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肝孕婦藥物治療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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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健保給付規範, 沒有在B肝孕婦給予藥物治療預防的標準.然而在臨床上,我採取的是2017年最新指引的建議,在高病毒量20萬 IU/ml 或是 表面抗原大於1萬 IU/ml 時,於懷孕第24-28週時開始, 用藥直到生產後1年, 當然是自費,除非有肝炎發作而達到健保用藥標準
1. 根據2015年亞洲肝臟學會建議可以在當媽媽病毒量高於100萬-1000萬IU/ml 時, 為了預防胎兒得到感染, 在懷孕第28-32週時給與 惠立妥(Tenofovir ) 或喜必福 (Telbivudine) .
2. 於2016年美國肝臟學會則建議媽媽只要病毒量高於20萬 IU/ml時,應該於懷孕第28-32週時給予藥物治療直到生產完3個月才停止, 並且要每三個月追蹤肝功能, 直到產後半年結束。 相對於過去美國的建議,
3. 2016 母子醫學學會則建議應於媽媽在病毒量高於20萬-2000萬以上應該接受惠立妥治療
4. 最新2017年歐洲肝臟學會指引納入b肝表面抗原數量的觀念, 只要媽媽病毒量大於20萬 IU/ml 或是 表面抗原大於1萬 IU/ml 時, 則建議要接受惠立妥(Tenofovir ) 做預防性治療. 使用的時間則是在懷孕第24-28週時開始, 用藥直到生產後1年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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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型肝炎 #孕婦 #垂直感染 #吳文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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