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治療 在 司法院- 強制治療期間到再犯危險顯著降低為止 - Facebook 的評價 因此,這個範圍內,大法官認為並不違反比例原則。 ... 不過,由於性犯罪成因複雜多變,治療效果因人而異,因此可能發生經過相當長期的強制治療,仍沒有、或無法顯著降低再犯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