是現實總是很絕情。要出書其實不難,但也可以難如登天,若實力已有,再來只是自己的抉擇……打了好幾年的小說看到許多跟我站在同一陣線奮鬥、想以著自己獨特風格讓世人認可的作家們,大家都是一樣的下場與待遇,以及一些憤世嫉俗,覺得很難過,但是現在還不是我們的世代。
該部某篇單章:奪心嶼 第七章 探查
歐尼爾帶上了自己的物資背包走出洞穴,外頭一片漆黑,放眼望去幽深黑暗的森林散發出了不祥的預感,在廣大的大自然面前,給人一種陌生且龐大的恐懼感,尤其是在黑夜之下,危險,這就是叢林……不,在這座奪心嶼上不管何處都十分危險,野生的自然環境只是其次,真正危險的其實是無法捉摸的人心。
人性的危險,始終才是最可怕的。
歐尼爾想起了以往在澳洲擔任密醫時的各種景象,他的身分是澳洲黑手黨中最具名氣與實力的密醫,因此不論哪一黨派的老大只要受了傷,幾乎都會找他來幫忙治療,這並不是他只有那個膽色、那個醫術,最重要的是,他能夠在如此複雜多端的各種夾縫之間找到辦法求生下去,尋常密醫在黑手黨之間遊走大半都會因為某些小事而丟了性命,其他的密醫,就是那些已經培養好關係的專屬密醫了,而他,是那名能夠博得各方老大的青睞與尊敬的地下醫生。
當有人想佔他便宜的時候,他能以智反將一軍;當有人想直接黑他的時候,他用計回以一記;當有人直接找上門來要弄死他時,他就與對方來個貨真價實的拼命,讓對方吃不完兜著走。這就是他,歐尼爾‧哈廷頓與其他醫生不一樣的地方,不,應該說,他是一個能站在頂端的人物,只是他只願做個醫生,不去與其他人爭個你死我活,為錢勞命,當密醫也只是被迫走上了這條另類的不歸路。
曾經有許多老大想讓他當他們的心腹,為他們出智出力,他能夠擁有大筆的錢財、有幫派最高領袖的保護、有地位有女人有勢力,然而他多次拒絕,因為他對幫派之間的火拼情仇沒有興趣,只願繼續當他的遊走密醫。拒絕雖然讓幾名老大不滿,但是他們也對他無可奈何,而這樣的舉動反而又更加襯托出了他的氣度,就算打架不是最強、勢力無依無靠,但所有人見到他都得敬他三分。
「The Lone Wolf Doctor」,孤狼醫生,這是他人給他起的綽號,也成了在幫派之間的註冊商標。
歐尼爾一想起往事微微一笑,搖搖頭顯得無奈,能走到今日是他起初完全料想不到的,只能說人生起伏變化劇烈,誰也無法猜到五年、十年後自己是什麼樣子,早在他二十出頭剛想找個工作時,還是個什麼都沒有的無業遊民呢,而這前後「運氣」似乎也占了許多因素。不過幸好他沒有子女,沒有牽掛,走上這條路能害的也就自己一個,不會牽連到誰,做得自己覺得清白就好。
不結婚生子倒不是說他是個對女人無感的男人,只因為在那種情色渲染的環境之下,他對那些女人毫無感覺,能讓他碰到不錯女人的機會又是幾乎沒有,就算碰到了,以他的身分也無法給他的妻小擁有一個安心的生活。
不過現在都三十六歲了,是否該找個伴換條路走,還在躊躇之中呢,等到離開這個鬼地方,就在生活中加一點新的刺激吧──只是能不能走出這裡還是個未知數呢,奪心嶼,雖然不知道這地方是怎麼搞的、他莫名其妙被帶到這裡是怎麼搞的?靠著他的能力,在這裡存活下去才是眼下的關鍵啊。
歐尼爾下意識地伸進了褲袋,在月色之下想摸出菸盒先來抽一根菸再上路,等到他察覺到口袋裡只有一個拇指大小的硬質晶片時,這才恍然無奈一笑,想起原本身上的東西都被搜括走了,不知道這起碼三個月的無菸生活之中,他能不能挺得住?
或者,在這三個月之間也趁機戒個菸好了?自己是醫生,密集抽了十多年的菸了,自己的肺大概也差不多要出事了吧?不行吶,做醫生的得先要做個好榜樣才行呢。
歐尼爾拋了下左手上的手電筒,淡淡地注視著周遭的森林,接著關掉了手電筒,放回了物資背包,踩著皮革製的鞋子撥開枝葉,朝洞穴出口的一端踏入了叢林,沿著台地巨岩的邊緣開始壓低身息,往未知的前方探索而去。
依照經驗以及常識判斷、推斷,夜間其他參賽者大多都會找個地方休眠,除了兩種人:一種是想趁著夜色搞暗殺的人,一種是不眠不休地隨時警惕的人。不過這兩種人都沒關係,他的目的是先探查周遭的環境變化以及是否有敵人存在?根據他的推理,奪心嶼的面積估計十分龐大,將九十九個人平均分散進去,「每批人」的間隔距離估計都有半公里左右。為何說是「每批人」?以遊戲設計者的觀點來說,為了達到遊戲的刺激效果,這種時候必定得將幾名參賽者在一開始就分配到十分接近的地方,讓他們接觸,產生劇情。
而現在,在洞穴裡頭的「接觸」已經結束了,附近被綁住的青年與那個女孩也是一個,但是這附近必定還有其他人,正所謂知己知彼,百戰百勝,在這種環境下還是主動出擊的好,至少得先確認周遭的狀況才行。
「不過……這感覺還真是久違了啊。」他曾有次在澳洲的澳大利亞沙漠及叢林被別人暗算過,在裡頭存活了幾天才逃出來,因此這種情況也不算是他的頭一遭……是否該感謝一下那些暗算過他的人啊?經驗可是無價之寶唷。
在佈滿草叢、林木與蚊蟲的樹林間小心地直線移動了大約十五分鐘後,歐尼爾走到了叢林邊緣,瞇起雙眼潛伏在一棵樹幹旁,觀察著外頭的情景──外頭是一小片的草原,後接人工根植過的荒漠化沙土地,在那一片區域之中,有個非常明顯的小屋在邊緣處,重點是,小屋裡頭是有光亮的,讓人不禁聯想到這不是陷阱就是已經有人在裡頭安居了。
但……開什麼玩笑?安居?在這種情況下悠哉住在這個極其顯眼的木屋裡頭?或許那個叫梁穆誠的小子看到後會相信,傻呼呼地過去敲門問安,但他可不信。
歐尼爾開始小心翼翼地壓低姿態在林間的邊緣移動著,他沿著草地與土沙地的範圍緩緩地繞過了一圈,直到再走過延展出去林間與位居中央的河流下游處後,確認周遭真的都沒有任何人潛伏於林間邊緣之中或者是樹上,他這才吁了口氣,起身一面全神貫注地警戒著周遭,做好隨時發生衝突的準備,一面裝作大剌剌地向木屋走去。
木屋十分靠近地連接著一旁的林間,歐尼爾就由著林間那處小道步行而去──木屋大概有個二十多坪,呈長方狀,全是用木頭建造而成,有木製窗戶及一扇前門、平式屋簷、燈光,高度就一層樓,而這絕不可能是參賽者在這一天就建構起來的,絕對是遊戲單位原本就布置好的房屋。
為什麼會佈置房屋?因為房屋使人安心,吸引參賽者,發生衝突、劇情。
最安全的「家」,在這裡卻是最危險的藏匿點。
歐尼爾瞇起眼來矮身靠在一處樹幹旁,靜候了片刻,豎起耳朵除了不停鳴叫的蟲鳴之外,他沒有聽到任何不尋常的細微聲響以及發現任何動靜──於是,他邁步了,開始朝著房屋面向叢林處的大門走去。
「喀喀。」就在此時,一道機關聲響倏地傳了出來,歐尼爾瞠大雙目,耳聞到物體飛快襲向他的聲音,當即趴了下來,三支利箭一眨眼分別插在了他眼前的草地上,在這驚魂未定間,又是幾道細微的「喀喀」聲響接續傳出,歐尼爾暗罵了句還沒結束,趕緊往一旁滾了過去站起,往後跳到了一旁的叢林之中,眼前馬上又是三支利箭逐步接近他插在了草地上,千鈞一髮。
歐尼爾利眼瞪著地上的箭,喘了口大氣,趕緊旋身警戒著周遭,過了片刻確定沒有其他異變後,他蹲了下來重新做打算。
房屋是有人住的,而主人肯定在附近都布置了類似於這種的陷阱。這些陷阱非常厲害,就算逃過了第一波能夠當場扎入背心的三支利箭,還有第二波由另一個角度射過來的無死角利箭,若不是他原本就十分警戒,在瞬間反應接連躲過並退回了林間,否則早就成了隻刺蝟死在這裡了。
歐尼爾此時蹲身一看,能見到在這條窄路上,有幾根透明的絲線連接於樹木之間,這還得在蹲下的角度藉由月色反光才能隱約看見,製作這個陷阱的人,實在厲害。這雖然是個非常傳統的陷阱,但是製造者能活用於這裡,在這裡完美發揮出了它的殺傷力!
他凝視著小屋,猶豫片刻後,忽地笑了一下,輕踩著草地繞了一個小彎成功抵達了小屋前門,一把推開沒有上鎖的木門把手,也在開門的瞬間轉身貼到了門旁的屋牆,「咻」的一聲,又是一支利箭自裡頭飛了出來。
果然……只要將自己帶入陷阱製造者的角度,會有什麼樣的陷阱大致上就能夠猜出來了,一步步小心防備,應該就沒問題。
歐尼爾蹲下身來轉身朝屋內看了看,裡頭有些簡易的木製家具,像是桌椅、衣櫥,以及一些零碎的生活用品,讓人訝異奪心嶼之中會有這種地方,而一旦這種房屋出現了,那也就代表在整個奪心嶼之中其他地方或許也存在著這類的房屋。
只有當參賽者逐漸死亡,到最後關頭的時候,剩餘的參賽者才能夠比較安全地躲在屋中進行據點戰吧?這個奪心嶼遊戲設計者的設計也挺複雜的,顧慮到的很多,至少他猜測的這些可能性都是有機率發生的。
歐尼爾在接近木門的地上又發現了一條透明絲線,他將手電筒滾了過去,在手電筒牽動到了絲線的下個瞬間,又是好幾支利箭自左右兩側伴隨著「咻咻」聲,「咚」地鑲入了屋內的兩側牆面,這次乍聽利箭的數目大約有六支。
歐尼爾緩緩起身,進入了房屋並將地上的手電筒撿起,關上了前門、踏過已經發動過的透明絲線再次打量著這間房屋──這裡有過生活跡象,有食物、飲水及一些簡易的日常生活用品,裡頭還有一個空間,似乎與這處「客廳」一樣大,看過去似乎有著烹飪系統,這令他還挺吃驚的。
周遭地面上有木條、尖石、繩索,及一些蒐集起來的天然材料,大概就是製作陷阱與利箭的原料,而除此之外並沒有看到任何關於屋主的物品及訊息。
歐尼爾小心翼翼地繞了「客廳」一圈,又躲過了幾個機關,有利箭、碎玻璃處,也有自天花板上的樑木砸下來的石頭,打開衣櫥與壁櫥也有急速噴發而出的刺激性氣體,是否有催眠或中毒效果並不曉得,而這些都被歐尼爾躲過了,他基本上是毫髮無傷,除了有次在接近關起來的木窗觀察著木窗上對外的陷阱時,差點被從後射過來的利箭給割破側腹,在衣服上弄破了個口子而已。
客廳內的陷阱都被歐尼爾觸發過後,他繼續提防著陷阱以及主人的隨時現身,往裡頭的地方繼續移動。裡面的空間基本上就沒有什麼了,沒有門窗,因此外人無法直接進入這裡,在又好一陣子的觀察與探索後,他確認這裡沒有設置陷阱,便走到了靠邊的一處地板門。
地板門是向上拉開式的,此處有一點伴隨著酸味的淡淡香氣,令歐尼爾微微蹙起了眉頭。沒猶豫多久,他將地板門拉了開來,打開時沒有任何機關啟動,但是卻讓歐尼爾睜了下眼,有些吃驚──地板門之下是個空間不大的小地窖,大約兩坪,沒有階梯往下,是個簡易的地下儲藏室,讓他吃驚的,是裡頭疊滿了身上染血的屍體,總共有六具,屍體都沒有發臭,都是剛死不久的,也就是今日第一天的犧牲者。
這些屍體……都是想進入木屋卻被陷阱給殺死的人嗎?
歐尼爾蹙著眉繼續觀察著幾位屍體,他們側頸上的金屬插槽果然都沒了晶片。那麼……這裡的主人到底在──
「喀嚓!──」
糟糕!想不到是上面!
就在此時,一道碰撞聲驀地出現在歐尼爾的身後,只是一瞬間的工夫,歐尼爾注意到天花板的上方有個已被打開的隱藏式木質天窗,而一名人影已經悄然站在他身後,隨即一個硬物緊抵在了他的後腦上。
那種觸感與形式他再熟悉不過了。那是把手槍──
「你很厲害嘛,所有的陷阱都被破解掉了,看來得多花些工夫再設計更複雜的陷阱了。」開口的是一道嗓音優美的女聲,歐尼爾瞿然睜眼,想不到最後竟是這樣被暗算的!他因為在觀察著屍體而大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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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心嶼簡介:
「嘿!來自世界各地的朋友們大家好!我是你們今後的主持人──David David!來自亞洲地區的華人朋友們也可以稱呼我為『大衛大』!就在不久的將來,一個前所未有的巨大遊戲就要展開啦!你們有看過『大逃殺』嗎?你們有看過『飢餓遊戲』嗎?是不是覺得很令人瘋狂呢?但那些都只是虛構的電影,我們接下來要創辦的遊戲,將是更盛大、更血腥、更暴力的真實上演戲碼!所有隱藏在人之中的各種真實、險惡人性都將毫不掩飾地顯露出來!99位來自世界各地的參賽者們,不同的人種國籍、不同的年齡性別、不同的職業技能、不同的性格思想──他們將要在我們的人造無人島、『奪心嶼』中進行99日的極限生存與廝殺!──」
畏懼著「未知的自己」的台灣高中生、十九歲大學畢業的美國天才少女、殺人上癮的十六歲連續殺人少年犯、平淡無奇卻被無辜捲入的日本女學生、高深莫測的澳洲幫派密醫……九十九名來自世界各地被隨機篩選而出的參賽者們,將被強制裝上聯繫生命等同於心臟的晶片,在製作單位專門設置的人工島嶼上,進行一場沒有極限的生存廝殺遊戲。唯有持續殺人才能夠繼續活命、離開島嶼,而遊戲將會持續到剩下最後一人,在此之前,沒有人能夠安然逃離──只有生與死的對決,才是確保活命的唯一手段。
最讓人畏懼的並不是廣闊未知的大自然,而是──「人心」。在毫無規則可言的奪命島嶼之中,「人心」才是最為詭譎莫測的敵人。
究竟是「人心」的喪失,還是「人命」的剝奪?在此處只有「除了懷疑還是懷疑」,才能夠在「人性」的夾縫之間死命求生──
心臟的擂鼓顫動著渾身肌肉,神經在極限之中繃緊至極致,來自世界各國在同一日消失的參賽者們將齊聚一堂。這個瘋狂的生存殺人遊戲──「奪心嶼」,「The Heart Plundering Game」,即將拉開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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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長篇連載:■奪心嶼 ■特務第七感 ■當殺手遇上魔法師 ■你...是外星人?! ■具現王子 ■米加爾之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