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名字給別人買房,「借名登記」會有什麼事嗎?
小則背債,大則詐欺
有人問:親戚借我名義登記買房,房子登記在我名下,也沒有犯法,這個忙應該可以幫吧?
為什麼親戚不用自己的名字買房呢?
1. 他自己的權利用掉了,用你的權利(例如: 一生一次的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稅率,銀行首購利率)
2. “節省”稅賦,分散他的”所得”,因為所得稅是累進稅率。
3. 親戚欠債,名下不能有房產。
…..
但如果這位親戚繳不出銀行貸款來,親戚跑路了,銀行房貸就要你繳,因為你是借款名義人,銀行不管你是”人頭”,你就是法律上契約當事人,要負責還款。
等你把錢還銀行之後,再找這位親戚要,如果你找得到他的話。
更慘的是親戚有”超貸”,用假的買賣契約(實際上房子市價只有800萬元,但契約寫1500萬元)向銀行貸款1200萬元,這裡面的價差00萬被拿走,所以就算把房子賣了也不夠400萬 要還。
更慘的是,因為這涉及到偽造文書、詐欺等刑事犯罪,人頭也會遲到吃上官司,因為法律上屬於「共犯」或是「幫助犯」。
「借名登記」讓本來不是你的事,變成你的事。 請三思!
#心安傳財富
#恩典來守護
#借名登記

同時也有1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萬的網紅艾倫的理財研究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天我們來聊聊,你可能不知道的『資產配置黑洞』 過去幾年我和團隊夥伴接了好幾百場的財務諮詢和規劃案 我們發現在台灣大多數人喜好的理財方式都藏著這個黑洞 最嚴重的情況,可能還會導致有錢也無法自由使用的狀況 而大多數的這些情況幾乎都是發生在屆退或已退休者身上 你可以思考看看,我們辛苦了大半輩子才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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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被不停的不停的問,現在我們一次把夫妻財產制的相關問題做總整理,希望重複的問題,大家賣擱問啊啦~首先要特別說明,以下的問答都是以夫妻沒有另行約定夫妻財產制,就是依法定財產制來計算財產的喔!
1.先生(或太太)把賺的錢都供自己花用,讓另一方獨自負擔家庭生活費用,另一方可以請求對方給付嗎?
A:依民法第1003條之1第1項規定:「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或契約另有約定外,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因此,夫妻一方的確可以依雙方的經濟能力比例請求他方給付家庭生活費用喔!而且法律還肯定從事家事勞動的一方所做的貢獻,可以成為抵充給付家庭生活費用的一部分呢!
2.我婚後賺的錢,是我自己的還是夫妻雙方共有的呢?
A:依民法第1005條的規定,夫妻未以契約約定財產制,就是以法定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而依民法第1017條之1第1項前段的規定,夫妻財產是各自所有的。因此簡單的說,除了特殊的借名登記關係之外,一般來說,財產在誰名下就是誰的。
3.這麼說我想怎麼處置自己的財產,對方無法過問囉?
A:沒錯!依民法第1018條的規定,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
4.那麼,我需要清償先生(或太太)個人婚前或婚後所積欠的債務嗎?
A:依照民法第1023條第1項的規定:「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因此,萬一遇到配偶是個卡奴或是賭徒,另一方並不需要為他的債務負清償責任喔!只有例外在民法第1003條之1第2項規定,家庭生活費用所生之債務,由夫妻負連帶責任。
5.那麼如果是沒有登記的財產,算誰的呢?
A:依民法第1017條第1項後段的規定,不能證明是夫或妻的,就推定是共有的。
6.可是我是家庭主婦怎麼辦?我的勞力都貢獻給家庭,離婚難道一毛錢都分不到嗎?
A:並不會喔!法定夫妻財產制,最大的特點就是,依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前段的規定,法定財產制消滅時(譬如離婚或一方死亡等),婚後取得的財產剩餘較少的一方可以跟剩餘較多的一方請求差額的一半,譬如一方婚後財產剩300萬,另一方婚後財產剩100萬,那較少的一方就可以跟另一方請求差額200萬的一半,也就是100萬。
7.只要是婚後取得的財產就可以拿來計算剩餘財產分配嗎?
A:不是喔!依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但書的規定,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以及慰撫金,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取得,都不是剩餘財產分配的範圍。
8.那如果,我的配偶婚前買的房子,都拿婚後賺的錢來付貸款,讓我來付生活費,對我來說不是很不划算嗎?
A:沒關係,民法第1030條之2第1項規定,以婚後財產清償婚前債務的部分,離婚時,一樣要計入婚後財產做計算。
9.可是,如果夫妻共同生活沒算那麼清楚,有的錢已經混在一起分不出是婚前還是婚後財產了怎麼辦?
A:依民法第1017條第1項中段的規定,不能證明是婚前或婚後財產,就推定是婚後財產。建議想要保留著自己婚前收入的人,可以將婚前的收入,存入另外一個帳戶,就是自己的私房錢。
10.那麼如果婚前買的房子或買的股票,在婚後所收的房租或股息,算是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呢?
A:依民法第1017條第2項的規定,是要當作婚後財產計入分配的範圍的喔!
11.如果是完全是婚前財產買的房子,卻在婚後漲價,漲幅的部分需要拿出來分配嗎?
A:法條上沒有規定,但目前有法院判決是認為不需要。
12.如果我的配偶故意躲避剩餘財產分配,在離婚前先把財產過戶給別人呢?
A:如果是無償贈與的行為,而會妨礙剩餘財產分配,可以聲請法院撤銷喔!不過例外在履行道德義務的相當贈與,像孝敬父母的零用金,就不可以請求撤銷。至於有償行為,如果行為時明知有害於剩餘財產分配,而受利益的第三人也明知還配合,譬如故意賤賣房子,也是可以聲請法院撤銷,以上情形通常發生在婚姻亮紅燈時,雙方耍的心機。
13.上面說的這個撤銷權是有時效的嗎?
A:有的,自配偶知情開始6個月後,或脫產行為超過一年而消滅。此外,當時如果未行使撤銷權,在法定財產制消滅前(譬如離婚或一方死亡等)5年故意脫產的財產,一樣要加計回來做剩餘財產分配,但同樣的,履行道德義務的相當贈與不能計算在內。甚至對明知而配合脫產的第三人還可以就其所受利益,請求返還自己分配不足額的部分,但以對價顯不相當為限。這裏的返還請求權,於已知的兩年內,或自法定財產制消滅的5年內未請求,也會罹於消滅時效。
14.以上所說的財產分配計算,財產的價值是以什麼時間點做計算?畢竟不動產的漲跌幅度太大了。
A:通常是以法定財產制消滅時為準(譬如離婚或一方死亡等。)但如果是判決離婚則是以起訴時為準,不過前一項說到應追加計算的財產則是以對方故意脫產時的價值為準。
15.如果不想選擇法定財產制有其他選擇嗎?
A:其他財產制還有分別財產制(夫妻財產完全分開,連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都沒有)或共同財產制(夫妻財產完全共有,處分應得他方同意,債務共同承擔)不管是婚前或婚後,都可以用書面契約來選擇財產制,但必須要去法院登記才可以對抗第三者。
16.我和配偶是法定財產制,但是我的配偶都不讓我知道他的財產狀況,怎麼辦?
A:民法第1022條規定,夫妻對婚後財產互負報告義務,太陽底下無新鮮事,實務上真的有人向法院請求對方報告婚後財產狀況。
17.婚後財產要拿出來分配,可是萬一對方婚後都不負責任,靠我一個人養家,這樣還要把我賺的錢拿出來分配,不是很不公平嗎?
A:民法第1030條之1第2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時,法院可以調整或免除分配額。
18.我已經離婚了,現在還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嗎?
A:依民法第1030條之1第3項的規定,從法定財產制消滅(譬如離婚或一方死亡)起算,已知的財產差額是兩年內,不知的財產差額是5年內,不行使而消滅。
19.他方不同意,即使尚未離婚,我可以單方請求改用分別財產制來保護自己嗎?
A:依民法第1010條規定,在某些情況下,例如對方不給付家庭生活費用、夫妻一方財產不足清償負債時、不當減少婚後財產可能妨礙剩餘財產分配或夫妻因難以維持同居而分居6個月以上時,的確可以單方聲請改為分別財產制,但記得此時就會產生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名下有房子貸款 在 Yahoo!奇摩新聞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Yahoo奇摩房地產 首購並非指第一次買房,而是名下沒有房子的狀態!
#首購 #貸款成數 #樓高 #房地產名詞 #Yshare
名下有房子貸款 在 艾倫的理財研究室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今天我們來聊聊,你可能不知道的『資產配置黑洞』
過去幾年我和團隊夥伴接了好幾百場的財務諮詢和規劃案
我們發現在台灣大多數人喜好的理財方式都藏著這個黑洞
最嚴重的情況,可能還會導致有錢也無法自由使用的狀況
而大多數的這些情況幾乎都是發生在屆退或已退休者身上
你可以思考看看,我們辛苦了大半輩子才累積出來的資產
在中壯年期間,可能是為了溫飽、買房、養兒育女
到了快退休的時候,財務規劃的重心除了放在退休以外
更希望的就是這些資產還能夠好好的照顧我們所愛的人
人到了真正退休後,就不像退休前一樣能用時間來換收入
這時就算有大把的時間,也不會有人認為你的時間很珍貴
手上唯一有的王牌,就是在退休前長年累積下來的資產
有很多人在退休前買了些房子、買了些股票、存了不少錢
就是為了在退休後能讓自己的資產使用得更有掌控性
但事實上想要全盤掌控,你還得經歷最硬的一道關卡...
00:00 賺再多錢都不一定能自由分配?
02:21 退休和屆退者真正關心的事?
03:32 價值的摩擦導致你的資產完全失控!
05:50 名下有不動產,可能會讓失控加劇!
08:00 Q&A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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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配置黑洞 #台灣人不會注意 #但它卻會失控
名下有房子貸款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10319TVBS+民視 加強打炒房 央行調降貸款成數 法人最高4成、自然人第3戶降至5.5成
TVBSyoutube→https://youtu.be/uj90-dctcWM
TVBS新聞→https://news.tvbs.com.tw/life/1479810
民視youtube→https://youtu.be/nFj4xZcPim0
民視新聞→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1319F02M1
【TVBS記者 林旼叡 / 攝影 蕭明正 劉昱駿 報導】
央行18日理監事會再宣布打房政策,因為發現我國法人持屋比例高,甚至從去年統計看,有54.51%的法人「購屋不到1年內就售出」,因此這回針對法人購屋貸款提「貸款成數限制」,還要擋投資客,名下如果有3間房要申辦房貸,貸款成數也降低,若買豪宅同樣也限制,有沒有效?帶您來看。
記者林旼叡:「全台這麼多間房,這麼多棟樓,哪一戶是你的呢?央行在去年12月說打房,遏止投資客炒房價,但被說效果不彰,因為法人還是持續囤房,而且短時間內的交易也很明顯,3/18央行祭出『第二波打房政策』,不讓你有任何緩衝時間,3/19新制就上路。」
央行總裁楊金龍:「我們為什麼會對這幾項來做調整,我們以前呢是一個自律規範,現在是把它變成一個一致性規範。」
以前讓銀行自律規範的,這回直接訂規矩要你跟著做,這次的打房4大措施,第一法人購添購不動產貸款,最高成數從6成降到4成、其次一般民眾名下如果有第3間房辦貸款,最高申貸成數也從6成降到5.5成,若你買的到第4間房,貸款成數只能5成!要是買的是豪宅,一樣只能貸房價的5.5成,如果有好幾間豪宅買到第4間貸款金額只能4成,再來就是從自律規範變硬性規定的,工業區閒置土地,若要拿來抵押貸款最高只能5成5,當中1成還得保留當動工款,同時要附具體的興建計畫才OK。
房仲陳泰源:「只能夠說這一次央行祭出的這個政策啊,可以說是相當的重,而且也相當的精準,所謂的精準是說至少它排除了自然人,尤其是持有3戶以下的,那至於對於首購買第1間的人,是完全沒有任何的影響。」
看看內政部統計我國有555.79萬人擁有不動產,當中8.09萬人擁有4間房以上,而法人則有11.24萬人擁有住宅,但也有1.34萬人用有4房以上,持屋比例高1年內出售比例也高,有過半的法人去年買屋不到1年就售出。
央行總裁楊金龍:「各個國家的一個實政的一個結果呢,都認為稅跟選擇性信用管制的組合呢,對於抑制房價呢它是有效的!」
先推增稅讓你繳更多再推信用管制,讓你能貸的變少,央行這次大刀闊斧,因為楊金龍早說過打房要各部會合作,加上房地合一2.0中長期效益如何?想買房的百姓正在看!
【民視新聞/林苡婕、李奇 台北報導】
政府打炒房再出招,行政院祭出房地合一2.0修法,央行再度加碼打炒房力道,從19日起調降多屋貸款成數,其中公司法人自第一戶起貸款條件僅剩下4成,自然人第3戶起則從6成下調至5.5成,防堵投機客利用預售屋炒房。對此,商總理事長賴正鎰則表示,將會衝擊房市交易量30%。
預售屋看板高高掛,疫情之下房市急遽升溫,為了抑制房價,行政院先前新拍板,房地合一稅2.0,出手對短期買賣課重稅,央行也在去年12月開出第一槍,祭出信用管制貸款成數,不過現在央行打炒房再出招。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中央銀行也訂定,對於買豪宅第三間房以上的,不再給予高成數貸款,把貸款成數降低,這些都是為了打炒房。」
央行拋出震撼彈,配合政府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3月19日開始,國內公司法人購置住宅貸款,最高成數一律限制為4成,自然人方面第三戶開始,從6成降成5.5成,第四戶以上降為5成,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也從過去銀行自律規範限制為最多5.5成,加大打炒房力度。
房仲專家陳泰源說,「針對這個投資客炒作的,比較是針對預售屋,因為畢竟預售屋在中南部,房價基期比較低,可能總價不用一千萬,幾百萬也可以買房子,最主要針對的對象,就是針對法人,也就是成立投資公司,來買賣這個不動產短進短出。」
根據內政部統計,非不動產及營建工程業法人,持有一年內即出售住宅的比率,高達54.51%,因此政府再出招防堵投機客,對預售屋衝擊最大,不過本身就是建商的商總主席賴正鎰不贊成,評估將影響銷售量30%。
商總理事長賴正鎰提到,「對房地產將會帶來非常負面的影響,整個的預售的量,會減少30%以上。」
政府打炒房一招接一招,從去年禁紅單預售、信用管制後,房市短期投機稍有降溫,政府這回再出狠招,財政部與央行兩大部會聯手,希望能有效遏止炒房歪風。
陳泰源youtube→https://youtu.be/7dM9VegNtyw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3/210319tvbs-4355.html
名下有房子貸款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191201中視 屋主沒點頭同意賣 斡旋金可以全拿回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EuE_9tV3ktE
主播/蕭惠文:「很多商品都有審閱期,買房子也有審閱期嗎?那如果付了定金、斡旋金,這錢拿得回來嗎?」
主播/蕭惠文、攝影//陳時煉 採訪報導……↓
2017年一項調查,名下有房的上班族有3成2的人後悔買房,買房後悔了怎麼辦?中古屋,賣掉、出租還是自己住都是方法,該選哪一個可以參考房是景氣。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房地產趨勢是往上的,那說實話,你可以一邊自住而且一邊慢慢賣,賣到一個好價錢。」
真心想賣就不建議出租,因為房客通常不喜歡被打擾,沒辦法實際看屋,會增加買賣難度。
還沒簽約前,真後悔了,不想有損失,屋主有沒有同意是關鍵。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 表示:「後悔的這個時間點是在屋主同意之前,他當然可以把這部分去做撤回。」
屋主還沒點頭同意,買房後悔了,斡旋金可以拿回來,但要記得,反悔第一時間立刻通知房仲,用簡訊、LINE留下紀錄,避免以後有紛爭,而且斡旋期不要拖太久,建議時間最多7天,屋主同意後才反悔,數十萬的斡旋金可能被沒收。
如果簽的是內政部要約書,要付3%違約金,1000萬的房子要付30萬違約金,沒得商量。
看合約不用花錢,不要嫌麻煩,每個字都要看仔細,因為一旦你簽了約之後呢,想要後悔就要付出一些代價。
買賣契約不動產說明書跟房屋買賣相關的文件,每個條文都要看仔細,條文中沒寫的,像貸款額度要註明,萬一貸款下不來,才能解約不賠錢。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 表示:「貸款的金額如果沒有達到這樣子的所謂成數可以去做解約,那買方不用負擔任何責任,關鍵在於強調的是房貸,因為過去曾經有把所謂的信貸也把它去做合併計算。」
買預售屋,違約賠償金更高,總價的15%,1000萬房子要付150萬違約金,不想付就要把握5天以上的合約審閱期,簽了約才反悔,解套方法就是工程期間趕緊轉賣。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交屋之前,房子在蓋的過程當中,這兩年甚至是三年的時間,你隨時只要有買方願意承接,你都可以落跑。」
房價好或許可以小賺,但萬一房價跌也要有心理準備會賠錢,另外建商蓋屋坪數有誤差,才可能不賠錢。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100坪的結果實際上換給你的是97坪或者是103坪,你有多退少補的這個部分超過2%的話,你也可以反悔,而且沒有任何違約的罰則。」
買房代價高,少的百萬,多的幾千萬,所以下手前想清楚不要衝動,不然後悔了,萬一又碰上房是不景氣,真的只能賠錢避免更大損失。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19/12/191201.html
名下有房子貸款 在 買第二間房子貸款問題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我的名下目前有1間房,貸30年目前還有約300萬房貸,工作關係想買第二套房,預計2房買了以後,1房會出租考慮到1房為學區。將來孩子上課,故不出售。雙方家長無讚助. ... <看更多>
名下有房子貸款 在 房屋抵押貸款好嗎?房子抵押借款ptt利率、流程、條件解析 的推薦與評價
如果身上還有貸款,錢要從哪裡來?網路搜尋或是朋友可能會告訴你:如果名下有房的話,「房屋二胎房貸」會是資金週轉的解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