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臉書跟大家分享了有公務員兼職開計程車還領補貼的新聞,大概是抱著看看能不能領的心情?結果居然領到了🤣,不過順便公務員其實不能兼職開計程車(圖二(登愣)。
總之,想以開車當職業要有職業駕照,那就算是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規定的業務,所以公務員就算只是兼職開計程車也不行,除非法規說你可以啦☝🏻
然後就想到另外一個我自己覺得很類似的職業,就是現在正夯的外送員(還夯嗎?),外送員的規定那麼寬,公務員下班的時候可以跑跑外送不無小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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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下班可以當foodpanda或Uber Eats的外送員嗎?
如果是不具經常性、持續性等常態性質,只是偶爾為之,又沒有妨礙公務用本職或尊嚴的話,ᴏᴋ!
不過是不是偶爾?算不算經常?這標準是由公務員服務的機關依照個案來認定喔!
➜#你工作的機關說可以就可以啦😆
不過建議不要參加勞保,《公務人員保險法》第6條有規定重複加保的話,#發生事故不給付、#保費不退還、#年資不採認,只能併計成就請領養老給付,蠻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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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服務法》 第14條
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依法令或經指派兼職者,於離去本職時,其兼職亦應同時免兼。
#銓敘部
《#部法一字第1094882612號》e-mail(函?)
一、依公務員服務法第 14 條第 1 項及本部歷來解釋,對於公務員利用公餘時間偶以按件計酬方式打工賺取薄利(按:於 UberEats 或 foodpanda 等外送平台接單外送提供勞務即屬之),未具經常、持續等常態性質,且未有與本職性質或尊嚴有妨礙之情形(如對本職工作有不良影響、有損機關或公 務員形象、有營私舞弊之虞、與本職工作性質不相容等)者,尚非不得為之;惟對於「偶一為之」或「經常、持續等常態性質」之界定標準,因需就各該公務員兼職之工作情形、時間長短及頻率等,審視其如從事該等工作後是否仍得專心從事本職工作,爰應由其服務機關本於權責就個案具體事實依法審認之。
二、另依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第 2 條、第 6 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29 條規定略以,法定機關(構)編制內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私立學校編制內有給專任之教職員,係公保法強制加保對象,應一律參加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且除依規定得另受僱於固定雇主,擔任具有固定工 作及薪給且屬其他職域社會保險應加保對象之職務者(以下簡稱依規定得 重複加保者)外,不得另行參加勞工保險、軍人保險、農民健康保險或國 民年金保險,如重複參加其他保險,其重複加保期間如發生公保法所定保險事故,不予給付,該段年資亦不予採認,所繳之公保保險費,概不退還, 僅得併計成就請領養老給付之條件;又上開依規定得重複加保者不包含按日、按次或按件計酬之工作。基此,公務員利用公餘時間偶以按件計酬方 式於外送平台兼任外送工作,如因與該平台成就僱傭關係致須依勞工保險條例參加勞工保險,因該等外送工作非屬公保法第 6 條及其施行細則第 29 條規定所稱依規定得重複加保之情形,於重複加保期間倘發生公保法所定保險事故,不予給付,該段年資亦不予採認,僅得併計成就請領養老給付之條件,併予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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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law #法律 #無聊的法律 #沒有為什麼我就想放一張泰熙
#公務員 #兼職 #司機 #外送平台 #外送員 #Uber #Taxi #foodpanda #UberEats #公保 #公務人員保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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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送金單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政策不是喊爽的就好!
新北每人普發一萬元,提案的議座有想過要再舉多少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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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財政部國庫署「最新各級政府公共債務統計表」的資料顯示,新北市一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共1,070億、短期債務未償餘額266億,換算下來平均每位市民一出生就負擔了3.3萬元債務,這還不包含《公共債務法》第五條所指的「自償性債務未償餘額」的912億,這種以未來營運所得資金或經指撥特定財源作為償債財源的債務,其實就是拿未來的錢補現在債務的資金。這意味著債務問題不只是當下要面對的問題,更有債留子孫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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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怠忽職守將導致新北市持續債築高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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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全國各縣市債務來比較,新北市債務排名僅次於高雄市的2,462億,是全國各縣市的第二名。新北市從2016年至今,長、短期債務的總和都維持在1,300~1,400億元的區間,但是細看到債務結構,短期債務雖然從2015年的400億下降到266億,但長期債務卻從2015年的918億成長到1,070億。換言之,市府財政政策上可能是以短債換成長債的方式拖延債務問題,更有一直存在借新債還舊債的弊病,市府對債務顯得束手無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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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市府在施政上會有必要的措施,例如社會救助等公共支出是不可免的,但市府施政上也應該依重要性來開源節流,在一個正常的民主國家中,理當對行政部門有課責性的機制存在,對政府開源節流的情形進行把關,這種機制就是每個縣市的立法機關,人民選出的議員作為代議士,就應依《地方制度法》第35條所列舉議會的職權,議決直轄市財產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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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紓困不是漫天要價 #新北早無餘力增加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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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新北市議會昨天卻上演一齣鬧劇,總質詢時竟然發生如市場一樣漫天要價,針對市府是否要提出自己的紓困方案,作為在野黨之一的無黨團結聯盟議員,對此的想法就只是「跟風」桃園市,對於桃園議會通過普發5,000元,要新北市跟進,提出普發10,000元的荒謬建議。我們認為,這種質詢不但忽視社會的真實需求,更愧於民主政治下代議士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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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民早已超過400萬,若普發10,000元的紓困金,換算下來則超過400億的支出,身為應該要站在人民立場、監督市政的議員用這種喊價質詢,提出不需要負責、喊爽的建議,
只代表他們一點也不關心可行性,只是為了自己的聲量為喊而喊,更突顯出對新北市的財政狀況漠不關心,疏於自身職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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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府這種財政結構,普發政策最終只能以借債的方式籌措財源,但是已經積欠1,336億元債務的市府,去年預算審議時因為債務創新高就為人詬病,歲入、歲出短差高達143億,按《各級政府舉債額度及債務未償餘額情形表》來看,新北市今年舉債上限也不過193億,怎麼看市府都沒能力再增加這麼多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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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反對紓困而是要精準紓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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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新北黨部認為,新北市是疫情重災區,導致全國降為二級警戒後,仍然不能內用等限制措施依舊存在,市府當然要提出合適的紓困方案來振興產業、安定民心。但市民真正需要的是精準的紓困,絕非上述毫無執行可能性的喊價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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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府在防疫記者會所提出的「安心餐館防疫補貼計畫」,為新北市1.7萬餐飲提供3,000元的補助,這項補助可用於水、電、瓦斯或房租的補助。然而,單看店租的部分,市府去(2020)年發出的新聞指出,板新站周圍的店家租金每坪就要1,944元,板橋車站周圍的店家租金則要2,515元。這意味著這樣紓困補貼讓店家連一個月的店租都無法打平,雖然顯得杯水車薪,也無法精確地掌握到迫切需要協助的業者,但這樣的幫助或許是有總比沒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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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們更擔心的是,安心計畫能夠補助到的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在新北市有許多依《商業登記法》第五條所規定,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不用向政府登記的餐飲業者,若按照安心計畫的補助申請內容,這些店家反而因為營業規模較小,而無法取得微薄補助,但他們也是迫切需要受到幫助的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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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儘管針對失業勞工的部分,雖然可以依《就業保險法》中有關非自願離之規定請領失業給付,可以按被保險人離職退保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發給。然而,新北市作為疫情重災區,疫情帶來的經濟蕭條很可能會是長期性的影響。按照以往全球性的經濟不景氣,都會持續數年的時間,議員與其提出不負責任的普發政策,還不如依市民實際遇到的狀況,建議市府研議針對失業勞工與家庭,提供更多、更完整的協助或補助,讓他們可以在這次疫情衝擊下度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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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認為,不論市府或議會,都應該想想如何「#把錢用在刀口上」,紓困是一定要的!但絕非不負責任地喊價,這樣不但不實際考量到市民需求,更可能債留子孫。大家接下來或許也要去思考,是否要讓無法有效監督市政的議員繼續待在議會?或是更應該思考明年選舉應該將什麼樣的人送進議會,才能有效地監督市府,避免您的孩子未出社會 (或者一出生) 就背負了債務。
保險法送金單 在 呂翊榮的財經讀書會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富邦產物「標靶治療藥物費用健康保險」為業界首張個人實支實付型癌症標靶保險,送審時卻違反保險法規定,本應獲得核准才可銷售,卻走先銷售後送審的備查制,遭金管會開出罰單,核處富邦產物停止銷售。
標靶藥物是目前癌症治療的主要方式之一,但部分癌症標靶藥物未納入健保,即使有健保也是有條件給付,當藥物不符合給付條件規定、或是申請不到時,患者就必須自費購買,對多數人來說都是極大的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