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權時效兩年 在 乙卻以甲之價金與違約金給付請求權均罹於時效為抗辯 的評價 民法第125條之請求權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經過十五年而不行使者,則其請求權消滅時效完成。但請求權之消滅期限,法律定有較短期間者,如第126條、第127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