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三夜聊聊城事第四場演講回顧
《五歲了:報導者與眼底城事的媒體經營風景》
講者|《報導者》副總編輯劉致昕 、《眼底城事》陳懿欣
時間|2021年1月27日(三)19:00~21:00
謝謝 一碼 IMMA 的邀請,讓眼底城事可以在一月份的每週三晚上策劃了四場講座,固定與大家見面。大家最喜歡哪一場呢?有敲碗以後想聽的主題嗎? #歡迎留言告訴我們。
上週三,這系列講座來到了最後一場。最後一場由認識也五年的致昕與我們一起分享,是一場溫暖自在的場合,也謝謝這一系列所有參與的你。也歡迎大家持續關注 一碼 IMMA 舉辦的活動,串起城市中有趣的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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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 眼底城事 #懿欣 分享
#專業者自組織的團隊
眼底的小編群大部分來自空間設計專業,在從業的經歷中,發現”許多空間設計知識,都必須透過訂購國外雜誌“才能獲取,因此跨出一步,呼朋引伴捲起袖子,一起建立屬於台灣的空間議題知識庫。以分享知識為起點,網路為平台,在專業社群中,每個人都出一點的貢獻,日積月累變成專業網文資料庫。
#開源精神
專業的知識常被鎖在各公司的保密協定內,開源是跨越高高的、資本主義的牆,將知識化為為開放資料,所有人都可以來取用。同時所有人都可以一起來書寫、編輯。因為知識的流動,整體社會的集體學習成為可能。
#議題的延續性
編輯群所在乎的議題,例如民眾參與、人本街道,會透過每年專題的討論,一年一年打磨論述和觀點。寫文章對於能畫不能寫的設計者而言是一件困難事,推坑朋友寫文的下場結果變得沒有朋友(笑),眼底轉變方針,採取客座編輯制度,跟老鼠會一樣,利用不同客座編輯的不同人脈圈,推坑更多人。
#打開邊界嘗試合作
懿欣舉她喜歡的導演李安說的: 「台灣電影圈的問題在於沒有長期性、沒有遠見,永遠都是單打獨鬥、散兵游勇。」空間設計圈也是如此,社會責任在於如何培育專業的厚度、培育可以一加一大於二的專業群體,而非培育英雄主義、各據象牙塔的專業者。
# Power of words → Power of acts
眼底城事從文字的力量出發,卻並不停止在文字。因為寫文,研究了議題,發現無法理解的事物,於是親身跳下去作,懿欣以兒童遊戲場為例,當初一群因為憤慨孩子無法擁有好玩的遊戲場,而在眼底開設專欄的 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特公盟) ,由這群媽媽們的文章才了解兒童遊戲的困境,進而有了一起跨域合作,找一塊地實踐。最後反而發現,由民眾引動比專業者來的有效力,退開專業者的角度走入人群,卻見到更寬闊的風景。從寫文到質疑、轉化了既有的成見,回頭啟發、打開了專業者的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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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 : 報導者 The Reporter #致昕 分享
#開源精神
報導者採用完全民眾訂閱的方式生存,財務報告以及捐助一筆一筆登載在網站上,這樣獨立運作的模式,讓他們可以回到最純粹的報導:把真實傳遞給別人。
#報導者的經典轉移
報導者的經典產品是萬字長文以及深度報導。在專注力嚴重被資訊劫奪的當代,他們另發展出600字mini reporter、即時新聞,以及最近爆紅的podcast,以接觸更多的人群。致昕也提到,針對每日的疫情報導,報導者在人力吃緊的狀況下,卻每天還是會出產二千到三千字的疫情重點整理,其目的就是為台灣社會紀錄下最詳細且真實的細節。
#Podcast是一個怎麼樣的媒體
•傳統媒體編輯室的做法多由記者編寫,報導者透過Podcast把提問的權力交回給大眾,讓聽眾普遍想知道,但沒有記者敢這麼問的問題浮上檯面,因此解鎖了階級或族群之間誤解的藩籬。
•麥克風交給受訪者,同時也表示著訪問者的主動權往後站了一步,可以讓受訪者更主動的選擇自己想要告訴大家的內容。同時不只是在攝影棚錄製,也有好幾集會到現場錄製,更具真實感。Podcast讓被訪者認為這個報導是他可以擁有主導權的,所以更容易讓聽眾聽見真實不加編纂的心聲。
•「是聽眾告訴我們我們在做什麼」目前Podcast算是新、且相對小眾的媒體。但聲音很直接,有文字無法取代的感染力和真實披露感,補足了報導者長文之外的另一塊市場。
•致昕放了幾段podcast片段,在全場屏息聽著受訪者說著心路歷程,那其中五秒的停頓,都隱含著深刻的內心交雜。聲音,傳遞著讓聽者內在徘徊旋繞、與生命交錯的新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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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3 :對談與QA
致昕提到新疆專題中,面對有風險的被訪者,要如何抓那條採訪者和被採訪者權力的線。他提到一個字眼:「#自重」,與懿欣所提的參與式設計有異曲同工之處。自重不是把自己看的重要凌駕他人,而是尊重自己的角色天職,於是便尊重了人。
聽眾紛紛趁機會對眼底城事和報導者表達感激之情,有大學時代看著眼底文長大,也有看眼底文而考上公務員(請大家快去看題庫)。許多人敲碗眼底應推出Podcast。
報導者這邊,大家則好奇致昕如何看待 Podcast 與文字報導之間的產出,致昕表示對他而言Podcast 也是一種新聞議題報導的形式,且可補足文字無法達到的效果;而同時他並力(ㄨㄟ)薦(ㄒㄧㄝˊ)大家一定要訂閱報導者Poscast和有豐富圖集的IG。另外致昕也透露了Podcast 第二季即將上線的消息,請大家密切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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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場次紀錄謝謝眼底城事寫手@阿弦 提供
五年千歲公園有開放嗎 在 李偉文官方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記錄聖嚴法師一生求法與弘法的電影──本來面目,感動了許多人,不管有沒有信教,或是信什麼宗教。
想起十多年前曾經有二次在電視節目中跟法師對談,一次談生態環保,一次談兒童教育。之後法鼓山從許多集節目中,挑選了幾個訪談,整理出文字稿出版專書,書裡還附上對談的影片光碟。
後面就附上與聖嚴法師有關自然生態的對談紀錄,製作單位把這集節目取名為「大自然的溫柔革命」。
2007年收錄在『不一的環保實踐』
聖嚴法師v.s.李偉文
主持人(以下稱『主』):荒野保護協會理事長李偉文,除了長期推動自然保護之外,也是一位牙醫師及作家。他的《你每天都在改變世界》這本書不但很暢銷,還改變了許多人的觀念;另外,《我的野人朋友──十六個守護自然的遊俠故事》及《與荒野同行──一個牙醫師的荒野大夢》也都是影響社會的好書。李理事長,『荒』這個字給人的感覺是荒廢、荒涼,為什麼會用『荒野』做為協會的名稱?
李偉文(荒野保護協會理事長,以下稱『李』):『荒野』也有充滿生命力的意涵,它比『大自然』及『原野』兩個名詞還要具有生命力。我們覺得荒野是人類最古老的鄉愁、是生命的源頭;加上協會成立的宗旨是強調棲息地的整體保護,使棲息地內所有生物能生存,而不是只保護某些特定物種而已,因此『荒野』這個名字比較恰當,也涵蓋整體。
主:國內的環保團體這麼多,『荒野』和其他環保團體最大的不同在哪裡?
李:『荒野』是唯一標舉直接介入棲息地管理與保護工作的環保單位,強調以溫和的方式來推動環保工作,從教育著手,而不採用抗爭或激烈的對抗手段。
主:聖嚴法師推動的『四環』與『荒野』強調的『人間保育』,有許多相呼應之處,都是希望透過改變人心來改變人對自然的態度。請問法師,您提倡『心靈環保』最初的用意是什麼?荒野保護協會所推動的環保工作,和您推廣『心靈環保』的目的與宗旨是否有相呼應的地方?
以教育方式推動環保
聖嚴法師(以下稱『師』):剛才李先生說荒野保護協會是以教育的方式來推動環保,這種做法非常正確。以教育的方式,雖然速度會比較慢,但是可以從根本的觀念來調整,讓一般大眾瞭解為何要保護自然及公共環境。
中國人有一句非常自私的話,就是『各人自掃門前雪』,還有一句『推死人過界』,後面一句的意思是不要在我個人的界線裡有個死人,如果有人死在自家門口,就把他推到其他人的範圍裡,與自己無關,這非常自私。
所以,『心靈環保』就是要袪除這種私心、私念與私欲。其實目前很多的環境問題,例如每逢颱風或豪雨,台灣就有土石流與淹水的問題,這都是過度開發及濫墾濫伐所造成的,而這些行為就是因為人們只為了一己的私利及貪心而產生的。
主:李理事長,荒野保護協會既然強調教育,教育的方式是什麼?
李:有好幾種,但是我先說明觀念的部分。其實,環保目前已是一種普世價值,幾乎所有人都認同環境該受到保護,但是為何大自然還是一直被破壞呢?這就是認知與實際行動之間的落差,所以我們不再強調認知,而希望藉由每個人自身的實際行動來改變自我。所謂的改變世界,不是改變別人,而是改變自己。
這十年來,『荒野』一直在推動『溫柔革命』。所謂的『革命』,通常是指外在環境不好,而來革別人的命;但是『溫柔革命』指的是革自己的命,因為我們認為只要自己改變,世界就會跟著改變。因此『荒野』的教育方式是提供機會讓許多人來當義工,從他們自己周邊的環境開始觀察、保護起,這樣才能使人們願意為環保而付出。
雖然大家都知道要做環保,但是如果為了環保而要犠牲個人利益時,大部分的人會選擇維護自身利益而放棄環保,一旦能親身實際行動,個人會慢慢願意犠牲生活上的小小利益而為環保付出。因此我們雖然也製作宣導教材,但最重視的還是義工的訓練工作。
主:所以,義工們身要以身作則嗎?
李:我們從來不規範會員們不能做什麼,而是秉持開放的態度,只要會員覺得有意義的事都可以容納到協會的事務裡。我們強調,在這個團體是快快樂樂的,這裡沒有人會用指責的態度來對待其他人。所以一個新人進入後,透過團體文化的薰陶,久而久之也會跟著改變。
我們唯一希望會員不要做的一件事,是不要用負面的態度來說話或要求別人,除此之外,協會裡沒有任何限制。新的義工大約只要經過兩、三年,就會慢慢受到團體力量的影響而改變,我看到非常多這樣的實例。
主:你剛才提到:「荒野保護協會雖然不是一個宗教團體,但是『荒野人』擁有非常濃厚的宗教情懷,因為他們用樂於付出與分享的心來親近群眾,這和許多宗教團體的義工們的特質很類似。」你是如何讓數千位義工以這種特質再去影響身邊的親友,而讓環保真正落實於生活中呢?
李:十多年前成立荒野保護協會之前,我許下一個小小心願,就是既然要成立新團體,希望將來只要任何人有心為環境付出,不管他年紀多大,有沒有錢、與趣或人力,只要他有心,我都能提供機會讓他實踐。依著這個心願,荒野保護協會發展出許多不同的義工屬性,讓每個人都能實踐自己的理想並發揮所長。
有些人喜歡做親子活動、有些人喜歡做自然調查、也有些人喜歡做社區推廣……,每個人的興趣與資源都不盡相同,協會就提供很多機會讓他們各自做不同的事,串連起他們各自做的事,其實都是對整體環境有幫助的。
所以,荒野保護協會底下有幾十個義工次團體,在不同領域中為環保工作付出,而且又可再細分成約數百多個義工小團隊,分別在各地努力,只透過e-mail或網路群組等現代科技,加上定期開會與訓練,讓各個不同的團隊保持密切聯繫。有時在某些特殊議題上需要全部團隊共同協力時,大家再統合起來,而平常則各做各自擅長的事。有人將重心放在社區經營、有人做體制內、有人做體制外,有人則在山地部落努力等等。
主:請問法師,像荒野保護協會這樣,知道環保的理念大家都已認同,但重要的是要將認知落實於實際行動中。其實您所推廣的『心靈環保』也是如此,這個觀念大家也都認同,但還是要透過每個人自身的改變而慢慢匯集成一股力量。以法鼓山而言,『心靈環保』從過去推廣到現在,您看到什麼樣的力量不斷在變化與聚集嗎?
以『柔性革命』推動環保觀念
師:參與法鼓山的人有將近一百萬人,每個人多多少少都有改變,有時只是一句話或一個觀念,對某人很受用,他就會將這個觀念再傳播出去。例如有一位美國醫師聽到『面對它、接受它、處理它、放下它』的觀念後,就用這句話勸慰他的病患,或逢人就和對方分享。他覺得這句話很受用,知道許多煩惱都是自尋煩惱,因為能解決的問題,就想辦法去處理;如果真的無法解決,煩惱也沒用,所以放下它,煩惱也就沒有了。他雖然在形式上沒有正式成為志工,但是他主動推廣好的觀念給許多人,實際上和志工所做的事沒有兩樣,這類的人很多,難以計算。
其實人只要在一念之間改變自我,世界就會跟著改變,外在世界或許還是那樣,但是自己看世界的眼光不同了。有許多人就自制力不夠,例如在觀念上明明知道要做環保,但誘惑出現時,還是會破壞環境或浪費資源,所以『心靈環保』強調的是保護自己的心不受環境污染或困擾,這樣就很少有機會去破壞環境了,這也是我們一直在努力的方向。否則,我們也沒有公權力來制止那些濫砍伐森林或破壞山坡地的人;如果我去制止他們,可能不是被趕走,就是被毒打一頓吧!既然如此,我可以從觀念上來努力宣導,假如有人認同,我他們也會再向其他人宣傳,進而慢慢影響更多的人。
主:所以『心靈環保』是保護自己的心,不受外界干擾、刺激或誘惑,這很重要。因為人們找不到生命意義或感到痛苦時,環境就會跟著受苦,自然環境大部分都是被人類破壞的,因此保護自然,應該從改變人心做起。
李:這是荒野保護協會一直在努力的目標,我們認為拯救荒野,要從拯救荒涼的心開始,所以十年來我們一直從教育著手。目前整個世界潮流都認為,保護地球環境最重要的是解決人的問題,例如貧窮,因為人們在貧窮的時候,往往自顧不暇,不可能再去保護自然,這也是為什麼世界各國在開相關的環保會議時,都首先著重在解決貧窮及人的問題。
舉例來說,八、九年前,東部要開發一條公路,我們提出反對,認為開闢這條路不僅沒有意義,還會破壞大自然。當時有幾個熟絡的當地朋友卻贊成,我們沒有指責他們,只是持續和他們保持聯繫,並繼續提供他們許多環保資料。後來那附近要蓋火力發電廠,他們反而站出來反對;還有最近颱風過後,當地被破壞得很嚴重,政府預計要蓋堤防,他們也站出來說不要。這就是我們兩、三年來持續提供他們很多環保資訊,使他們的觀念也慢慢改變了,這種例子很多。
因此我們寧願用溫和漸進的方式,也不願採取對抗的手段來要求任何人。因為對抗的手段或許能立即見效,但他們的內心並沒有真正接受,觀念也沒有改變,所以應該從根本著手,這或許無法立即見到效果,但能使環保觀念深植於人心。所以從這個角度而言,『荒野』所追求的和宗教團體很類似,都是比較重視人心,而非外在的口號。
主:相較於其他環保團體,荒野保護協會的成員人數眾多,風格卻比較低調,一直以來總是默默耕耘,有些人可能會覺得這樣有些消極,面對這樣的質疑,你們如何回應?
李:其實其他環保團體所做的努力我們很佩服,也很願意支持,但是『荒野』有我們自己想做的事情與方法,而且一直以來也很用心,所以應該尊重彼此不同的差異,畢竟都是在為環保而努力。
主:如果用一句話或一件事,來說明『荒野』十年來的默默耕耘如何改變台灣,你會怎麼說?
李:我一直認為我們居住的環境是所有居民的『共業』所造就的,所以要解決環保問題,就要從大家共同發願開始,每個人發願從不同角度來為環境保護付出心力。
主:這一點和法師希望『心靈環保』能集合眾人的願力與力量相契合,所以請法師針對這一點做個小結。
師:世界上有許多大事業的成功,有些是採取激進的手段,有些則是如李先生所言,以『柔性革命』的方式,像釋迦牟尼佛及耶穌就是後者,衪們不使用武力手段也一樣能成功。所以,我個人也是追隨著『柔性革命』的路線,這樣的改革速度雖然慢一些,但過程會比較平順,不會暴起暴落。因此『柔性革命』是最深入人心的一種方式,而且會產生一股巨大的聚集力量。
讓孩子擁有綠色童年
主:在都市裡長大的孩子,可能很少有機會親近大自然,多半時間都在家上網、打電腦、看電視或看電影等,因此荒野保護協會最近推出『綠色童年培植計畫』活動,希望增加兒童和大自然互動的機會。
法師,能否分享您的童年生活呢?您小時候住在江蘇,後來出家,應該有很多機會接近大自然與山林,經過大自然的洗禮後,您覺得對您未來的生命旅程造成了哪些影響?
師:記憶中,我的童年是沒有大人管的,因為父母都忙著種田,常將我放在田埂上,我就自己和青蛙及蚱蜢玩;如果在家裡,就和雞鴨或貓狗玩。當時我最好的玩具是用蘆葦葉子編成的小船,我喜歡把它放在水裡漂呀漂呀的,而且很喜歡吃生長在河邊的蘆葦的根,這比甘蔗甜;還有茅草心,也就是茅草的嫩花,非常好吃。所以雖然住在鄉下,民生物資很缺乏,卻過得很快樂,幾乎吃的、玩的都是取材於大自然,換句話說,大自然於我不僅是一個大教室,也是提供我各種生活資源的來源。
主:童年對每個人日後的影響很大,特別是從小有機會接觸大自然的人,對自然的感情會不一樣,李理事長是在哪裡長大的呢?
李:在萬華大理街,這地方現在很都市化了,但是幾十年前還很空曠,有小溪和許多廢棄空地,我是在這樣的環境長大的。
主:這段童年經驗,對你現在所推動的『綠色童年』計畫,有什麼影響嗎?
李:據一九七三年諾貝爾獎得主、奧地利動物心理學家勞倫實驗發現,有一種加拿大的野雁,牠會認定出生剎那所見到的第一個生物是媽媽,無論這生物是貓狗或人類,這種現象叫做『銘印現象』,他因為這項研究而得到諾貝爾獎。
後來我們發現許多生物或多或少都有類似的『銘印現象』,尤其最近十年的腦神經科學研究發現,兒童情緒發展最重要的養成時期是在小學三至五年級左右,包含他如何與人、大自然或其他生命應對。這種對生命的感受力都將在這個時期內完成,所以如果小時候和自然有互動,也會『銘印』下來,成為一輩子的記憶。
主:我們這一代小時候大都在野地裡玩,比較有機會接近大自然,但是現代小孩子大多生活在水泥叢林裡,每天接觸的是電腦或電動玩具,和大自然接觸的機會不多,而且水泥建築物會隨時間而更替。所以,現代小孩彷彿是沒有根的浮萍,心裡沒有安定感,找不到生命的意義,對人世間產生疏離感。問題是,都市孩子不得不生活在水泥叢林裡,要如何為他們開闢出綠色的境界呢?
李:這可以從兩方面來談,我們一方面希望每位小朋友一生中至少有一次機會,體驗在大自然裡度過兩、三天的經驗,這是我個人的理想,希望脦在未來的五至十年內實現。另一方面,我們希望在都市裡創造出自然野地,讓大自然與日常生活結合,使居民在住家附近就可以欣賞到樹木、花草或周遭環境一年四季的變化,體會與大自然互動的奧妙,這是我們同時在推動的兩個面向。
主:所以,或許在住家附近就可以種點蘆葦或茅草,和法師小時候一樣,體驗吃茅草心及蘆葦根的滋味。
李:其實,台灣教育目前最大的問題,就是喜歡將許多事物當成課題在研究,例如小朋友的自然課,要他們觀察蕨類或蚱蜢等動植物,以一種知識性的方式在教導小朋友。但是我們希望讓小朋友有機會和大自然做朋友,能欣賞自然界的動植物,然後進一步融入大自然,而不是以人類高高在上的態度來研究、觀察及記錄大自然,或熟背這些知識好通過考試。
這三、四年來我們花很多心力在推廣,也希望宗教團體或其他社會單位共同來協助。我們發現,部分弱勢族群,例如家庭暴力、單親家庭中的小孩,與環境的互動機會更少,我們希望能協助他們體驗大自然。這幾年有許多企業贊助『荒野』,讓我們訓練出幾百位義工來帶領小朋友去體驗大自然,讓他們至少有一次與大自然的深刻體驗之旅。
這不僅能讓他們對自然界的生命力產生感動,也能讓他們感受到人與人之間的善意。尤其是由義工人員來帶領他們,他更會感受到社會的善意,因為如果由學校教師來帶領,他們會認為那只是工作所需,並不是善意或愛心的表現。我想單單是善意的感覺,就能讓他們在成長過程中,在遭遇到不公平對待時,還願意相信社會有好人存在,覺得未來還是有希望而支撐他們度過難關。
主:法師,你在國內、外帶領禪修時,與大自然也有很多互動,您除了讓學員在禪堂裡打坐以外,也帶著他們去爬山、接觸樹木花草、呼吸森林中的新鮮空氣等,為什麼學習禪修也要和大自然有這麼多接觸呢?
境教勝於言教、身教
師:從佛教的立場來看,森林或大自然是眾生的家,人類看到的是森林,但是從佛的眼光來看,是看到了一座有許多眾生居住的大城市,因此佛喜歡在山林裡修行。
記得我在美國認識一個家庭,父母親都學佛,生了兩個女兒,在她們還很小時,父母為了培養她們的愛心,就在家裡養兔子或貓咪等,結果這兩個小女孩會打小動物,甚至用腳踩動物的尾巴或拉牠們的耳朵,所以小動物養了不久就死掉了。這對父母對我說:「這兩個小孩子是小魔鬼,一點也不愛護動物。」
我回答:「阿彌陀佛!她們生長在都市裡,從小玩的都是機器玩具,玩具可以拆解或打來丟去的,小孩子將動物當成是玩具,才會這樣對待小動物。」他們又說:「這兩個小孩長大後一會做壤事。」我說:「不一定,因為她們從小住在都市,沒有機會多接觸大自然,你們以後要多帶她們到鄉下和大自然接觸,當她們慢慢瞭解到動物和機器玩具不同後,行為自然會改變。」
結果現在這兩位小女孩長大了,也沒有再出現欺負小動物的行為。這就是如李先生所說的『銘印現象』,小孩子在虐待動物時是因為不懂,不要認定他是個性殘暴,或許是他從小看的卡通、電視或電影內容都有這類情節,才會產生模仿行為。
此外,法鼓山一直很重視保護原生樹木及植物,如果有需要動工建造房子,就會將這些植物暫時移植到別處,等到房子建造完成時再移植回來。所以,法鼓山上的樹木花草都花了很多成本,如果直接再買新的植物。因此現在在法鼓山上,晚上還可以看得到螢火蟲,聽得到青蛙的叫聲,可以說是維護了自然環境。
其實荒野保護協會的『綠色童年營隊』,也可以移師到法鼓山上舉辦啊!山上有野兔及蛇等,而且最特別的是,我們山上的蛇不會咬人,會跟著聽聞佛法,這是因為人類沒有傷害牠們,牠們也不會主動攻擊人類。這類子還有很多,像蝴蝶,如果你沒有起傷害牠的心,牠會在你身旁飛來飛去;但是當你動了想抓牠的念頭時,牠像能洞悉你的心思似地,馬上飛走,真的很神奇。
主:李理事長,怎麼讓孩子有個綠色的童年?你自己有兩個十歲大的雙胞胎女兒,她們的童年是綠色的嗎?
李:我和太太因為對自然教育有概念與決心,所以為了小孩的成長,我們願意搬到山上住,讓孩子們從小可以多接觸大自然。但是大部分的家庭不見得有這種決心及條件,我希望父母們除了要常帶孩子到自然野地或公園走走外,還要用『引導』的方式來帶領孩子與大自然接觸,而不要用『教導』的方式。
小孩子一定有好奇心,他如果接觸到什麼動植物時,大人只要順勢引導及鼓舞他,讓他保持好奇心與求知卻即可,不要馬上塞給他一堆知識或否定他。有許多家長因為太心急,不斷要孩子做認知,這樣反而不好,其實可以放手讓孩子自己去慢慢體驗大自然,就像法師一樣,從小自然和大自然接觸,並不是當成一種知識在學習。
主:大自然與鄉野就是一個大教室,我們常說『境教』勝於『言教』及『身教』,因為環境有一種自然的薰陶力量,能潛移默化改變我們。法師,您期許自然環境的『境教』將來能帶給下一代什麼樣好的影響嗎?
師:問題的根本還是要看一般大眾有沒有這種觀念,如果有這種觀念,雖然人口數及建築物愈來愈多,自然環境漸漸減少,還是有很多機會能讓孩子接觸到自然。舉例來說,中東國家有許多地方常是一整片土地都是荒漠,幾乎寸草不生,但是當地居民還是會想辦法在房子周邊種植一些比較耐旱的綠色植物。雖然很缺水,還是願意犠牲部分水資源來灌溉這些植物,而且幾乎家家戶戶都這樣,很令人佩服。所以,再困難的環境,還是有辦法與大自然接觸。
台灣人現在也開始會在自家門口或陽台種一些盆景或綠色植物了,其實只要有植物,小動物們就會聚集而來,那些蜜蜂或蝴蝶就會出現,如此一來,也一樣能接觸到自然環境了。所以不要抱怨生活在水泥叢林裡,其實只要有心,並願意花心思,一樣能在都市中創造出一片自然天地。
五年千歲公園有開放嗎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親愛媒體朋友們您好!!! 以下事件需要您的協助
縣議員蔣月惠感恩您!!!
有關
總統府陳情新聞稿「請總統關注屏東大問題」
採訪通知時間:108年7月11日星期四下午1:30集合地點:
台北凱達格蘭大道羅斯福路交叉口 進二八公園靠近北一女總統府左側停車場景觀台。
陳情訴求:
1.少子化的屏東高工.擬擴校強制徵收人民土地,請還地於民
2.屏東市公勇路,光復路,建民路,因都市計畫都市更新法 ,迫拆原住戶, 搞到家破人亡, 剝奪私有財產權與生存權,違反憲法第二章第15條。憲法第15條建議政府先使用公有地。
3.屏東縣長治3間化製廠.居民難忍臭惡。鹽埔鄉財夯公司堆肥場收受果菜殘渣 製作堆肥.過程散發臭味.請政府嚴厲督促.維護當地環境
4.樂樂養雞場,103年設立 ,至今5年多,發出惡臭,屏東縣枋寮人 ,已經忍無可忍,雞場共飼養了30多萬隻雞 ,在地層下陷區,無法有足夠的水清洗, 造成環境汙染 ,請政府嚴厲查辦 ,是否有違反 ? 請廢 停養。違反憲法22條惡臭妨礙人民的自由。
5.101年屏東縣內埔鄉東勢村農地規劃.1甲地要奉獻15%,地上農作物百分之百補償,但只有拿到30%的農作物補償金丶其餘70%等規劃後,有剩餘會再補償70%,可是到如今接到公文説不補助,其餘(剩1,5億)經費要使用到別處使用,勿剝奪農民的血汗錢。
6.屏東市建國路332巷及44弄道路是乙種工業區,107年就被封路.造成附近工廠的貨車.,無法正常進入.建議政府徴收道路.
7..屏東市復興公園改建親水公園表達不滿,破壞了原公園生態,剝奪運動者的權益。7月7日清晨全部封路,暑假期間孩子沒有地方可以溜冰和打籃球。 1億9仟萬經費建議把戶外運動場地都蓋成室內運動場。
8.台中黎明幼兒園 自辦重劃都市更新 迫拆原住戶 家破人亡 ,剝奪私有財產權建議廢除自辦重劃條款
聯絡人: 蔣月惠0936812315.李永騰0903103193
地址: 屏東市和生路一段851巷17號
說明:
1.少子化的屏東高工.擬擴校強制徵收人民土地,請還地於民108年 7月10號下午2點20分出庭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有關屏東高工徵收建國路自助餐。受災戶訴說30多歲就單親,養三個小孩。法官說這是民事庭與內容無關 。屏東高工訴求拆屋還地。受災戶訴求已經少子化了,不需要再徵收請撤回。7月24日要宣判不知道法官怎麼下手?
※依教育部所頒定之職業學校設立標準第3條前段明定:「職業學校學生人數在600人以下者,其學地可開發使用面積至少2公頃。學校人數逾600人者,每增加1名學生,至少應增10平方公尺。」屏東高工現有校地總面積已達87,596平方公尺,依99年度之學生的人數正多之時來計算,其使用面積如為32,490平方公尺,就已符合用地標準。況依屏東高工徵收土地使用計畫書,其中程計畫為自77學年度至81學年度增設資訊科與自動控制科,惟至今並無增設上開科系;且其計畫增加班級為69班,至101年止也只有53班。況學校之學生人數,於81年徵收後至100年比較,日校生減少384人,夜校生減少541人,日夜校生都呈現減少之情形,現今學校仍有許多校舍閒置,更將其出租營業穫取收入。故學校用地於客觀上判斷,應足以認定已無需再使用系爭土地之必要。
事由:強搶民地 事件:強制徵收民地 施行爆政者:國立屏東高級高職工業學校 ,配合強行徵收者亦即共謀者:屏東縣政府 當初土地代表中央政府主持土地拹調委員會之省議會員代表者:台灣省議員董榮芳,邱茂男.....等幾位重量級省議員 受害者:原始地號899,899-1 性名:陳王孟淑,陳炳榮,陳裕元,陳鵬弘,陳麗蓉•••••等10位。 敘述過程:民國42年間我爺爺陳山茶,亦即屏東高工創校人當初康慨免費捐贈土地2.6267公傾及捐贈大量金錢,及協助暮捐興建學校及校舍,在當時的屏東高工還只是初中學校,在爺爺多方奔走用其關係之下把學校升格為高中職學校,再讓其為縣立再升級為省立學校,之後廢省之後才改為現今的國立學校,對學校是出土地出錢又出力,並擔任其家長會長達5年之久,爺爺在民國49年過世,學校竟在爺爺過世後沒幾年竟將祖厝(家)規劃為學校機關用地,祖厝就在學校旁邊,一但被預定於學校機關用地之後你的房子即不得動或蓋,然後在民國55年及民國70年間我伯父陳炳榮又康慨的讓其廉價徵收0.3776公傾土地,讓其興建 校長宿舍及其學校活動中心,在民國72年3月間當時的校長宋國元先生,為感念爺爺及伯父為學校所做的貢獻特立了一塊石碑將其石碑嵌立在學校的活動中心的大石柱上,為了做為學校其由來過程之歷史上的紀念,然在民國79年學校竟與縣政府的配合下在3天之內,把我家分割為2塊地,從地號899變為多一個899-1(因繼承的關係)然後強制過戶到屏東高工合併為校地,亦既強制徵收,也未曾經過我們家的同意“實屬匪類惡質”然後丟2筆土地補償費,一筆是2百91萬多,另一筆是3百萬多一點,然而2筆錢我們家族皆未去領,一筆已歸國庫充公,另一筆則先凍結在縣府公庫,試問在屏東市中心將近一分的建地,竟丟了6百多一點萬就將其強制徵收而且還是在無人點頭同意之下的做為,3百萬在全臺灣最鄉下的屏東市連1間公寓都買不起啊!在那此時共有51筆土地在相連接地段同時被強制徵收,最後大約都在101年都幾呼撤消徵收或還給原地主土地,因為當時風波鬧很大,在壓力下縣政府不得不用都更通盤檢討去變更為住宅區將其土地歸還他人 ,有的甚至打行政訴訟打贏了,縣政府也不得不撤消徵收,所有徵收戶幾近全開放撤消徵收,只有剩下我們家屏東高工死咬著不放是何道理天理何在?出地,出錢,出力卻連根也要將你拔起,枉費了教育之不忘本之大綱,如此典範實為教育之恥,而且爺爺那面在學校活動中心的紀念碑,被現任校長鄒春選到任後沒多久即被其抹滅,在此強制徵收其間家族長輩 也到處陳情,最後由當時的台灣省議會議員董榮芳,邱茂男等多名重量級的省議員所主持的協調會,最後歷經4次的協調,終於在民國83年6月14日完成最終協調, 其協調內容即是以地換地,將復興路建國段地號938.942.943之3筆土地分配給我們家 族,在學校履行諾言給予我們家族土地後,則我們家族在1個月內無條件搬離讓出土地,全部過程縣政府,屏東高工,還有當時組成的土地保留委員會成員,所有關係人均到場在省議員主持下圓滿達成結論,然而在民過84年間這悔約無品無天良背信棄義的屏東高工,卻告我們要拆屋還地真是可惡至極,當初所做之承諾未履行憑什麼我們要拆屋還地,他憑藉著當初強制過戶土地已是學校名字,硬是告到討到底,1審法官竟判學校勝訴(真是官官相護),我們上訴到高等法院遇到了一個同理心有良心在審案的法官,不護短,判決我們勝訴,學校不服上訴最高法院,這最高法院ㄧ樣(官官相護)的直接裁決駁回原判決發回更審,這ㄧ來ㄧ往已來到了民國87年又好幾個月了,但這次駁回發回更審高等法院卻突然宣布停止訴頌,這ㄧ停卻20年又過幾個月,108年10月左右又喧佈開始繼續訴頌,我們家族當然抗告,然而卻遭最高法院裁決抗告駁回,訴訟繼續進行且因纏訟多年換了好幾任法官,這次換到ㄧ位女法官接任,卻ㄧ直急於結案要直接了當的判決我們敗訴,真是天無對我家族開眼啊!可悲!人民哪來的保護傘(官護官)才是真啊!最後在縣政府與學校間推來推去,騙來騙去之下我們決定了不再相信縣政府,決心要走行政訴訟這條路才能有機會要回我們家族現所居住的土地及房子,因為我們也被縣政府騙了3年又5年的繼續騙,到現在什麼都是空,本來滿心期代縣政府說要用通盤檢討把我們的土地納入公供設施ㄧ併處理,最後再以土地太小用不了這ㄧ小塊的土地來做公供設施,再將其歸還於原地主,結果幾年騙過幾年,最後一次說的是107年5月31日的通盤檢討就會還地於我們,結果等來的卻是無聲無息,白白浪費了我們幾年打 行政訴訟的時間,早若不相信縣政府能真好心會幫助人民的話,就不會被拖住打行政訴訟的寶貴的時間早把土地要回來了,可恨屏東高工,當初協調要將地號938.942.943要與之換地予我們卻失信,而且也永遠不可能兌現承諾,因那3筆土地最後應是給我們,但卻是最後歸還原地主,且原地主已逝,土地由其子嗣繼承,繼承之後又已將這3筆土地快速賣給第3人,這是經過省議會公開表決的案件竟然能無視於他的存在,這是具有法律效用的調處結論耶!最後會被這些不公不義的機關及肖想著要我們 土地的機關,竟然可以用牽強的法律來解釋為私權爭議來解釋,還要我們自行打官司要賠償,真是可笑至極,最後我要說的是,我們不要附代條件裡的那3筆土地,因為你屏東高工已無法履約,更重要的事是你已少子化到可憐的地步了,你學校的土地已大到以學生做比率來講,在學校最興盛時期3,4千名學生時也只要32000多平方公尺就夠了!更何況你學校此時面積已達87000多平方公尺以上,而此時全校學生才將近1700不到,這學期呢?更少!試問你學校永遠不須要會再擴校了!為何不撤消告訴 ,上表申請書給中央主管機關請求撤消徵收還地於民呢!很多學校都已併校,甚至關校倒了,校長做個活生生不忘本的典範給你學校的學子看吧!也可替自己積些陰德替你後代子孫積些公德福慧雙修是你難得的機緣啊!
※當初復興路建過段因為我們家要參與土地分配,所以縣政府將其此徵收路段從16米縱深為19米,就是因為要讓我們參與土地分配而做此動做,然而無兌現承諾變成圖利他人。
2.訴求: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的生存與財產權 政府先使用公有地勿強迫徵收民地.迫使迫遷。
說明:
1.108年7月4號下午3點半,警察來公勇路現勘,近日要封路拆除民宅,縣政府說話不算話,承諾公勇路拆除等法院判決之後再做下一步的動作。但是縣政府說行政訴訟規行政訴訟。徵收程序都完成了。近日要封路拆屋擴路民宅不如雞舍,樂樂養雞場污染枋寮鄉5年多。 縣政府不動如山。漠視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生存與財產權。22條惡臭妨礙人民的自由。
2.迫拆公勇路抗議黑箱作業未過三分之一同意戶就公告地價強制徵收拆除民宅.同時旁邊以 有寬12公尺替代道路無需拆民宅有兩房是日治眷舍.(政府送中央計畫爭經費:公勇路都市計畫內東起台27線西迄建民路計畫長度約800公尺寬12公尺主要配合105年6月屏北鐵路 高架化計畫 配和市公所與美化造街 提供公共運輸便利性.計畫用地取得及工程總經費計 3.2 億元預計107年4月完工通車)
3.A.迫拆建民路.光復路民宅當停車場.壓迫底層百姓生計這地域都是系屬建國市場.很多底層社會的百姓在這裡做小生意賴以為生.這裡獨居老人居多.況且生活一切都在地域慣了. 若改個地方 重新適應生活.會有很多的不方便.也有骨刺開刀過. 怕新的工作無法勝任.舊 疾復發.生活無所依靠而孤獨老死.。B.復興路.重慶路.建民路.和平路.已有四條平行道路 交通流量已疏散.不應再擴充建民路和光復路.並任意更改道路.將造成車禍連連(政府送中 央計畫爭經費:光復路東起台27線西迄柳州街計畫長度約800公尺寬18公尺配和市公所與 美化造街 提供公共運輸便利性.計畫用地取得及工程總經費計 1.27 億元 .107年6月底完工通車)
3.訴求:「政府硬起來.維護當地環境權」
說明:
1.全台僅7間化製廠,其中3家就集中在屏東縣長治鄉繁華 地區一帶,加上附近的鹽埔鄉也有1家堆肥場,空氣中瀰 漫的臭味,讓居民們忍無可忍,多年來,這些化製廠大約 下午3點開始燒,臭味就飄散到凌晨,長治、鹽埔鄉多個 村落都聞得到,「居民真的很可憐」,孩子出生就聞臭味, 氣管一直不好;還有村民嘆「長期忍受屍臭味、煙臭味, 卻無任何改善,難道老百姓連呼吸的基本人權都要被剝 奪?」
2.財夯公司堆肥場從外縣市收受果菜殘渣製作堆肥. 過程 散發臭味.總量5000公噸是500萬公斤.除以3.5噸 一輛 車來回總共是 2800車次 .造成社區沉重的負擔。
3.財夯公司沒有設立放流口.故無法檢測COD.BOD.SS的 標準值.公司直接將廢水.流放大水溝.河流.土地上。
4.憲法第22條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 權利.不妨礙社會.公共利益都受到憲法的保障 .私有公 司污染當地的河川.發出惡臭.致使當地.土地.地價下 跌.甚至滅村 .這家公司更便宜併吞當地的土地 .自己 大財這有帶來當地的經濟效益嗎?
4.訴求:請縣府勇敢面對事實,說出真話。
說明:
1. 抗議了五年多的屏東枋寮樂樂養雞場事件,雖然居民向環保局檢舉了307次,比五年前餿水油事件的老農多了六十倍,環保局也有幾次下來實際偵測臭味,但是都無法讓養雞場關門大吉。
2. 樂樂養雞場除了臭味問題之外,其實還牽涉到好幾個問題,這其中包括了養雞用水違反規定、五場合併計算,及違建設施等問題。
3. 用水違反規定部份,當初這五個養雞場提出申請時,是位在地層下陷區,按規定是不可以抽取地下水養雞,正常狀況是會被打回票的,但縣政府在104年行文鄉公所,有先提到這個規定,可是縣政府回覆,養雞所需要水量不多,養雞場只要買到合法的水,縣政府就可以同意,不過它加了一個但書,只要業者沒有乖乖買水,被縣政府查明確實,縣府就“立即”撤銷畜牧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及畜牧登記證書,這一點在縣府後來發給養雞場的畜牧登記證書上也有明確載明,業者當然也很清楚。 結果臭味的問題爆發之後,民眾抗議,鄉公所開始調查,沒想到竟然掌握到明確的證據,證明養雞場沒有乖乖買水,於是發公文給屏東縣政府,請屏東縣政府查明確定之後,撤銷養雞場的畜牧登記,而縣政府也真的開始進行調查,調查完後,縣政府說,養雞場業者坦承確實沒有乖乖買水,但是關於處分,縣政府反而沒有照一開始所說的,對養雞場撤照,反而改口說,如果因為業者沒有買水,就把他們的畜牧登記撤銷,這樣的處分太重了,而且現在業者都已經乖乖接自來水管,不會再有違反規定的狀況,因此考量到業者的權益,最後決定,不撤銷畜牧登記,改每一個養雞場罰五萬,五場共25萬,然後就結案了。
4. 憑什麼條件縣政府用專案的方式,同意養雞場可以用買水的方式來養雞,而且是從這個案子才開始的,因此特別加了這個但書,「倘未提報並查核不實或查獲有鑿井抽地下水即廢止原核准使用同意書及畜牧場登記證書」,也就是只要發現沒有按規定買自來水,經查核確實,就立刻撤銷畜牧登記,完全沒有轉寰或做其他解釋的空間,但是最後縣政府卻改變自己原本的立場,沒有撤銷畜牧登記。
5. 養雞場五場或一場認定的問題。 我們現在一直講的樂樂養雞場,其實總共有五個養雞場,當初在申請設立時,總共有五塊土地,雖然土地緊鄰,但是是以五個養雞場的名義向屏東縣政府申請畜牧登記,因此總共有五個場的負責人,後來周碧雲則擔任其中2個養雞場的負責人。 不過在核准設立之後,這五個養雞場卻沒有經過政府許可,直接用一個圍籬把五家養雞場圍在一起,共用同一個出入口,也共用同樣的排水口,但是這樣的做法除了涉及違建之外,更牽涉到五家養雞場認定的問題,也就是,這樣到底算是五場呢?或者是一場呢?
6. 算五場或者算一場有什麼差別呢?當然是有的,因為根據法令規定,不一樣的養雞數量,廢水處理設施的標準和規模也就不一樣,如果合併計算,就需要投入更多的經費在廢水處理設施上,也會增加飼養成本,但是如果可以拆成五場,相對會少很多,因此到底算五場或算一場,對養雞業者來說,是有很大差別的。 而針對這個問題,畜牧法第四條則有明確的規定,「飼養同一種類之家畜或家禽,使用共同之水表、電表、排水口或同一圍籬 (牆)內者,應合併計算其飼養規模。 」 意思就是,雖然你分成五個養雞場,有五個負責人,但是因為都養在同一個圍牆之內,有共同的排水口,因此在養雞數量的計算上,就必須全部加在一起,一切也就必須重來,重新提出一場畜牧場(五棟雞舍)的經營計劃書,先送鄉公所初審,初審通過之後,再送縣政府複審,複審通過之後,拿到畜牧登記證,才可以繼續養雞因此針對這個問題,鄉公所在查報之後,也發文給縣政府,請縣政府進一步查明處理,而縣政府針對這個問題,也確實有進行調查,前後共進行了三次會勘,而且除了自己查之外,甚至還請中央的農委會下來共同會勘認定,而農委會會勘完之後,是怎麼認定的呢?根據105年12月19日農委會給縣政府的公文,農委會明確認定,這五場的養雞數量必須合併計算,也就是,這五場必須合併成一場。 那麼屏東縣政府有認同農委會這個結論嗎? 有做出裁定,發文給業者,要求業者必須重新提出申請嗎? 根據目前掌握的資料,沒有。
7. 屏東縣政府做這樣的裁定,要求養雞業者必須重新提出申請,一切從零開始,那麼在申請階段,枋寮鄉公所是很有可能會以行政裁量權,拒絕養雞場在這裡申請設立,那麼養雞場也會就此無寂而終。
8. 106年6月28日第三次的會勘,更發生了養雞場業者拒絕縣府農業處人員入內,並以粗口辱罵公務員的狀況,雖然縣府事後有罰了錢,而業者也被民眾舉發法辦判刑,但是之後也就不了了之,沒有再排任何會勘,也沒有做出任何結論,因此到目前為止,除了104年裁罰每場5萬元之外,屏東縣政府始終沒有針對樂樂養雞場五場併一場一案,再對業者做出任何處分,所以養雞場照樣繼續存在,枋寮鄉民的惡夢也繼續存在。
9. 縣政府在懶人包提到的,樂樂養雞場問題一直沒有辦法解決。
10. 原因鄉公所十次拒絕縣政府要求的“初審”,以致縣府無法進一步複審,既不能開罰,更不能撤照等等,而縣政府所講的初審,到底是指什麼呢? 話說枋寮鄉公所調查樂樂養雞場,除了發現圍籬引發的場數計算問題之外,在105年經過農委會、縣政府及鄉公所三方的會勘,發現養雞場違規增建了未申請的除臭室、地磅等設施之外,還有疑似違規使用的員工宿舍,因此鄉公所也曾發文給縣政府,要求縣政府進一步查明並做處分,而會勘之後,雖然農委會在場次認定部份結論明確,但是縣政府並沒有認同並做出處分,而對那些違建,則是要求鄉公所應該對業者提出的變更申請,進行「初審」,但是這部分的審查,由於並不是所有養雞場全部從零開始,重新審查,並不會危及業者的存在與否,而如果同意審查,恐怕也等於同意業者就地合法,更根本的問題反而沒有得到解決,同樣於事無補,再加上養雞場還有用水合理性及防疫大門佔用鄰地等情事還沒有得到縣政府的釐清,因此暫緩進行養雞場容許變更的審查。 因此,總結上述狀況,我們要探討的,要問屏東縣政府的,有以下幾個問題,也希望縣政府能明確回應。 一、屏東縣政府明明白白表示,只要業者違規使用水源,就撤銷畜牧登記,為什麼最後沒有,只輕罰結案? 二、針對場數的認定,農委會明確認定應該合併計算,請問屏東縣政府是否認同?如果認同,為何一直沒有對業者做任何處份?如果不認同,為什麼? 三、第三次會勘,縣府遭到業者阻擋,無法入內,為何後續不再辦理會勘,做出結論? 四、縣府要求鄉公所進行初審,請問究竟要審什麼? 五、針對樂樂養雞場的問題,縣府現在究竟決定要如何處理?
5.訴求:勿剝奪農民的血汗錢
1.訴求者是土生土長的農夫,一生為台灣的農業奉獻丶但 沒有想到,101年東勢村農地規劃,內容:1甲地要奉獻 15%,地上農作物百分之百補償,但只有拿到30%的農 作物補償金丶其餘70%等規劃後,有剩餘會再補償70 %,可是到如今接到公文説不補助,其餘(剩1,5億) 經費要使用到別處使用,不符合當初約定。
2.依據107年10月4日召開之屏東縣內埔鄉新東勢農地重 劃區協進會第17次會議決議內容︰「有關重劃區地上物 補償費提高補助額度係將剩餘之7成農林作物補償費補 足,以達全額補助。」縣府目前僅發3成地上徵收物補償
費給地主,後續卻以各項理由搪塞,遲遲不發,影響地主 權益甚大。
6.訴求:屏東市建國路332巷及44弄道路是乙種工業區,107年就被封路至今,政府是否擬徴收?
說明:
1.屏東市建國路332巷及44弄道路是乙種工業區,一般工業 用地道路出入最小8米寬。
2.訴求者68年在建國路332巷及44弄附近蓋工廠,之前都 可通行,但107年卻被地主封路。目前44弄也從中間被封 鎖,造成大型工廠無法正常出入,期間抗議多次,還是沒 有辦法出入。
3.建國路44弄目前出入的廠商,每月需付地主12,000元通行 費,才可進出入工廠。
4.訴求者質問縣府團隊為什麼可以放肆這樣封路,工場老闆 證明政府有發執照,但工業區沒有道路可以通行,也造成 出入口不便與危險。
7訴求:屏東市復興公園改建親水公園表達不滿。
說明:
1. 居民的運動權益
復興公園是一座每天有數百人次運動的公園,周遭有五個里、數千民的居民,老年人的社交聚會、爺爺遛孫子的活動場所,都使用著這塊綠地。
2. 居民的意願
經過訪談,周遭大部分的居民都質疑公園改建的必要性,而縣政府公聽會並沒有接納居民的心聲,也沒有與人民溝通的意願,草率的便執行了改建工程,實則有違以民為本的民主國家該有的行事原則
3. 滯洪池存在之必要性
公園附近幾乎是不淹水的地區,改建計畫引取萬年溪之河水,作為公園內水池水源,但萬年溪水面與公園地平面落差甚大,且以萬年公園面積對於屏東地區滯洪治水效果而言,更可為杯水車薪。
在政府提倡國人健康與環保的基礎上,為此等考慮不周的設計,必須要犧牲掉一個標準競速溜冰場與眾多有人使用的公園綠地,以換取效益不明的滯洪效果與划船的娛樂功能,是否不太合理?
4. 滯洪池的安全性
公園旁有托兒所,公園的兒童遊戲區更是許多學齡前的孩童追逐玩樂的場所,而在此處設置大面積水池,以安全為考量是否該配置救生員,若真發生意外那責任又該由誰擔待。
公園本是重大災害的防災公園,縮小其能使用的面積,在面臨重大災害威脅時,居民的安危是否也少了一分的保障。
5. 場地的維護
水池的設計易孳生病媒蚊,處理不當更容易發生惡臭,大雨過後也需清淤整頓,不僅場地的維護困難,周遭的衛生環境也堪憂,為此種弊多利少的改建工程而用掉國家1.9億的經費,實難杜眾人悠悠之口。
如果我們法律禁止人民盜賣自己的土地,而政府卻用其他名目挖地造池,那未來如何讓人民再信任政府呢。
聯絡人: 蔣月惠0936812315.李永騰0903103193
地址: 屏東市和生路一段851巷1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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