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至今,高雄至少發生七起工安事故,帶走九條人命。
工地安全,是靠自主管理;我也認同。
問題是,如果現場管理,完全都是靠廠商指派的人監工,那不就是「球員 裁判 都是我的人」?
329林欽榮副市長召開「高雄市政府加強建築工地公共安全實施方案」,會中有律定「工地巡檢表」中,應檢附工地負責人、職安衛人員及「監造人員」的設施安全檢查簽章,
但是經過我們現場調查發現,監造人員的簽章欄位,居然被偷天換日成「專任工程人員」,導致三個簽章人員,都是廠商指派的狀況,原本應該擔任第三方公正的監造角色,被消失 ...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3的網紅高雄市議員-林于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年初至4月底,高雄至少發生七起工安事故,帶走九條人命。 工地安全,是靠自主管理;我也認同。 問題是,如果現場管理,完全都是靠廠商指派的人監工,那不就是「球員 裁判 都是我的人」? 329林欽榮副市長召開「高雄市政府加強建築工地公共安全實施方案」,會中有律定「工地巡檢表」中,應檢附工地負責人、職安衛...
專任工程人員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高雄推動建築工地勞工安全實施方案勢在必行 首場講習會吸引250名從業人員到場展現業者高度自律決心
追求「零工安」,一直是高雄打造安全城市的重要施政價值,自4月6日市政會議通過「高雄市政府加強建築工地公共安全實施方案」後,以 #業者自律、#公私協力、#政府加強稽查 的三大原則落實於建築工地勞工安全管理,以營造勞工朋友能安心上工的職場環境,同時勞工安全教育訓練及宣導講習,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環。今天我代表陳其邁市長出席該方案實施後的首場建築工地勞工安全宣導講習會,即在宣示市府與建築師、營建公會及專業技師公會等八大公會,公私協力的信心與決心。
很高興今天現場有建築工地負責人、工地主任及專任工程人員等250多位的第一線執行夥伴共同參與,業者展現出工安自律的積極態度;感謝長庚鳳山醫院廖上智院長所率團隊,以鳳山醫院工地的公安經驗為範例進行分享交流。
長期以來長庚醫療團隊以高標準的自我要求,並透過現代化管理系統的導入,營造職場安全環境,更大幅投入市府醫療觀光政策的推動,可謂指標性的典範,此次透過工安實務經驗的研析,深化與會第一線業務執行人員的職場安全衛生意識,同時由營造單位加強勞安自主管理的重責大任,共同為員工生命安全把關。
市府樂見由業者自律所引領的嚴守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落實勞工安全教育訓練,以及全員上下參與職安管理系統機制,並由市府持續加強稽查,相信即能持續消弭工地現場許多不確定的危險因子,我也提醒市政建設的各項公共工程,要以同樣的高規格工安規範、以身作則,將能帶動工安自律的良好風氣,也讓業者有所依循。
我在4月7日親自率隊稽查建築工地公安設施,也請楊秘書長及王副秘書長多路進擊,同時展開高風險建築工地突擊稽查,即是希望透過加強稽查,加大勞安環境改善的力度。由工務局、勞工局及衛生局以每周2天的頻率進行建築工地聯合稽查,針對高風險建築工地的施工架、高處作業、吊料作業等高危險作業項目持續突襲式稽查。工務局自3月4日起至4月19日共計稽查524處工地,查有缺失共計412項,並限期7日內改善,逾期未改善者,依建築法規定裁罰並勒令停工。
未來市府團隊依然會不定期展開突襲式聯合稽查,希望業者萬萬不要鬆懈,同時加強自律,同時工務局與高雄市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合作,自清明節花蓮太魯閣號公安事件截至目前為止已完成巡查112處工地巡查,未來也將持續針對營造業內高危險的「墜落防止、倒塌、施工架」等項目加強宣導,希望公私協力的能量,能擴及城市的每個角落,換來無價的勞工安全。
今年是勞動部宣導的職安減災年,在建築工程大環境缺工下,為了城市發展及家庭生計,面對高壓的工作挑戰,每一位勞工都是無名英雄,感謝各位的付出,高雄市政府會一直在大家身後,成為堅實的依靠與後盾,讓每一雙勞動的手、守護心中最為重要的價值,那就是「勞工安全」的真實意義。
市府會持續加強稽查,也盼望業者嚴格自律,以良心打造安全的職場環境,是對勞工最基本也最重要的保障。希望這場參與這場講習會的從業人員,都能成為良善施工管理經驗的種子,共同來強化營建工作場所的安全維護,讓高雄成為友善的營建安全環境,真正疼惜每一位勞工。
#業者自律
#公私協力
#政府加強稽查
專任工程人員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監察院、工地主任公會都講過了,#為什麼營建署非要等到生命逝去才要做?」
營造業負責人,不得擔任其他營造業的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或工地主任。
這是營造業法第28條明明白白的規定。
為什麼要規定這個?立法理由寫的清清楚楚:「為建立 #營造業專業分工原則,專業技術由專任工程人員及工地主任負責,營造業負責人著眼於專職經營管理,爰明定不得為其他營造業之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或工地主任。」
就是要落實專業分工。負責人負責經營管理,工地主任負責:
一、依施工計畫書執行按圖施工。
二、按日填報施工日誌。
三、工地之人員、機具及材料等管理。
四、#工地勞工安全衛生事項之督導、#公共環境與安全之維護及其他工地行政事務。
五、#工地遇緊急異常狀況之通報。
六、其他依法令規定應辦理之事項。
違法兼任的工地主任,既不能維護勞安與安全,更沒有做到遇緊急異常狀況通報,這才造成了太魯閣號事故的悲劇。
違法兼任工地主任的問題,難道內政部營建署過去從來不知道嗎?
當然不是。
2019年,監察院調查報告就指出:「#工地主任管理電腦系統建置不全,#未能切實有效控管租借牌問題,仍待改進」。
2012年,對,你沒有看錯,就是9年前的2012年,工地主任公會多次要求營建署建立 #勾稽系統,杜絕工地主任兼任、借牌亂象。
9年過去了,各種理由,營建署不做就是不做。
非要等到事故發生,49條無辜生命逝去,營建署才說「一個月內完成」。
為什麼每一次,都要付出這麼慘痛的代價,行政機關才願意面對問題?
更不要說,營建署業管營造業法人力僅5人,根本無法達成營造業法中規定的,專任工程人員、工地主任規定「應」辦事項督導查核。10年來針對違規事項,開罰次數更是寥寥可數。
等於讓整部 #營造業法徒具虛文,毫無約束效力。
別忘了,催生制定營造業法的,是1999年造成兩千多人死亡的九二一大地震。
這種執法力道,這種牛步改善,對得起諸多失去生命的亡者嗎?
請內政部盤點相關法規的落實情形與執法能量,別再讓更多無辜生命,葬送在行政怠惰之下了。
今日質詢影片在這裡👉https://youtu.be/y58oWEam_40
專任工程人員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今年初至4月底,高雄至少發生七起工安事故,帶走九條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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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如果現場管理,完全都是靠廠商指派的人監工,那不就是「球員 裁判 都是我的人」?
329林欽榮副市長召開「高雄市政府加強建築工地公共安全實施方案」,會中有律定「工地巡檢表」中,應檢附工地負責人、職安衛人員及「監造人員」的設施安全檢查簽章,
但是經過我們現場調查發現,監造人員的簽章欄位,居然被偷天換日成「專任工程人員」,導致三個簽章人員,都是廠商指派的狀況,原本應該擔任第三方公正的監造角色,被消失 ...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粉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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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工程人員 在 [請益] 非營造土木案是否需設置專任工程人員- civil 的推薦與評價
各位先進好: 目前碰到一個案子屬於港灣疏浚工程採購,本案廠商並非營造業不適用營造業法,本案亦不屬於營造土木類,請問該專任工程人員可由工地負責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