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孩子不只是你的孩子】
今(25)日下午,我在衛環委員會就社工訪視遭拒,能否透過搜索票等強制處分幫助社工入門訪視的議題質詢法務部。事實上,在周六(2/23)下午我也邀請衛福部、司法院、法務部、警政署和各地的家暴中心,一起在立法院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少法)第70條的修法意見討論會。
今天一個孩子若遭受到家庭暴力,或是處在高風險家庭環境中,社會局與各地家暴中心接獲通報進行案件分類之後,會派社工進行訪視,對孩童的狀況和環境進行評估,再來決定開案與否、要對孩童進行什麼保護措施。若為重大兒虐案件,法務部也將在社工評估後讓司法介入調查。
然而,即便《兒少法》中有規定家長與相關機關有提供資訊配合訪視的義務,也訂有不配合的罰鍰,但在「我在管小孩,其他人別管」的觀念下,社工經常吃閉門羹。訪視無法進行,就沒辦法後續的保護措施、醫療或司法介入。
因此,討論會上我邀請有關行政部門和第一線的家暴中心,針對能否修法給予訪視社工進入家門時更有力的司法工具這個議題進行討論,同時也在今天的委員會上請法務部評估是否設立新的強制處分制度,方便社工能在最快的時間內進行訪視,以兒少最佳利益原則給予孩子最適當的幫助。
在這邊我想強調,處理兒虐案件時,社工需要考量複雜的家庭關係、家庭社會經濟結構、孩子的未來發展等因素。譴責社工、單純增加刑期,都不是應對兒虐案件最好的解方。除了給予社工幫助孩童時需要的工具、政府改善兒虐背後的社會經濟結構及落實社會安全網,「我在管小孩,關別人何事?」這種將小孩視為自己的「物品」、「財產」的觀念也必須有所改變,否則兒虐案件的遺憾只會一再發生而已。
#你的孩子不只是你的孩子
#孩子是社會的資產
#一個都不能少
#兒少法70條
兒少最佳利益原則 在 葉大華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本次【兒少人權論壇】邀請青少年、兒少相關專業人員,包括社工員/社工師、輔導老師、心理諮商師、學校教師與醫護人員等,一起來練習如何第一次監看兒少新聞就上手!
台少盟在倡議兒少權利發展同時,也與媒改盟等公民團體夥伴長期監督媒體自律機制,我們將從《兒童人權公約》的兒少人權立場、《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的性別人權立場,與積極的公民角色,為大家介紹如何積極參與監督媒體自律機制的運作,運用閱聽人的力量推動媒體環境的進步。
透過閱聽人的反思與監督,尋求人權保障、公共利益與新聞自由之間的平衡,提高媒體自律之標準,在閱聽人、媒體與公部門之間形成持續進步的夥伴關係。
🕤活動時間:2017年12月5日9:30-17:40
🏢活動地點: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B1多功能活動室(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3號)
🌐報名方式:https://goo.gl/dbswfd,或點選下方連結
🎁青少年、兒少相關專業人員,包括社工員/社工師、輔導老師、心理諮商師、學校教師與醫護人員等,名額上限50人。趕快來報名喔!
🎉本活動提供社工人員繼續教育積分與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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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審查委員依兒童權利公約給台灣的建議,要求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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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委員會建議政府確保從事兒童工作的所有專業人員,如教師、社會工作者、醫療專業人員、機構和寄養照顧工作的專業人員,以及在兒童特別保護措施領域中的警察、法官和檢察官及其他少年司法工作人員,皆應接受兒童權利的訓練。在所有訓練中,應特別注意《CRC》的一般性原則,包括禁止歧視原則、兒少最佳利益原則、生命權、生存及發展權及尊重兒少表意權。所有訓練都應進行持續監測和評估,父母則應透過學校、地方政府、福利和保健服務機構以及媒體,接收到有關兒童權利的訊息。
24.有關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的第16號一般性意見(2013),關於國家對兒童權利的影響,委員會建議政府制定和實施相關規定,確保企業遵守兒童權利,特別是在...、媒體(包括社群媒體和網路)以及...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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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最佳利益案例彙編』係我國首本蒐集國內橫跨醫療、福利、司法及教育 ... 協助兒少實務工作者思考「 兒少最佳利益 」 原則 ,逐步落實兒少權利保障與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