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西台灣是中華民國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嗎
昨天我們提到,「中華民國應該在台灣嗎?」的台灣主權未定論。
就像我們一直講的,中華民國之於台灣,是一個難以忍受的曖昧關係。而這個問題如果放大,就是「中華民國到底要在哪裡」。
憲哥去年曾經開示「中華民國憲法明明白白寫出,中國大陸是台灣的一部分」。
也就是說,在憲哥的宇宙觀裡,中國可以簡稱內地(X)西台灣(O)。
真的是這樣嗎?憲哥名字有個憲,所以真的有比我們懂憲法嗎?就像前國民黨立委呂學樟,當過憲兵所以是憲法專家一樣。
可愛😘
既然都提到憲法,那我們就來看一下,憲哥是不是真的比我們懂憲法。
——
■ 中華民國憲法
憲法本文裡面,關於領土的規定,只有第 4 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你覺得有明明白白的感覺嗎?恐怕是沒有。
憲法這樣寫,其實有寫跟沒寫一樣。中華民國到底有多大、中國大陸是不是台灣的一部分?
沒人知道。
——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憲法沒寫,我們來看看增修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完全沒有提到領土範圍有多大,最接近的描述只有前言寫道:「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然而「憲法前言」效力,比較像是一種政治宣示,也就是說國家統一只是喊喊而已。
也因此,憲哥所說的:「中華民國憲法明明白白寫著中國大陸是台灣的一部份」,根本就不存在。
-
■ 中華民國有多大
這個爭議,有一種說法是 1912 年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裡面有提到:「中華民國領土為二十二行省、內外蒙古、西藏、青海。」但臨時約法也沒有明文規定範圍。
1914 年《中華民國約法》規定:「中華民國之領土依從前帝國所有之疆域。」 這邊的帝國,其實有許多人認為是承接大清帝國的概念。
1923 年《曹錕憲法》規定:「中華民國國土依其固有之疆域。國土及其區劃非以法律不得變更之。」但這其實有些跟沒寫一樣,畢竟被中華民國推翻的清朝,和鄰國 的領土也沒有很明確的界線。
還有一個問題,上面提到的三個憲法性的規定,制定時台灣和澎湖仍然是日本的領土,這樣也能算在「固有疆域」內嗎?必須打上一個問號。
——
1936 年公布的「五五憲草」規定:「中華民國領土,非經國民大會議决不得變更。」
而現在的《中華民國憲法》則是在 1946 年通過、1947 年實施。
但是,1945 年 10 月,外蒙古脫離中華民國獨立成「蒙古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在 1946 年承認蒙古。
1945 年,中華民國開始統治台灣和澎湖。
這兩個「領土變更」,完全沒有經過國民大會決議。
不過說決議也是有爭議啦,畢竟「五五憲草」還不是正式實施的憲法,效力也有問題。
如果《中華民國憲法》的「固有疆域」來自「五五憲草」,那麼蒙古獨立出去的
「領土變更」並沒有經過國民大會同意,這樣中華民國的固有疆域還包含蒙古嗎?
如果《中華民國憲法》的「固有疆域」和「五五憲草」不一樣,1945 年日本放棄台灣和澎湖、中華民國接去統治時,也沒有經過國民大會同意,這樣還算是「固有疆域」嗎?
不過這些問題,礙於政治現實的影響,並沒有答案。
——
■ 1949 後
1949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國的領土也發生很多的變動,像是長白山天池有一部分歸朝鮮領土,「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並沒有同意這樣的變動。
這代表著,所謂的「中華民國疆域」,不只模糊,還有非常大的爭議。就像幽靈一樣,你覺得他好像存在,卻只有特殊體質的人能感受到他存在。中華民國的疆域,恐怕也只有特殊體質的人能感受到。
回歸現實世界,目前最大的問題是,中華民國的「疆域」,紛紛「淪陷」,因此在政治現實上,現在只佔據「台澎金馬」的「中華民國」管不到。
有沒有發現,這似乎是一個嚴重的憲法問題。
那麼,遇到憲法問題要找誰?
絕對不是憲哥或呂學樟。
曾經有人拿這個去聲請釋憲,要大法官交代一下中華民國的疆域。大法官怎麼說呢?
改天再跟你說。
——
#法律白話文運動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王炳忠,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報告高檢署:賴揆已自白是內亂現行犯! 行政院長賴清德於去年9月首次在立法院公開答詢,以中華民國最高行政首長身分,自稱務實台獨工作者,並宣稱台灣已經獨立為一個國家,公然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中華民國包含大陸地區及台灣地區」的國家定位,已是公然叛國行為,當...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的推薦目錄:
- 關於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在 沃草 Watchout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在 陳歐珀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在 王炳忠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 關於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在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 Explore | Facebook 的評價
- 關於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在 刪除憲法增修條文前言: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 Mobile01 的評價
- 關於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在 [新聞] 正國會將提修憲:因應「國家統一前」改- hatepolitics 的評價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在 沃草 Watchout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台灣制憲基金會 TNC 發佈有關「臺灣認同、國家正常發展與制憲議題」最新民調,結果顯示,雖然有 54.4% 受訪者支持「重新制定一部符合臺灣現況的新憲法」,但比起去年 5 月時有高達 80.3% 表示支持,下降了 25.9%。
對於這樣的結果,制憲基金會執行長林宜正認為與當前政府對國家認同的立場不明確有關。
.
民調結果也顯示,不知道「中華民國的憲法是 #一中憲法 目標是 #兩岸朝向終極統一」的民眾比例上升到 73.2%,對比於去年 12 月民調結果的 59.1% 及近年歷次民調,創下新高。
.
什麼?!有這麼多人不知道 #中華民國憲法是一中憲法 嗎?憲法增修條文一開頭就有「#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咧~~~意不意外?開不開心?不追求統一還真的違憲咧。
.
👇 跟《沃草》一起關注 #台灣制憲 進度👇
------
#沃草需要你 #定期定額募集中
每月 199 元,留下守護台灣的力量!
https://waa.tw/fRm7DF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在 陳歐珀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日早上歐珀與 立法委員 莊競程 、 黃秀芳 、 陳秀寶 、 陳瑩(Ying Chen) 、 陳亭妃 、 蔡適應 於立法院召開 正國會之「修憲論壇說明記者會」。
#修憲議題公共討論需再深入
台灣正值難得的憲政時機,國家根本大法的更動,牽動著台灣將成為怎樣的國家,怎樣的人民,因此各面向的修憲議題應該有充分的公共討論,就是台灣自由民主價值的展現,也是台灣和中國最大的區別。
但目前朝野間的修憲議題,都還未深入到憲法的根本價值。
#更進一步的修憲:人權立國、憲政制度
上個會期我們曾提出向國家正常化修憲提案,現有的增修條文框架下,做最接近台灣民意和治理現況的調整,不過最終我們還是要面對增修條文過渡性質的問題,要有一部真正適合台灣的憲法。
這一年來,增修條文前言掀起的爭議,就是不合時宜的那句「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反映了兩個重點:第一是「 #為因應⋯ 」,表示增修條文不是常態,不是正常的憲法:第二「 #國家統一 」 無法反映國家的現況和利益。
所以,我們的提案改成「 #為因應國家發展之需要 」,但是這也僅是合乎增修條文框架的提案。
進一步,我們更應該思考台灣如何人權立,把基本權利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作為國家發展的依循:應該思考憲法如何提供適合台灣的憲政制度、權責之分。
因此,我們邀請各界一起來討論更豐富、深入的修憲議題,思索憲法這個對國家對人民、環境、社會最根本的承諾,期待台灣能脫胎換骨,思考人權立國,將人民權利放在重要位置,做為未來國家發展的依據。
--------------------------------
相關新聞連結:
促公民參與 正國會綠委將辦修憲論壇
https://reurl.cc/8y75gX
綠委將辦多場修憲論壇 首場4月7日開辦
https://reurl.cc/1gz05V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在 王炳忠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 報告高檢署:賴揆已自白是內亂現行犯!
行政院長賴清德於去年9月首次在立法院公開答詢,以中華民國最高行政首長身分,自稱務實台獨工作者,並宣稱台灣已經獨立為一個國家,公然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中華民國包含大陸地區及台灣地區」的國家定位,已是公然叛國行為,當時新黨即由郁慕明主席代表新黨,正式向高檢署告發。
但日前高檢署卻以「僅憑其主張,查無實據有明確行動」、「不具脅迫」等理由,將新黨告發賴揆叛國案草草簽結。然而,賴揆之後又於3月30日答詢立委、以及昨日先後兩次重申「務實台獨工作者」,故新黨今日再次於陳麗玲律師陪同下,赴高檢署告發賴清德,並指出以下幾點:
1. 賴揆是以行政院長正式身分,三番兩次提出務實台獨說,其為中華民國最高行政首長,擁有具體實質行政權,在未經修憲下即變更國憲,等同叛國,是以其職權脅迫中華民國憲政顛覆,領土變更,並著手實行中,即刑法內亂罪所指「以非法方法變更國憲」。
2. 新黨從事正當兩岸交流,新黨青年軍發展青年組織宣揚理念,竟被當局以國安名義違法搜索拘提。反之賴清德身為最高行政首長帶頭違憲叛國,才是真正國安危機。「賴揆有權能叛國!人民交流遭拘提!」
3. 政府及法律皆是為保障國家安全、人民生活安定而存在。賴揆在蔡英文總統受訪宣示「維持現狀」後,再提達成「務實台獨」的三面向、六工作,已經造成兩岸衝突升高,人民安定的生活無端動盪,更顯見賴揆已「自白」利用其職權變更國憲,對社會安定的傷害正在發生中,檢方及相關司法單位不能繼續等閒視之,怠忽職守。
王炳忠認證粉專:https://www.facebook.com/bingzhong.wang/
王炳忠微博:http://weibo.com/1611864142/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在 刪除憲法增修條文前言: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增修條文"是依附「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怎麼不直接修憲將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去除,全部改為"增訂條文"(台灣新聞第1頁) ... <看更多>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在 [新聞] 正國會將提修憲:因應「國家統一前」改- hatepolitics 的推薦與評價
關於增修條文裡「國家統一前」字眼,陳亭妃說,將改成「因應國家發展之需要」,但最後文字還在討論當中。 至於領土範圍,陳亭妃說,會以「憲法效力所 ... ... <看更多>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在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 Explore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前言說:「……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共產黨的憲法序言則說:「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 #完成統一 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