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197條第2項 在 台灣創新法律協會- ⭕️ 最高法院107年台上字第1498號民事 ... 的評價 依上說明,若公司負責人執行公司業務,違反法令致他人受有損害,#公司依民法第28條規定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者,#既應適用民法第197條第1項2年時效之規定,受害人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