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Search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1條 「違反本法行為,逾二個月者,警察機關不得訊問、處罰,並不得移送法院。」 📍台北市議員侯漢廷親自至信義分局做筆錄,指控桃園市王姓議員涉及毀謗台北市政府,要求以#社會秩序維護...
#黃敬平 #質詢 #警察局...
苗栗縣議會第19屆第2次定期會 苗栗縣議員黎煥強 | 警察局 (2019.11.15) #黎煥強問政報告 . .電動自行車新制取締情況 今年10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新制上路,經詢問局長後,得知因未攜...
苗栗縣議會第19屆第1.2次臨時會 苗栗縣議員黎煥強 | 警察局質詢 part02 (2019.01)...
苗栗縣議會第19屆第1.2次臨時會 苗栗縣議員黎煥強 | 警察局質詢 part01 (2019.01)...
苗栗縣議會第19屆第1次定期會 苗栗縣議員黎煥強 | 警察局質詢 (2019.05.10) 1. 針對電動自行車違反交通規則的狀況加強取締。 2. 外籍移工逃逸問題愈趨嚴重,如實核發獎勵給通報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