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撤館危機點燃,中美外交戰何時梭哈? 】
台北時間2020年7月22日下午開始,一個有關美中外交關係的新聞炸鍋了!一開始是網路傳出影片,中國駐休士頓總領事館在後院燒東西,當地消防員出動,但不得其門而入,因為根據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使領館為該國領土延伸,中國享有主權。至於為何燒東西?據稱是「燒垃圾」。
這個明顯非比尋常的事件,很快就被另一個新聞掩蓋:美國下令中國駐休士頓總領事館在七十二小時內撤館,最後撤離時間定在24日下午四點。這說法很快得到證實,因為中共官方喉舌《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在推特上稱這為「瘋狂的舉動」,美國國務院發言人也很快發出聲明證實此項消息。
所以,到底發生什麼事?
根據美國官方說法,美方之所以下令,是為了保護美國的智慧財產權,中國在全美國試圖偷竊情資及從事間諜行為,這些都違反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
只是,這些說法都沒有正面回答:如果中國的不法言行遍及全美,為何選休士頓開刀?要知道,中國在美國的使領館,原來有六個,除了位於華府的大使館之外,另外五個總領事館分別在紐約、休士頓、芝加哥、舊金山跟洛杉磯,而這次的「苦主」休士頓,事實上是除了駐美大使館之外,歷史最久的中國駐美使領館。
就外交意義上而言,撤館是兩國雙邊關係最高層級的警示。儘管中美關係近幾個月陷入空前低谷,但說實話並沒有重大具體衝突,許多不愉快只存在空戰放話形式,怎麼會突然搞到要撤館呢?
如果依照美方的說法,中國的駐美外交官有違法不當的行為,可以預期的反制措施是將當事人列為「不受歡迎人物」(persona non grata)並驅逐出境。可是這次美方是要求「撤館」,表示美方的制裁對象不是針對人,而是國家,也就是中國。
當然,目前看起來中美還不至於到斷交的階段,撤館的地點是休士頓,而非華府。但外交上講求「互惠」(reciprocity),既然中國駐休士頓總領事館被撤了,那中國要不要也下令撤掉一個美國駐中國總領事館呢?
這並非不可能。根據路透社最新報導,中國可能會下令關閉美國駐武漢的總領事館,以作為反制報復措施。問題是,這個館之前因為武漢肺炎緣故,外交員眷早已撤離,所以此時關了等於沒關。
中國如果真要反制,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倒是一個可能的目標。但這個館有其特殊性,中國必須審慎考慮。第一,它的位階類同大使館,美國駐港澳的總領事有大使銜,直接向國務卿(而非美國駐中國大使)報告。第二,這個館人力編制非常大,據聞是美國在亞洲編制最大的館。中國如果真要挑港澳下手,後續如何收尾?
外交上的衝突如同博弈,你下一步好棋,就得提防對方下一步反將一軍。對中美兩國而言,當雙邊緊張態勢持續上升,彼此都要衡量的是:最後收尾的劇本是什麼?有沒有需要預留台階?
回到整件事的源頭,到底中美雙方的具體衝突點為何?是美方所說的陰謀或滲透嗎?還是另有其事?
網路上有一說法,美國原駐武漢外交官預計返回駐地,但中國政府要求隔離並檢驗這些美國外交官,據說還要驗血。但美國政府不同意,認為這是違反國際法規定。
國際法是怎麼寫的呢?翻開上述1961年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1961 Vienna Convention on Diplomatic Relations),第29條載明:
“The person of a diplomatic agent shall be inviolable. He shall not be liable to any form of arrest or detention. The receiving State shall treat him with due respect and shall take all appropriate steps to prevent any attack on his person, freedom or dignity.”
美方應是引用此條文,拒絕中國政府檢驗美國外交官的條件。坦白說,這條文有部分解釋空間,例如:何謂inviolable? 又該如何定義自由(freedom)及尊嚴(dignity)?
坦白說,我個人認為這起中美外交關係的急遽惡化,以及撤館的戲劇性發展,很大程度跟美國的選舉有關。川普的民調目前已經顯著落後拜登,中國牌會不會是川普選情的王牌?如果川普引蛇出洞,激起中國政府大動作反制,甚至引發區域衝突,川普就可以輕易用戰爭凝聚中間選民的愛國心。而這一點,中共當然也心知肚明。
對台灣來說,當然不是只有隔岸觀火那麼輕鬆寫意,而是應該規劃各種緊急應變劇本。
例如,當亞洲發生小規模軍事衝突時,台灣的角色為何?要跟美國進行準軍事同盟嗎?台灣的民心已經準備好接受下一場戰爭的到來了嗎?如果戰場在香港,廣大的台灣駐港居民該怎麼辦?而我們的駐港辦事處,在八成的一級主管派不過去的情形下,在戰時還能發揮作用嗎?
這些都是值得深思的問題。
(本文感謝名家論壇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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