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無情 夏日用電高峰注意用電安全!】
昨日清晨新埔鎮文山路一處民宅發生火警,由於為連棟住宅,火勢影響左右鄰戶4 戶,所幸經過消防局搶救後,所幸並無人員傷亡。今日我也與消防局、社會處前來一同災害現場關心受災戶的災損情形,更要向鄉親宣導,目前屬於夏日用電高峰,請鄉親一定要注意用電安全及用火安全。
用電安全六大招要請鄉親們來注意:
1. 使用延長線時,應手持插頭取下,不可以僅拉電線,以免造成電線內部銅線斷裂。
2. 延長線應選擇長度適中不可綑綁,以免使用時產生高熱造成火災,並不可放置於爐火等高熱器具上方及周遭。
3. 用延長線應有過載自動斷電功能,延免同時使用,並分別插在不同插座。
4. 不可使用白熾燈泡或電熱器烘乾衣物或棉被。
5. 電器設備電源插頭,不使用時應隨手拔掉。
6. 易生高熱之電器用品周圍不可放置易燃物品。
本次雖然不幸發生火警,但在消防局快速調度下,出動15名消防人員前往搶救,迅速將火勢撲滅,才未釀成更大災害,感謝我們消防同仁,迅速反應保護新竹縣民的生命安全。經過初步調查發現,疑似電器插頭積污導電短路過熱引起火災。這次火警意外因部分住戶有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及時發出聲響提醒民眾逃生或進行滅火行動。每年新竹縣皆有宣導住宅加裝火災警報器,就是希望能夠於火災發生時能夠爭取更多時間逃生及搶救,以免造成憾事,鄉親如有住警器之需求或相關知識,歡迎向各地消防分隊洽詢。
#用電安全要注意
#領頭楊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的網紅台南市議員林易瑩,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市長不要反質詢好嗎 #說好的民主聖地呢 因為上週(5/29)「取消將勸募住警器列入評核」的臉書貼文獲得廣大網友的熱情迴響,所以我決定再加碼釋出質詢的精華片段💪💪,如果有沒有看過文的網友也可以先看一下上周的貼文! 從影片中可以明顯看到,市長企圖將問題引導到與住警器無關的事項上,當我想要討論的...
住警器 功能 在 詹琬蓁 超級認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天,想和大家分享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的重要!
去年10月某天,我接到弟弟的來電説「水上家失火了🔥」,他和小孩受困在四樓⋯⋯
中間過程就不多説,主要原因是我們家外勞廚房在煮東西,沒熄火就出門去接小孩😞。幸好家人、鄰居都沒事,只有我們家廚房一些器具燒損牆壁燻黑,還有讓大家受驚嚇了!真的很抱歉🙇🏻♀️
其實,我接到弟弟的電話時,第一時間先了解我那快90歲的阿嬤和行動比較不方便的姑姑情況如何,但因為樓下煙太大往樓上竄,他無法下樓了解她們的情形。
事後得知,原來是我姑姑聽到廚房的 #火災警報器 在響,她趕緊去看才知道失火快打119的;而阿嬤去上樂齡的歌唱課,回家看到外面那麼多消防車才知道家裡失火。
原本,我們都很懷疑那警報器裝了到底有沒有用,沒想到有派上用場的一天。從此,我若和鄉親聊天聊到類似話題,我一定會建議他們家中一定要裝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去年12月,成功社區辦歲末年終聯歡活動,也請來水上消防分隊同仁到場協助民眾每戶可免費申領一個住警器,大家申請很踴躍。政府經費有限,這要感謝許多企業及善心人士,捐贈住警器!
日前詹琬蓁獲知忠和國中有住宅用偵煙式警報器需求。很感謝水上消防隊甘分隊長於今日前往忠和國中,提供功能最新、性能更佳的台製10年型耐用住宅用警報器一批,用於裝設學校常使用化學品的實驗教室和遠從山區下山就讀的學生宿舍,強化學校校舍和住宿生生命財產安全,讓學生的學習獲得更周全保護。
住警器一個不用500元,親身經驗建議大家花小小錢裝設,可以保障生命財產安全。
#有錢出錢有力出力
預警火災提升安全 水上忠和國中獲贈住警器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423804
住警器 功能 在 屏東新聞 PT News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裝設住警器
#增逃生時間
#110年屏縣住宅全面安裝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屢屢在火災發生初期發揮警報功能,減少人員傷亡,屏縣已針對弱勢家庭及狹小巷弄住宅,免費裝設住警器,全縣設置率已超過7成,明年再度編列預算,為5層樓以下的住宅免費安裝住警器,期能讓縣民居家安全多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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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警器 功能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市長不要反質詢好嗎 #說好的民主聖地呢
因為上週(5/29)「取消將勸募住警器列入評核」的臉書貼文獲得廣大網友的熱情迴響,所以我決定再加碼釋出質詢的精華片段💪💪,如果有沒有看過文的網友也可以先看一下上周的貼文!
從影片中可以明顯看到,市長企圖將問題引導到與住警器無關的事項上,當我想要討論的是「將勸募列入業務評核的正當性」,市長卻反問我「消防業務是否包括宣導」,這種問A答B、模糊焦點的做法,不只有損市長格調,也不當干擾了我的質詢進程。
根據台南市議會議事規則第35條第1項規定,「市長、市政府一級機關和一級單位首長、負責人暨所屬人員應邀列席本會報告或接受質詢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議員質詢事項,不得拒絕答覆,並不得反質詢。
2.對議員質詢之答覆,不得超出質詢範圍。
3.不得有任意搶答等妨礙議員質詢或破壞議場秩序及無禮辱罵等情事。」
在我質詢住警器問題時,黃偉哲市長答詢:「那我請問消防員的業務內容有沒有包括宣導?」,這樣的答詢方式違反第1款規定,屬於#反質詢 的範疇;答詢內容也超過我所質詢的勸募住警器,違反第2款#不得超出質詢範圍 的規定,隨後在我已經因為反質詢,向主席提出會議詢問時,黃偉哲市長也不停企圖打斷我的發言,違反第3款#不得任意搶答妨礙議員質詢 的規定。市長我不是 #健達出奇蛋,請不要讓我3個願望一次滿足!
為何在議事規則中需要規範市府官員的答詢內容,其目的不僅僅在於保障議員的質詢權利,而是政府機關往往把持大量不公開資訊並具有龐大權力。民意代表除了以審查預算的方式制衡行政機關,最大的武器便是透過質詢,揭露政府未公開資訊並加以審視,避免政府因缺乏外部監督而出現不合理甚至腐敗的情形。
倘若放任政府官員可以在議會殿堂,僅針對自己想要答詢的部分回答,甚至直接凌駕在民意代表上反質詢議員,將極度壓縮民意機關的監督功能,民主法治也會成為笑談,整個台南都會成為市府的一言堂,我堅決反對這樣的情況出現。因此我希望市長身為行政首長,更應該好好遵守議事規則,做好人民表率,不要辜負台灣珍貴的民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