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海邊發現漂流木可別亂撿
花蓮林警近日查獲一名男子私自撿拾 #漂流木,涉嫌侵占國有財產,包含紅檜、櫸木等貴重木材,總重達8公噸,市價粗估逾百萬,將以違反《森林法》等罪移送花蓮地檢署,最高面臨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贓額10倍罰金。
花蓮林管處表示,漂流木是國有財產,須經公告開放民眾才能撿拾。台東林管處就公告自9月28日到10月27日,開放18處海岸允許台東縣民撿拾漂流木,但僅限以徒手方式撿拾,不開放使用機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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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8萬的網紅Stand up, Brian! 博恩站起來!,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我的重點真的只有幾個 1. 打疫苗前要吃飽睡飽 2. 如果會暈針,盡量有人陪同或是坐車去 3. 當天所有照顧我的醫護人員都展現了無比的溫柔及專業。我知道忙碌會造成許多溝通失誤及摩擦。這邊表達歉意以及感謝。 因為我自己打疫苗之前不知道要吃東西,所以我想說拍成影片,由我來講,讓大家知道這個訊息,那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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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 立法委員 江永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針對散布疫情假消息影響股市一事,永昌今日在財委會質詢金管會黃天牧主委。
永昌指出,9月初曾有民眾散布50多例確診的假消息,導致當天股市大幅波動。永昌質詢主委,金管會在調查後,是否有發現這起案例確實影響股票市場?
雖然檢調是以「傳染病防治法」起訴,但永昌提醒金管會,在「證券交易法」中有明定,散布不實消息影響股市者可處3年已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000萬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
儘管黃主委一再強調9月的案例檢調已確認無影響股市,但是當天受影響的投資人卻蒙受損失,而疫情相關假消息未曾減少;金管會日後應該主動查緝相關事件、密切注意疫情假訊息與股市之間的關聯,莫讓假消息亂竄影響股市。
永昌也要提醒各位,今天我們已經 #連三天本土確診加零,國人千萬不要亂傳疫情訊息,以免踩到法律紅線!
2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你今天犯罪了嗎:開車撞到違規阿公還要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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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酒駕之外,最常出現在社會版上的新聞應該是「肇事逃逸」。你隨便問一個人什麼是肇事逃逸,大家都會跟你說「開車撞人然後逃跑」。
但是,如果發生車禍的責任不在我身上,離開現場也是「肇事逃逸」嗎?甚至你知道刑法已經沒有「肇事逃逸」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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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刑法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是犯罪行為。
2014 年,嘉義太保某個人在準備右轉的時候,被一台違規逆向的阿公騎腳踏車撞到,阿公受傷,開車的人下車把他扶起來,沒等警察來就開走,後來被判決犯肇事逃逸罪確定。
在從前,法律叫做「肇事逃逸罪」,但「肇事」兩個字意思應該是「是你幹的」,像上面的嘉義阿公受傷,並不是開車人的故意或過失,說他「肇事」好像有點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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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2013 年曾經針對這個問題作出決議,不管車禍能不能算在你頭上,有人死傷你還跑,你就是肇事逃逸。(不過,最高法院排除了「故意」發生事故的情形——像是故意開車撞人,畢竟故意開車撞人已經是其他更嚴重的犯罪了。)
而在媒體的渲染下,肇事逃逸差不多等於僅次於酒駕的惡性,立法院為了回應民意,也在 2013 年將刑度往上調。
後來,包括上面的嘉義汽車駕駛,也有很多法官認為「肇事逃逸罪」有問題,因此聲請大法官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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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大法官在 2019 年作出解釋,認為如果把「不是你犯的錯」也算入「肇事」,和一般人的認知有落差,簡單來說法律規定「肇事」兩個字不夠明確。如果也要把「駕駛人沒有故意或過失致人死傷」而逃逸的情形納入刑法處罰,必須用更精確的文字。
另外,2013 年的「肇事逃逸罪」刑度是 1-7 年有期徒刑,已經到了一定會被關的門檻,大法官認為法條從輕傷到有人死掉都要關,太重了,因此宣告違憲。刑度的部分,最晚 2 年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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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在今年 5 月的時候回應大法官解釋而修法,把「肇事」改成「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的刑度下修到 6 個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的刑度維持原本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規定駕駛人對於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無過失」的情形,減輕或免除其刑。
這樣的修法算是解決了「肇事」兩個字不夠明確和刑度太重的問題。
簡單來說,如果真的不小心發生交通事故了,保險一點的作法還是等警察來,不要隨便離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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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閱讀
疫情期間的刑法修正:肇事逃逸該怎麼罰?打擊不夠全面的N號房條款?|白目觀點 https://plainlaw.me/2021/05/26/hitandrunamend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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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2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 Stand up, Brian! 博恩站起來!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我的重點真的只有幾個
1. 打疫苗前要吃飽睡飽
2. 如果會暈針,盡量有人陪同或是坐車去
3. 當天所有照顧我的醫護人員都展現了無比的溫柔及專業。我知道忙碌會造成許多溝通失誤及摩擦。這邊表達歉意以及感謝。
因為我自己打疫苗之前不知道要吃東西,所以我想說拍成影片,由我來講,讓大家知道這個訊息,那能傳遞多一個是一個。
希望不要有奇怪媒體、政黨、或側翼粉專拿這件事情炒自己的agenda
願眾人有了我這個前車之鑑,都健健康康、平平安安!
施打時間:9/3 09:30
施打地點:(我不想要造成診所的困擾,所以選擇不公開。如果有人提醒我會有違法疑慮的話,我可以補。)
施打廠商:AstraZeneca
我聲明上述資料均為真實,若有不實,可能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相關規定。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第 14 條
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傳染病防治法》
第 9 條
利用傳播媒體發表傳染病流行疫情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防治措施之相關訊息,有錯誤、不實,致嚴重影響整體防疫利益或有影響之虞,經主管機關通知其更正者,應立即更正。
第 64-1 條
違反第 9 條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本片全程遵守文化部公告之拍攝防疫管理措施◢

2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10818TVBS 怎有我電話?前房仲賣小白機 洩1.8億個資
TVBS新聞→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67596
TVBS的TY→https://youtu.be/LvDkV-4FWeM
新北市一名曾當過房仲的男子,開發個資查詢系統,也就是俗稱的小白機,販售給各家房仲業者,兩年多來外洩1.8億筆資料,造成不少屋主困擾。警方日前在北北基桃竹發動搜索,逮捕主嫌和62名購買系統的房仲,全依違反個資法送辦。
記者 簡育琦 / 攝影 焦漢文 報導......↓
大批警力進入房仲公司,不只這一家,綠色橘色黃色紅色招牌,幾乎各家房仲品牌都被搜索,警方掌握這些公司,涉及竊取民眾個資。
警方11日發動大搜索,在北北基桃竹,逮捕2名主嫌和62名房仲,兩年來共外洩1.8億筆個資,靠的就是俗稱房仲神器的小白機。
這些房仲的電腦手機,全安裝小白機藉此開發客戶,主嫌是55歲的溫姓男子,曾當過房仲,知道在電子謄本系統輸入地址,查詢權狀後,可得到屋主部分個資,結合暗網資料庫,開發個資查詢系統,輸入查詢條件後,屋主姓名電話住址通通秀出來,一台以8千到5萬5的價格,賣給各地房仲共獲利四百萬,這樣的手法,早就是業界公開的秘密。
房仲陳泰源:「坊間可能10家仲介店頭,搞不好有3至4家,甚至接近一半的房仲店頭,長年以來習慣用這套系統,連結的有的時候,不單是民間電信業者的系統,甚至像中央的,一些政府機構的一些個資(也有)。」
小白機比傳統拜訪屋主效率來的高,不少房仲公司長期使用,定期花錢更新資料庫,嫌犯為了躲避查緝,跟房仲面交前還會先確認身分。
刑事局九大二副大隊長陳義宏:「想要購買者需要先提供名片,來驗證為房仲業者,嫌犯只在公共場所進行面交,或者是安裝,以來躲避警方的查緝。」 花錢買個資,房仲本身也捲進共犯結構,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屋主更擔心這些個人資料外流,恐怕被有心人士利用,作為其他犯罪用途。
陳泰源YT→https://youtu.be/-Lm3qnc2jeM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8/210818tvbs-18.html

2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國軍共諜案層出不窮,為了強化軍事機密維護、保護國安,因政院通過了《陸海空軍刑法》的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立院審議。這次修法增訂了現役軍人洩漏,或者是交付軍事機密給外國政府、人民以及中港澳人民,或者是他們的派遣之人,最高可處12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洩漏絕對機密,可加重刑期2分之1,最重可關18年。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2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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