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集會遊行法第25條命令解散之規定 在 群眾運動應有的法律知識鄧中道律師提供(政24期學長) 的評價 一、本案集會活動所在地之警察分局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下稱海山分局),依集會遊行法第3 條、第25條規定,有權予以警告、制止、命令解散者為主管機關海山分局之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