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是世界水資源日,於聯合國的說明裡,清楚表示如果忽視水資源的整體價值,極有可能會對人類產生危機。
在台灣,全國水情持續吃緊。根據經濟部水利署於22日所公布的水情資料,全台21個主要供水水庫中,有6個水庫水位低於10%,限水危機仍是一觸即發。經濟部長王美花也表示,目前全台水情最嚴重3區,分別是新竹縣市、苗栗縣、台中市及彰化縣北部地區,未來旱象若未能紓解,將可能實施「供五休二」限水措施。
因應缺水衝擊,時代力量於日前所召開之記者會,從「徵收耗水費」、「輔導產業轉型」、「劃設與公告水源保護區」及「保護農業灌溉用水」等面向,呼籲政府重視水資源保護。
#耗水費開徵盡早上路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 陳椒華指出,經濟部早在數年前就開始規劃徵收耗水費,至今卻仍未提出具體時程。根據媒體報導,行政院長蘇貞昌上週於院會表示,未來擬針對月用1萬度以上的「超級用水大戶」開徵耗水費。但對照2015年政院版耗水費徵收辦法草案,當時規劃是為每月用水1000度以上用戶,即為耗水費開徵對象,相比之下發現 #行政院限縮了開徵戶數,#並將用水度數放寬了10倍之多。
陳椒華委員認為,#每月用水1000度以上的用水戶就要開徵耗水費,並透過級距費率,課以不同的用水負擔,及早公佈期程,讓業者有時間做好過度的準備,共同面對缺水課題,轉型往產業永續用水新思維的目標努力。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提到,面對氣候變化極端威脅,支持產業發展的同時也應儘速開徵耗水費,由高耗水、耗電產業先徵收。
#工業農業用水進行政策環評產業轉型
陳椒華委員接著提到,產業方面若缺水會導致產業競爭力下降及風險增加,故政府應加強輔導產業轉型,總體用水也應進行政策環評,勿再無限制擴充。針對保護水資源,陳椒華委員建議,包括湖山水庫清水溪上游集水區及抽取地下水之自來水井鄰近1公里範圍區域,皆應 #劃設及公告保護區,以保護水質安全。
#建立產業永續用水思維
此外,我國現行各類工業區或產業園區設有污水處理廠之比例不高,都市計畫工業區也多欠缺污水處理設施,陳椒華委員呼籲,新設產業園區及公民營工業區土地均應 #設置污水處理廠,並盤點未設置污水處理廠的產業園區,評估改善計畫,確保其他農業及民生用水品質。
#地球升溫台灣更嚴重政府不要再牛步卸責
時代力量秘書長 @白卿芬 指出,嚴重乾旱與缺水現象不只發生在台灣,也發生在地球上其他地方。3月歐洲科學家剛於《國家地球科學》所發布研究報告指出,歐洲面臨2000年來最嚴重的乾旱危機,氣候變遷極有可能是導致該現象的因素。
去年,我國降雨量創下56年來新低,以今天的水庫即時水情來看,桃竹以南絕大多數水庫有效蓄水量降到5成以下,鯉魚潭水庫、德基水庫與曾文水庫三座蓄水量超過千萬立方公尺的水庫,更是剩下2成不到,全台鬧水荒。
白卿芬秘書長強調,水資源調度和管理應是政府最重視的課題,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中央研究院預測台灣未來乾旱事件強度比現在嚴重至少12%,政府不能再推拖拉敷衍卸責、自絕於國際大門之外。
#保護農業用水 反對鄰近灌溉水源區設置掩埋場
反坤輿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會長陳清鑫表示,感謝時代力量三位委員及宋國鼎議員對於 #反坤輿掩埋場案 挺身而出,不畏威脅利誘,為可憐的鄉親仗義直言。保護好山好水應是環保單位的天職,但苗栗縣環保局竟利用行政職權,縱容包庇坤輿公司規避環評審查,在龍昇村的水源地最高位置設立廢棄物掩埋場,毀滅鄉親的生存環境。
草山生態文史聯盟文理事長及後龍灣寶農場洪箱女士,則分別提及供應大台北地區用水的陽明山草山水道與提供後龍造橋灌溉用水的大潭龍昇湖,重申保護乾淨水源的重要性。
時代力量重申,唯有政府積極作為,水資源才有可能被真正守護、永續發展。面對水資源嚴重短缺,開徵耗水費不能再拖,經濟部別再怠惰,必須加速期程並盡快公布具體規劃,有效達成節水目的。同時,也要妥善規劃汙水處理設備、劃設自來水保護區,保障農業及民生用水品質。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高雄市議員陳麗娜呼籲市府應在解決君汙水管阻塞問題前不應收取汙水處理費外、研究裝設太平龍頭,也要求加強汰換自來水老舊管線以減少漏水,同時也將提案修正《高雄市野生動物保育自治條例》,增加對遊蕩犬隻的追蹤機制。 麗娜長期關心君毅正勤國宅的污水管工程,爭取1.3億元經費來執行污水管線更新,但工程完工一年多...
保護農業用水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呼籲市府應在解決君汙水管阻塞問題前不應收取汙水處理費外、研究裝設太平龍頭,也要求加強汰換自來水老舊管線以減少漏水,同時也將提案修正《高雄市野生動物保育自治條例》,增加對遊蕩犬隻的追蹤機制。
麗娜長期關心君毅正勤國宅的污水管工程,爭取1.3億元經費來執行污水管線更新,但工程完工一年多,管線阻塞問題一直存在,居民大嘆還不如施工前。
陳麗娜指出,君毅正勤管委會也已積極宣導住戶改變生活習慣,但問題依舊存在,水利局不能把問題推給住民。她呼籲水利局研究裝設太平龍頭、讓管委會自行沖洗管線或其他解決辦法,同時在問題還沒解決以前,不應收君毅正勤社區的汙水處理費?水利局長蔡長展表示,將帶回研議。
陳麗娜亦關注全台面臨的缺水危機,她指出,自來水漏水問題時常發生,高雄的汰換率始終無法提升,自來水公司和水利局應爭取更多經費與資源,積極加強汰換管線,以符合整體國家競爭力發展,並滿足民眾的民生用水需求。
針對遊蕩犬貓問題,陳麗娜關切農業局實施TNVR後實,是否確實有效降低數量?零安樂死的情況又如何?是否有針對遊蕩動物的去向做追蹤?動保處長葉坤松表示,送往外縣市的部分每半年會做追蹤,陳麗娜要求會後提供詳細資料,並將提案修正《高雄市野生動物保育自治條例》,明訂從動物保護園區轉至其他機構領養之動物,應定期追蹤其去向與健康狀態。
保護農業用水 在 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這是第一次定期會總質詢,關於「水與環境」質詢的重要部分。
一、 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基本上在104年間即已建置完成。而中央在75年間就制定《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當時就已經規範,「污水下水道」係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有趣的是,我們苗栗縣也在95年間制定《苗栗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裡面規定了「污水下水道」的接管用戶,是包含「事業用戶」的。但是直到今天,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號稱已完成建置,卻不收「事業廢水」?在中央的規範於70年間就制定,特別是我們的地方政府也已經制定相關自治條例後,都已經過了幾十年,為何我們的「公共污水下水道」還是處於一種類似「半殘」的狀態?針對這樣的問題,水利處也特別在本次質詢公開承諾,「事業廢水」將於明年接管納入「污水下水道」處理,且相關收費機制已訂立。對此,我們一定會持續追蹤。
二、 目前「事業廢水」還是必須排入「地面水體」(例如河川、渠道等)。
這個部分其實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直接對水利會所管轄的灌溉(排)水路「搭排」的問題,將「直接衝擊」農民的灌溉用水,由於農委會的「農業灌溉水質保護方案」已擬於近年實施「禁止灌溉溝搭排」(能不能落實其實還是令人憂心...),且水利會目前非縣府管轄單位,暫而不論。目前《水污法》所規範的事業達到一定排放規模以上者,會依《水污法》加以「列管」。而依縣內環保局的函覆,截至108年3月22日止,中港溪流域達到「列管規模」之排放許可事業共60家次、後龍溪有61家次,房裡溪有1家次。但房裡溪卻是縣內目前「唯一」作「總量管制」的河川?
三、 所謂總量管制,依《水污法》第9條,如果因為「事業密集等,以放流水標準管制,仍未能達到該水體之水質標準」或是「經主管機關認定需特予保護者」,應就「廢 (污)水排放總量實施總量管制」。
(一) 縣內目前願意就房裡溪之排放實施總量管制,當然很好!但依環保局的函覆資料,房裡溪僅有1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但中港溪、後龍溪,皆有60幾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卻沒有實施總量管制?
(二) 再來就是依縣府的公告,房裡溪實施總量管制的理由大概是:附近農田的灌溉水來源、避免工業廢水引灌造成重金屬蓄積於農地土壤中。但是,如果來看看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也是會引自中港溪流域的水源,加上目前污染的「整治場址」、「控制場址」、「地下水汙染限制區」,全縣有超過1/2的地點集中在竹南。環保局長在質詢中也承認,早期竹南、頭份是全國很大的石化工業區。事實上,迄今確實仍有工業區或工廠等等,就存在於中港溪流域附近,環保單位對這些問題實在不能視而不見。
四、 另外依環保局的資料,光是竹南地區在今年1到3月份,水污染的陳情稽查案件就有20次,但僅有稽查出2次違反法令。
事實上,除了關於苗北增加稽查人力或增設稽查大隊以爭取時效性外,另一個是《水污法》第7條加嚴排放標準的問題。以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為例,即使不是事業廢水直接排入「灌排溝渠」的搭排問題,其他諸如灰寮溝等等受排放的地面水體,也可能會與灌溉溝渠相通。但問題是,環保局對於水質的檢驗標準就是依「放流水」標準,此一「放流水標準」如果相較於「灌溉水」的標準,以重金屬為例,往往是「寬鬆」數倍到數十倍之多。
在放流水標準相對寬鬆、又無總量管制下,就是我們的農田的灌溉水源?
五、 在網路上稱為「藍色多瑙河」的灰寮溝變色事件後,我們也多次和環保局溝通、接觸,環保局也在灰寮溝流域裝設了自動監測的設備。但當我們將裝設地點套繪整個竹南地區的流域後,這樣自動監測點到底能不能發揮功能,實在令人質疑?我們也要求環保局未來應該要分段執行。
我們的土地、河川,真的承受的太多了,終究,受害的會是人類自己。改變我們的家鄉,或許並非一蹴可及。但只有開始行動,才能改變!
保護農業用水 在 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這是第一次定期會總質詢,關於「水與環境」質詢的重要部分。 一、 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基本上在104年間即已建置完成。而中央在75年間就制定《下水道 法施行細則》,當時就已經規範,「污水下水道」係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有趣的是,我們苗栗縣也在95年間制定《苗栗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裡面規定了「污水下水道」的接管用戶,是包含「事業用戶」的。但是直到今天,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號稱已完成建置,卻是不收「事業廢水」?在中央的規範於70年間就制定,特別是我們的地方政府也已經制定相關自治條例後,都已經過了幾十年,為何我們的「公共污水下水道」還是處於一種類似「半殘」的狀態?針對這樣的問題,水利處也特別在本次質詢公開承諾,「事業廢水」將於明年接管納入「污水下水道」處理,且相關收費機制已訂立。對此,我們一定會持續追蹤。 二、 目前「事業廢水」還是必須排入「地面水體」(例如河川、渠道等)。 這個部分其實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直接對水利會所管轄的灌溉(排)水路「搭排」的問題,將「直接衝擊」農民的灌溉用水,由於農委會的「農業灌溉水質保護方案」已擬於近年實施「禁止灌溉溝搭排」(能不能落實其實還是令人憂心...),且水利會目前非縣府管轄單位,暫而不論。目前《水污法》所規範的事業達到一定排放規模以上者,會依《水污法》加以「列管」。而依縣內環保局的函覆,截至108年3月22日止,中港溪流域達到「列管規模」之排放許可事業共60家次、後龍溪有61家次,房裡溪有1家次。但房裡溪卻是縣內目前「唯一」作「總量管制」的河川? 三、 所謂總量管制,依《水污法》第9條,如果因為「事業密集等,以放流水標準管制,仍未能達到該水體之水質標準」或是「經主管機關認定需特予保護者」,應就「廢 (污)水排放總量實施總量管制」。 (一) 縣內目前願意就房裡溪之排放實施總量管制,當然很好!但依環保局的函覆資料,房裡溪僅有1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但中港溪、後龍溪,皆有60幾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卻沒有實施總量管制? (二) 再來就是依縣府的公告,房裡溪實施總量管制的理由大概是:附近農田的灌溉水來源、避免工業廢水引灌造成重金屬蓄積於農地土壤中。但是,如果來看看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也是會引自中港溪流域的水源,加上目前污染的「整治場址」、「控制場址」、「地下水汙染限制區」,全縣有超過1/2的地點集中在竹南。環保局長在質詢中也承認,早期竹南、頭份是全國很大的石化工業區。事實上,迄今確實仍有工業區或工廠等等,就存在於中港溪流域附近,環保單位對這些問題實在不能視而不見。 四、 另外依環保局的資料,光是竹南地區在今年1到3月份,水污染的陳情稽查案件就有20次,但僅有稽查出2次違反法令。 事實上,除了關於苗北增加稽查人力或增設稽查大隊以爭取時效性外,另一個是《水污法》第7條加嚴排放標準的問題。以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為例,即使不是事業廢水直接排入「灌排溝渠」的搭排問題,其他諸如灰寮溝等等受排放的地面水體,也可能會與灌溉溝渠相通。但問題是,環保局對於水質的檢驗標準就是依「放流水」標準,此一「放流水標準」如果相較於「灌溉水」的標準,以重金屬為例,往往是「寬鬆」數倍到數十倍之多。 在放流水標準相對寬鬆、又無總量管制下,就是我們的農田的灌溉水源? 五、 在網路上稱為「藍色多瑙河」的灰寮溝變色事件後,我們也多次和環保局溝通、接觸,環保局也在灰寮溝流域裝設了自動監測的設備。但當我們將裝設地點套繪整個竹南地區的流域後,這樣自動監測點到底能不能發揮功能,實在令人質疑?我們也要求環保局未來應該要分段執行。 我們的土地、河川,真的承受的太多了,終究,受害的會是人類自己。改變我們的家鄉,或許並非一蹴可及。但只有開始行動,才能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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