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G:#不恐龍大法官》一位真正的超級英雄 (8.2/10)
痞客邦 #有雷 原文:https://loory.pixnet.net/blog/post/278961636
《RBG:不恐龍大法官》是一部美國紀錄片,由茱莉·寇恩、貝西·韋斯特執導,劇情講述現今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中年紀最長、最家喻戶曉的大法官,人稱RBG露絲·拜德·金斯伯格的故事。作為美國史上第二位女性大法官,粉絲為她取了「聲名狼藉RBG」綽號,但她的過往經歷卻鮮少人清楚,《RBG:不恐龍大法官》記下她早前生活和成為大法官前後處理的各式案件,讓觀眾深入了解這位年長大法官的可愛性格,還有她自始至終堅持的平權理念。
在看電影前實在難以相信一位85歲的老奶奶,竟會成為美國民眾爭相模仿、崇拜,甚至為她設計周邊商品的對象。露絲·拜德·金斯伯格便以她的故事來跟大家證明,儘管她身高不高,講話也不是特別有力,但她這些年來做的每件事、說的每句話卻都能實實在在的對美國社會產生影響。
《RBG:不恐龍大法官》在本屆奧斯卡入圍最佳紀錄長片不是沒有原因,不同於上週上映、也以露絲·拜德·金斯伯格為主角的劇情電影《法律女王》,本片採用大量作家、媒體、親屬與露絲本人的訪談內容,透過許多法庭紀錄和就職聽證會的演說,完全真實的呈現RBG這位「女英雄」的個性、家庭關係,還有她堅持的信念與想要達成的目標。
「她毫無疑問是個卑劣的人。」、「這個魔女,這個惡魔。」、「她是美國最高法院的恥辱。」打從一開始《RBG:不恐龍大法官》就以這些知名人士的惡毒言語來批判這位大法官,但有趣的是,隨後觀眾便也看到她在公眾場合受到眾人鼓掌歡迎的模樣,配合網路上的許多梗圖,電影瞬間形成一種極為趣味、衝突的美感。
就我而言,除了RBG這個角色與電影想傳達的思想之外,最喜歡《RBG:不恐龍大法官》這部紀錄片的地方大概就是其東拼西湊,卻有條不紊的剪輯與敘事方式,導演看似把露絲的生平、生活、到她參與的案件以「片段化」的方式呈現給觀眾,但電影的主體架構還是相當清楚明確,從露絲早年生活開始、進入以男性為大宗的哈佛法學院就讀、結識陪伴她50年的先生、當上法學教授、律師,最後再到她如何成為大法官,其中穿插許多旁人對她的主觀評價和軼事更有如「補充說明」般,讓觀眾對RBG這號傳奇人物有更深層的認識。
正是如此,我們才能理解她始終致力於性別平權的原因,如同RBG在電影開場和片中多次提到的一段話:「我不要求給予特權,但我要求的是人們能把他們的腳,從我們脖子上移開。」無論是修改過去以男性為主的法律條文、遏止同工不同酬、軍校拒收女性等不合理現象,《RBG:不恐龍大法官》都清楚描述RBG透過溫和但堅定的語氣,以自身作為法官的職責與能力,從具有強制性的法律改變人們過去對於性別的認知。
除此之外,在當時普遍具有優勢的男性受到不平等對待,無法領取單親家庭補助時,RBG也義不容辭接下這起案件更顯示她不光只是一位女權主義者,性別歧視也不只存在於女性。面對那些以「老白男」為大宗的大法官,她就像織一件毛衣,經由每起案件一針一線地逐步建立人們的平權意識,引領美國在性別歧視與刻板印象上做出改變。
不過成為大法官並不代表她之後走得一帆風順,在2001年小布希當選美國總統的八年間,由於幾位大法官退休與總統提名的原則,最高法院也開始往右翼傾斜,使得原本較為中立的RBG不得不開始發表自己的「反對意見」。她在這個時期被冠上「聲名狼藉」的名號,然而這看似有些負面的評價,在當時保守派當道的時代卻恰巧反映出她一直以來對正確事物的堅持。
正是如此,在2013年最高法院表決同意廢除《選舉法案》中一項保障非裔美國人的選舉權利的條款時,RBG站出來大聲疾呼也讓這項不合理決定瞬間在網路上發酵,與此同時,社群平台上大量把她視為黑寡婦、神力女超人、崔妮蒂等超級英雄的梗圖不斷出現,更顯示因為她的種種行為,有能力改變社會的已經不像以前只有RBG一人,而是變成全體人民都具有的權利。我一直都認為一部好的紀錄片,就必須利用跟我們息息相關的「真實故事」走進生活、引起觀眾的共鳴,我想正是這位惡名昭彰、大聲對錯誤決議提出反對意見的大法官RBG會如此受歡迎的原因。
所以儘管這故事看似有些沉重,《RBG:不恐龍大法官》還是把它處理得相當輕鬆詼諧,或許是RBG本身的個人特質,又或者是她的正面形象實在太深植人心,當人們提起她時總是面帶笑意,無論是跟關係親密的孫女聊天,過去與丈夫的趣味互動、孩子們對她廚藝的「指教」,甚至是跟立場完全相反的大法官成為好友,假日一起去看音樂劇,都讓RBG這個角色變得相當貼近觀眾。
她就像是我們朋友堆裡那總能提供意見,帶著大家到處遊山玩水,做事永遠能讓人安心的領導人物。儘管在2016年川普參選時,因為以大法官身分講出批評言論而引發爭議,這正是RBG唯一感到混亂的地方,必須在法庭上保持中立公正,同時更要根據個人意願選擇一位候選人來投下選票。然而如同某位受訪者表示大法官也是人,RBG所能做的也只有盡她所能,趁力不從心之前堅守大法官的崗位,且永遠遵循母親所說:「成為淑女,保持獨立。」我想這也是她在道歉後便以一場音樂劇客串講出她本身所帶有的政治立場,隱晦且不失趣味的化解這次危機的聰明之處吧。
整體而言,《RBG:不恐龍大法官》完整講述露絲·拜德·金斯伯格的故事,她是個傳奇的大法官,卻有著低調內斂的性格,其中對社會所做出的貢獻,不只讓女性地位有顯著的成長,更讓平權意識不再只限於性別,而是延伸至不同宗教與族群。就像從前跟「紅色陣營」對抗,政客們常給反對者戴上共產主義帽子來剝奪話語權的時代,也有著許多律師誓死捍衛人們言論自由一樣,再小的個體也同樣應該被傾聽、被尊重。電影多次出現RBG引述19世紀廢奴與女權主義者薩拉·格莉姆克的名言:「不要求特權,只要求把腳從我們脖子移開。」來作為本片中心思想,貫徹她一生追求平等的精神,看完電影的我們面對不平等現象是否也不該持續沉默,起身捍衛基本人權的價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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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BG:不恐龍大法官》是一部美國紀錄片,由茱莉·寇恩、貝西·韋斯特執導,劇情講述現今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中年紀最長、最家喻戶曉的大法官,人稱RBG露絲·拜德·金斯伯格的故事。作為美國史上第二位女性大法官,粉絲為她取了「聲名狼藉RBG」綽號,但她的過往經歷卻鮮少人清楚,《RBG:不恐龍大法官》記下她早前生活和成為大法官前後處理的各式案件,讓觀眾深入了解這位年長大法官的可愛性格,還有她自始至終堅持的平權理念。
在看電影前實在難以相信一位85歲的老奶奶,竟會成為美國民眾爭相模仿、崇拜,甚至為她設計周邊商品的對象。露絲·拜德·金斯伯格便以她的故事來跟大家證明,儘管她身高不高,講話也不是特別有力,但她這些年來做的每件事、說的每句話卻都能實實在在的對美國社會產生影響。
《RBG:不恐龍大法官》在本屆奧斯卡入圍最佳紀錄長片不是沒有原因,不同於上週上映、也以露絲·拜德·金斯伯格為主角的劇情電影《法律女王》,本片採用大量作家、媒體、親屬與露絲本人的訪談內容,透過許多法庭紀錄和就職聽證會的演說,完全真實的呈現RBG這位「女英雄」的個性、家庭關係,還有她堅持的信念與想要達成的目標。
「她毫無疑問是個卑劣的人。」、「這個魔女,這個惡魔。」、「她是美國最高法院的恥辱。」打從一開始《RBG:不恐龍大法官》就以這些知名人士的惡毒言語來批判這位大法官,但有趣的是,隨後觀眾便也看到她在公眾場合受到眾人鼓掌歡迎的模樣,配合網路上的許多梗圖,電影瞬間形成一種極為趣味、衝突的美感。
就我而言,除了RBG這個角色與電影想傳達的思想之外,最喜歡《RBG:不恐龍大法官》這部紀錄片的地方大概就是其東拼西湊,卻有條不紊的剪輯與敘事方式,導演看似把露絲的生平、生活、到她參與的案件以「片段化」的方式呈現給觀眾,但電影的主體架構還是相當清楚明確,從露絲早年生活開始、進入以男性為大宗的哈佛法學院就讀、結識陪伴她50年的先生、當上法學教授、律師,最後再到她如何成為大法官,其中穿插許多旁人對她的主觀評價和軼事更有如「補充說明」般,讓觀眾對RBG這號傳奇人物有更深層的認識。
正是如此,我們才能理解她始終致力於性別平權的原因,如同RBG在電影開場和片中多次提到的一段話:「我不要求給予特權,但我要求的是人們能把他們的腳,從我們脖子上移開。」無論是修改過去以男性為主的法律條文、遏止同工不同酬、軍校拒收女性等不合理現象,《RBG:不恐龍大法官》都清楚描述RBG透過溫和但堅定的語氣,以自身作為法官的職責與能力,從具有強制性的法律改變人們過去對於性別的認知。
除此之外,在當時普遍具有優勢的男性受到不平等對待,無法領取單親家庭補助時,RBG也義不容辭接下這起案件更顯示她不光只是一位女權主義者,性別歧視也不只存在於女性。面對那些以「老白男」為大宗的大法官,她就像織一件毛衣,經由每起案件一針一線地逐步建立人們的平權意識,引領美國在性別歧視與刻板印象上做出改變。
不過成為大法官並不代表她之後走得一帆風順,在2001年小布希當選美國總統的八年間,由於幾位大法官退休與總統提名的原則,最高法院也開始往右翼傾斜,使得原本較為中立的RBG不得不開始發表自己的「反對意見」。她在這個時期被冠上「聲名狼藉」的名號,然而這看似有些負面的評價,在當時保守派當道的時代卻恰巧反映出她一直以來對正確事物的堅持。
正是如此,在2013年最高法院表決同意廢除《選舉法案》中一項保障非裔美國人的選舉權利的條款時,RBG站出來大聲疾呼也讓這項不合理決定瞬間在網路上發酵,與此同時,社群平台上大量把她視為黑寡婦、神力女超人、崔妮蒂等超級英雄的梗圖不斷出現,更顯示因為她的種種行為,有能力改變社會的已經不像以前只有RBG一人,而是變成全體人民都具有的權利。我一直都認為一部好的紀錄片,就必須利用跟我們息息相關的「真實故事」走進生活、引起觀眾的共鳴,我想正是這位惡名昭彰、大聲對錯誤決議提出反對意見的大法官RBG會如此受歡迎的原因。
所以儘管這故事看似有些沉重,《RBG:不恐龍大法官》還是把它處理得相當輕鬆詼諧,或許是RBG本身的個人特質,又或者是她的正面形象實在太深植人心,當人們提起她時總是面帶笑意,無論是跟關係親密的孫女聊天,過去與丈夫的趣味互動、孩子們對她廚藝的「指教」,甚至是跟立場完全相反的大法官成為好友,假日一起去看音樂劇,都讓RBG這個角色變得相當貼近觀眾。
她就像是我們朋友堆裡那總能提供意見,帶著大家到處遊山玩水,做事永遠能讓人安心的領導人物。儘管在2016年川普參選時,因為以大法官身分講出批評言論而引發爭議,這正是RBG唯一感到混亂的地方,必須在法庭上保持中立公正,同時更要根據個人意願選擇一位候選人來投下選票。然而如同某位受訪者表示大法官也是人,RBG所能做的也只有盡她所能,趁力不從心之前堅守大法官的崗位,且永遠遵循母親所說:「成為淑女,保持獨立。」我想這也是她在道歉後便以一場音樂劇客串講出她本身所帶有的政治立場,隱晦且不失趣味的化解這次危機的聰明之處吧。
整體而言,《RBG:不恐龍大法官》完整講述露絲·拜德·金斯伯格的故事,她是個傳奇的大法官,卻有著低調內斂的性格,其中對社會所做出的貢獻,不只讓女性地位有顯著的成長,更讓平權意識不再只限於性別,而是延伸至不同宗教與族群。就像從前跟「紅色陣營」對抗,政客們常給反對者戴上共產主義帽子來剝奪話語權的時代,也有著許多律師誓死捍衛人們言論自由一樣,再小的個體也同樣應該被傾聽、被尊重。電影多次出現RBG引述19世紀廢奴與女權主義者薩拉·格莉姆克的名言:「不要求特權,只要求把腳從我們脖子移開。」來作為本片中心思想,貫徹她一生追求平等的精神,看完電影的我們面對不平等現象是否也不該持續沉默,起身捍衛基本人權的價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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