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通訊軟體、社群網站近期流傳訊息【我對Facebook的聲明】,指出:「我不同意Facebook使用本人的照片,我的發文信息及我的出版物...」。、
這則訊息有不同的變形版本,有的訊息宣稱:「別忘了,明天開始新的facebook規則,在那裡他們可以使用你的照片。不要忘記今天的截止日期!!! 它可以在法庭案件中使用,對你提起訴訟...如果你不發布聲明至少一次,你就等同默許Facebook可以使用你的照片,以及包含在配置文件的狀態更新信息。」
《查核》
爭議點一、傳言指出「明天開始新的Facebook規則,在那裏他們可以使用你的照片」,是否屬實?
(一)Facebook曾發布正式聲明指出:
「您可能曾經看過一則貼文,內容是請您複製並貼上通知,以保有您在 Facebook 上分享內容的控制權。千萬不要照做。我們的條款詳細內容如下: 您擁有您在 Facebook 發佈的所有內容和資料,您可透過隱私和應用程式設定管理您的分享內容方式。管理分享內容的方式一直以來都是如此,從未變過。」
因此,Facebook並無「新」的規則。
(二)當使用者註冊帳號時,就已同意Facebook的使用條款和資料政策。
在Facebook建立帳號頁面指出:「點擊『註冊』即表示你同意我們的使用條款、資料政策和Cookie政策。你可能會收到我們的簡訊通知,而且可以隨時停止接收。」
(三)依據Facebook的〈資料政策〉,Facebook確實會收集使用者的張貼內容、查看內容、人際網絡、互動行為、交易資訊,以及其他用戶分享使用者的訊息等。Facebook也收集裝置資料和Cookie資料。
Facebook指稱,Facebook使用這些資料以提供個人化商品資訊、提供廣告主服務、促進網路安全、與用戶交流、提供社會公益研究等。
爭議點二、此聲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律師周宇修表示:
周宇修說,使用者在註冊任何社群平台時,它都會有服務條款等使用者協議,只要使用者勾選,這個協議就成為合約,使用者等於同意自己的資料給社群平台。如果之後要收回自己的資料,必須是使用者和社群平台雙方都同意變更合約內容,才能改變原來的約定。所以在這個情況下,單方面的聲明不具備法律效力。
不過,周宇修也指出,社群平台的使用者條款是定型化契約,它是否能在個別狀況中達到對雙方都公平,實務上都必須由法院判定。若牴觸相關法律規定,比如台灣的《個人資料保護法》、歐盟的《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簡稱GDPR)
等,就可能無效。
(二)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價值拓展中心主任廖淑君指出:
廖淑君說,當使用者註冊帳號時,等於同意Facebook的相關服務條款、資料政策。如果使用者要求企業變更對個人資料的使用方式,應該要根據其服務條款中訂定的意見反應管道去表達主張,而不是在個人動態牆上貼出聲明。
廖淑君說,個人在Facebook動態牆貼出聲明,僅是單方面地做出宣示,並未把意見直接傳達給Facebook。
(三)對Facebook隱私權有疑慮的申訴管道
針對Facebook的隱私政策有疑慮,可以透過TrustArc,進行線上申訴,或郵寄紙本到以下地址。
爭議點三、使用社群平台時,使用者可以如何保護自己的「隱私」?
(一)英國開放知識基金會台灣代表徐子涵表示:
徐子涵說,要保護自己的網路隱私,首先要「認識風險」--在社群平台越活躍,隱私越不存在,暴露個人資訊的風險也越高。其次,使用者可以做的是切斷社群平台帳號和真實身分的連結,也就是「不要讓社群平台很清楚地追蹤到這個帳號就是你」。在實務上,使用者可以不要用真名申請帳號,不要把自己過去的學經歷、朋友關係、聯絡方式提供給社群平台,因為這就是把自己的社會關係複製一份數位版給社群平台。
在技術上,徐子涵建議使用社群平台時可以盡量用電腦瀏覽器,不要用手機App,因為手機可以知道使用者的位置、聯絡人關係以及每天的作息,而傳統的電腦及瀏覽器比較難知道使用者的位置。使用瀏覽器的「無痕模式」也可以減少被追蹤的程度。
徐子涵提醒,即使沒有社群平台的帳號,也還是會被追蹤,因為使用者拜訪的網站都會嵌入社群平台的留言功能,例如看購物網站時,社群平台都會描繪這個使用者的人格並蒐集資料。
(二)台灣人權促進會數位人權專案經理何明諠表示:
何明諠說,使用者點入Facebook的「設定」,可以看到廣告、應用程式和網站等個別項目,可以一一點入這些欄位,可以看到自己資料是否公開給廣告主,知道自己的資料跟哪些企業分享,透過重新設定開放權限,可在一定程度保障自己的隱私。
(三)廖淑君提醒,在資訊科技的時代,使用者在註冊任何網站帳號、使用任何資訊服務時,應該要詳閱服務條款,知道使用此服務後,企業會蒐集自己哪些資料、運用在哪些地方,並且意識到社群平台就是半公開的環境。有了這些認知後,才能在自我揭露前保護自己的隱私。
爭議點四、使用社群平台時,使用者可以如何保障自己的「資訊安全」?
何明諠認為,保障資安的第一步,是使用者在註冊帳號時,要確認自己提供了哪些資訊給社群平台。第二步是使用者要去看平台的資料政策,知道平台會蒐集自己哪些資料及其用途,並修改關於隱私、個資分享、廣告偏好等設定。這是安全使用社群平台的必要步驟。
何明諠也建議使用者要開啟「雙重驗證」,也就是在登入Facebook時,除了輸入帳號密碼,設定第二項「驗證因素」,通常傳送驗證碼到手機或應用程式來進行驗證,可以避免作為密碼被破解後,所有個資馬上遺失的情況。
不過,簡訊驗證是「雙重驗證」中相對不安全的方式,因為電信業者在傳送簡訊時,傳輸過程沒有加密,如果有心人士攔截到訊號,仍可以讀到簡訊傳送的號碼。因此,何明諠建議用驗證應用程式產生驗證碼,它不需透過其他訊號傳輸,直接在手機裡產生雙重驗證碼,比簡訊安全。、
要設定Facebook的雙重驗證,可以在「設定」找到「帳號安全和登入」,選擇雙重驗證的項目。
結論
一、當使用者註冊帳號時,即同意Facebook的相關服務條款、資料政策。
二、專家認為,使用者在個人動態牆上張貼聲明,並不等於對Facebook發出聲明。單方面的聲明不具備法律效力。不過,若社群平台的服務和隱私條款牴觸法律,經法院判決,也可能失效。
三、專家建議,若使用者對社群平台使用資料的方式有不同意見,應透過其服務條款中訂定的管道去表達主張,或是由使用者與社群平台業者雙方對服務條款內容達到新的共識,做出新的協議。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677
facebook密碼重設確認碼簡訊 在 Vivian卓卉勤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背景
通訊軟體、社群網站近期流傳訊息【我對Facebook的聲明】,指出:「我不同意Facebook使用本人的照片,我的發文信息及我的出版物...」。、
這則訊息有不同的變形版本,有的訊息宣稱:「別忘了,明天開始新的facebook規則,在那裡他們可以使用你的照片。不要忘記今天的截止日期!!! 它可以在法庭案件中使用,對你提起訴訟...如果你不發布聲明至少一次,你就等同默許Facebook可以使用你的照片,以及包含在配置文件的狀態更新信息。」
《查核》
爭議點一、傳言指出「明天開始新的Facebook規則,在那裏他們可以使用你的照片」,是否屬實?
(一)Facebook曾發布正式聲明指出:
「您可能曾經看過一則貼文,內容是請您複製並貼上通知,以保有您在 Facebook 上分享內容的控制權。千萬不要照做。我們的條款詳細內容如下: 您擁有您在 Facebook 發佈的所有內容和資料,您可透過隱私和應用程式設定管理您的分享內容方式。管理分享內容的方式一直以來都是如此,從未變過。」
因此,Facebook並無「新」的規則。
(二)當使用者註冊帳號時,就已同意Facebook的使用條款和資料政策。
在Facebook建立帳號頁面指出:「點擊『註冊』即表示你同意我們的使用條款、資料政策和Cookie政策。你可能會收到我們的簡訊通知,而且可以隨時停止接收。」
(三)依據Facebook的〈資料政策〉,Facebook確實會收集使用者的張貼內容、查看內容、人際網絡、互動行為、交易資訊,以及其他用戶分享使用者的訊息等。Facebook也收集裝置資料和Cookie資料。
Facebook指稱,Facebook使用這些資料以提供個人化商品資訊、提供廣告主服務、促進網路安全、與用戶交流、提供社會公益研究等。
爭議點二、此聲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律師周宇修表示:
周宇修說,使用者在註冊任何社群平台時,它都會有服務條款等使用者協議,只要使用者勾選,這個協議就成為合約,使用者等於同意自己的資料給社群平台。如果之後要收回自己的資料,必須是使用者和社群平台雙方都同意變更合約內容,才能改變原來的約定。所以在這個情況下,單方面的聲明不具備法律效力。
不過,周宇修也指出,社群平台的使用者條款是定型化契約,它是否能在個別狀況中達到對雙方都公平,實務上都必須由法院判定。若牴觸相關法律規定,比如台灣的《個人資料保護法》、歐盟的《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簡稱GDPR)
等,就可能無效。
(二)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價值拓展中心主任廖淑君指出:
廖淑君說,當使用者註冊帳號時,等於同意Facebook的相關服務條款、資料政策。如果使用者要求企業變更對個人資料的使用方式,應該要根據其服務條款中訂定的意見反應管道去表達主張,而不是在個人動態牆上貼出聲明。
廖淑君說,個人在Facebook動態牆貼出聲明,僅是單方面地做出宣示,並未把意見直接傳達給Facebook。
(三)對Facebook隱私權有疑慮的申訴管道
針對Facebook的隱私政策有疑慮,可以透過TrustArc,進行線上申訴,或郵寄紙本到以下地址。
爭議點三、使用社群平台時,使用者可以如何保護自己的「隱私」?
(一)英國開放知識基金會台灣代表徐子涵表示:
徐子涵說,要保護自己的網路隱私,首先要「認識風險」--在社群平台越活躍,隱私越不存在,暴露個人資訊的風險也越高。其次,使用者可以做的是切斷社群平台帳號和真實身分的連結,也就是「不要讓社群平台很清楚地追蹤到這個帳號就是你」。在實務上,使用者可以不要用真名申請帳號,不要把自己過去的學經歷、朋友關係、聯絡方式提供給社群平台,因為這就是把自己的社會關係複製一份數位版給社群平台。
在技術上,徐子涵建議使用社群平台時可以盡量用電腦瀏覽器,不要用手機App,因為手機可以知道使用者的位置、聯絡人關係以及每天的作息,而傳統的電腦及瀏覽器比較難知道使用者的位置。使用瀏覽器的「無痕模式」也可以減少被追蹤的程度。
徐子涵提醒,即使沒有社群平台的帳號,也還是會被追蹤,因為使用者拜訪的網站都會嵌入社群平台的留言功能,例如看購物網站時,社群平台都會描繪這個使用者的人格並蒐集資料。
(二)台灣人權促進會數位人權專案經理何明諠表示:
何明諠說,使用者點入Facebook的「設定」,可以看到廣告、應用程式和網站等個別項目,可以一一點入這些欄位,可以看到自己資料是否公開給廣告主,知道自己的資料跟哪些企業分享,透過重新設定開放權限,可在一定程度保障自己的隱私。
(三)廖淑君提醒,在資訊科技的時代,使用者在註冊任何網站帳號、使用任何資訊服務時,應該要詳閱服務條款,知道使用此服務後,企業會蒐集自己哪些資料、運用在哪些地方,並且意識到社群平台就是半公開的環境。有了這些認知後,才能在自我揭露前保護自己的隱私。
爭議點四、使用社群平台時,使用者可以如何保障自己的「資訊安全」?
何明諠認為,保障資安的第一步,是使用者在註冊帳號時,要確認自己提供了哪些資訊給社群平台。第二步是使用者要去看平台的資料政策,知道平台會蒐集自己哪些資料及其用途,並修改關於隱私、個資分享、廣告偏好等設定。這是安全使用社群平台的必要步驟。
何明諠也建議使用者要開啟「雙重驗證」,也就是在登入Facebook時,除了輸入帳號密碼,設定第二項「驗證因素」,通常傳送驗證碼到手機或應用程式來進行驗證,可以避免作為密碼被破解後,所有個資馬上遺失的情況。
不過,簡訊驗證是「雙重驗證」中相對不安全的方式,因為電信業者在傳送簡訊時,傳輸過程沒有加密,如果有心人士攔截到訊號,仍可以讀到簡訊傳送的號碼。因此,何明諠建議用驗證應用程式產生驗證碼,它不需透過其他訊號傳輸,直接在手機裡產生雙重驗證碼,比簡訊安全。、
要設定Facebook的雙重驗證,可以在「設定」找到「帳號安全和登入」,選擇雙重驗證的項目。
結論
一、當使用者註冊帳號時,即同意Facebook的相關服務條款、資料政策。
二、專家認為,使用者在個人動態牆上張貼聲明,並不等於對Facebook發出聲明。單方面的聲明不具備法律效力。不過,若社群平台的服務和隱私條款牴觸法律,經法院判決,也可能失效。
三、專家建議,若使用者對社群平台使用資料的方式有不同意見,應透過其服務條款中訂定的管道去表達主張,或是由使用者與社群平台業者雙方對服務條款內容達到新的共識,做出新的協議。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677
facebook密碼重設確認碼簡訊 在 雲林縣議員李明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斗六分局反詐騙宣導(一定要看)
少女時代來臺,再現網購門票假賣家! 斗六分局 反詐欺宣導
少女時代102年7月份來臺開唱,門票在6月15日開賣,雖然平均票價高達3400元,當日下午就銷售一空,沒買到票的歌迷不願錯失目睹偶像丰采的機會,轉往拍賣網站購票,卻遇上假賣家行騙。
165反詐騙諮詢專線統計,102年6月16日至25日間共有11位被害人出面報案,平均每人損失為新臺幣(以下同)1萬餘元。
33歲臺中陳先生於6月15日晚間,在網拍看到有人販賣少女時代門票,並留下LINE的聯絡方式,陳先生透過LINE與對方聯絡,對方要求先行匯款,陳先生擔心不妥,請對方在網拍平臺開拍賣頁面,按照程序下標後,晚間9點匯款22,000元至對方指定帳戶,但不到5個小時過後,就收到網拍平臺所寄出的簡訊,通知該匯款帳號有安全之虞,已遭到停權,請陳先生勿再匯款。陳先生趕緊透過LINE及電話與對方聯絡,但已音訊全無,爰報警處理。
警方呼籲,話題性商品常遭假賣家利用行騙,尤其外國團體來臺開演唱會的門票,更經常成為詐騙工具,歌迷於網路上購買此類型商品務必提高警覺。
網路拍賣應慎選賣家,除觀察評價、賣場狀況外,宜利用輕鬆付等第三方付費機制,可提高保障,並切勿私下交易,以免投訴無門。有任何與詐騙相關之問題,歡迎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詢
手機接獲不明簡訊連結,請小心誤觸!
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接獲民眾檢舉或報案,手機接獲不明簡訊,內文有提供連結,一旦點選即開始安裝應用程式或下載檔案,甚至有被害人遭小額付費扣款,請民眾務必提高警覺。
桃園吳先生8月份接獲手機簡訊,內容是:「是吳○○么?老同學來看我現在的照片能想起來我是誰嗎^^安卓手機這裡看http://photo.appphoto.net/」。吳先生好奇心驅使下,點選連結後,便依照網頁指示下載檔名為.apk的手機應用軟體,螢幕就跑出一些人物照片,但不到一個小時後,竟接獲電信公司傳來小額付費簡訊通知,才驚覺受騙上當,損失金額新臺幣6,000元整。
經點選簡訊所提供網頁聯結後,網頁上聲稱為方便下載,該程式未上傳至google play應用市場,並於網頁指導如何修改手機設定,實則是讓民眾取消手機的安全設定,以下載未經官方審核的手機應用程式。
除上案外,另有3位民眾同一個月內接獲「○○○被偷拍的是你嗎? http://199.101.117.21/index.php」不明簡訊,其中民眾點選後出現色情照片,嚇得趕緊將手機關機,此舉讓該應用程式無法繼續執行,事後向電信公司查詢,所幸未遭小額付費扣款。
簡訊文字使用大陸用語,國內民眾不易上當,但簡訊內容開頭稱呼是手機持有人姓名,造成被害人誤信為友人所傳而降低戒心,進而點選連結而下載不當檔案或程式。
警方呼籲,沒有上架於google play應用市場(android系統)的手機應用程式未經安全審核,風險極高,切勿下載使用,如誤觸下載則不要執行並盡速移除。面對詐騙變化球,請多加利用165反詐騙諮詢專線。
交友App暗藏詐騙陷阱,網路交友請小心!
網路交友發展蓬勃,從早期的網路聊天室、MSN演進到facebook等平臺,智慧型手機儼然成為主流通訊,各式交友通訊軟體(簡稱:App)如雨後春筍般出現,詐騙手法與時俱進的歹徒也把歪腦筋動到交友App,
據165反詐騙專線資料庫統計,今年11月1日起至12月16日,民眾因使用交友App被詐騙案件數就有16件,案件數有逐漸上升的趨勢,請使用網路交友App朋友應多加留意。
臺北陳先生使用遇見(iAround)App,在交友平臺上遇到面容姣好的劉小姐,雙方相談甚歡,上月17日劉小姐突然表示自己兼差從事援交,因為急需用錢,詢問是否要約她,待陳男應允,隨後接到自稱’’雷豹’’男子來電,稱為確認身分要求被害人購買遊戲點數,又以點數太少等理由,讓陳先生來回奔走5家便利商店購買遊戲點數,總計購買新臺幣11萬3,000元點數,後來積蓄用罄,對方竟嗆聲說你如果不買!我就找20幾個小弟親自找你拿錢,陳先生心生畏懼,遂向警方報案,始知全是騙局。
在高雄唸書陳姓女學生11月份相同交友平臺,遇見綽號’’呆呆’’的吳姓男子,言談幽默風趣,彼此互動良好,吳男誆稱準備與妻子離婚,願以每月5萬元包養陳同學,陳同學當時雖無明確表示,雙方仍持續App往來,某日吳男向被害人稱其小舅子交通意外住院急需3,000元,希望金援應急,又藉故讓陳同學購買易付卡及代繳電話費用,吳男得手財物後,便不見蹤影,被害人總共損失7,848元,事後警方逮捕這位騙徒,供稱缺錢花用,知道很多年輕人都在使用交友App,才利用此管道,尋找目標行騙。
網路隱匿且查證困難的特性,常為有心人士利用,歹徒以典型援交購買遊戲點數詐騙手法,結合交友軟體風潮,於熱門交友App中找尋渴望交友的年輕人為下手目標,利用他們較欠缺社會經驗,以美色或金錢利誘,一旦願者上鉤,便開始假借名義詐財行騙。
刑事警察局呼籲,網路交友暗藏可能損及人身及財物安全陷阱,過程若遇網友提及金錢援助或違常利益贈送時,就必須提高警覺,對方如何動之以情,自己仍需保持理性,不輕易受其影響,才是防範網路交友詐騙事件有效之道。
利用電信業者小額付款機制詐騙
此類的詐騙手法通常是歹徒會事先利用網路、線上遊戲或電話交友跟民眾聊天套交情,先騙取民眾的信任,降低戒心,再取得民眾的資料及聯絡電話,之後再前往遊戲業者的官網去點選歹徒自己要購買的點數卡(產品包)種類,然後選擇民眾的電信業者(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等),再輸入民眾的手機電話號碼,輸入完成後,民眾手機便會收到一組認証碼,歹徒便會要求民眾將認証碼按回覆,或問民眾收到認証碼是多少,再將認証碼輸入到遊戲官網,一旦輸入後按確定便交易完成,這等於同意用自己手機門號帳單幫歹徒支付這筆網路遊戲點數費用,這筆費用會列入當月電話費帳單併計。
民眾不但要提高警覺,也要提醒家人,讓家人知曉歹徒這類的詐騙手法,並在不明來源電話中,勿聽信對方任何言語,也勿輕易在電話或網路中,告知對方家中成員的個人資料,收到任何簡訊(認証碼)勿輕易回覆或將認証碼告知任何人,以免遭到歹徒詐騙而得不償失。
防詐騙手冊-八種詐騙預防小叮嚀
防騙第一部【假警察、檢察官辦案詐騙】
詐騙電話關鍵字:醫院通知領藥、申請重病補助!
銀行通知有人來領你的存款!
警察通知你個人資料被冒用!
檢察官說你是詐欺人頭戶!
去超商收法院公文傳真!
要將存款領出來監管帳戶!
預防假檢警詐騙,請牢記「一聽、二掛、三查」!
反詐騙小叮嚀:一聽!聽清楚這個電話說什麼?
是否有以上關鍵字?
二掛!聽完後,立刻掛斷這通電話
不讓歹徒繼續操控你的情緒
三查!快撥165反詐騙專線查證!
將剛才聽到的電話內容告訴165
防騙第二部【購物個資外洩詐騙】
詐騙電話關鍵字:向您核對購買商品日期、金額!
說您收商品時簽單錯誤!
帳戶設定錯誤,變成分期付款!
晚間12點後開始扣款!
要去自動提款機取銷分期付款設定!
自動提款機沒有取銷分期付款功能!
預防購物個資外洩詐騙,請牢記「一聽、二掛、三查」!
反詐騙小叮嚀:一聽!聽清楚這個電話說什麼?
是否有以上關鍵字?
二掛!聽完後,立刻掛斷這通電話
不讓歹徒繼續操控你的情緒
三查!快撥165反詐騙專線查證!
將剛才聽到的電話內容告訴165
防騙第三部【網路購物詐騙】
詐騙關鍵字:開msn,跳出交易平台,另談交易細節!
商品已缺貨,要買要快!
賣家在偏遠地區不便當面交易,只受理匯款!
不信可先付一半訂金,貨到再付另一半!
反詐騙小叮嚀:1.網路世界虛擬多變,請堅持面交商品。
2.與市價相差太多商品,就要小心有詐。
3.已買不到的商品如入場券,要考慮賣家的商品來源,為確保交易安全,務必堅持當面交易,並可請售票系統商家,查驗票卷真偽。
防騙第四部【網路援交詐騙】
詐騙關鍵字:女網友主動邀約見面!
見面前要去自動提款機!
以自動提款機匯援交費!
要辨識身分(非軍人或警察在釣魚)!
自動提款機操作錯誤!
黑道分子恐嚇要配合更正錯誤!
反詐騙小叮嚀:1.網友相約見面前,要求操作自動提款機就是詐騙!
2.自動提款機沒有身分辨識功能!
3.一旦發現自動提款機操作出錯,
或遇到恐嚇,
應立刻撥打165反詐騙專線報案。
防騙第五部【求職詐騙】
詐騙關鍵字:網路或報紙刊登徵人廣告!
廣告只刊登行動電話!
電話中要求至車站、超商等公共場所面試!
要求交出金融卡或到自動提款機辦理薪資入帳!
要求先付保證金或置裝費!
要求申辦行動電話!
反詐騙小叮嚀:1.歹徒經常以求職廣告騙取提款卡或存摺,或騙取求職者資料辦理行動電話門號,求職者勿交出重要個人資料,以免成為詐騙人頭戶。
2.未查明公司營運、資本實際狀況下,勿輕易投資。
3.拒絕刷卡買產品衝業績的工作要求。
4.未正式工作前,不要操作自動提款機,辦理薪資入帳設定,這也是常見詐騙陷阱。
防騙第六部【中獎、投資詐騙】
詐騙關鍵字:
【電話詐騙】公司舉辦抽獎活動,要您到場共襄盛舉!
恭喜您已中獎!
提供海外銀行電話可查證獎金已入帳!
要交入會費、所得稅,才能領回獎金!
【網路詐騙】網友在海外是六合彩、賽馬會、投資顧問公司職員!提供投資機會!
電話通知您已獲利,快去匯款贖回獲利!
海關查獲地下匯兌,要付關說費!
反詐騙小叮嚀:1中獎電話、公司地點、匯款銀行都在國外,查證不易,勿輕易匯款。
2.165反詐騙專線數位資料庫,可協助查詢冒名詐騙公司名稱。
防騙第七部【家戶拜訪詐騙】
詐騙關鍵字:自稱是台電、瓦斯公司檢查管線!
要更換水電、瓦斯管線並收費!
自稱是退輔會,關懷榮民訪問!
自稱是社會局,老人居家訪視!
可以申請生活津貼!
自稱是黨部,請求支持競選人!
可領選舉後謝金!
要拿出存摺並告知密碼!
預防家戶拜訪詐騙,請牢記「一關、二問、三查」!
反詐騙小叮嚀:一關!將大門關上,以防歹徒侵入家中。
二問!隔著門問來者姓名、單位、何事來訪。
三查!快撥165反詐騙專線查證!
可查明來者身分以及到訪是否屬實。
防騙第八部【假親友詐騙】
詐騙關鍵字:自稱是您的親人(兒女、兄弟、叔伯、姐妹)!
自稱是同事、同學、軍中弟兄!
先問候話家常!
再藉口處理緊急狀況,或正在醫院向你借錢!
反詐騙小叮嚀:1.歹徒會以各種手段取得個人資料,再假冒親友熟人借錢。
2.接到親友來電,並提出借錢要求,且不斷來電表示非常緊急,請以現在不方便接聽電話,先掛斷這通電話。
3.找出自己的通訊錄,主動撥打親友電話號碼,並查證是否需要借錢。
協助辦理車貸還款要先買遊戲點數?小心詐騙
詐騙集團詐騙又有新說詞,假裝銀行專員,協助解決車貸為由,先試探要求被害人購買小額的遊戲點數,再以車貸及保險等等相關費用,要求被害人購買遊戲點數支付詐騙,經查詢165反詐騙諮詢專線資料庫,先前並未發生類似案件,這是新的詐騙手法,提醒民眾小心新型詐騙說詞。
桃園周先生,10月9日晚上9點10分接電話,對方自稱是某國內銀行專員,能協助解決車貸,讓周先生每月繳納金額減少,不過要先購買3千元遊戲點數,周先生不疑有他,先購買3千元遊戲點數。約略過了半小時,對方來電,指稱經計算貸款餘額及其他相關費用,初估約10萬元,請周先生購買遊戲點數來支付這筆款項,款項在折抵車貸及相關費用後會退還。
與周先生約定在龍潭鄉某便利商店見面。周先生10月10日凌晨2點多到達指定地點,購買8萬5千元遊戲點數,接到02-77314096網路電話所撥出電話,要求周先生提供該遊戲點數序號及密碼,才會出面討論車貸問題,周先生就依照指示提供。提供完序號及密碼後,對方表示會在5至10分鐘抵達,結果周先生等30分鐘,對方始終沒有出現,經回撥來電號碼,亦未能撥通,方驚覺受騙。
警方呼籲,「購買遊戲點數」案件為常見詐騙手法,遊戲點數已經成為犯罪集團進行詐騙的金流管道,切勿聽信指示而購買,再次提醒大家,遊戲點數無法支付銀行帳款,也不會轉換現金回沖到帳戶,「購買遊戲點數」為詐騙歹徒說詞,請民眾勿輕易上當,有任何與詐騙相關疑問,歡迎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
放假期間小額電信詐騙案件上升 請家長多加留心
「爸爸、媽媽,我在玩網路遊戲,想問一下你們的身分證字號,可以嗎?」、「可以借我手機幫忙收同學的簡訊嗎?」家長們是否對於這兩句話有印象?放假的孩子是否曾經對你提出如此請求?如果你應允了,很可能就掉進小額付款的詐騙陷阱。
根據165反詐騙諮詢專線統計,從今年1月起迄今,已發生24起民眾遭小額付款詐騙案例,其中14例皆因玩網路遊戲透露家人個資而遭詐騙。
寒假期間,家住高雄13歲林同學在線上舞蹈遊戲遇見網友,對方以贈送遊戲點數需要家人個資為由,騙取林同學父母的身分證字號及手機號碼,待電信業者發送簡訊認證碼後,林同學便以玩遊戲為由向父母借手機,並回報簡訊的認證碼,歹徒還請林同學先行刪掉簡訊再歸還,等父母收到「小額付款成功」簡訊後,才驚覺已遭歹徒以小額詐騙新臺幣(以下同)兩千元;住在新北市的洪同學也遭歹徒以「猜猜我是誰」假冒同學,成功騙取其家人個資及小額付款七千元。
「小額付費機制」是透過電話號碼及身分證字號身分驗證,若將簡訊通知認證碼回傳後,即同意該筆交易。此付款機制簡單方便、容易操作也成為歹徒最常利用對涉世未深的學生詐騙。雖然小額付費有其金額上限,但從近期幾起案例發現,歹徒會要求不知情的被騙學生一次提供多位家人的個資及手機號碼,以增加詐騙金額。
刑事警察局呼籲,寒假期間務必提醒家中有玩網路遊戲的小朋友勿輕易透露電話號碼、身分證字號等重要個資,也應該讓他們認識歹徒可能會以提供免費遊戲點數或遊戲外掛程式為由來引誘。家長若遇到子女突然詢問個資或要求借手機收簡訊時,應提高警覺,建議平常若無小額付費功能需求,可主動向電信公司申請取消小額付費機制,以防藉此管道遭詐騙。
援交用遊戲點數付費?小心詐騙上當!
網路援交詐騙是歹徒假借援交名義邀約被害人,再以「需識別是否為警察或軍人」或假冒黑道人士出面恐嚇等話術,要求被害人購買遊戲點數進行詐騙,自102年2月底至今已有145件被害案件,平均每件損失金額從數千元至數十萬元不等,請民眾務必提高警覺!
臺中蔡先生在交友網站尋○園的聊天室尋芳,與一位桐桐網友交換即時通連絡,蔡先生留下手機號碼後,對方就撥打蔡先生電話,表示要先以遊戲點數付款,才會出來見面。但後來又改稱必須證明所提供的遊戲點數是合法購得的,必須再繳保證金,後又用各種不同的理由要求再繳保證金,蔡先生從第一天晚間10點開始,在各家便利商店及超市購買遊戲點數,新台幣(以下同)4,000元,到保證金3萬、8萬元,一路往上追加,甚至到現金用罄,對方還提醒被害人可以刷卡,一直買到隔日晚間,超市店長發現被害人行為有異報警處理,才讓被害人驚覺自己遭到詐騙,總計損失53萬元。
據統計,網路援交詐騙的被害人皆為男性,年齡從血氣方剛的16歲,到已屆知命之年55歲皆有,但以7年級生居多。受騙時間多為晚間至凌晨,被騙管道不僅限於過去常見的交友網站,智慧型手機的交友軟體如line、wechat也出現受騙案例。
刑事局呼籲,遊戲點數已經成為犯罪集團進行詐騙的金流管道,切勿聽信網友的要求而前往購買遊戲點數,即使是網路上認識的親友,也應該進行查證,遊戲點數的序號及密碼,絕對沒有查驗身分的功能。網路具有隱匿性,有心人士會藉此犯罪,民眾在網路上從事各種活動務必提高警覺,尤其應避免金錢交易,以免追討無門,有任何與詐騙相關的問題,歡迎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
盜用MSN帳號假冒朋友進行詐騙
詐騙集團先盜取民眾MSN帳號,再以該盜用的帳號上線聯絡被害人,先騙取民眾的信任,讓被害人已為是朋友,降低戒心,再取得民眾的資料及聯絡電話,之後,再以自己手機螢幕損壞為由,告知被害人借用手機號碼,並會有一組認証碼傳送到被害人手機上,這時,歹徒會要求民眾將認証碼按回覆,或問被害人收到的認証碼,並將號碼回覆歹徒購買的網頁,一旦輸入後按確定便交易完成,這就等於是同意用被害人手機門號帳單幫歹徒支付這筆費用,這筆費用則會列入當月的電話費帳單中併計。
民眾不但要提高警覺,也要提醒家人,勿輕易在電話或網路中,告知對方家中成員的個人資料,收到任何簡訊(認証碼)勿輕易回覆或將認証碼告知任何人,以免遭到歹徒詐騙而得不償失。
謹慎保管個人重要證件,遇竊、詐、搶案或遺失!
詐騙歹徒為獲得洗錢工具,不擇手段以各種收買、詐騙、竊盜等方式,得到個人身分證、提款卡或存摺,較常見以求職、假檢警、貸款、援交詐騙,騙取個人重要證件!民眾一時疏忽,或因警覺性不足,不但被騙錢,還可能必須面對涉嫌詐欺、洗錢犯罪之司法調查。
近來不斷因求職交出銀行提款卡被騙案例,歹徒詐騙的對象分布全國各地,以致求職被騙者,不但工作沒找到,反成詐欺人頭戶,必須南北奔波赴各警察局應訊,對求職者而言,無疑是二度傷害。
事前預防重於事後防堵,165專線彙整近來求職詐騙案例,提醒民眾若遇到以下狀況,就可能是詐騙陷阱!
1.應徵者只提供行動電話聯絡。
2.面試地點在車站、公園、咖啡店等公共場所。
3.要求交付身分證、提款卡、存摺或申辦電話門號。
求職者若遇到應徵公司以開立帳戶辦理薪資入帳,一定要親自到金融機構開戶,千萬不要交付個人重要證件(身分證)或提款卡,以免成為詐欺人頭戶!
另針對證件遺失、遭竊、搶案,應立刻循以下方式辦理掛失登記:
1.身分證:向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電話掛失(下班時間,可以自然人憑證向戶役政系統網站掛失登記)。
2.手機:向所屬電信公司客服部門申請停用。
3.提款或信用卡:向所屬金融機構申請掛失停用。
請將相關掛失電話號碼抄錄筆記本,並置放家中,遇有緊急狀況可以立刻查詢,不要將所有查詢資料全輸入手機中,以免遇到皮包與手機一起遺失或被竊、搶造成的驚慌失措,若因一時找不到銀行或電信公司掛失電話,可撥165洽詢。
已遭冒名申辦金融服務民眾,可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註記,金融機構在核卡時,當事人必須「確認係本人」以防個資再度遭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