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的BUG
剛剛在 錄影節目上 討論到罷免市議員的問題, 我說到 全台灣最不怕罷免的兩種公職人員, 一個是總統、一個市議員。
總統 另外有罷免的專法, 門檻高的不像話, 人民根本沒有提案的權利, 必須由立法院發動, 且通過絕大部分立委的同意。
Bug1 很奇怪吧, 人民選的總統,人民卻沒有權力罷免。
至於市議員呢, 選舉的時候是多席次 的選制, 拿個 6%、10% 1萬多票就可以當選 ; 可是罷免的時候 卻變成 單一席次的選制。
因此#Bug2 就是罷免市議員門檻和罷免立法委員一樣, 必須要整個選區 25 % 選舉人同意。
以王浩宇為例, 他2018年的得票只有16000票, 但要罷免他卻需要5倍的票數、 近八萬票。
看懂選罷法之後, 大家可以理解, 為什麼 少數市議員敢作威作福、作妖作怪。
節目中,對面來賓剛好是陳柏惟委員, 我就跟他說不好意思,用他舉個例子。
若以目前的罷免法來看,反而 罷免他是比較有可能,只需要72781票, 所以「#3QByeBye」反而比罷免市議員容易。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