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設獨立調查機構,促進軍中人權保障——軍冤制度公聽會」
從行政院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2014年8月28日結束任務之後,軍中仍常發生意外、疾病或自殺死亡的案件。案件中,往往有家屬和軍方各執一詞、無法互相信賴的情形,也有深入調查後,發現事實與第一時間說法不同的狀況。
為了討論制度面如何讓事情能有公正客觀的調查,並重建軍民雙方的信賴,會期的第二天(2月2日),我舉辦了「常設獨立調查機構,促進軍中人權保障——軍冤制度公聽會」,邀請軍冤受害者家屬、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國防部、法務部與內政部役政署等機關進行對話。
#設立常設委員會 #制度化軍事冤案調查
吳景欽副教授首先指出,外部軍冤調查制度,是解決軍中案件調查疑義和信任的方法,並認為以台灣國軍將近二十萬的規模,有必要成立常設化的委員會。吳教授所屬的陪審團協會也曾經提出民間立法草案,將服役期間死亡、失蹤,或者心神喪失、重傷和軍中不當管教的事件納入調查範圍,並讓專家學者、公正人士和家屬代表參與,達成組織上多元性。吳教授強調,委員會必須有強制處分權,以避免形式化,最好還有司法背景甚至檢察官身分的調查官,讓組織更有專業性;且在調查結束之後,也可以考慮賦予委員會提起訴訟或補償的權限。吳教授進一步舉出曾經被發回偵查五次、最後交付審判,但還是不了了之的江國慶案為例,認為進行軍事冤案調查改革的同時,也需要進行司法改革。
胡博硯教授強調,處理軍中不當處遇事件,是轉型正義的最後一步。雖然國防部這幾年不斷地努力,但努力不只是軍方要對自己交代,更是要對人民交代。如果國防部花費時間心思的調查沒有人相信,也只是事倍功半。胡教授並舉出最近的司法弊案,認為有公正第三方在,才能取信大眾。胡教授也以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成立的歷史為例。運安會的前身行政院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是因為民眾不信任民航局的調查而成立,後來職權更擴張到各種交通運輸事故。因為運安會,交通安全調查的公正性才被建立。胡教授也舉出德國基本法的軍事監察使為例,建議可將相關事務交給一個專門的職位或機關,並可針對軍中制度問題提出報告,藉由第三方的監督反饋,獲得幫助機關改善的力量。
#癥結在於信任 #落實透明參與
洪文玲教授基於犯罪防治的專業,指出案件預防、危機處理和對家屬的事後協助是最大重點。
洪教授表示,軍中管理制度和外界差異很大,因此要理解是不是軍中管理制度、霸凌文化或體制造成問題。洪教授在研究訪談官兵時,就得知因為精實案等原因兵力縮減,造成基層及高層壓力很大,也讓休假不穩定或工作量越來越重,甚至做到不適任的工作,以及部分軍人因為人際關係或資歷而被欺負的狀況。洪教授也認為,軍方的輔導機制,要和家人加強溝通服役情形,不要讓父母親最後接到一句孩子自殺了,但對軍中的生活狀況完全不清楚。
在遺憾發生後,洪教授強調重點不在於苛責軍方,而是要追求真相。然而,如果相關程序不夠公開透明,家屬會不信任,也會有很多衝突和激烈情緒投射在軍方第一線的處理人員。洪教授並藉由犯罪防治理論中的中立化理論,指出軍方可能表示自殺是因為無法適應軍中生活等狀況,導致家屬在第一時間常常有軍方在推卸責任和傷害被否定的感受。然而,不論是自殺或者人為所致,也無論是出於人格特質或受到霸凌等因素,都不能否定死者身上受到的傷害。關於對被害家屬的協助,洪教授認為可以提供家屬免費法律諮詢、心理輔導機制以及社會救助。並建議可以考量像是犯罪被害人補償的制度,讓家屬能有救助的補償金。
關於設立軍冤委員會,洪教授指出,獨立調查機構的需求,是因為家屬無法信任軍方調查的結果。然而,如果軍人為了榮譽或不願意傷害同胞而掩蓋事實,獨立機構能否調查真相,也有問題,更重要的是第一時間尋求諸如警方等外部證據保全和鑑識機制。洪教授也期待,能用更建設性的方式,藉由軍方的再教育讓大眾重拾對軍方的信心。不要讓過去「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等想法,成為合理化折磨與虐待等犯罪行為的藉口。
最後,洪教授認為,建立獨立機構之後還需要建立信賴;而要建立信賴的因子,必須要修復軍方和家屬的關係。然而,軍方如果為了要維護「榮譽」而不願表示真相,修復關係就很難。也可能有人擔心說真話會害到同胞,因而良心掙扎。如果在修復式司法程序中能有保密機制,可以讓家屬能夠得到真相和道歉,也能讓家屬不會走得那麼辛苦。
#真相不能重現 #家屬負重前行
有許多家屬出席這場公聽會,從切身的經驗和感受出發表達看法。
2020年4月,發生了黃姓中尉自戕案。黃中尉的姐姐指出,黃中尉的案件遇到手機無法解鎖和監視錄影系統故障等困難,地檢署也作出不起訴處分。軍中調查的資訊不對等,導致沒辦法第一時間保全證據。因此希望有相關機制,不然難以調查真相。而家屬之所以希望成立獨立委員會,是因為軍中封閉獨立的特性。並且,檢察官軍事經驗不足,也相當依賴軍中的調查結果,因此只有熟知軍中文化的調查,才能深入剖析死亡原因。最後,她也質疑軍中死因調查欠缺第三方介入,讓家屬求救無門,並認為目前的體制會合理化軍人在軍中死亡的結果。如果不雙管齊下推動司法和軍中的改革,就會不斷發生同樣的狀況,家屬也得不到真相。
2012年發生的陳替代役男死亡案,讓家屬沉痛至今。陳媽媽表示,她想要的是真相,不是要撫卹,因此到現在仍拒領撫恤金,並質疑調查沒能查明相關疑問,以及事後役政署高層沒有積極溝通回應。陳媽媽也表示了對立獨立調查機構的期望。
2008年的蔡學良案,讓蔡媽媽投入軍冤行動的行列。蔡媽媽表示,在蔡學良死亡的第一時間,她就列出十項不合理之處,但沒有獲得回應。還有她的堅持努力,蔡英文總統最後指示行政院、國防部進行實彈測試,並推翻原本認為蔡學良是被步槍槍擊的判斷。蔡媽媽進一步認為,只有由家屬參與成立軍冤委員會,協助委員會的相關人員也必須獲得軍冤家屬的認同,才不會被吃案。
軍冤家屬丁爸爸表示,當初他的兒子是因為弊案而死,但當立法委員到軍中視察時,軍事檢察官竟然在電梯裡面恐嚇他不要亂講話,不然讓他一塊錢都領不到。丁爸爸同時指出軍中階級和貪汙等諸多問題,並感嘆大眾不知道軍中的黑暗。
2020年1月,蘇威宇因為部隊延遲送醫,成為植物人。蘇爸爸表示,在事情發生的時候,家屬都很恐懼,更不知道怎麼面對。他到處尋找方法和真相,也想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蘇爸爸並質疑,事發後軍方以偵查不公開等理由,拒絕提供調查資料給家屬,對孩子有利的錄影更只有單張截圖;調查也不確實,每當家屬向上級提出質疑而有壓力,才有簡略的補充報告。從這樣的經驗出發,蘇爸爸認為有軍冤委員會存在的必要。
2004年,在陸軍高中服務的連上士因為不堪軍中壓力而燒炭身亡。連爸爸也控訴,連長當時不合理禁假、工作做不完,孩子也和他說等不到回家。並質疑當初軍隊說會進行相關協助,才會簽和解書,但事情到現在都沒有辦法解決。到現在他已經七十幾歲難以工作,卻還要想辦法照顧將近百歲的母親。
嘉義縣議員何子凡議員也舉出親戚的故事。40年前,何議員的大伯於金門服役時死亡,軍方只表示是工事意外,阿公阿嬤也未能到金門認屍,只收到送回來的骨灰罈就不了了之。何議員並指出,除了設立常設的獨立委員會,更重要的是如何在制度和資源上進行配置,讓第一時間能進行證據保全並釐清爭議。
#承諾進行內部改革 #尊重相關制度設計
國防部法紀調查處陳代處長表示,國防部近年有進行相關改革,從去年10月1日即試行軍風紀律改革專案,並在今年一月正式施行。有別於過去由單位自行調查,改革案建立了由上級單位調查的三級調查機制。而在死傷案件中,也讓家屬可以親自或指派律師見證調查經過,並根據案情邀請外部專家協助調查。此外,監察委員也對軍中案件非常關切,所以案件結束後都會將卷證資料送給監察院再進行調查。而如果相關制度立法通過,也會配合執行。
役政署替代役訓練班張副執行秘書表示,對於役男不幸的事件感同身受,也會尊重設置常設獨立調查機構的機制。張副執行秘書並表示,前任與現任署長曾經到場關懷慰問家屬,役政署也會協助家屬進行後續事宜。事發後,役政署也已加強相關制度設計及訓練,並設置意見反映信箱及專線,希望能及時解決問題,防範事故發生。
法務部法制司張科長則表示,涉及案件辦理的建議,會帶回給相關單位參考研究。至於軍冤條例,有待提出具體條文再表示意見。
#四年期待落空 #盼有實質進展
胡博硯教授、吳景欽教授和蔡媽媽都指出,在2016年洪慈庸委員、顧立雄委員就曾經舉辦過公聽會,也有法案提出,但在立法院的議程上沒有進展。吳教授並表示,陪審團協會在2020年底也開了軍冤委員會常設化的記者會,提出民間版條例草案,希望不要過了四年之後,還是在提出同樣的訴求。
#建置獨立調查 #重視民間意見
我認為獨立調查的意義,不只是家屬要找到真相,也是國防部要找到人民的信賴。現在的國防部和過去雖然有所不同,但是行政組織和方法更應該與時俱進。例如運安會、災害事故調查會和監所的外部視察小組等外部獨立機制,都可以協助機關避免同時是調查主體和被調查對象的問題,也避免和當事人或家屬發生緊張的關係,更能累積能量和經驗而專業化。而且,從國防部的角度認為不重要的問題,或許外部看來是重要的,如果有專責機構,才能避免盲點而提出改善。
最後,我也提醒國防部應該更重視家屬的意見,因為沒有人比家屬更在意這樣的議題。就如同日本福知山線出軌事故,家屬和JR西日本公司合作努力,改變了諸如要求列車準點等造成風險的作為。我也認為,只有藉由各方的努力,一起推動制度改變,才能發現真相,並避免悲劇一再發生。
內政部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管理辦法 在 徐榛蔚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委請東華大學團隊形成智庫,廣邀各界賢達,從法制、環保、國土規劃、人文、歷史、景觀、企業責任等面向制定保障舊有在地小農 符合環保永續經營的「花蓮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讓我們一起努力再努力!攜手向前行!
今天是榛蔚就任花蓮縣長第544天,擔任縣長這一年多的日子裡,我要感謝每一位花蓮鄉親的支持,讓榛蔚有機會在這台上凝視鄉親深切期盼花蓮轉變的眼神,握著每雙堅定而溫暖的雙手時,榛蔚從未忘記你們託付給我的重責大任。
榛蔚要感謝第19屆第3次定期大會每位議員先進們提出的寶貴建言,這些寶貴的意見我們都會納入未來縣府的施政方針裡。另外,榛蔚更要感謝議員先進們的協助,讓花蓮的礦石稅法案在最緊要的關頭順利送交內政部、財政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備查,讓花蓮縣的多項社福政策在稅收穩定下,都能順利繼續推動。
另外,榛蔚也要感謝衛生局同仁與全體醫護、藥師們的辛勞,及負責疫情聯繫的第一線工作人員和所有村、里長們的努力,因為有你們堅守崗位與無怨無悔地的付出,為才能為花蓮守住零確診的成績,讓鄉親能夠安心生活,讓花蓮的觀光產業可以在後疫情時期迅速恢復元氣。
在議會開議期間,榛蔚接見過光復、鳳林、壽豐等多個團體和鄉親代表,你們的不滿我聽到了,你們的焦慮,我感受到了,炎炎夏日讓花蓮鄉親的心情一直懸宕在不安和疑慮中,榛蔚要跟大家說聲抱歉。
身為花蓮人,榛蔚的心情與理念跟大家是一樣的,我也熱愛花蓮的好山好水,也跟大家一樣珍惜這裡的清新空氣、優美景致、多元族群產生的豐富歷史文化。
針對卜蜂案榛蔚曾再三強調,保護好花蓮的美好是我必然的承諾。但大家仍然有疑慮,顯然我的說明,並沒有清晰地讓各位理解,以致於還是有些人不斷的在各地集結討論。
先前榛蔚忙於防疫工作,緊接著又值議會開議,榛蔚雖然忙於準備質詢資料,但是縣府團隊並不是沒有作為,只因為畜牧場管理牽連層面太廣,在尚未找到完善的解決辦法之前,我不能隨興濫開支票,因為處理不當,反而可能為花蓮帶來更大的災難。
經過種種思考與努力,縣府農業處已經在6月2日由蔡副縣長邀集學者、專家、業者、議員等召開第一場「花蓮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諮詢會議。6月5日榛蔚更親自前往東華大學與趙涵捷校長及校內主管會談,正式啟動「大學社會責任實踐策略聯盟」合作協議的運作。
榛蔚特別委請東華大學團隊形成智庫,廣邀各界學有專精的賢達,從法制、環保、國土規劃、人文、歷史、景觀、企業責任等等面向,共同尋找解決策略,並廣納建言,共同制定出能保障舊有在地小農並符合環保永續經營的「花蓮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讓我們的自治條例可以有效的保護花蓮未來產業整體發展。
在目前研商的解決辦法尚未成熟前,任何草率的作為和承諾都有造成三敗俱傷的風險,我們必須謹慎踏實的處理。這段期間以來榛蔚一直耐心彙整學者專家與民眾的意見,就是希望能找出對土地、對小農、對大多數鄉親最有利,也最能讓大家都接受的合法解決方案。
榛蔚與議員先進們的目標是一樣的,縣府的責任是在既有的法條限制下,努力尋找解決的方法,讓整個事件在損失最小的情況下解決。我非常感謝東華大學願意以智庫的角色,在這困難的階段,站在花蓮人的立場上,協助縣府一起幫鄉親找出具體可行的方法。
台灣是個講法治的國家,一切行政都必須在法的架構下進行,法是人訂的,縣府會與東華大學、議員先進們在立法的起點上審慎處理,相信花蓮鄉親一定不希望縣府與議會為求快速,制定出有漏洞的「花蓮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
榛蔚再次強調,這陣子以來許多鄉親放下工作在各地集結彙整的主張與寶貴意見榛蔚收到了!也了解了!請讓我們一起尋求解決的方法。也請各位鄉親再辛苦的等待一陣子,讓縣府、議會與東華大學智庫團隊有時間把整個畜牧場設置所牽涉到的所有流程、法源、權利關係人、對環境所有的影響等等盤查清楚。
讓花蓮鄉親還要繼續等待是榛蔚最不樂見的,但化解困難必須在合法程序下解決,請鄉親們再給縣府、東華大學智庫與議會一段時間,只要有任何進展,我們都會儘快公告說明。
再次感謝花蓮鄉親與議員先進們願意為守護花蓮這塊土地提出寶貴建言,在後疫情時期,縣府仍有許多業務需要持續堆動,像如何協助觀光業復甦、智慧城市、前瞻計畫、各項福利政策與基礎建設等等,榛蔚相信每位鄉親都是未來共同經營花蓮最好的公民,你們的鞭策與建言都是花蓮進步的力量,讓我們一起努力再努力!攜手向前行!謝謝各位。
內政部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管理辦法 在 時代力量台中黨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時代力量 2020 競選政見:
勞動正義,做勞工的後盾,捍衛各行各業合理權益!
「低薪過勞」一直是台灣勞工的最痛,也是各政黨及政治人物在歷次選舉中對勞工的承諾。然而,在經歷了勞基法二修後,台灣的低薪過勞解決了嗎?
時代力量深入接觸各行各業,包括警消、醫師、社工師、護理師、空服員、教保員、外送員等,發現許多勞工所面臨的問題,至今依舊未解,需要政治部門的正視及提出解方。因此,時代力量針對勞動正義如何實現,提出五大方案:
1⃣強化勞檢能量及落實專業陪檢
➖勞檢裁罰下限分層提高
➖勞檢裁罰金額公開
➖違反勞動法令 全面納入政府減稅、補助、標案等審查標準
➖開放產職業工會陪檢
➖勞檢權收歸中央,勞檢員全面補足
勞基法經歷二修之後各方依舊不滿意,最大的問題就是「落實」。不僅各地方政府的標準寬嚴不一,各產業的勞檢難度也有差異,導致許多勞工常常抱怨法規形同虛設,一且都是老闆說得算,勞動保障極其薄弱。
要加強企業守法、保障勞工權益,除了教育宣導,最重要的途徑就是勞檢及裁罰。讓勞檢「有效檢查」及「有效裁罰」,使違法企業有動機修正問題,停止坐享違法利益,甚至造成市場上劣幣驅逐良幣,就是勞檢所要擔負的重要任務。
現行勞檢有七大漏洞亟需補足:
❌人力不足:今年五月在桃園豐繹調解會上,資方已經承認有欠薪,但相關單位卻等到八月才進行勞檢,而當事人(無工會)直到12月才知道政府在10月有開罰。
❌限制陪檢團體:產職業陪檢問題、希望申訴人得一同出席勞檢,並得指定聯合組織一同陪檢。
❌限制人數:今年某工會收到桃園市政府公文,限制勞檢僅有一人能出席。
❌商業機密不能看、不能檢:今年長榮儲運工會代表被通知陪檢後出席,現場被要求只能出席一人,後又因資方以資料有商業機密為由拒絕陪檢;今年台中市府勞檢通知貨產工會,但以商業機密為由拒絕工會陪同檢查。
❌查無不法:
郭媛婷案在調解會上老闆拿出打卡資料,卻在事後送出勞檢時,雇主宣稱資料遺失、拒不提供,最終查無不法。
❌裁罰不公:
裁罰除每月加班工時可分案處理,其他超時工作皆多案併罰,長榮航空超時兩年僅僅裁罰150萬。
❌只能2個月後上網查勞檢結果:
今年五月在桃園豐繹調解會上,資方已經承認有欠薪,但相關單位卻等到八月才進行勞檢,而當事人(無工會)直到12月才知道政府在10月有開罰。
針對勞檢,首要克服的就是人力及專業性問題。各地勞檢員長期不足,造成「要檢查過勞的人自己也過勞」的荒謬現象,因此時代力量主張勞檢權回到中央,全面補足勞檢人力,並搭配開放工會進行專業陪檢,以避免因個別產業的工作特性和專業門檻,使得勞檢難以查知真實狀況。
針對裁罰,對於違反勞基法的企業,應該提高最低罰則,避免大型企業被「重罰兩萬」這類常見的荒謬情況。企業違法的裁罰資訊及金額也應透明,讓求職勞工及投資者能夠趨吉避凶。此外,這類違反勞動法規的情事,也應作為政府對企業進行優惠補助的審查標準。
2⃣降低工會門檻,團結捍衛勞權
無論是勞動條件或薪資,國際案例多是透過勞工團結進行協商爭取而來,然而台灣工會覆蓋率僅7%,遠遠低於世界各國。一方面是各界長期對工會有誤解,二方面是對比台灣中小企業盛行,現行工會法的組成門檻過高。
根據統計,台灣的大企業、中小企業、微型企業的家數比例分別為 2%、18%、80%;而1,100 餘萬就業人口中,中小企業就僱用了875 萬人,占了78%。換句話說,許多30人以下的企業及5人以下的微型企業,都成為現行法規下,無法成立工會的勞動權孤兒。因此,時代力量主張降低工會的組成門檻,讓更多企業能夠成立工會,讓勞工能團結起來,有效爭取勞動權益。
3⃣支持警消組工會
警消人員常因人力編制不足或勤務繁重而有過勞或因公殉職的狀況。外界常說「今天公祭,明天忘記」,對於他們的付出跟心血常常都是被大家忽視的。在法制上警消人員仍然是勞動行為,因此時代力量在過去就提出《工會法》修正草案,訴求開放警消人員組工會。
最常聽到反對警消組工會的理由,是「公務員不得成立工會」及「擔心警消罷工」,然而參考國外立法例即可得知,不僅連其他公務員都能組工會,組工會及罷工並非同一件事。警消人員需要的,是更制度性的發聲管道,藉此讓第一線的工時、勤務、訓練、獎懲等面向更加合理,讓警消能在更合理的勞動環境中,更有效地捍衛國人的安全。
例如,針對消防員們長期訴求的救災安全,雖然日前三讀修正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將退避權、調查權、資訊權等生命三權入法;若災害現場無人命危害之虞,救災人員得不執行危險性救災行動、工廠管理權人應提供搶救必要資訊。這樣的改革當然值得肯定,但消防員還有其他來自第一線的聲音要反映,例如消防衣的長期不足,訓練方式改良等等,工會仍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4⃣訂定最低工資法
➖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增加公益代表
➖最低工資計算納入最低生活費及扶養比,維持勞工基本生活
➖納入勞檢項目,提高裁罰上限,禁止違法企業參與政府採購
台灣的低薪問題,一直是基層及年輕勞工所面臨的困境。然而,現行的基本工資制度,缺乏完善的審議程序規範,且未能反映經濟現況與滿足勞工生活基本需求,違背了國際勞工組織(ILO)1970年通過的《最低工資公約》中「決定最低工資之要素應考慮保障勞工及其家庭之基本生活水準」的規定,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中「勞工工作報酬之最低限度應維持本人及家屬符合合理生活水準」的規定。
央行研究報告指出,主要國家包括美、英、德、日及南韓等國均已有最低工資專法,多對適用對象、調整方式及審議組織運作等清楚規範,並定期檢視及調整其最低工資水準。將最低工資規範法制化,可以明確區分權責,更能讓審議及檢視的機制更透明化、常態化,可以降低決策爭議,也以罰則強化規範的落實,有助這個制度的推廣。
勞工的所得,應該至少能維持基本生活水準,是時代力量從上一屆大選開始就提出的主張,並且於2016年5月提出《最低工資法》草案。遺憾的是,雖然《最低工資法》同為蔡英文總統2015年時所提出的政見,歷任勞動部長郭芳煜、林美珠及許銘春也都曾在不同年度承諾過「最遲年底提出法案」,至今依舊沒能完成立法。
時代力量會持續推動立法,以公開透明的計算公式,來取代過程不明的勞資喊價、以可以負擔基本生活水準的薪資,來取代趕不上物價成長的低薪。讓台灣勞工、企業、經濟創造三贏。
5⃣訂定國定假日法
時代力量曾針對「政府刪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一事表達嚴正抗議,並提出《國定假日法》草案,參考其他國家將國定假日法制化的作法,將「要訂幾天假」及「要訂哪幾天」等攸關國人休息及紀念的要事,透過法律來公開訂定,而非停留在目前的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的層級,被政府予取予求。
時代力量不僅推動法案,更身體力行,透過與黨員及網友的討論票選,一改過去不符轉型正義精神的國定假日,重新訂出元旦翌日(1月2日)、言論自由日(4月7日)、世界地球日(4月22日)、解嚴紀念日(7月15日)、原住民族正名紀念日(8月1日)、教師節(9月28日)、世界人權暨美麗島事件紀念日(12月10日)的「時代力量七天假」。
時代力量中央及地方黨部,自2017年起已實施進入第三年。這也證明了,訂定《國定假日法》讓所有同仁能充分休息,是可行的。希望國會也能早日完成立法,讓勞工享有更完整的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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