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IN, CHAOS, FEAR | 盧斯達 on Patreon】
一:《國安法》一出,各人有很多想像,各人有不同做法。有人流亡、有人認錯、有人聲稱退出,以中國的想法,他們費煞思量找到一個方法,希望壓止激進示威浪潮和分離主義。示威有人力、補給鏈和情緒動員的高低潮,不是永動機,但最關鍵是警暴,警暴才使促使善男順女市民居民反抗的主因。然而北京和香港建制派依靠香港警察平亂,已如染上毒癮,警察當然不會理會宏觀政治問題,加劇衝突亦不會危害他們,還有加班費,警察因為太「專業」而成為衝突永動機的一大元素,千頭萬緒的中國官方似乎沒有空閒處理這個問題,付諸法律大殺器,快刀斬亂麻是行政命令最容易達成的。
至於分離主義的形成,是上一個政治契約失效的結果,而警察大概也是有效散播「上一個政治契約已經失效」的心理事實,很簡單,自己或親朋好友遭受過警暴的人,政治認同通常會改變;《國安法》的宏觀動機如果是想香港「恢復平靜」,但具體操作卻通常事與願違,因為只有最頂層、有名氣、有組織的人會感受到法律寒風,老實說,19年的政治遺產是一班無名無姓的人打出來,政治威壓對這些人的效果,只會隨知名度越低而遞減。
二:當然具體上法例對於一般人的心理影響,仍然明顯。激進示威者只是整個現象的表象,後面是和理非善男信女的道德支持、物資供應、接載支援……只要嚇怕他們,自然就沒有那麼多激進示威。不過問和理非群眾,雖然大部份人心理疲態極大,卻是沒有平息的出路,連像頭面人物那樣的「退出江湖」也做不到,因為具他們無法再相信一國兩制,但現實上卻沒有alternative,北京也沒有給他們波捧糖,歷史上一向精於妥協的香港人,在2014年之後突然好像硬邦邦,變成熱血兒女,因為童心未泯,亦因為毫無另外出路。
個人至今仍然猜測,逃犯條例是由華為公主被捕而觸發,中國想反擊美加,將香港改造成外國要員捕獸器。香港示威者將事情升級到中美政治一環,可能是戰略,但亦是順勢而為,因為《逃犯條例》大概也是沒有國際因素。事情的餘波又催生了北京立國安法,又是一個順勢而為的破局。中美談不攏,香港先會遭害,2020只是2014年的升級版,基本設置仍然沒有改變。對香港的操作改變,是中國和美國同樣進行的政治事業,吉凶如何,沒人能夠做燈神,不過唯一可以肯定的是,香港的情況越來越像戒嚴時期的台灣。
三:在這個當下,說做甚麼和不做甚麼,都是便宜話。重建對話基本上是不可能,因為北京出招至此,已經將大半個香港視為敵對勢力;而普羅香港人更不可能放棄這一段共同經歷,以及這種經歷所創造的文化:《願榮光歸香港》、黃色甚麼甚麼、本土抗暴、國際游說,這些創傷北京政治尊嚴的東西,都已經不是一小撮人提倡,而是成為了一種地道文化。中國國師的比喻是,北京擁有香港的政治主權,但香港的文化主權卻在英美。北京一輪高壓應對之下,結果是香港的文化政治主權更加趨向英美。
美國樂見香港繼續痛苦,樂見中國繼續高壓,因為這將成為美國政策的切入點和放血口。然而整個國家的愚行,香港難以改變,歷史的陝道就是中國要收回香港,矛盾始終無法調和,實力主義終於抬頭,香港靠單方面的君子守約想像和法律傳統,在襄王無夢的情況下,無法單憑自己創造一個同時制衡雙方的約定,中國和香港,大概真的像陶傑比喻的金閣寺,終焚於一旦,美是美過了,只是令人嫉妒,因為後來出生的人,根本沒有目睹過這種美,就陷落。
四:然而,審美情感終究只是一剎那;生存卻是比一剎那要長。金閣寺焚毀、原子彈打擊了日本之後,日本人還是要活,還是會有日本人。狂熱的天皇信仰、軍國體制,都因為美國人來到而必須斬除,剩下的人只有將感情收藏起來。殉國者和切腹者令人景仰,但明顯大部份人不具備這個天賦異稟。如果我們不是三島由紀夫,那麼學習存活 (經常是屈辱的) 大概便是必然。時代越後,就越去中心化,香港不是一座金閣寺,而是所有的人,組成的網絡。生命和自由經常會被人奪走,但盡量還是由別人來奪,好過自己切腹。活不活得下來,現在不是由我們自己來決定,但如果給你活下來,也許你能將這件事、這股精神傳遞給下一個人;被綁的普羅米修斯,就只是傳遞了一把火。
雖然這些都是便宜話,但總是覺得離開容易,留下難;直到別人來阻止之前,這仍是我們的家。有些民調 (雖然我一向對這些數字存疑) 指出民意開始對抗爭失去信心,但我不認為有甚麼是香港人承受不了,能走多遠,想不想休息,想不想死,都各有因由。歷史很長遠,我時常覺得將所有期望放在某些人、某個時空,是自大而不現實。正如你若期望檯面的人做烈士,承受一切壓力,是不現實也不公平。對人的承受能力要悲觀,但對一個地方的命運,卻總是要積極,因為一切都在變化,很多神奇地美好,或神奇地醜惡的事情,都發生了,之後會發生甚麼事,令人好奇。就只是這股好奇,就值得活得更久。所以如果你也好奇,便要好好愛護自己,不要情緒勒索自己。沉睡不容易驚醒,覺醒了的人,內心卻特別脆弱,因為有過希望。怎樣避免被希望勒死自己,是被驚醒者的功課。
五:久不久就聽到消息,提我好好打算自己。各種安全情況都考慮過,具體難說,但光是帖文怎樣寫下去,今後也不知道能持續多久。從來沒有救世主,幾百萬人的安全,都全繫於「國家不殺之恩」,那才是消息傳出之後那種鬱悶的由來。我們一直以為消極自由是有的,即使沒有民主。然而這埋身肉搏了,等同飛彈已經對準,生和死全繫於別人一念之間,this makes us inferior. 然而作為inferior還能活下去,也許是香港人必須修煉出來的心性。我嘗試著修煉,也許會失敗,但希望你和其他人也許會成功,希望在很多年之後,還是會有香港人。要達成這個目標,不能死光。
六:為甚麼語氣如此臨別秋波,大概是世事難料,今日不知明日事。以前朋友幫算命,說我30歲之後會越來越好。我相信,也感受到,但香港為何越來越差?如果這個地方越來越差,我也會受影響。然而我最終也相信,香港人的肉體和靈魂都不會死光,在痛苦的過程之後,香港一定會找到一個跟世界相處的定位。只望在這個定位達成之前,能夠保留最多的自己和別人。我沒有資格提出甚麼行動或不行動的建議,然而經歷過2019年的大家,要從更大的時間維度去考慮自身。將來的人,得靠我們才有,犧牲或者存活,都是艱難決定。然而這四個老套的字:大局為重,在選舉之外,才valid。選舉,在香港續存的問題之前,毫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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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共同供應契約 在 徐永明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警車安全差,警察心慌慌,警政署別當豬隊長!】記者會LIVE
警車安全提升不能等,量身訂做客製化警車,落實安全駕駛訓練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徐永明,今日針對「警車安全及安駕講座」召開記者會。徐委員首先指出,員警常須駕駛警車執行具危險性勤務,現有採購契約安全相關配備竟只要求兩顆前座安全氣囊與胎壓偵測器,員警執行勤務時常因警車發生事故導致嚴重死傷,因此是否應效法美國警車,加強車輛各部位防撞係數與相關安全配置。此外,徐委員也呼籲警察訓練應將警車駕駛課程列為必修並增加安駕講座。最後強調警政署應硬起來,統計各縣市警車需求,統一採購,要求車廠提供客製化警車,提升員警執行任務安全性。
汽車專家龐德表示,目前警車以低價得標方式採買,其性能不足以負擔極限駕駛,更無法為員警提供有效安全保障。警車所配胎壓偵測器及ABS系統本為市售車基本配備,警政署不應拿來敷衍卸責。因此呼籲警政署不應只納入動態穩定系統及車身防滑系統等選配草草了事,應要求車商提供客製化警車,針對員警執行勤務時可能面臨極限過彎、高速追擊及激烈碰撞等情況,將避震器加硬、降低懸吊,提升任務執行率,更確保員警執勤安全。
萬華分局交通隊員警石明謹表示,警專訓練駕駛警車方式僅止於訓練學員考取駕照及靜態講座,已具駕照者不須接受相關課程。且現職員警安駕訓練員額過少,每年僅800名。現職安駕訓練乃訓練警員在遭遇事故時如何控制車輛,能有效減少傷亡,希望警政署應提升訓練員額及次數。石明謹也提出質疑,警政署為何不編列足夠預算讓基層員警接受駕駛訓練以減少事故發生機率,非要到發生事故才支付龐大撫卹金?
警政署後勤組裝備科科長孫成儒表示,採購警用車輛屬地方預算,地方政府因預算考量採最低價得標,導致國內車廠競標意願低。另外國內廠商加入共同供應契約後,會為警車加裝額外主被動裝置,承諾會在108-111年向中央爭取警車相關預算。
警政署交通組安全科科長蔡宗益表示,警專和警大皆已將安駕課程納入課程。並提到今年要求地方政府將在職訓練列為常訓科目,積極爭取預算,目標讓每一位員警皆能接受訓練。另外,已透過召集第一線員警詢問經驗,訂定追車標準作業程序,提升員警執勤安全。
徐永明委員最後針對員警駕駛警車安全提出三大訴求。第一,要求警政署提升警車採購契約中「安全配備」標準,安全氣囊應增加至六顆,並將「電子防滑系統」及「車體剛性」納入配備規範。第二,將「安全駕駛訓練」列為警專必修課程,並增加員警安駕訓練員額及時數。第三,警政署應統合各縣市警車需求,向車商統一訂購,請車商提供「客製化警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