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34,916元)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8/12~110/08/18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4.體格比照「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警考試體格檢查標準表」所定標準。經錄取人員於正式僱用時,繳交最近3個月內體格檢查表1份。體格檢查不合格者,註銷錄取資格。
註: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1)身高:男性不及155.0公分,女性不及150.0公分。
(2)體格指標:以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小於18.0或大於31.0。
(3)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4)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5)辨色力:色盲或色弱。
(6)重度肢障。
(7)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8)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或X光檢查結果異常者。
(9)握力:任一手握力未達35公斤。
(10)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工作項目:
辦理法警室值庭候審戒護、逮捕提解人犯、警衛、夜間值班及臨時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棒球路11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意者請填妥報名表(請至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網站/電子公布欄下載列印,或向人事室索取),並備妥自傳、切結書、最高學歷證書、經歷證明(無則免)、身分證正反面、退伍證明(無則免)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所附證件影本均應具結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法警)」字樣,並於110年8月18日前逕以掛號郵遞寄至屏東市棒球路11號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2.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所檢附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僱用期限:自僱用日起至110年司法特考四等考試法警類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止。
4.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試。面試成績佔總成績100%,日期另行通知;甄選結果視成績擇優備取若干名,經備取列入候用名冊期限至本(110)年12月31日止,遇有同職稱需約僱職務代理人時,按成績高低依序通知錄用。
5.錄取人員名單於甄試後三日內公布於本署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
6.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有報名方面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聯絡電話:08-7535211轉5323曾小姐。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110司法特考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徵才機關: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約僱
職系:無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95-臺東縣
有效期間:110/07/15~110/07/26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高中以上學校畢業,並具原住民族身分者。
(二)具文書處理實務經驗及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者佳,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及第10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錄事行政事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書記處(臺東市浙江路310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報名簡歷表、切結書、戶籍謄本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男性應檢附退伍證明文件或免服兵役證明文件影本,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下班後聯絡電話、通訊地址,於110年7月26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臺東市浙江路310號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人事室收。(簡歷表、切結書請至本署網站http://www.ttc.moj.gov.tw/電子公布欄下載,各項證件影本均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二)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資格符合者視需要及疫情另擇期面試或業務測驗,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本署網站公告https://www.ttc.moj.gov.tw/。
(五)本職缺月酬標準為三等22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台幣27,434元),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司法特考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科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六)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89)362808、362810人事室。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89)310180轉137書記處。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110司法特考 在 黃敬平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三級警戒確定延長至7月12日。
桃園市110 年度國民小學及學前特殊教育教師甄試時間在7月7日,而考官更要在7月1日就入闈好幾天不能外出。
敬平接獲陳情,即便CDC宣布自7月1日擴大疫苗接種將國考試務人員列入為擴大對象,但時程上可能趕不上本市教師甄試的時間,憂心增加染疫風險,畢竟每年教師甄試報考人數都是千人以上。
雖然我只是地方議員,職權上無法對中央的機關問責,不過,還是希望地方政府將聲音傳達到中央去,也希望呼籲衛福部重視。
每年的這幾個月,都有許多國家考試在舉辦,公務員高普考、司法特考、警察特考、國安特考、鐵路特考、師級、專技人員考試等. .除了為數眾多的考生要到考場之外,也會動用大量的試務人員,因此,在防疫考量為前提,也有許多國家考試延期舉辦,而為了因應考試的龐大人潮聚集,也考驗著國家防疫政策。
不管是哪種國家考試,延期都是不得以的,考生也為金榜題名奮戰許久,萬一有個差池,又是+365天隔年再戰,其實心理上的壓力也相得折耗,最後,也祝福考生們都能順心,運筆如有神,讓多年的努力得償所望。
110司法特考 在 Sense思法人- 【考試資訊】110年度司法特考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考試資訊】110年度司法特考、司法官特考、律師考試、調查局特考開始報名!(5/4~5/13) #司法特考#司律一試#調查局特考#考前總複習 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 ... ... <看更多>
110司法特考 在 [情報] 110年司法等5項考試名額公告- 看板Examination 的推薦與評價
舉辦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海岸巡防人員、移民行
政人員考試及110年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
一、考試等別、類科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
(一)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
1、考試等別、類科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1。
2、為因應司法院、法務部法警及矯正機關業務之需要,考量男女性收容人管理上之差異
,須就勤務妥為調配之必要性,其中三等考試監獄官、四等考試法警及監所管理員等3類
科分定男女需用名額。
(二)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考試等別、組別及暫定需用名
額詳如附表2。
(三)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考試等別、科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
表3。
(四)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考試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
表4。
(五)110年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考試院級詳如附表5。
(六)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之暫定需用名
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需臨時增列需用名額,於典試委
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後,得增列需用名額。
二、考試日期:
(一)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
1、三等考試:110年8月14日(星期六)至16日(星期一)。
2、四等考試:110年8月14日(星期六)至15日(星期日)。
3、五等考試:110年8月14日(星期六)。
4、三等考試監獄官類科、四等考試法警、監所管理員類科第二試體能測驗預定於110年1
1月27日(星期六)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5、三等考試第二試口試(監獄官類科第三試口試)預定於110年12月25日(星期六)舉
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二)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
1、三等考試:110年8月14日(星期六)至15日(星期日)。
2、第二試體能測驗預定於110年11月28日(星期日)舉行,第三試口試預定於110年12月
26日(星期日)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三)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
1、三等考試:110年8月14日(星期六)至16日(星期一)。
2、第二試體能測驗預定於110年11月28日(星期日)舉行,第三試口試預定於110年12月
26日(星期日)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四)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
1、二等考試及四等考試:110年8月14日(星期六)至15日(星期日)。
2、三等考試:110年8月14日(星期六)至16日(星期一)。
3、第二試體能測驗預定於110年11月28日(星期日)舉行,二等考試第三試口試預定於1
10年12月25日(星期六)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五)110年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
110年8月14日(星期六)至15日(星期日)。
四、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110年5月4日(星期二)起至5月13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二)報名收件截止日期:須於110年5月14日(星期五)前(含當日,郵戳為憑),以掛號
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或未寄達者,考試報名無效,不得補件。
因事項繁多不及備載,詳細內容請見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PropertyDetail.aspx?m=5258&c=110130
附表1-110年司法人員特考暫定需用名額表
https://reurl.cc/V3OGYy
附表2-110年調查人員特考暫定需用名額表
https://reurl.cc/WEQeO9
附表3-110年海巡人員特考暫定需用名額表
https://reurl.cc/v5OyKo
附表4-110年移民人員特考暫定需用名額表
https://reurl.cc/4yekb2
附表5-110年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院級表
https://reurl.cc/8yMr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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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7.1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19162174.A.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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