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要投票了 身為一個戶籍不在高雄的人能做的只有報名監票然後希望讓投票順利進行,其他就是發發廢文,看看有沒有人認同來分享了,很多人說是總結罷韓的三百多天,但是我的心情卻是拉回到兩年前韓國瑜參選市長的時候。
高雄人三年內有三次選舉,三次都有韓國瑜,這應該是一個了不起的歷史紀錄,之後應該也很難有人可以達成這樣子的成就,身為高雄人,你終究要投韓的,請不要錯過最後一次機會。
從韓國瑜在參選高雄市長的時候,我就認為這個人完全不適合,而且用戲謔玩笑的心態來議論高雄市需要轉骨的市政時事,在我聽來都非常不洽當而且噁心,我可以接受換一個不同的政黨執政高雄,但是我當時無法接受韓國瑜這樣子的人執政高雄,當時就預料是一個災難,後來果然是一個災難沒錯,而且他提出來的政見還有後來的施政,現在看起來都是不斷的對於高雄市市民的羞辱跟霸凌。
從韓國瑜一開始的又老又窮,柴山尋寶到南海挖石油;從阿諾到鄧紫祺跟林志玲,最後出現白冰冰,上任先停工輕軌,在到處剪綵鐵路地下化跟工業區,號稱挖水溝清淤但是對於長期的防洪治理卻不願意投入著墨,甚至因為水力失調造成登革熱的問題,我們看到的是一個過水然後求亮相但是不知道也不願意知道市政問題在何處,更不願意去了解跟處理的市長以及虛應故事的團隊,不然為什麼駁二棧五庫停擺,大港開唱不見了?然後旋轉木馬搬走又送回來還加裝一個兒童摩天輪?從頭到尾都是敷衍急就章求表面功夫,更不要說鬼扯蛋的路平了。正在轉骨的高雄市蹉跎兩年,白白浪費時間。
有怎樣的市長就有怎樣的支持者,韓國瑜創造所謂韓流,讓很多人變成所謂韓粉,我真正接觸過的韓粉跟韓國瑜熱情支持者,其實很多人你會發現他們不是壞人,很多人是被社會發展拋下的人,他們不會去理解輕軌對於城市的用處,不會理解為什麼極端氣候變化下需要滯洪池,不會理解現在民進黨的質變,不會理解為什麼以前工作輕鬆競爭少錢又多,現在那麼辛苦只能溫飽,但是他們可以了解挖水溝、鋪馬路、喊口號跟發大財,他們認知的世界跟現在的世界並不是同一個時空,其實這種被遺忘、被拋棄的人是需要處理跟關懷的人,也會是未來海峽兩岸的破口,這個力道在1124的時候充分展現,那種熱情跟反動,這個力量現在社會還在消化,那個裂痕還存在每一個社會角落。
第一街上街頭支援聯暑是一個下雨的晚上,那是第一階段的罷免聯暑,那一天許多人來冒著雨來之外,還拿了很多份回家要給親朋好友鄰居簽名,因為帶來的紙張不夠用,跑去(真的是用跑的)影印店的時候,老闆說:都算一塊錢然後就把店裡的影印機全部開機加快影印速度,讓那一天晚上每一個人都能拿到足額的聯暑書回家,後來幾次宣傳罷韓,開始有韓粉街頭嗆聲,但是隨著時間過去,第二階段之後韓粉變少了,支持的人變多了,民眾自發的熱情還有各種餵食的故事,讓我們感受到風向變了,好像不一樣了,不是只有我們少數人發現事情不太對勁,後來選完總統(韓國瑜的壓力測試也沒過關),進入第二階段,高雄人民的習字大考驗開始,高標準要求的簽名聯署格式,許多人寫錯三張五張還是耐著性子完成,現在回頭想起來每一個收到的聯署書都是那樣子讓人感動,而這個故事在第二階段的時候,在過完年的時候,持續不斷的發生在高雄的各個角落。
因為各種原因跟自己偷懶的因素我並不是一個很好的志工,參與度貢獻度都不及格,或許能做的就是寫下自己的觀察跟感動,不能忘記的是志工們被山上部落驅趕、被里長恐嚇、被韓粉騷擾、被警察找麻煩,韓粉甚至還跑去銀行找麻煩,韓粉真的是有夠煩,而這一些違法或者遊走在法律邊緣的反制舉動,加上後來韓國瑜對於投票的操作方式,我可以斷定這個人沒有未來,甚至可以說他們的策略是希望利用規則保護,不是正面迎戰的作法已經是一種示弱,如果你夠強夠有信心,可以大可以叫大家去投票,就算你輸了你的實力還是能夠表現出來,可是韓國瑜的策略選擇跟他的市政一樣沒有遠見沒有視野,一樣的做法發生在韓粉身上,相對於四君子侃侃而談為什麼要罷免,市政有哪邊做不好,高雄受了甚麼傷害,韓粉的作法是買公車廣告說一些早就破功但他們認為的政績,不外乎路平、挖水溝之類的天天都在做的事情,其實過去的市府也沒有少做而且都有登載,但是這樣子基本功並不會拿出來張揚,所以產生認知落差,激動的韓粉認為自己的偶像被欺負,反制的方式也很極端,驅趕、威脅志工,對領銜人做人身攻擊甚至插他小人等等,但是也不意外會發現這樣子的反制作為,別忘記了他們在選舉的時候就是出爭別人的臉書作人身攻擊所以產生很多官司不是嗎?
終於時間來到投票前的最後一天了,我還是鼓勵大家出來投票,不管你支持還是反對,至少珍惜你手中表達的權利,我也許願明天過後的高雄,可以變成亞太重要的軍港跟軍事基地,除了是上游原料的供應地之外也能作為下游各種高附加價值的產品生產基地,成為一個海洋首都,民眾有便利的大眾交通可以搭乘,有一個願意長遠為高雄負責任的團隊經營市政,還有一群能夠感受到光榮的市民。
記得回家投票
保護自己的家鄉,也順便打掃一下
#光復高雄
#666投起來
#非韓不投
交通規則及格標準為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導遊廢除國考--改為訓練取證】
2017年4月7日提案提案修正發展觀光條例第32條,將導遊及領隊的取才方式,將考試主管機關修正為交通主管機關,回復93年以前的考訓制度,讓交通主管機關能以旅遊人口的變化,適時增補所需的導遊人才。2017年10月11日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考選部才表達不同意見,將草案拉下朝野協商而無法完成立法。
本會期加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首次有機會就導遊廢除國考議題,請教考選部長蔡宗珍。
2001年10月31日立法院全文修正發展觀光條例,將導遊及領隊的取才方式改為國家考試,十餘年來,領隊、導遊國考及格人數高達十餘萬人,其中華語導遊過於飽和,然東南亞來談旅遊人口大增,導遊相對缺乏。若依據2018年各國來台旅遊人數相比,旅客、導遊比分別是華語59、日語546、韓語2601、泰語2735、越南語6544、印尼語3197、馬來語23915。若是以實際取得執照執業者,華語導遊為32052人計算,旅客、導遊比為135,若以日語成熟市場來說,以546為標準,顯見華語導遊過多,東南亞語系嚴重不足。
外語導遊人員國考的科目
1.導遊實務(一)(包括導覽解說、旅遊安全與緊急事件處理、觀光心理與行為、航空票務、急救常識、國際禮儀)。
2.導遊實務(二)(包括觀光行政與法規、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現況認識)。
3.觀光資源概要(包括世界歷史、世界地理、觀光資源維護)。
4.外國語(分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韓語、泰語、阿拉伯語等八種,依應考類科選試)。
台灣不是沒有東南亞語人才,國內有外籍配偶及其子女,要通過國考,有其困難。
對於外國旅客的變化,動輒三成、四成的成長,國考無法配合市場變化。交通部觀光局為了市場需求,2017年1月修改導遊人員管理規則,刪除依語言派遣外語導言,開放英日語導遊可以接待東南亞旅客。同時,以韓語、泰語、越南語、印尼語、馬來語、緬甸語及柬埔寨語等7種語別,訓練新住民、僑外生為導遊助理,擔任導遊的翻譯工作,106年290人、107年192人結業。
沒有人否定國考導遊的專業性,但是僵化考試制度,已經影響觀光產業發展,回復93年以前的導遊考訓制度,讓交通主管機關能以旅遊人口的變化,才能適時增補所需的導遊人才。
#因為不熟悉本委員會詢答慣例連續二次超時還請段宜康委員海涵
交通規則及格標準為 在 郭稟翰 Kuo Lin-Han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成績都要追求一百分
但進公司後有60分就都心滿意足了齁~
台灣勞資關係必須從根本矯正,勞動條件不能只依勞基法
這個基本觀念問題,我講了很多次,都不見政府有任何作為,只好一而再再而三的提醒。
在這次的華航機師罷工事件中,華航董事長振振有詞的說華航的勞動條件都依照勞基法或AOR(飛航管理規則)。如果連董事長都以為只要依照勞基法或其他相關規定即可,這就是華航勞資關係一直不穩定的原因之一。
台灣勞資關係存在著一個很大的問題,那就是大家都以為勞動條件只要依照勞基法的規定即可,不管是工作時間、資遣費、退休金、加班費等等,幾乎都只是依照勞基法規定的公司比比皆是。
勞基法所規定的是勞動條件的最低基準,其用以防止雇主給予勞工的勞動條件,最低最低也不能低於勞基法所定水準,但絕非在告訴雇主們只要依照勞基法所定水準即可。反而雇主應該努力給予勞工優於勞基法的水準才對。
如果雇主都只是依照勞基法所定基準,當然就會出現欠缺彈性的現象,因為雇主自己把可能調整勞動條件的空間逼到了死角。如果雇主努力給予勞工優於勞基法的勞動條件,那些優於的部份就是可以透過勞資雙方調整的空間。最近常常聽聞許多人誤解勞基法沒有彈性,本來勞基法就不會、也不能有彈性,畢竟勞基法是勞動條件最低基準,怎麼可以再有彈性呢?之所以會感覺沒有彈性,都是雇主自己造成的,只要給予勞工優於勞基法的勞動條件,遇到需要調整的時候,自然就會有彈性空間了。
勞基法是勞動條件的最低基準,不能以公司都有遵守勞基法規定為滿足。就好比學校考試以60分為及格,你的小孩都以考60分為標準,我就不信你會以此為滿足。又好比高速公路有最低速率60公里的限制,在沒有交通阻塞的情形下,你說既然有法定最低標準,那你就開60公里看看,遲早會發生車禍。
其實會造成大家以為依照勞基法即可的誤解,除了主管機關沒有宣導正確的觀念以外,我們的法律不夠周延也是主要的原因之一。勞基法第1條第2項立法目的,只規定到「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訂之最低標準」,容易讓大家誤以為既然不得低於....那我就依照勞基法就不違法。
反觀日本勞基法同樣在第1條第2項中明定「この法律で定める労働条件の基準は最低のものであるから、労働関係の当事者は、この基準を理由として労働条件を低下させてはならないことはもとより、その向上を図るように努めなければならない」。最後一句話,明文宣示了日本勞資雙方要努力提昇勞基法所訂勞動條件的水準,要優於勞基法、不能以勞基法為滿足。
不管我們的法律會不會改,至少主管機關勞動部必須瞭解,為何很多雇主不滿勞基法沒有彈性?最主要原因在於大家都只依照勞基法,是以勞動部應宣導正確的觀念與作法,要鼓勵企業優於勞基法,而不是只依照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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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 (一)筆試:筆試包括交通規則及機械常識,報考普通駕駛執照者, ... (三)及格標準:各科考驗成績最高均為100分,其及格標準為交通規則85分、機械常識60分、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