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盤查臨檢要件】以及【罵盤查不合法的員警「臭俗辣」而不起訴處分之案例】
關於第一線警方執法注意事項與講義,其實作者在職時就已經在個人臉書有很多公開貼文,粉專之前已經寫了一篇網誌,只是後來FB取消網誌功能,該文經搬遷到方格子並多次公告提供了,但是因為很多人在問,所以再一次提供連結:https://bit.ly/37gXhwy
請有心學習的警職讀者自行前往爬文。
至於想要了解為什麼台灣警察無視警職法要件而瘋狂盤查的原因,在《扭曲的正義》( https://bit.ly/38JfGSD )第二部中有詳細說明背景因素。說來話長,我們就不在這裡開花了。
對於現狀不滿,一個法治國公民能做的事情,不是只有謾罵,更應該了解問題原因,一起改革我們的體制、國家與社會!
至於這兩天引發媒體與大眾關注的「很蠢」新聞,
請參考以上連結文章的「貳、警察機關演講/教學講義(公開版)–*新北市警局2018年上半年度:警察職權行使法「盤查臨檢實務」講義」,
該講義部分內容涉及個案辦案技巧,雖然已經離職但在職業倫理的要求下仍認為不宜全部公開,但是該檔案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法制室在去年發生「中和踹頭案」後,有徵得作者同意並將完整檔案發送給轄下各單位,如果是警職人員,可以透過內部管道取得。
這兩天的「很蠢」時事,中壢分局有將密錄器影片提供給媒體,請參考:https://bit.ly/3erwoIf (本文圖片擷取自影片)
從警方視角的影片來看,該員警自己也不知道是依照警職法第6條哪一款發動盤查,從頭到尾都在跳針「我沒有見過你」、「怕你是失蹤人口」、「你一直看我」之類顯然醉翁之意不在酒的鬼話;
更沒有依照警職法第4條「告知事由」。
依照警職法規範,盤查有其步驟和要件(請見「*新北市警局2018年上半年度:警察職權行使法「盤查臨檢實務」講義」),
提出姓名、出示證件,本質上都是 #隱私權的干預,我國不是極權國家、台灣也不是中共、台灣的警察當然不是中國公安或港警,想當然耳, #政府沒有權力要人民無時無刻被檢查身分(請注意:警察代表的是國家權力),
人民也有權利知道「我是依照法律的哪一條、什麼原因被盤查」,在盤查發動合法的情況下,人民才有義務提出證件、告知姓名。
但遺憾的是,在本案影像檔案中,當事員警說不出盤查事由,也沒有依法告知人民盤查事由。
影片中的當事人表達不服與抗議時,員警也應該要教示救濟管道「聲明異議」並使其填寫聲明異議表,但當事員警也沒做。
穿著制服,卻不遵守白紙黑字的法律,
#你不蠢嗎?
相信只要有點法律觀念的公民,看完影片後,很多人心中也會OS:罵蠢都是客氣。
在「*新北市警局2018年上半年度:警察職權行使法「盤查臨檢實務」講義與課堂中有一個真實的 #妨害公務不起訴處分 案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106年度偵字第32376號不起訴處分書)
員警接獲大樓住戶報案表示住宅中有人在「賭博」(這顯然又是巨嬰客戶因為公寓大廈糾紛動輒報警處理的案件),但前往現場並沒有發現什麼不法,員警被住戶坳要留在現場,正巧被告出門,員警在「大樓電梯與大廳」對被告發動「身分盤查」,被告也提出身分證供查驗,但是員警一路尾隨被告出大廳詢問該住宅內的人在做什麼,但也沒有說明自己是要通知被告做訪查或詢問筆錄,因此被告不斷質疑「找麻煩」,表示要「申訴」,接著雙方開始抬槓,後來打到110勤指中心「申訴」,在與110通話「投訴」過程中被告突然轉頭問一位員警:「你叫什麼名字?」遭員警拒絕,被告遂脫口「臭俗辣」。
然後被認為辱罵公務員而逮捕了。
抬槓的內容在偵查中也經檢察官勘驗,隱去當事人姓名摘錄如下:
警員B:阿不開門?
被告:阿關我什麼事,我找朋友的,你叫什麼名字?(指警員A)
警員A:你有查她身分了嗎?
警員B:我有什麼義務要跟妳講我的名字嗎?妳依據哪一條法 律要找我的名字?
被:(問朋友)要投訴警察的電話是「119」嗎?
A、B:打「110」啦。
A:你打,沒關係,119是消防隊,讀一下書好嗎?
被:我沒有讀書捏。
A:我看得出來。
A:(對被告友人問)你是她的誰?你是她的朋友嗎?
被告友人:什麼朋友?
(被告撥打110勤指中心投訴,與勤指中心通話)
被:喂,我要報案,OO路OOO巷,哪個地區喔?
A:新莊區啦。
被:新莊區,我要投訴你們你們那個警察態度惡劣,那個 你們派人過來,我要投訴他。
A:我人就在這邊了啦,是要派什麼人。
被: OO路OOO巷X之XX號。
A:X到XX號啦。
被:X到XX號。
A:妳直接說X號就好了。
被:(問A)你叫什麼名字?
A:我為什麼要跟妳說我叫什麼名字?妳自己去查阿。
被:你「臭俗辣」。
警員A與B旋即逮捕被告。
其實這件案件最大的爭點在於:員警到底在執行什麼公務?
本案員警在偵查中經檢察官以證人身分訊問「發動盤查的依據」 #自承不符合盤查要件、到庭員警也不認為被告案發時走在公寓裡、路上有什麼危害。
而妨害公務罪章中,包含侮辱公務員罪、對公務員施暴罪等的要件解釋,成立犯罪的前提都是「公務員合法執法」,如果不是合法執法,該公務員在違法時代表的不是我們的法治國家,那麼對違法在先的公務員施暴、侮辱等,不應成立妨害公務罪章的罪名。
該等公務員代表的是他自己,他如果想要興訟的話,應該提告公然侮辱或其他個人法益的罪名,讓檢察官和法官判斷看看這算不算侮辱、又或是 #合理評論。
而在以上新北檢的案例中,員警並沒有提告公然侮辱罪。
檢察官認為,本案不符合盤查發動要件,警察並非依法執法,因此為 #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處分原文很長,內容涉及個資者也不宜列出,
僅摘錄講義中提到的不起訴處分理由:
「刑法妨害公務罪章之立法目的為使公務人員得以順遂執行公務,且避免公權力之行使受到重要性之貶低,而非要求人民進退應對無時無刻均彬彬有禮。」
「被告與執勤員警發生爭執之原因,在於被告對於上開警察法規並不熟稔,其主觀上之用意在於質疑盤查程序,但其並不瞭解其可以觀看員警臂章判斷員警身分、要求員警於不影響執勤安全下提出警員服務證、或表示「聲明異議」要求開立警察行使職權民眾異議紀錄表並記載員警姓名。......
而依本署檢察官之經驗,時有民眾在法治教育不足之情況下,誤以為撥打110報案電話可以進行全方位的各類案件「投訴」,或找檢警進行各類糾紛之「陳情」等案例,而本案執勤員警於值勤時,在被告自承「沒讀過書」之智識程度下,仍未能理解被告要求知悉警員姓名真正之用意,始發生如上開譯文雞同鴨講之誤會,而依被告之智識程度,其主觀上認為執勤員警不敢透露姓名,因而於一時情急下脫口而出不雅之用語,衡情亦未違背我國之社會生活經驗。
本署檢察官於本案偵查中業已提醒相關員警,爾後面對民眾時,依照我國之社會文化背景,難以要求民眾使用專業之用語,是以必須揣測民眾真意,在盤查或臨檢發生爭執時,於不影響安全情況下,提醒民眾注意警察制服之編號或提出警員服務證,並在民眾表示不滿時當場教示不服警察職權行使時之救濟方式,以避免再發生類似之衝突。......」
「......觀之被告與A、B你一言、我一語、答非所問、近乎「抬槓」而令人啼笑皆非之上開對話內容,難認被告主觀上有針對員警執行勤務而為攻訐與謾罵等妨害公務之惡意存在。從而,被告所為顯非純屬空泛攻訐、無任何思想或意見表達之言論,亦非以損害他人名譽為唯一目的,其對於員警執行盤查之程序有所不滿,亦屬對於可受公評之事提出評論之範疇,尚無從以刑法第140條第1項侮辱公務員罪相繩。......」
當然,不同的檢察官、不同的個案情節,也可能會各自有不同的見解和結論,
而本案中壢分局員警用「逮捕」之術,來挑戰桃園地檢檢察官的意見,
徵詢檢察官:「我蠢嗎?」
勇氣可嘉,我們應該向中壢分局以及下手逮捕的員警表達敬佩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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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https://bit.ly/3sKRGWo
21世紀的台灣民主法治奇蹟:
警察盲目追逐績效,以「陌生臉孔」為由盤查激怒民眾「罵蠢」,上銬逮捕移送;
警官喝酒與黑衣人起衝突,警局遭大批黑衣人囂張侵門踏戶砸電腦,卻可以和解了事。
這個叫做「警察尊嚴」。
總統說可以對她大聲拍桌,承諾當選後抗議聲音可以被聽見;
但是落單退警路旁按喇叭,卻被國安局認定「驚嚇駕車官」,警官指示警員設局「假摔」逮捕。
這個叫做「民主價值」。
好混亂的台灣價值。
這是法治國還是人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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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第二部,聯經:https://bit.ly/3uDtBmC
★偵查與第一線警職法、刑事訴訟實務講義/貼文彙整(公開版):https://bit.ly/37gXhwy
★「有毒」的毒品查緝政策系列
〈(一):績效催生警方違法惡習〉: https://bit.ly/3evPBq6
〈(二):放聲「出去讓你死」的警察〉: https://bit.ly/39fN5mJ
〈(三):強闖民宅違法抓人三部曲〉: https://bit.ly/31ivxTu
〈(四):無視程序違法「上訴到底」的檢察官〉:https://bit.ly/3kN0Squ
〈(五):被績效牽鼻子走,焉能「安居」?〉: https://bit.ly/3mTYYW9
💥獎懲不公所踐踏的「法治國警察形象」:
〈違法踹頭獲表揚,依法調查被懲處?被體系踐踏的「警察形象」〉:https://bit.ly/35U5ILf
★踹頭事件:
〈中和警「踹頭」爭議:私刑或正義?讚聲下的法治國危機 ft. 吳忻穎〉:https://bit.ly/3ajvLvW
〈中和警「踹頭」事件:警方的私刑,法治國的死刑?〉:https://bit.ly/2RyyEC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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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警察法規 在 警察法學程譯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上榜心得第三篇
記住這句話:「榜單並不是留給最聰明的那位,但一定是留給堅持到最後的那位」,一次不行,那就二次,二次不行,那就三次,沒有輕而易舉的幸福!
108年警察三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 上榜心得 林鑫均
前言:
你我都有屬於自己想要做的事,我想要學好投資理財,一步步達到財富自由;我夢想著去遍世界的各個角落,體驗不同的風俗民情,找尋生活的意義與目標;我的理想是要組一個家,也許生個一男一女,當個好爸爸、做個好丈夫;我有好多好多想要做的事情。然而,為了這場三等考試,我的人生就好像是在打電動中卡了關,一再地在原地循環打轉,書本是看了又看,忘了再背,背了又忘,考試是報名、繳費、落榜、再報名、再繳費、再落榜。去到哪裡玩,總是不忘了背包塞一本書,不管有看沒看,總覺得能比較安心,每年也同一時間接受同事們及家人的祝福及鼓勵.但也同一時間接受落榜的事實。這樣的我何其幸運,能在這次的三等特考中,如願以償地在榜單中有一個屬於我的小小位置!警校畢業後近六年,我考了大大小小的考試,保甄、二技、研究所、三等,能考的幾乎都考了,我想說:「榜單並不是留給最聰明的那位,但一定是留給堅持到最後的那位」,一次不行,那就二次,二次不行,那就三次,沒有輕而易舉的幸福!
面對考試的心態:
我很喜歡保成函授犯罪預防王霏老師曾說的:「準備國家考試這件事其實跟跑步或游泳很像,這一路上你會看著很多的人,有各種樣子、各種速度、各種裝備,在過程中有時你會遇到擋路的路人甲,或者跟你同一個目標表現很驚人的老人,給你帶來壓力;又或者比你晚出發,在後面急起直追的年輕人,但不論如何,你得排除萬難得說服自己,有一天也能表現得這麼好」。記住一點,如果你自己都不相信自己,那寫出來的東西又怎麼能說服改題的閱卷老師呢?
「唯有犧牲享受,才能享受犧牲」,人生有很多時候是一個人的,或許很多感受你只能自己品嚐體會,尤其考試這件事,過程中會覺得很煩、會覺得很累,會有誘惑,看著朋友們美好的臉書及IG生活照,你會猶豫,你會懷疑自己到底在幹嘛,但你也必須不斷跟自己對話,不斷地說服自己,你一定可以辦得到。大家應該都有看過火影忍者吧!主角漩渦鳴人的目標是要當上火影(木葉忍者村的首領),他說了一段我覺得很有意義的話,他說:「不是當上火影的人才能得到大家的認同,而是得到大家認同的人才能成為火影。」其實面對三等考試亦然,並不是考上三等考試的人才能得到大家的認同,而是得到大家認同及鼓勵的人,才會更有動力繼續去完成三等考試!考試從來不是絕對,有沒有考上三等其實都很好,時時刻刻都能保有自己的目標這個最重要,人生並不會一次定輸贏,不需要去糾結每一次的結果,過程經歷的一切才是最重要的。
各科準備方式:
倘若你已經毅然決然地踏上三等這條不歸路,有著即使失敗了,也不願放棄,想繼續堅持下去的信念,以下是我的準備方式給你們參考,不見得適合每一個人,但是至少可以讓你們比較有方向,少走冤枉路。
1.國文(測驗題16分、公文7分、作文40分,總分63分)
我其實算是有準備國文,大概是考前3個月,偶爾一篇詩經或莊子、老子、論語那種短短的古文,搭配翻譯一起看,短短的不用多,每天大概花5分鐘看看也是蠻有趣的,因為專業科目最重要,主要是把國文的語感找回來,順便抄抄名言佳句在筆記上,考試的時候就有素材可以用。國文寫作特別去看PTT國考版的建議,重點是文章篇幅要有,然後開頭首段最好要能讓閱卷老師眼睛為之一亮,若是能首尾呼應那更好,我這次作文寫了整整4面,寫到第4面最後一行,很幸運能拿到40分;公文就看青草茶部落格的公文,其實格式都對的話,就能拿到一定的分數。但我這次公文只拿7分(以往都有12分上下),我覺得應該是這次有抄題幹給的宣導資料,雖然格式正確,也寫了整整3面到最後一行,但還是被打很低分,真是一大失策,所以切記公文題幹給的東西不能抄太多,以防改題老師認為你在抄題幹資料充當篇幅,還是盡量以自己想出來的內容為主,基本上青草茶公文的資料很完整了,大家可以參考。
2.憲法與警察專業英文(測驗題52.5分、申論題4+4分,總分60.5分)
我是個考了三次的考生,不得不說,每年警察特考的憲法我認為真的是偏難,相較於其他國家考試的憲法選擇題,警特的憲法真的很難,已經準備了三次,這次還是錯蠻多的,有點汗顏,警特憲法每年都蠻多釋字的,釋字真的是看了還不見得會選對,我是看105年保成的憲法函授加上106年版林強的憲法題庫書,基本上這科是所有公務員必考的一科,只要在坊間找一本你念得下去的憲法書,再加上勤練選擇考古題,相信你們大家應該都會考得比我好。
英文的部分一直以來是我的弱項,大學學測時只有11級分,我是看柯慶忠的執法英文字彙手冊,因為看了好幾年,裡面的單字雖然不見得會背,但是中文意思大概都知道,所以有幸這次英文選擇題只錯了4題,讓我這個科目有機會及格,英文手寫的部分,真的很建議大家作文部分背一些作文開頭或轉折語及結尾,通常寫滿個單詞120字以上,都能有不錯的分數,作文還可以靠考前準備的素材去寫,但今年手寫2題都考翻譯,翻譯真的只能靠實力,對我這種英文不好的人狐狸尾巴就露出來了,不過老師人很好還給我4+4分,記得106年考試時英文手寫只拿了1+1分,真的是上天眷顧。
3.警察學與警察勤務(測驗題38分、申論題15+20分,總分73分)
警察學這科要先看警察學五人合著那本,以此為核心內容,接著不得不提到保成函授紀傑老師真的算是很用心,整理的保成警察學參考書,應該已經囊括9成以上的考點了,當你看完五人合著的那本,要開始寫申論題或練習選擇題的時候,看這本準沒錯,對考試很有幫助,分數會出的來,申論重點就是每一章節的大標題小標題,都要能熟記,至於內容就盡量用自己的話寫出來,所以平常要養成寫筆記的習慣,例如:大數據警政Mega Data Policing筆記就要寫2頁、熱點警政Hot-spot policing筆記也寫2頁,每個可能考申論的內容都自己先花時間寫過,平時再複習,等到了考場就有很多素材可以寫。另外警察勤務就沒有捷徑了,那些勤務的法規請用警察知識聯網自己更新到最新,像是治安顧慮人口查訪作業規定、家戶訪查作業規定幾乎都有大修正,但是很多人還再看舊的,這就是資訊的落差,像今年申論也考了家戶訪查辦法修正的內容重點,如果你有寫過一定會有印象,分數自然也不會太差。
4.警察情境實務(測驗題36分、申論題14+11+14分,總分75分)
一直以來我覺得這是最關鍵的一科,很多人誤以為這科就是有讀警察法規和警察勤務就會寫了,所以就沒準備,或是花較少時間在上面,但事實上並不盡然是如此,好歹這科也是專業科目,比重也是想對較多,能多拿幾分是幾分,如果寫得好,對上榜也是不無小補,這科我是讀特考班編的情境實務二合一加上題庫書,裡面有詳盡的擬答及SOP流程,然後我把重要作業流程自己做筆記,算了一下總共自己做了36種重要的SOP流程的筆記,每一個筆記1-2頁,這樣考試的時候就可以讀完題目之後,馬上破題,知道他在考什麼作業流程,直接寫出來,這樣分數就會跟別人不一樣,至於選擇題部分就是把握好歷屆考古題,這樣就有不錯的成績了。
5.警察法規(測驗題40分、申論題17+19分,總分76分)
這科算是大家最熟的一科,幾乎大家也都看同一本書,程譯老師的警察法規我自己是從2013年版到2019年版都有(只少一本2.1),幾乎快變成蒐藏品了,如果真能從第一頁認真地讀到最後一頁,這科選擇題絕對沒有太大的問題,真的要謝謝程譯老師長年用心更新最新的內容,使我們能讀到最新資料。我想分享的是申論題的準備,大致上申論題目可以分成法條題、法理題,今年的考試都是法理題,也是我比較喜歡的題型,因為平常就把重要的學說或是法學概念整理成筆記,例如:行執法VS行程法的職務協助、國家賠償法的責任說(代位責任說、過失責任說、自己責任說)類似這樣的整理方式,只要在書上看到可能出申論的考點,就把它寫下來,剛好有整理到關於警職法中架設監視器的見解,所以第二題分數有拿到,第一題則是照自己的感覺拼湊,所以如果你們能花時間平常就把重要的內容自己練習過一次,考試時,即便是沒看過或是沒整理過的題目,你們一樣也能自己推敲、涵攝拿到一定的分數,另外今年程譯老師多出了一本警察法規正題解題書,這本真的很好用,可以拿來當成工具書,幾乎囊括了大大小小警察考試的申論題,如果能和謝安的警察法規解題書,兩本一起看,就會發現其實申論題並無標準答案,論述過程也不盡相同,倘若能一題一題慢慢品嚐、拆解、再自己寫出來,相信大家一定能在申論題有不錯的成績。
6.警察政策與犯罪預防(測驗題42分、申論題24+20分,總分86分)
這個科目其實主要就是2本書,以章光明的警察政策、許福生的犯罪學與犯罪預防為核心,這兩本書先看熟之後,老實說這樣題目還是不一定會寫,再來看保成函授紀傑老師的警察政策,我真的覺得整理得很好,對於考試來說,非常有幫助,更準確地來說,這一本反而對考試來說,更能讓分數考出來,警察政策的內容其實不多,強烈建議把每個章節的理論都寫過一次,做成筆記,這樣反而是最快的讀書方式,而且不用擔心考到課外的,因為這科就只有一本書。犯罪預防就把許福生老師的書一頁一頁啃下來,每個章節做成筆記,每個犯罪學理論都盡量要寫過一次,例如:理性選擇理論Rational Choice Theory、社區警政Community Policing,每個理論都自己做成筆記,也是1-2頁左右,篇幅不用多,考試的時候再自己延伸,這樣你會發現,考試時,只是把自己曾經寫過的東西,再寫上去一次而已,寫久了自然心得也就出來了,三等考試真的沒有捷徑,相信我,唯有考前的嘔心瀝血,才能換來考試中的從容不迫。所以考前準備真的很重要。
7.偵查法學與犯罪偵查(測驗題40分、16+18分,總分74分)
這個科目可以分成三個部分,刑事訴訟法+犯罪偵查+特種刑事法令,其中以刑事訴訟法尤其重要,大概佔了這科題目中的6-7成,其實刑訴法因為是許多公務人員的共同考科,坊間也有很多書籍,我是看呂律師的刑事訴訟法再加上林朝雲的刑事訴訟法理論與實務,然後配上讀享出版社的解題書,有解題書真的差很多,其實從解題書這類產品的問世真的對準備申論題極有幫助,但重點還是要花時間練習,才能讓東西變成自己的。刑訴法這科真的浩瀚無垠,實務見解、學說永遠念不完,直到現在我也只覺得自己只窺視刑事法學的一小部分而已,所以大家加油,刑事訴訟法是對於我們警察最重要的一科,即使不考試也要加以瞭解,因為我們是第一線的執法人員。其次犯罪偵查基本上掌握犯罪偵查手冊、刑事鑑識手冊、呂明都老師書中的犯罪偵查理論及毒品、跨境犯罪就差不多了。最後真的要花時間準備特種刑事法令,例如:通訊監察保障法、組織犯罪條例、家庭暴力防治法等,都是選擇題及申論題的考點,關於這個部分我是看來勝出版的刑事法及其相關法規,裡面有詳盡的判決及實務見解,有特種刑事法令也有刑事訴訟法,又是薄薄的一本,我覺得很方便,效益也很大。
結語:
記得我在抄寫名言佳句時,不知道在何處看到的一句話,直到現在回頭來看還是很有感觸,分享給大家:「不論你在什麼時候開始,重要的是開始之後就不要停止;不論你在什麼時候選擇結束,重要的是結束之後就不要悔恨。」這句話送給每個屢敗屢戰的考生,也衷心希望,有一天你們也能和我一樣嚐到努力過後,看見自己的名字在榜單上,那種苦盡甘來、喜極而泣的感覺,最後,謝謝看這篇心得到最後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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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4 社會秩序維護法
🔹Chapter 5 警械使用條例
🔹Chapter 6 集會遊行法
🔹Chapter 7 行政執行法
🔹Chapter 8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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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警察法規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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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節重點:
00:00 開頭
01:19【七七會員福利】廣告段落
02:25 事件的起因
03:14 公務員兼職的相關法規:《公務員服務法》
04:15 公務員不能做的事
05:08 判定標準是?
06:11 模糊又微妙的解釋
07:09 如果違法會怎樣?
08:06 我們的觀點1:為什麼爭議這麼大?
09:57 我們的觀點2:公務員真的完全不能兼職嗎?
10:37 問題
11:02 結尾
【 製作團隊 】
|企劃:宇軒
|腳本:宇軒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Pookie
|剪輯助理:珊珊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投書】「麟洋配」能否代言廣告?應修正《公務員服務法》避免雙重標準 - 報導者:https://bit.ly/2WFklCl
→麟洋配代言違法?談公服法禁止兼職的合理性 - 鳴人堂:https://bit.ly/3jDXxLL
→台灣運動選手缺的是成熟的經紀公司 - 思想坦克:https://bit.ly/2WKVZGE
→《公務員服務法》:https://bit.ly/3BEkbdd
→《公務員懲戒法》:https://bit.ly/3DHVyy
事件本身
→土銀高層看報才知私接代言 經紀人恐害「麟洋配」違法被迫離隊 - 鏡週刊:https://bit.ly/3t8eWPK
→麟洋遭爆違法代言恐導致2人離隊? 經紀人:不可能傷害土銀 | ETtoday運動雲:https://bit.ly/2YbIe4y
→私接代言風波土銀說話了 麟洋配:沒離隊想法 - 鏡週刊:https://bit.ly/2V9H34F
→為悠遊卡代言風波道歉了 經紀人強調麟洋配不會離開土銀 - 鏡週刊:https://bit.ly/2WO5chN
→麟洋配代言悠遊卡是非多 經紀人:僅肖像授權非代言 - 上報:https://bit.ly/3DJ5jMc
→麟洋代言 擬採企業聯盟解套 - 聯合新聞網 (8/10):https://bit.ly/38A05Em
→麟洋考慮轉任預備球員 土銀:尊重兩人選擇https://bit.ly/3BEktRl
關於法規
→廖恒藝|法律規定當了公務員就不能「規度謀作」,到底不能幹嘛?:https://bit.ly/3BEkNQ3
→公務員服務法適用範圍:https://bit.ly/3BySySD
→公務員兼職的判定標準:https://bit.ly/3zFNpI3
→銓敘部說明 - 公務員是否可兼職外送員:https://reurl.cc/DgN4d5
→銓敘部函釋 - 公務員不得兼任各類車種職業駕駛:https://bit.ly/3t9U2zL
→銓敘部函釋 - 公務員得兼任臺北市街頭藝人接受民眾打賞:https://bit.ly/3mWynKy
其他案例
→33警兼職遭懲戒 管中閔、林氏璧也因公職兼差引議 - 蘋果日報:https://bit.ly/2WPxjNy
→從台大醫生兼職部落客「林氏璧」遭記過,談為何公務員不可經營商業?:https://bit.ly/2WFBiMX
→違法兼職遭移送公懲會 交警石明謹親上火線回應 - 自由新聞網:https://bit.ly/3zHcr9z
→【獨家/靠嘴賺外快1】世足球評石明謹延誤交警公務 涉兼職賺200萬遭送公懲會 - 蘋果新聞網:https://bit.ly/2WRHEsm
→法院認定「違法兼職」 石明謹6點聲明:請律師團依法上訴 - 自由新聞網:https://bit.ly/3zDT1SV
→警察兼職球評「損害政府信譽」 石明謹反擊:是提升形象!曝283萬用途 - 蘋果新聞網:https://bit.ly/2WL1v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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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警察法規 在 阮昭雄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今天是 #台北市議會 #警政衛生部門 質詢。#阮昭雄 針對 #台北市總體競爭力 提出質詢。
#遠見雜誌 2020年9月公布 #縣市總競爭力大調查,台北市首度落後第二,輸給新竹市。調查指標包括:#治安、#衛生、#公共安全與消防、#環境、#文化教育 等。
台北市 #環保與環境品質排名創10年新低,位居第四;阮昭雄提出質疑,新北市的人口及幅員廣大,#環保廢棄物 的問題理應比台北市嚴重,為何新北市能得到第一?
台北市近年嚴格執行垃圾分類、禁用一次性吸管及塑膠袋,但是從106年起,#垃圾清運量 卻逐年遞增,顯然台北市的 #環保政策 施行有問題?阮昭雄建議要找出問題,具體改善。
依據 #市長施政報告,預估台北市的 #室內氣體管制 每五年滾動檢討。但卻沒有說明檢討的基準?阮昭雄提醒,日本東京及韓國2050年 #碳排量 目標是0%,希望台北市有向國際都市挑戰的志氣。
在#公共安全與消防台北市排名16名,顯見在市民心中,台北不是一個安全的都市。阮昭雄建議 #消防局 能正式評估,是否將 #企業防災士 納入法規,要求企業自我提升 #防災能量,降低企業災損。
阮昭雄要求 #警察局 及 #消防局,都能盡快將缺額補足,舒緩警消執勤輪班的吃緊人力;尤其台北市警職人員的升遷一向都很”緩慢”,我希望優秀的警職人員,可以獲得應有的升遷加給,提高榮譽感及動力,為台北市警局注入活力!
106 警察法規 在 耶S哥哥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舊片重新上傳!
在這混亂的時代,邀請到波麗士大人來做安全宣導,片中也透露出了波麗士大人對於車友的心內話,最後也訪問了關於車友們最好奇的一些法規!
除此之外順便也讓跑山的車友知道,除了跑山,其實也可以考慮來爬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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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子山 #白衣天使 #警察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