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點出的台灣產業困境,我也非常能體會。
台灣的科技業,在技術上比不過歐美日本,公司很大一部分的花費,不是在給昂貴的權利金,就是侵權的訴訟費。
在價格上,又時常面臨中國的低價攻略,而被客戶威脅要砍價,不砍就不出貨。
但是,我仍然遇到很多對自己專業領域有所抱負的工程師,以及nego、語言各方面都很強的業務,積極想要拓展海外市場,但是當成本已經給了授權費,或時間及人力放在大量的代工訂單上,給員工的獎金剩多少?研發的資金又能剩多少?
我真的也很喜歡待在產業界,很喜歡在捍衛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和客戶斡旋,創造台灣科技業的價值。
只是這樣的困境,在台灣存在這麼多年,一直都沒突破,不是一個公司法務就能夠解決的問題。
產業問題應該如何解決,有想法、感同身受的朋友,歡迎來找我聊聊,這些法律以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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