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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嫁咗畀佢,都可以同你一齊架]知道出處嘅比個叻自己,唔知嘅睇comment張圖。睇埋comment張圖都唔知係乜嘅,你太年輕了
講返楊恭如,呀,孔慈,呀,倫交所。
除咗上一篇文啲基本嘢外(http://bit.ly/32ENlYb),當然亦可以好多政治分析。我特別鍾意吾友Cory嘅一句:估唔到紐倫港發展成咁。真係的,從來冇諗過會係香港同倫敦交易所合併。但,又多得脫歐啦。
講返,今次合併,要過到,除咗啲基本要求(股東舉手,反壟斷)外,仲有樣好有特色嘅條件。如圖
即係點?即係,你飛咗佢,先好同我一齊。唔好諗住做楊恭如,同時同郭富城鄭伊健一齊,亦唔好諗住做楊千嬅,古天樂同吳彥祖爭你。科幻片嚟架!(識揀梗係要高圓圓)
個故事要由早幾個月講起。多得我每日睇Financial Times ,三十蚊份抵睇。我估好多人連Refintiv呢單嘢都唔知
是咁的,港交所同倫交所合併,但要求倫交所啲股東要否決同Refintiv(下稱Ref)本身嘅合併,或者因為其他嘢告吹。總之,有佢就冇我。你當人地之前有婚約,但橫刀奪愛咁。
當然蔣生話齋,做大事嘅,三樣嘢,銀紙銀紙同埋銀紙,誰大誰惡誰正確。況且,Ref又唔係交易所,兩單嘢都唔係完全一樣。你當當初倫交所係想買起Ref多啲。
但我嘅問題係,Why not both?步驚雲聶風(加埋秦霜丫)一齊嚟,或者張申然加埋方啟宏一齊嘛。
先要講前半部嘅故事。Ref係咩公司?都有啲難解。但,就係近年最炙手可熱,街邊阿叔都講嘅FinTech(然後保險有現梳tech地產有扑tech,爭在141未有chic-tech).
當然Ref是一間很大很大,well established 嘅Fin Tech 公司,唔係香港啲Vanessa手作仔。簡單嚟講,佢原本係路透社(其實係Thompson Reuters)嘅一個部門,Financial & Risk。後來拆出嚟,甚至妹仔大過主人婆。冇上市(應冇?),黑石(BlackStone,唔係BlackRock)55%,Thompson Reuters 45%.
Ref有乜咁巴閉?有咩在手?一樣嘢。Data,你可以當佢係Bloomberg嘅競爭者。另外仲有數據庫,幫你解決呢十年金融業最頭痕嘅問題:反洗錢,KYC(Knock your client)—我點知嚟開戶嗰條托布係咪某西非小國嘅乜乜石油部部長?
咁幾個月(定半年?)前,倫交所係宣佈同Ref 合併-留意,Ref嘅收入同EBITDA(好憎呢個字,自己查)甚至係高過倫交所。所以小象吞大象之類。就當然都係換股。
股東反應唔呃人,宣佈完後,倫交所股價係咁升,升三成咁滯—然後先到港交所嚟接力,或火棒。
故事交代完,我嘅問題就係,Ref好似咁勁,咁做乜唔一齊?三個人的晚餐嘛。
原因,我都唔係好知,經我問專家(即係,whatsapp人)後,以下係可能嘅答案
1:港交所唔想孭債—Ref債務都成120億美金,成千億港紙。倫交所原本孭起埋,咁可能港交所唔想。但,以港倫交所合併後嘅規模,孭呢1000億債,真係有難度?唔好忘記而家債息咁低。倫交所宣佈後股價都係咁升喎,到合併後反而孭唔起?唔似
2:唔想啲貨去外人手。留意,Ref同倫交所又係互相換股。如果佢做完,先同港交所換,即係港交所啲貨可能會不少落咗去BlackRock手上?但,有何問題?反正港交所有高登些牙,冇得狙擊的。所以都唔多似
3:我諗嘅理由,其實未必咁複雜,純粹係唔清唔楚啲合約款條搞唔掂—我並非律師亦唔係做併購,但正路地啲條款一定有包你不能有material change。俗啲講句就係訂咗婚先知你唔係十八歲係三十,仲要啤咗三件,仲要帶埋嚟買一送三,條仔梗係縮沙。企業上嘅,我當我係日本仔最初買譚仔,但你譚仔未完成合併自己去買埋KFC香港,咁又要我食埋啲雞胸佢?我買米線咋喎。
而家一樣啫,我係Ref股東嘅,最初點預你會變咗有港交所份?可能我唔想同佢玩呢,可能我想反價呢,可能我不如飛起你直接同佢呢,太多變數。原本啲terms應該失晒效的
以上全部係門外漢(都話唔係做M&A又唔係做律師)估,睇下有冇高人指點。
留意,寫完先見到,Financial Times嘅報導係: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has made a £32bn proposal to buy the London Stock Exchange Group, aiming to break up the UK group’s agreed deal for Refinitiv.
唔知聽日香港報紙點寫,但好可能寫好多政治呀,中港呀,中英呀,港英呀。但FT就相當重視港交所要倫交所同Ref分手呢個條件。
不枉我就呢個課題寫多篇文,「真係英雄所見樂瞳」。彭博都講呢樣嘢
初步倫交所嘅官方講法,係仲係想同Ref一齊。但當然都講句要時間評估。即係冇講過,冇嘅,計掂數咯。
似乎未必過到。而如果撻Q啲冷氣軍師又可以話港交所不自量力 條件霸王(升咗成倍仲買要你斷絶個未婚夫都唔得?)之類,當然要加埋李小加嘅大陸仔身份。
又睇下點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why not both高登 在 君子馬蘭頭 - Ivan Li 李聲揚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我嫁咗畀佢,都可以同你一齊架]知道出處嘅比個叻自己,唔知嘅睇comment張圖。睇埋comment張圖都唔知係乜嘅,你太年輕了
講返楊恭如,呀,孔慈,呀,倫交所。
除咗上一篇文啲基本嘢外(http://bit.ly/32ENlYb),當然亦可以好多政治分析。我特別鍾意吾友Cory嘅一句:估唔到紐倫港發展成咁。真係的,從來冇諗過會係香港同倫敦交易所合併。但,又多得脫歐啦。
講返,今次合併,要過到,除咗啲基本要求(股東舉手,反壟斷)外,仲有樣好有特色嘅條件。如圖
即係點?即係,你飛咗佢,先好同我一齊。唔好諗住做楊恭如,同時同郭富城鄭伊健一齊,亦唔好諗住做楊千嬅,古天樂同吳彥祖爭你。科幻片嚟架!(識揀梗係要高圓圓)
個故事要由早幾個月講起。多得我每日睇Financial Times ,三十蚊份抵睇。我估好多人連Refintiv呢單嘢都唔知
是咁的,港交所同倫交所合併,但要求倫交所啲股東要否決同Refintiv(下稱Ref)本身嘅合併,或者因為其他嘢告吹。總之,有佢就冇我。你當人地之前有婚約,但橫刀奪愛咁。
當然蔣生話齋,做大事嘅,三樣嘢,銀紙銀紙同埋銀紙,誰大誰惡誰正確。況且,Ref又唔係交易所,兩單嘢都唔係完全一樣。你當當初倫交所係想買起Ref多啲。
但我嘅問題係,Why not both?步驚雲聶風(加埋秦霜丫)一齊嚟,或者張申然加埋方啟宏一齊嘛。
先要講前半部嘅故事。Ref係咩公司?都有啲難解。但,就係近年最炙手可熱,街邊阿叔都講嘅FinTech(然後保險有現梳tech地產有扑tech,爭在141未有chic-tech).
當然Ref是一間很大很大,well established 嘅Fin Tech 公司,唔係香港啲Vanessa手作仔。簡單嚟講,佢原本係路透社(其實係Thompson Reuters)嘅一個部門,Financial & Risk。後來拆出嚟,甚至妹仔大過主人婆。冇上市(應冇?),黑石(BlackStone,唔係BlackRock)55%,Thompson Reuters 45%.
Ref有乜咁巴閉?有咩在手?一樣嘢。Data,你可以當佢係Bloomberg嘅競爭者。另外仲有數據庫,幫你解決呢十年金融業最頭痕嘅問題:反洗錢,KYC(Knock your client)—我點知嚟開戶嗰條托布係咪某西非小國嘅乜乜石油部部長?
咁幾個月(定半年?)前,倫交所係宣佈同Ref 合併-留意,Ref嘅收入同EBITDA(好憎呢個字,自己查)甚至係高過倫交所。所以小象吞大象之類。就當然都係換股。
股東反應唔呃人,宣佈完後,倫交所股價係咁升,升三成咁滯—然後先到港交所嚟接力,或火棒。
故事交代完,我嘅問題就係,Ref好似咁勁,咁做乜唔一齊?三個人的晚餐嘛。
原因,我都唔係好知,經我問專家(即係,whatsapp人)後,以下係可能嘅答案
1:港交所唔想孭債—Ref債務都成120億美金,成千億港紙。倫交所原本孭起埋,咁可能港交所唔想。但,以港倫交所合併後嘅規模,孭呢1000億債,真係有難度?唔好忘記而家債息咁低。倫交所宣佈後股價都係咁升喎,到合併後反而孭唔起?唔似
2:唔想啲貨去外人手。留意,Ref同倫交所又係互相換股。如果佢做完,先同港交所換,即係港交所啲貨可能會不少落咗去BlackRock手上?但,有何問題?反正港交所有高登些牙,冇得狙擊的。所以都唔多似
3:我諗嘅理由,其實未必咁複雜,純粹係唔清唔楚啲合約款條搞唔掂—我並非律師亦唔係做併購,但正路地啲條款一定有包你不能有material change。俗啲講句就係訂咗婚先知你唔係十八歲係三十,仲要啤咗三件,仲要帶埋嚟買一送三,條仔梗係縮沙。企業上嘅,我當我係日本仔最初買譚仔,但你譚仔未完成合併自己去買埋KFC香港,咁又要我食埋啲雞胸佢?我買米線咋喎。
而家一樣啫,我係Ref股東嘅,最初點預你會變咗有港交所份?可能我唔想同佢玩呢,可能我想反價呢,可能我不如飛起你直接同佢呢,太多變數。原本啲terms應該失晒效的
以上全部係門外漢(都話唔係做M&A又唔係做律師)估,睇下有冇高人指點。
留意,寫完先見到,Financial Times嘅報導係: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has made a £32bn proposal to buy the London Stock Exchange Group, aiming to break up the UK group’s agreed deal for Refinitiv.
唔知聽日香港報紙點寫,但好可能寫好多政治呀,中港呀,中英呀,港英呀。但FT就相當重視港交所要倫交所同Ref分手呢個條件。
不枉我就呢個課題寫多篇文,「真係英雄所見樂瞳」。彭博都講呢樣嘢
初步倫交所嘅官方講法,係仲係想同Ref一齊。但當然都講句要時間評估。即係冇講過,冇嘅,計掂數咯。
似乎未必過到。而如果撻Q啲冷氣軍師又可以話港交所不自量力 條件霸王(升咗成倍仲買要你斷絶個未婚夫都唔得?)之類,當然要加埋李小加嘅大陸仔身份。
又睇下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