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作為文化集體權/許育典(成功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裁判時報第110期
釋字第803號解釋針對槍砲條例與野生動物保育法,處罰原住民持有獵槍打獵之規定是否違憲做出解釋,並啟發對原住民族狩獵文化究竟屬於個人權利或是族群集體文化權之討論。許育典教授在本文中,以加拿大司法判決為例,深入淺出剖析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的特殊性,肯認保障原住民族集體權之重要,並提出憲法增修條文作為將狩獵文化權作為原住民族文化集體權之依據。
✏關鍵詞:釋字第803號解釋、原住民族文化權、狩獵文化權、文化集體權、比例原則
✏摘要:
聲請人王○祿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下稱「槍砲條例」)等罪案件,認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103年度原上訴字第17號刑事判決,所適用之槍砲條例第20條第1項有關自製之獵槍部分規定、依同條第3項規定授權訂定之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條第3款規定與野生動物保育法(下稱「野保法」)第21條之1第1項規定、第2項前段規定、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下稱「原住民族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第4條第3項規定及同條第4項第4款規定等,有關:壹、原住民持有供作生活工具用之槍枝,限於「自製之獵槍」始有免除刑罰規定之適用;貳、系爭規定三至六限制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有違反憲法第15條生存權、第22條保障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第23條比例原則、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項、第12項前段肯定多元文化存在價值並促進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發展之意旨。另系爭規定二將自製獵槍定義為「原住民傳統習慣專供獵捕維生之生活工具」、「其結構、性能須逐次由槍口裝填黑色火藥於槍管內,以打擊底火或他法引爆,將填充物射出」等情,增加法律所無的限制,已逾越法律的授權,有牴觸憲法的疑義等語,向司法院聲請解釋憲法。
✏試讀
🟧個人權利或集體權利的爭點
原住民從事狩獵活動的文化權利,究竟是個人權利?還是集體權利?
當然,在這裡我們有必要釐清一個問題,究竟能不能從個人權利出發,藉由體系解釋的方式,讓現有的規範完全實現原住民族的保障,並確保每個人民都能達到最大可能的自我實現?如果有這種可能,那麼,只要透過憲法解釋,讓傳統基本權將原住民族的保障納入即可,而無須採用集體權的模式。對於此一問題,我們可參考加拿大最高法院的判決案例:奇爾科廷族對不列巔哥倫比亞省(Tsilhqot’in Nation v. British Columbia)。奇爾科廷族自稱是「河流的民族」(People of river),長期世居在加拿大威廉湖及其週邊流域,並以傳統的漁獵、伐木為生。他們並不完全定居在一塊土地上,而是根據季節、漁群,而進行一種巡迴、半遊牧的生活。在加拿大被英、法二國殖民後,其居民曾多次與政府爆發流血衝突,自1983年起,加拿大政府畫出一部分土地作為原住民保留區,使該民族居民可於保留區內營其傳統生活,但由於漁獵生活需要廣大土地,且捕獵活動常可能越界,奇爾科廷族仍常和當地省政府產生衝突。2012至2013年間,省政府與該民族對簿公堂,並要求法院判決當地原住民不得越過其保留區邊界、或進入邊緣區域的公、私有土地內進行經濟活動,只能在其「定居範圍內」進行。而原住民則主張自己應就其傳統的活動區域,有完全漁獵、伐木、或其他土地利用的權利。2013年11月,該省的上訴法院判決,奇爾科廷族可以擴大其漁獵範圍,無需地主或政府的同意,但仍然要求原住民「具體、清楚的將區域邊界定下」。該族人民認為,上訴法院的判決忽視了他們傳統文化的特殊性,企圖以歐美文化對所有權的概念,規範他們的傳統生活。因此,他們繼續上訴最高法院,而加拿大最高法院則判決:「奇爾科廷族人就其傳統生活領域,享有土地的『占有權』及『使用權』,而不受限於其『定居』的土地、或因此必須明確的畫分其生活區域」。在這個判決中,我們可以注意幾個特殊之處:
(一)加拿大最高法院的判決,並非針對「所有權」而是「占有(occupation)權」。由於原住民的文化差異性,當地原住民並不打算取得所有權,而獨占週邊的廣大土地。他們想要得到的結果是「無論誰擁有這塊土地,我們都能在這個區域內經營傳統生活」。因此,他們得到的權利並非排他的、將其他人驅趕出該地的權利。相對的,他們所要求的,是傳統文化、生活模式被尊重的權利。也就是說,開發案並非被完全排除,但必須在不破壞自然環境的前提下,和原住民討論後進行。
(二)此一判決並非將土地判給「一人」或「幾人」,而是給予全族人自治、自決土地利用方式的原住民集體性的權利。在這裡,訴訟的當事人是一個原住民族,而其所得的成果,只能也必須由全族討論、全族共享。
從此一案例中,我們可以清楚看到傳統基本權的不足。原住民在這種情形下,單一的個人在一二代人權的體系下,因為並沒有具體、明確的基本權受到侵害(該族人只有在一小塊保留區域內有土地的所有權),因此不具當事人適格。而其所追求的,過傳統生活的「權利」,也無法由傳統的基本權賦予,因為這種權利,只有在整個民族能共同享有自治自決的生活時,他們所爭取的內容才得以實現。在此,我們可以看出,透過社群共有的「集體權利」,而讓一群人能主張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並得以成為訴訟的主體,此一理念具有實益。而應用在原住民族社群,意即他們可以以原住民部落為主體,主張其文化、教育、環境……等權利的自主自治,並能以整個部落作為訴訟的當事人,由此觀察,我們可以肯定對原住民族集體權的保障有其必要。
🗒全文請見: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作為文化集體權──評釋字第803號解釋的釋憲同理心,許育典(成功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裁判時報第1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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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3的網紅陳永福,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坪林區 • 翡翠水庫集水區(水源保護區)居民應享有與大台北居民平等權益 》 10/23(一)上午11:30 永福於本屆第6次定期會上,要求朱市長對於翡翠水庫集水區(水源保護區)之居民生活、因開發種植受限,保障大台北居民的同時,也要提出實質且永續正面的解套方案,表現出朱立倫市長對於照顧集水區市...
生存權定義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110年9月11日星期六9點45到10點30西市場正門口開直播,政府即將迫拆西市場第25次關心258攤商何去何從?;
開直播
https://www.facebook.com/1415047975474831/videos/602997934403404/
相片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616544605062680&id=10000121558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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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8月14日星期六9點45到10點15西市場正門口開直播,政府即將迫拆西市場第24次關心258攤商何去何從?;
開始播
相片/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529915177058957&id=100001215589335
110/8/13蔣月惠9點質詢縣長:建議39年歷史西市場地點佳納入傳統市場文化美食觀光之景點.活絡屏東經濟.穩定弱勢者生計.西市場要拆?何時計劃拆除?申請拆建向經濟部申請?經費多少?何時下來?經費未下來之前.先不要拆地圍起.當停車場.維持現況讓原攤商持續做生意.若政府真要拆建前盼與原攤商談好.以保障原攤商權益.並立契約.勿流落財團的手中.以b0T的方式進行?
110年5月1日政府即將迫拆西市場第23次
開直播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525296842175348
相片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220491474667997&id=100001215589335
蔣月惠質詢:屏東西市場建築設計.在當時全台灣少數先進摩登市場.台灣市場發展史.早年規劃地下室等分層設計.融合新型態市場樣貌.刷新當時台灣菜市場刻板印象與建築想像.現在更是台灣菜市場歷史中少見的特色
蔣月惠質詢: 2021年建築界的諾貝爾獎普利茲克獎是由傑伊·普利茲克(Jay A. Pritzker)和妻子辛蒂獲獎
蔣月惠質詢:真正當代建築思潮脈絡是什麼?老子道德經.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建築之美.是建築構造出之空間.那些空間給置身其中之人美好感受.而這體現的正是建築的民主精神
蔣月惠質詢:走向新建築.通過建築表達一種思潮.反對簡單的拆除和擴建.反對全世界正在狂飆突進城市化程序.反對形式主義.致力於綠色.環保.成本低的舊房改造.致力於優化更多人的居住條件
蔣月惠質詢:安妮·拉卡頓和讓-菲利普·瓦薩爾對建築專業定義提出調整看法.建築師不一定去設計巨集偉的新建築“永不拆毀”、“尊重舊建築”、“設計給人以美好體驗的空間”也可以成為一種美好的設計追求
蔣月惠質詢: 西市場72/1/15正式營運.已屆39年.共258攤位.市場用地約3300坪.目前縣府計劃之前徵收私有地為市場用地變更為商業用地公有地目前維持不變?
蔣月惠質詢: 110年2月20日收到屏東縣政府來文要拆除西市場.係因耐震力不足
蔣月惠質詢:西市場用地約3300坪258攤位. A棟沒有耐震力不足只有B棟但縣府全拆除
蔣月惠質詢:恆春公有市場係因耐震不足,縣府向中央申請3佰多萬補耐震力不足,耐震力不足西市場拆除, 西市場臨榮總,高鐵士地增值.縣政府擬圖利財團圈地?
蔣月惠質詢:靠路邊西市場的生意非常的好. 有些人在這裡做了近40年生意.客源非常的穩固.有些青年人租了幾年.打好基礎 .生意做得 有聲有色.政府不出租.要拆除
蔣月惠質詢:西市場地點佳.透過建物耐震補強勝利路青創.縣府向國有財產署一年租金324萬.邁入第7年效果不彰.節省縣庫支出應引進青創攤商.不僅能節省公帑.也避免工程進行中的空窗期.會影響攤商生計。
蔣月惠質詢:建議納入傳統市場文化美食觀光之景點.活絡屏東經濟.穩定弱勢者生計
110年4月3日政府即將迫拆西市場第22次開直播
110年2月20日收到屏東縣政府來文要拆除西市場係因耐震力不足,恆春公有市場係因耐震不足,屏東縣政府向中央申請3有多萬補耐震力不足,同樣耐震力不足西市場就拆除,恆春市場就申請經費補足,係因西市場臨榮總,高鐵士地增值四正方3300坪縣政府擬圖利財團圈地?趕走258弱勢攤位,勝利路青創向國有財產署一年租金324萬,邁入第七年的青創攤位生意不好紛紛離開,為省縣庫支出
建議青創與西市場聯結,
保障弱勢攤位的生存權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017725394944607&id=100001215589335&sfnsn=mo
110年3月6日 政府將要迫遷西市場 在這裡開第21次直播
110年2月6日西市場開直播第20次2月5號縣政府已三百多萬開標1月29號縣議會通過保留西市場傳統文化與效果不彰的青創攤位做連結節省324萬的租金加強西市場的耐震力不足
110年1月21日星期四上午10點蔣月惠辦公室要求縣政府10點到西市場說明有關迫遷溝通交流會,1月26日縣政府以六千多萬要招標。縣政府明天不到西市場開交流會。縣政府漠視議員的監督權。明天10點我依然會到西市場開直播。
瑞光夜市係因私有土地被收回,西市場係因公有土地被收回,青創聚落一年租金324萬攤商生意不好,紛紛離開,屏東人口下滑,就業機會低落,青年北漂,政府政策是殺手
101年 1月9日 星期六上午 10點西市場正門囗 開直播討論縣政府即將要拆除西市場
第18次會議
110年1月11日星期一下午2點至縣政府正門口抗議政府不顧底層百姓攤商決議拆除西市場並遞陳情書
我會製作連署書
1月21日星期四上午10點分邀請縣政府相關單位到西市場正門口攤商一邊做生意大家輪流說意見政府官員
傾聽攤商心聲交流會
12月第四個禮拜中午第17會議
11月第三個禮拜中午11點第16次會議
10月第三個禮拜中午11點第15次會議
9月27日 中午11點半 正門口開會 第14次開會
9月13日星期日11點半開會第13次討論 下次開會9月26日星期六11點半
8月29日星期六11點半開會第12次討論到縣政府抗議的事情
8月14日10點45分第11次會議
7月19日11點半公里第10次會議
7月5日 11點半 開會在西市場正門口
第八次 會議 建議夜市商展 還有 跳蚤市場
107年6月 21日第七次會議 上午9點半開會 有關於6月23號 到行政院的陳情書內容 7月30日 如果沒有收到 縣政府要開會的內容 要派有決定權的人來開會如果沒有我們就拒絕開會
我們打算就來辦個跳蚤市場 11月底
7月5日 星期日 上午10點15 開會
109年6月7號上午9點半 開第6次會議在a棟跟B棟的走廊
109年6月7日上午10點半在a棟的西市場正門口 開會
第六次會議 有關於6月23日北上陳情早上5點45分在自由路玉皇宮停車場前集合 去台北陳情 有10個名額 可以向會長登記而滿為止
下次開會 日期是6月21日星期日 上午9點半
109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 1點半開會在a棟跟B棟之間的走廊 第五次會議 討論內容有關於辦跳蚤市場 日期是 9月19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下午2點先試辦一場看效果如何從今天起可以開始收集二手物資 放到自治會的辦公室 可以跟我們鄭會長聯絡0937575324
主辦單位西市場自治會
協辦單位羅騰園殘障協會蔣月惠 議員辦公室 以物易物的方式 自由樂捐基金當自治會的辦活動的開銷
109年 5月6日星期三下午2點在西市場的A棟跟B棟的走廊
開 第四次會議
討論活化西市場進度,核對名冊
結論我先擬稿陳情書 內容記經濟部 屏東縣政府屏東市公所
109年4月20日上午10點半 開西市場第三次會議結論 由自救會自救活化西市場的景氣
第一由自救會 主導,勸導有租約但沒有開店的店主,請他們能夠釋放店面給年輕人來創業。 第二由 自救會 公告 目前 停業的店面門口 ,告知由自救會 替他們來出租店面, 關於租金的部分 由自救會 出面協調。
西市場第4次會議 時間定於 109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2點在a棟跟B棟的中間走廊請大家踴躍參加。 討論西市場的進度
109年4月 20日上午10點半 邀請縣政府,市公所會勘,有關關閉 西市場,因耐震力不足,今天政府官員都沒有到場,有來文說,這不是他們的專業,所以不來會勘了。
依據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公有零售市場耐震補強 第十二次核定清單 有屏東市中央公有零售市場 第二商場 之1與 第二場 之2
屏東市西區公有零售市場B棟
目前市公所已經停止 西市場 的租約 ,打算 圍起來, 等待b o t。
西市場的弱勢攤商,覺得不公平,為什麼中央市場也是耐震力不足 ,他們就可不迫拆 ,一定要來拆西市場 ,讓這些弱勢攤商,不知道要往何處 去討生活?
109年4月6日下午3點半 開第二次西市場會議
109年3月 21日 下午一點
第一次 開 西市場迫遷自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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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爆氣指出Gogoro雖明定時效長達2年,攸關離職員工生存權包山包海、定義模糊,舉凡全世界跟「電」有關工作都碰不得,「若不寫明具體行業、公司,難道只能賣雞排?」
【獨家】內鬼案遭起訴 Gogoro叛將林松慶專訪辣嗆陸學森
https://bit.ly/2XPlffv
生存權定義 在 陳永福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 坪林區 • 翡翠水庫集水區(水源保護區)居民應享有與大台北居民平等權益 》
10/23(一)上午11:30
永福於本屆第6次定期會上,要求朱市長對於翡翠水庫集水區(水源保護區)之居民生活、因開發種植受限,保障大台北居民的同時,也要提出實質且永續正面的解套方案,表現出朱立倫市長對於照顧集水區市民的態度。
基於水土保持義務人是土地所有權人,政府確限制持有人之生存權益,那要持有人如何在該土地上生存?實為不合理!水土保持義務人應修改為新北市政府!
在沒有完整的配套措施前,提高回饋金落實使用者付費,受害者得償的定義?或是直接由新北市政府向該保護區之私有地居民承租土地?
請朱市長重視該區居民之生存權益,更希望能提出解決方案報請中央核定!最後,朱市長承諾本案委以副市長李四川接手辦理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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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權的保障,主要包括生存權、環境權、學習權、工作權、勞工基本權(或謂勞工三權)等與國民社會經濟生活有密切 ... 第106週/社會權形成的背景與定義– 台灣憲法學會.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