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工作平等法育嬰假 在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的評價 ... 育 嬰假未滿2年,都可以向雇主提出第二次申請,雇主應 不得拒絕。 育嬰留職停薪相關資訊: 性別工作平等法http://goo.gl/fJ8wbE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http://goo.gl ... ... <看更多>
性別工作平等法育嬰假 在 性別工作平等法三讀產檢.陪產假增至7天|華視新聞20211228 的評價 為了搶救生育率!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 性別工作平等法 》修正草案,明定勞工在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從現在的5天延長到7天;受僱者在配偶懷孕生產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