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否適合結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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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大哉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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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的答案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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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因冠狀肺炎確診人數攀升,疫情指揮中心指揮中心宣佈自今(25)日起,室內超過100人以上、室外超過500人以上的公眾集會活動建議停辦,以減低小區感染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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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阿中部長回應這個由記者提出的問題如下:
「結婚當然是可以,因為結婚才兩、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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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這機會,喵編也來順便法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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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結婚,自民國97年5月23日後,依照民法規定是採 #登記生效主義,不管有無公開的宴客儀式,只要兩人手牽手一起到戶政機關,拿著有 #兩位證人簽名 的 #結婚書約,就可在20分鐘以內完成終身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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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走入婚姻,要考慮的可是兩個家庭的結合。這可就不是只有兩個人同意,就能順利到老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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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現在是否適合結婚?」你的答案是什麼呢?歡迎留言告訴我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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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中部長超帥😍😍😍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萬的網紅賢賢的奇異世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犯罪心理學 #criminalminds #FBItest FBI測試點擊這裡:https://www.jobtestprep.com/search?r=%20Free%20FBI%20Diagnostic%20Test 各位大家好,歡迎來到HenHenTV的奇異世界,我是Tommy. 犯罪心...
兩位證人簽名 在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維持婚姻,能對孩子有更多好處嗎?】
近期有部分藝人傳出離婚的消息,例如 #藝人小禎 就與老公 #李進良 結束了12年的婚姻。部分藝人在描述自己的離婚經過時,常常會提及,過去沒有儘快離婚,大多是考慮到孩子的狀況。
他們擔心夫妻倆若離婚,會影響到孩子的成長,甚至可能在班上受到霸凌,「孩子還是要有一個完整的家才好」,他們常常這麼說。
實際上真的是如此嗎?若婚姻出現裂痕,孩子還是必須要夫妻倆維持婚姻才能快樂長大嗎?
其實,已經有社會學相關的學者針對青少年的焦慮、憂鬱等負面心理狀況做研究,並將其與父母的婚姻品質做進一步的調查。
社會學者陳婉琪教授的研究便發現,青少年的心理症狀出現頻率,與父母的婚姻品質高度的相關,父母的感情越不好,孩子的心理健康就越差。
不過,研究也發現,對於父母感情不佳的家庭來說,若父母離婚,孩子不佳的心理狀況便會有所改善,然而感情不佳卻又維持婚姻的家庭,孩子的心理健康卻長期處於焦慮的狀態。
這樣的研究,某種程度上打破了「孩子需要一個完整的家庭」的迷思,實際上,當夫妻婚姻狀況變差時,維持婚姻反而會讓小孩的心理狀況變得更差,實則無助於孩子的成長。
相反的,若離婚反而能讓孩子脫離高壓的環境,得以紓解父母親因為關係不睦而導致的緊張情緒。
若您也已婚,卻處在一個高度緊張的婚姻狀態中,並且也為孩子的成長和未來所擔心著,不妨想想,或許孩子需要的是健全的心理成長,而非父母勉強地維持品質不佳的婚姻。
若您正在婚姻中遭受不良的對待,請一定記得,您不需要為了孩子而不離婚,更不需要因此忍受這一切。
若您有任何的需要,也非常建議您尋求法律諮商及扶助,保障您以及您的孩子的生活!
✅同場加映✅
⭐️⭐️⭐️「#協議離婚」需要注意什麼呢?
📍#子女跟誰?
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約定「一方單獨行使」或「共同行使」,俗稱的「共同監護」運作上蠻麻煩的,很多孩子大事小事都需要兩方簽名同意,才可以執行。
📍#探視權?
約定固定時間看小孩,這是權利,不給看則是對方違反協議,在約定時間外想看的小孩的話,當然是雙方講好都可以。通常法院會建議一併交付健保卡噢。
📍#子女扶養費及教育費
扶養費可依循政府的統計資料,例如主計機關提供「每人最低生活費標準」,但若雙方經濟優渥,當然是開心多給一些也沒有問題。另外,教育、補習費用如何分配,甚至雙方有計畫讓小孩出國遊學,也都是可以列上去的。
📍#財產歸屬
婚前財產沒什麼問題,但若婚後雙方一起努力繳的房貸、車貸,離婚後要如何分配,約定何時過戶,戶頭存款要怎麼分,都是可討論列明的。
📍#贍養費?
到底能否拿贍養費?在訴訟上無過失之一方可以向有過失的一方請求。但都沒有過失的話,若是有ㄧ方婚後從事家事勞動或顧小孩,建議有經濟能力的可以多少支付ㄧ些。
📍#子女改姓?
沒有規定父母離婚,孩子跟誰就要改誰的姓,這也是協調好即可。
📍#兩位證人簽名
一定要兩個證人都要確認離婚的雙方有離婚意願!不能先找證人簽好,再拿給對方簽,證人沒有確認另一方真的想離婚就先簽名,之後若想推翻離婚協議,離婚效力上會有點問題。
最後,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除了帶著簽好的離婚協議書外,記得要帶美美的大頭照喲,需要現場換發身分證,「配偶欄」就變空白了,換完就立刻恢復單身!
#黃靖芸律師
#Line預約諮詢: https://line.me/R/ti/p/%40pfl139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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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師 #離婚案件律師 #家事律師 #車禍律師
#民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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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真的是如此嗎?若婚姻出現裂痕,孩子還是必須要夫妻倆維持婚姻才能快樂長大嗎?
其實,已經有社會學相關的學者針對青少年的焦慮、憂鬱等負面心理狀況做研究,並將其與父母的婚姻品質做進一步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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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研究也發現,對於父母感情不佳的家庭來說,若父母離婚,孩子不佳的心理狀況便會有所改善,然而感情不佳卻又維持婚姻的家庭,孩子的心理健康卻長期處於焦慮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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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證人簽名 在 賢賢的奇異世界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犯罪心理學 #criminalminds #FBI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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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家好,歡迎來到HenHenTV的奇異世界,我是Tommy.
犯罪心理學Criminal Psychology,是在心裡學裡面
其中一門專門研究犯罪事件和相關人物的行為和心理,
研究的對象其實並不是犯罪人本身而已,
同時也包括職司逮捕,偵查,審批行刑的各種司法人員,
也包括證人和被害人。犯罪心理學家也叫鑑定人,
在英國和美國也叫專家證人,也叫做Expert Witness,
以幫助法官和陪審團了解被告的心理,還有證人證詞的可信度。
最早出版有關犯罪心理學的書籍是在1847年,
由奧地利籍的心理學家,漢斯。格羅斯,(Hans Gross)
出版了一本叫【犯罪調查】的心理學書,
他是第一名用科學的方法來查案的偵探,
書裡面就包括有醫學,彈道學,病理學,血清學,
人體測量學的方法來協助案件的調查,
也談到了礦物學,生態學,植物學家如何協助偵破案件。
而他的另外一本書:【犯罪心理學,法官,法律執業者與學生手冊】,
更被翻譯成8國語言,他也在書中寫了一個新詞:
刑事調查學(Criminalistics),
他也創辦了第一本偵探雜誌,也建立了第一個犯罪博物館.
另外一本也是蠻出名的書,在1876年
由意大利心理學之父龍勃羅梭寫的【犯罪人論】,
他就研究了3000多名罪犯罪者的頭骨,
也研究了1279位罪犯的人體測量和他們的相貌分析。
他認為,有這麼的一種人天生就是犯罪者,
與正常人有點不一樣的特徵和相貌。
他也以解剖學分析為基礎,通過70多種犯罪遺傳的特徵。
而那個得出來的結果,就是天生罪犯是頭骨突出,眉骨隆起,
他認為,這些犯罪者其實是擁有祖前原始人的特質遺傳,
這些對他來說就是犯罪的基因。
但是現代的心理學家對他的理論嗤之以鼻,
因為事實證明在很多以後的犯罪者都沒有這種特徵的。
另外一名要是要說的,雖然他並不是心理學家
其實你和我都懂他是誰的,
但是影響犯罪心理學發展非常重要的一個人,
他就是柯南道爾,也就是寫福爾摩斯的作家,
他本身其實是一名醫生,也是一名共濟會的會員,
但是在1911年他就退會了。
他生平寫的60篇關於福爾摩斯的故事,
雖然他寫的都是虛構人物,裡面有一個案件是真實的,
就是轟動一時的傑克開膛手。
而柯南的作品也影響了很多警察,偵探還有心理學家,
其中就包括法國的法醫學家,埃德蒙。羅卡和美國的奧古斯都。霍爾曼
先說羅卡,羅卡本身是一名法醫,
他創立了第一間犯罪實驗室,也推出了一個理論叫:
【羅卡交換定律】,
理論是:“凡兩件物體接觸,必會產生轉移的現象,
用在案件裡面,
也就是兇手一定會在現場留下一些東西和帶走一些東西,
也就是說現場一定會留下微量的跡證。
而奧古斯都。霍爾曼本身原本是一名郵差,
但是他過後考了警察,並且成為了伯克利警局的局長,
也在1932年成立了偵探實驗室,也就是造就了以後的刑事調查實驗室,
好像我們看到的CSI的實驗室是一樣的。
而什麼叫做罪犯側寫,Offender Profiling?
它是一種調查的方式,讓調查人員或者是警察,用在未知的罪犯身上,
罪犯側寫大概分為四種,
1. 地緣剖繪,分析犯罪時間和案發地點的模式,
來找到犯人出沒的地方
2. 調查心理學:借鏡分析心理學理論,
借由審訊現行犯的犯案行為與作案風格,來判定犯案者的特徵
3. 類型學,就是分析案發現場的特徵,
接著根據各種典型特有的特徵來歸類兇手
4. 臨床心理學,利用精神病病學和臨床心理學,
來判斷兇手是否患有精神病或者是心理失常。
而罪犯側寫的程序也分為五個階段:
1. 分析兇手本質的行為,並比對從前曾犯下類似案件的罪犯。
2. 深度分析犯案現場
3. 分析受害者的出身背景與作息活動,
尋找可能的犯案動機以及兇手與被害者的關聯。
4. 分析誘發犯人犯下該起罪案的可能因素。
5. 根據觀察到的特征建構疑犯的側寫,可對照過去的案件。
其實這個方法在中世紀的時候已經有法官或者執法人員
開始用這種方法來尋找罪犯,但是它並沒有成為一種學科,
而在1880年由於是倫敦的傑克開膛手事件,
外科手術醫生,湯姆斯。邦德以法醫的身份
參與了瑪麗,凱麗案件的調查,
瑪麗,凱麗也就是開膛手案件最後一名受害者,
他分析了所有相關的案件和兇手的作案手法和行為特徵,
得出來的結果是:
1. 兇手是一個人作案,獨行俠,沒有固定的職業
2. 冷靜和大膽,身體高大並且處於中年,衣著整潔
3. 情緒不穩定,患有性慾亢奮的性異常症狀。
4. 沒有解剖學的知識,所以兇手不是醫生和屠夫。
5. 受害者全部都是妓女,兇手對於妓女有特別的憎恨和厭惡
6. 受害者的肚子被剖開,內臟被挖出,臉和陰道都被搗爛。
但是由於當時並沒有DNA的科技,因此這個也成為史上的懸案之一。
不過網上謠傳他們把英國作家羅素。愛德華
當年買下的證物,凱瑟琳。艾道斯的披肩,
他們就拿這個披肩去化驗,上面除了找到受害者凱瑟琳的DNA之外
還有另外一個人的DNA,他叫艾倫。柯敏斯基,
但是由於證物上的DNA因為太久了,所以不能做證物,
因為它存在著DNA可能會變異的可能性,所以不可以用這個來斷定兇手。
而最早這種罪犯側寫成為一個專門的調查方式,
是詹姆斯。布魯休斯開始的,
在1940年紐約的愛迪生大廈發生了炸彈事件,
兇手留下簽名F.P,由於當時的炸彈並沒有爆炸,也沒有人受傷
因此愛迪生公司的人也沒有深入調查,但是在10年後的聖誕節,
也就是1960年,這個F.P炸彈客在公共場所放了12枚炸彈,
引爆了6枚,但是也是沒有人受傷,
而在1955年也放置了52顆炸彈,引爆了40顆,
造成一個人死亡和多人受傷,政府就開始對這個事件特別的關心
就著重了調查這個案件
但是憎恨愛迪生公司的人非常的多,兇手在案發現場留下的證物也很少,
因此警方就邀請了詹姆斯來幫忙,詹姆斯就對於兇手做了罪犯側寫:
他的結論是:
1. 作案者是男性,因為一直以來的炸彈客都是男性,沒有例外
2. 年齡介於50歲以上,擁有偏執心理(偏執狂)
偏執狂很愛保護自己,所以他犯罪的時侯,
往往就是以 ‘自衛’來做出發點
3. 他受過良好的中學教育,從他的字體可以看得出來
4. 他有中等的身材,擁有運動型的體魄,因為85%的偏執狂都是運動體型的
5. 他非常遵守時間,做事井井有條。
6. 他不是純正的美國人,因為在他的信件裡面,
有某些專有的特別名詞寫法。
7. 他受過心理創傷,他和愛迪生公司人的糾紛
不可能成為他在公共場所放置炸彈的原因。
8. 他有戀母情結,獨身,沒有女朋友,
可能小時候常常反抗父親,滋生他反抗權威的情緒。
失去母愛的傷痛還沒有癒合,所以可能是和女親屬住在一起。
9. 他是斯拉夫後裔,因為斯拉夫的恐怖分子裡面,
大部分都是喜歡用炸彈
10. 他可能住在布里奇波特,這是根據他匿名寄出的恐嚇來推斷出的地理推測。
11. 他可能患有心血管疾病,因為他一直在信中說自己是病人,
持續16年的恐嚇信當中,如果是癌症,就不會活那麼久,
如果是其他疾病,也應該痊癒了,所以最有可能性是心血管疾病。
最後警方根據詹姆斯的側寫,很快就破案了,
兇手喬治。默特斯基,他的特徵和罪犯側寫
幾乎是百分百吻合,所以過後的專業罪犯側寫師的職業就誕生了。
除了這個案件,詹姆斯博士也幫助很多的案件破案,
其中就包括波士頓絞殺魔。
在1943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OSS戰略情報局
也就是中央情報局CIA的前身,局長威廉。約瑟。唐納文,
請波士頓的心理學家瓦特。查爾斯。蘭格博士
為阿道夫。希特勒做一個罪犯側寫,
他們要揣測希特勒在輸了第二次世界大戰過後可能會做出的行為,
側寫中描述希特勒對自己外表非常的一絲不苟,
過分保守的嚴謹態度,他身體健康但是卻害怕細菌。
擁有躁鬱症,有戀母情結和還有被虐症,
同時他也患有妄想症,所以在這種心理建設下,
如果戰敗,他一定會選擇自殺。
而這些資料也交給了OSS戰略情報局
不過這些資料在戰後就銷毀了,
而蘭格博士就在1970年推出了一本叫【希特勒的心理】。
而過後罪犯側寫這一個職業
就在約翰。愛德華。道格拉斯的發展下,
成為以後FBI調查組的行為科學科,
道格拉斯是聯邦調查局的特工,對於抓美國的連環殺人兇手居功至偉。
也有現代福爾摩斯的稱號。
他也是第一位專職的FBI側寫探員。在他的生涯裡面,
曾經去過監獄裡面訪問非常多的連環殺手
還有一些史上最出名的罪犯,
包括大衛。理查。伯克維茨(山姆之子連環兇殺案兇手),
泰德班迪(連環姦殺案兇手)被譽為最英俊的殺手之一
過後他就用這些資料出版了幾本書,第一本書
【性殺案的模式還有動機】
還有另外一本叫【犯罪分類手冊】CCM(criminal classification manual )
而美劇【犯罪心理】就是根據他其中的一本書
【Mind Hunter】來創作的。
罪犯側寫並不像心理學一樣,用理論的方式為基礎,
而是根據現場的罪證,包括現場的一些資料,
一些作案手法還有臨床心理學
來推測兇手的特定行為和特徵,用這種方式去協助破案
加上鑑證科,法醫,彈道,化學檢驗等等不同的方法,
務必要將兇手繩之以法。
那人為什麼會犯罪呢?好像在宗教裡面講的,
人的本身是有原罪的基因,而每個人由於是有思想還有情緒,
我們都會有可能犯罪,如果一個小孩子你不理他,
不教導他,他是一定會變壞!
但是並沒有什麼天生的罪犯和殺人狂,而是某種原因
觸發到他的犯罪慾望,經而做出不是人類可以做出的惡行,
動物之間是沒有犯罪的,
它們不會為了炫耀而殺死了其他的動物,把它的皮披在身上,
不會因為好玩而虐待其他動物,餓了就要吃,
這只是他們的基本慾望而已。
但是反觀人類,由於是擁有思考的腦袋,
他們可以害人,殺人,虐待甚至屠殺!
這些不就是人類基因裡面的原罪嗎?
你我都有可能犯罪,但是我們也可以選擇做好人
修身養性,做好事,說好話,控制自己的情緒和慾望,遠離罪惡。
最後,讓我們做一個FBI的測試,
看看你們是否有資格進入做FBI的特工,
點擊在說明文下方的連接去測試一下吧!
這只是一個免費的版本,如果你要正式考試,需要給79美金,
不過你們去玩玩也是不錯的!因為這個測試的確是很難!
測試後留言告訴我你的成績吧!
那好啦!今天的影片就到這裡,如果你喜歡這個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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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我們下個奇異世界見,Bye Bye
兩位證人簽名 在 王炳忠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今天(22日)上午新黨記者會嚴正揭發,1219綠色恐怖事件,調查局國安站人員在國安站副主任葉麗卿帶隊下,一組人大陣仗地強行找鎖匠開我家門,手持的竟是「沒有法官簽名」的搜索票!而我父母住處被搜索後留下的扣押收據清單,上頭完全沒有我父母的簽名。
此外,當時我詢問調查員是以何身分要搜索我家,第一時間先說是「目前設定是犯罪嫌疑人」,後改口「是證人」。也許大家會以為是一時口誤,但當天(19日)台北地檢署的新聞稿,竟仍稱「有關今日王姓民眾等人因違反國家安全法案件……」云云,顯示檢調根本預設立場,不僅將我們幾人設定為犯罪嫌疑人,甚至根本就是「犯罪人」(新聞稿用字連「涉嫌」二字都不提),其第一時間回答我的答案,就是不小心說漏了嘴,居心叵測。
在此要特別感謝網友,從我臉書直播的影片中發現調查員手持的搜索票根本沒有法官簽名。也正因為如此,當時我問該男性調查員法官是誰,他只是不斷在空白處用手劃圈,說「在這裡」,我追問他「在哪裡」,他又繼續在空白處劃圈說「在邊邊」,我再問「叫什麼名字」,他拿起搜索票看,卻仍然答不出,其身後的調查局國安站副主任葉麗卿才趕緊說「廖紋妤」。
如今台北地檢署秀出所謂蓋有「廖紋妤」私章(非職章)的搜索票,著實令人起疑,究竟是當天我和該位男調查員都「鬼遮眼」,還是現在大家「活見鬼」?何況《刑事訴訟法》128條規定,搜索票「由法官簽名」,簽名就是簽名,不是「簽章」。
再者,我說如果,如果現在台北地院公布的蓋有「廖紋妤」私章的搜索票,是事後才補蓋的,那更涉及更嚴重的偽造文書的問題。我完全贊同陳麗玲律師主張的,應交予國際組織鑑識,到底是我直播當時就蓋有「我和該位男調查員都看不到」的章,還是事後補蓋?
另再向大家說明,由於當天我不願意開門,調查員找來鎖匠強行開門,並立即扣走我正在直播的手機。但好險因為前面的直播,才讓媒體朋友知道此事,趕來我家門口,拍下已經也趕到場的陳麗玲律師,竟被調查員強行隔離於我家的兩道門外,連打開第二道門、讓律師隔著第一道鐵門看屋內情況都不允許。當時我隻身一人被他們整組近十人關在「黑箱」裡,新黨秘書長祖先生、陳麗玲律師不斷敲門,我也願意開門,卻都被強行拉住在屋內。
當時他們騙我說:「證人被搜索時,律師不能在場,因為偵查不公開,讓律師或任何人看就是洩密。」我非法律專業,也就這樣被唬住,直到這幾天沉澱心情,看了前法務部長、資深新聞人及相關法條後,才知道法律並無規定「證人被搜索時,律師不能在場」,既然律師及時趕到,檢調根本沒有憑據可以把律師擋在門外,也不能阻止我開門。
且檢調疑似刻意用模糊的「第三人」身分,讓我不能以「當事人」、「犯罪嫌疑人」、「被告」的身分「隨時選任辯護人」(刑事訴訟法27條),並欺騙、要脅我不能讓律師進來,否則就會「妨害公務」。
記者會後,中午我已在陳麗玲律師及新黨黨部同志陪同下,正式按鈴、遞狀控告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及法務部調查局承辦人員等非法搜索、侵入民宅、妨害自由。同時,由於台北地檢署本身就是涉嫌者,因此也向台灣高檢署聲請移轉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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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炳忠微博:http://weibo.com/1611864142/
兩位證人簽名 在 Birthday blessings from Cookie Tee to the legendary Daddy Lu 的推薦與評價
兩願離婚要具備三要件: 1️⃣要有離婚協議書的書面:離婚當事雙方都要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2️⃣需要#兩位證人簽名:證人可以是親朋好友,也可以是父母或已成年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