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天,讀書天。這個月的書量,不排開都不知道竟如此可觀,分了三趟才全數將這些抱到房間地上,有幾本甚至還未買齊,七月果真是我們出版市場的一級戰區。即使大家仍舊保持觀望態度,不太放心前往公共場所,包括書店,景氣也尚未回升,但見到這麼多質量並重的書籍持續推陳出新,還是感到自己屬於相當幸運的族群之一。有趣的是,原來今年酷暑之下的色系是落在藍色、綠色與黑色構築出的區塊裡,視覺上果然沁涼許多,下面就依序來稍作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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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順位,當然是老早介紹過的本月選書,Richard Powers《#樹冠上 》。一部關於樹木與人類命運、無可挽回遺憾和心靈救贖的生態史詩巨著。全書宛如盤古巨樹般自樹根揭開半世紀美國西北部的伐木浩劫,帶出九名主角與最後一片原生林木之間生死相繫的命運。當中包括青年藝術家、華裔女工程師、心理學博士生、專利法律師夫婦、越戰退役上尉、半身不遂的 IT 科技鉅子、言語障礙的植物學家,以及一名曾因縱情玩樂觸電身亡但死而復生的女大學生,據說銀閃閃的樹靈在幽冥中對她說話,伸出援手,將她拉回人世。全書以樹根、樹幹、樹冠、樹籽為架構,鋪陳九位主人翁的個人生命,如何與樹木命運環環相扣,彼此交會激盪的故事,當中記錄環境運動現場,辯證環境倫理困境,意在突顯當今地球最基本且最具破壞性的衝突,即人類與自然的對立。然而樹木智慧浩大、緩慢、互連、共生、獨具創見、別出心裁,可惜只有少數人發現並相信那個世界,深受吸引,因而捲入災禍,卻義無反顧。這本普立茲得獎小說更從植物學、認知心理學、法律、人工智慧、環境倫理等各層面書寫樹木的智慧,不僅是有史以來寫樹寫得最好的小說,也是最好看的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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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是有掛名推薦的幾本書籍,相當榮幸擔任博客來試讀偵探來賓的《#消失的匿名小說家》(https://bit.ly/3wVDKut),所有選擇隱姓埋名的暢銷作家,幾乎都存在無法與旁人言說的理由,這位莫德迪克森,性別不明、身份成謎,卻無人不知無人不曉,處女作《密西西比狐步舞》好似橫空出世,橫掃各大排行榜。身為編輯助理的芙羅倫斯,生在美國一個平庸家庭,一直懷有作家夢,因此來到紐約,自視甚高又缺乏自信的她不願主動離開這個圈子,覺得自己缺乏伯樂,並非技不如人。在命運的安排下,一轉眼她已拎著打包妥善的行李遠離市區,斬斷與外界所有聯繫,芙羅倫斯成為在全世界唯二得知莫德迪克森真實身分的人,以助理身份戰戰兢兢身兼編輯與作家之間的橋梁,與崇拜多時的偶像同住一個屋簷下,如此人生的轉捩點,似乎不只是迎向夢寐以求的新生活,更與理想中的自己靠近了一大步,即將展開一趟久違的摩洛哥探險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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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本為《#巴黎圖書館》,嗜書如命的歐蒂兒不顧警察局長父親的反對,進入巴黎的美國圖書館工作,遇見了形形色色的館員與讀者,也和英國大使館專員的妻子瑪格麗特成為摯友,還與年輕警察保羅陷入熱戀。但甜蜜平靜的日子稍縱即逝,巴黎轉眼間蒙上戰爭的陰影,人心惶惶中,圖書館長芮德女士堅持每日正常開館,並寄出數萬本書到戰地前線和醫院鼓舞士氣。隨著局勢愈來愈壞,巴黎落入納粹的統治。但歐蒂兒和瑪格麗特仍嘗試穿越重重檢查哨,偷偷將違禁書籍送到猶太讀者手中。然而,瑪格麗特卻在一次送書途中被捕,藉由答應當納粹軍官的情人才得以脫身。歐蒂兒既感激好友與她分享因特權得來的物資,又無法壓抑嫉妒輕視的心理,忍不住將秘密說出口,卻不知這將摧毀摯友的人生,更將讓自己的餘生滿懷罪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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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房間》作者愛瑪唐納修呼應時事的新作《#星空下的隔離病房》,創作靈感來自作者 2018 年所讀到關於西班牙流感的史料,初稿完成之後便遇上 COVID-19 疫情侵襲歐美,這部小說的切時性和寫實色彩得到眾多讀者與書評家所肯定。1918 年愛爾蘭同時蔓延著獨立運動的烽火與致命的流感疫情,都柏林的醫院每日湧入發燒咳嗽的病患、送走一具具面色青黑的屍體,只能靠著勞累不堪的醫護人員與教會的救濟勉強維持運行。在正規產房之外,一間狹窄而簡陋的儲藏室被院方劃為臨時隔離區,所有出現流感症狀的待產婦女都將集中於此,由婦產科護士茱莉亞和熱心卻缺乏醫療訓練的助手布芮蒂,照顧三名病況不穩又即將臨盆的病患。在物資缺乏又孤立無援的絕境中,茱莉亞帶著布芮蒂奮力協助這些產婦準備迎接新生兒的來臨,傾聽她們的憂慮、孤獨與恐懼,卻難以阻止擴散的疫情與產程中的併發症威脅她們與胎兒的生命。而後,一位醫術精湛但背景成謎的女醫生走進病房,挽救性命危急的難產病患,但緝捕叛亂份子的警察也隨後闖進醫院搜索,使得陰鬱的院內更加人心惶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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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因電影而結識的同道好友也出書了,相當幸運能為 彭紹宇 Peng ShaoYu 的《#黑盒子裡的夢:電影裡的三倍長人生》擔任推薦人,長期閱讀他的優質影評至今,終於等到了這一天。曾受邀書寫多個觀影專欄,他的觀看範疇豐富多元,對影視動向、時事議題擁有敏銳的觀察。他的文字則具敏感共情的性格,擅於捕捉人物間埋藏的幽微互動,憐惜故事背後勾勒的細密情思。本書收錄 40 篇觀影筆記、兩本書籍閱讀心得,以及兩篇影視產業現況分析。從南韓商業類型片《一九八七》到歐洲藝術片《痛苦與榮耀》,從切合全球政治的《個資風暴:劍橋分析事件》到台灣新導演作品《返校》、《怪胎》、《蚵豐村》,同時涵納近年廣受好評的《婚姻故事》、《機智醫生生活》、《刻在你心底的名字》等話。「黑盒子」既指電影院,也似飛航紀錄器,見證了觀影者在故事中的無盡追索。翻開這本書、參與飛行的我們才知道,原來故事裡頭追逐的每一道身影,皆是自己。電影,就是通往內在宇宙的那把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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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過贈書活動的「#卡繆反抗三部曲」套書《#瘟疫》、《#反抗者》、《#正義者》仍得再提一次,除了《反抗者》已於 2014 年發行之外,三本同樣皆為翻譯品質保證的嚴慧瑩法文直譯。卡繆在他的札記裡規畫其創作預計分成幾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荒謬」系列,第二階段是「反抗」系列,第三階段是「審判」,第四階段是「愛」。可惜卡繆在第三階段創作初期便因車禍過世,第三階段只有小說《第一人》的殘稿,完整呈現的僅只前兩系列的作品。第一階段「荒謬系列」的作品是:小說《異鄉人》、論述《薛西弗斯的神話》、戲劇《卡里古拉》與《誤會》。第二階段「反抗系列」的作品是:小說《瘟疫》、論述《反抗者》、戲劇《正義者》。我們眼前的卡繆反抗三部曲套書,將卡繆的作品以他理想中規畫的方式來呈現,還原當年其發表作品的順序,三種類型的作品互相支援互相辯證,較為完整呈現作家的創作概念。另外,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彼得漢德克的另一本著作《#第二把劍:五月故事》也悄悄上市,一名女記者在報紙上寫了一篇針對他的文章,但不只是針對他而已,甚至指控他的母親其實是納粹的追隨者。他知道,他不能坐視不管,他必須為他母親復仇,不計一切代價,因為有些事情依靠法律並不一定能夠獲得解決,於是乎,受迫害者需要第二把劍,一把正義之劍,來消弭體制外的仇恨。以書寫做為銘刻,第二把劍就此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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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迷如我,《鬥陣俱樂部》作者恰克帕拉尼克的兩本作品也不容忽視,《#鬥陣寫作俱樂部》是他給新手作家的教戰手冊。從影響他至深的「寫作工作坊」談起,強調社群對一個作家的重要性,包括對觀眾大聲朗讀作品的好處,以及彼此間透過討論、反覆實驗而激盪出的暢銷小說寫作原則。除了經典分析、技術指導,也分享宣傳、撰寫廣告文案等當代作家的生活面貌,以及一條最重要、也最容易被忽視的真理:所有的寫作者都是孤獨愛好者,但寫作這件事情,是一場貨真價實的團體戰。更想讀他的《#革命的那一天》,敘述新的社會學理論興起,人們相信年輕男性對社會有害,政府計畫將全國年輕男性送上戰場,一鼓作氣將他們全都炸死。於此同時,神祕小書煽動著革命的號角也終於響起 ── 那一天,原先的掌權者、菁英,以及媒體記者都遭到殘忍殺害,所有權力關係重新洗牌,人們建立起三大完美王國:高加索邦、黑托邦、同志亞,不再有父權社會的壓迫、被白人欺凌的有色人種,以及遭異性戀排擠的同志族群。《鬥陣俱樂部》出版後二十二年,帕拉尼克訪談許多極端分子寫就《革命的那一天》,彷彿延續了未竟的「破壞計畫」。他自言,這本書將讓所有人備受冒犯:從偏見、歧視到陰謀論與分裂主義,他刻畫出只顧個人利益的政客,以及民粹、假新聞、消費主義大行其道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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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套亦為重點書,韓國性暴力事件全紀錄:《我是金智恩》與《您已登入N號房》。《#我是金智恩:揭發安熙正,權勢性侵受害者的劫後重生》敘述「金智恩」這個名字,因「安熙正性暴力受害者」而為世人所知。她在遭受四次性侵及數不盡的性騷擾、猥褻後,決定挺身而出,揭發南韓政治明星安熙正的惡行,她的勇氣卻沒有得到世界的諒解,反而遭受更多無情質疑。沒有人在乎金智恩是個必須為生計奔波、不能失業的約聘職,是遭到同事性騷擾,卻被告誡要以大局為重的女性,是上司說 YES 她就不能說 NO,必須絕對封口的「殉葬組」,而在那一切之前 ── 金智恩也是一個人。聆聽她的吶喊,正視她的遭遇,這是我們應該實現的正義。《#您已登入N號房:韓國史上最大宗數位性暴力犯罪吹哨者「追蹤團火花」直擊實錄》,在 Telegram 聊天室裡,加害者散佈非法拍攝影像、脅迫未成年自拍,惡意合成熟人照片,發表性騷擾及厭女言論,甚至以此獲利。加害者毫無愧意,事先擬好撤退守則;被害者飽受威脅,獨自恐懼,甚至成為玩物也一無所知;旁觀者從起初的震驚、真相的刺激,最後隨著時間,遺忘那個黑暗的平行世界。N 號房事件最初報案人、首位報導者 ──「追蹤團火花」現身說法,這是「記者」火與煓,對 N 號房事件誓不放棄的心路歷程,更是「女性」火與煓,意識社會的性別不平等、勇於發聲的成長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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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 RBG 的支持者,在改編電影與紀錄片後,此本《「#我反對!」不恐龍大法官 RBG 第一手珍貴訪談錄:橫跨近 30 年,13 場關於愛、自由、人生及法律的對話》等了好久,此書作者 Jeffrey Rosen 為美國國家憲法中心主任兼執行長,也是她的好友,藉由多年來一系列與金斯柏格的對談,呈現最有血有肉的 RBG,讓人一覽這位不平凡的女性平易近人且不為人知的一面,和她在法律執行面向上無比縝密、超越時代的思索。對談從九○年代開始,延續到川普時代:剖析「羅訴韋德案」的利弊;笑談與丈夫的鶼鰈情深;分析 #MeToo 運動的崛起;討論最希望被推翻的判決;也分享如何擁有充實又富有同理心的人生,以及她對最高法院的未來展望。這部難能可貴的訪談錄展現了真實的金斯伯格,一個擁有鋼鐵般決心,以最高標準要求自我,同時竭盡畢生所能、讓世界變得更美好的偉大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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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本厚厚的 Pip Williams《#失落詞詞典》,被譽為今年最好看的歷史小說。故事設定於 1857 年,倫敦語文學會決定展開一個百年大計畫:編纂一部史上最權威、完整的英語大詞典。以詹姆斯莫瑞博士為首組成的詞典編纂師團隊,公開向天下徵求詞彙,並於牛津建造「累牘院」做為工作室。每天,雪片般的詞彙從世界各地寄來,由詞典編纂師一一檢視、篩選,並寫下最終定義。詞典編纂師的女兒艾絲玫尼克爾在文字的包圍下長大,從小就對詞彙情有獨鍾,每當遇到挫折,某個詞彙的定義總帶給她救贖。但最吸引她注意的,是那些被男性編纂師們忽略、鄙視或丟棄的詞彙,而這些詞絕大多數是關於女性。「經血」是骯髒不潔、「陰道」是猥褻詞彙,而女僕、廚娘經常使用的詞彙,沒有一個被收錄在大詞典中。她開始偷偷收集這些被她稱為「失落詞」的詞彙,她從累牘院中拿走被詞典編纂師淘汰、遺忘的詞彙,決定自己寫下從市場、妓女、女僕那邊聽到的各種用詞,並將她們口中的話語化為正式引文。這些詞彙靜靜躺在箱中許多年,直到婦女運動、一次大戰接連爆發,新的可能在歷史的波瀾中悄然生發。那是文字最美好的時代,也是戰爭迫在眉睫、女性運動風起雲湧的時代,而在宛如隔絕所有外界紛擾的累牘院中,實則見證著一切的歷史流轉。本書故事基於真實事件,透過瑰麗的文字與翔實考察,鮮活重現出詞典編纂師的工作與大詞典的編輯細節,更講述了在充滿巨變的十九至二十世紀,一個隱藏在男性書寫歷史背後的動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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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相當感興趣的兩部華文作品,臺灣史小說名家陳耀昌的《#島之曦》,是繼《福爾摩沙三族記》、《傀儡花》後的重磅力作。隨作家之筆,彷若回到日治時期,體會了「臺灣社運先鋒」盧丙丁及「臺灣歌唱藝術家」林氏好伉儷之間的才情、使命與志業,也認識了引領臺灣文化啟蒙運動的「臺灣文化協會」,以及政治上第一個政黨「臺灣民眾黨」的風起雲湧與興衰歷程。全書以主角盧丙丁串出那一代掀起「臺灣意識」的各行各路知識份子,呈現 1920 至 1930 那個臺灣社會運動最蓬勃的年代,穿插漢生病奮鬥史;同時也藉歌唱藝術家林氏好的故事,帶出曲盤時期流行音樂盛況,生動刻劃著那個臺灣意識最蓬勃、心靈最熾烈的時代。其次為時報文學首獎白樵的第一本作品《#末日儲藏室》,跨越同志、異性戀、異文化議題的小說,探討了後殖民、強權、跨文化等主題。曾經留學法國的白樵當年因一場重病,在巴黎送急診室,昏迷兩個月,與死神擦身而過,脖子留下了插管的痕跡,他笑稱:「這是巴黎給我的刺青。」雖然不得不放棄當地的學業,歸國後仍努力寫作,屢獲大獎。八篇短篇小說切分為三輯:從描繪掙扎於歐洲生活各式角色的「他者」,翻轉自我身世的「邊界」,最後讓渡於台北「我城」的回歸之旅。白樵的文字乍看十分華麗,實則以冷靜視角包裹著濃烈的情感,透過篇篇迷人的小說,不但坦露青春回憶與情慾冒險,同時也如多面稜角鏡般,呈現他對東西文化消長以及殖民位階的探索與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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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本屋大賞第二名的作品也在最近的新書裡,《山茶花文具店》、《蝸牛食堂》之後小川糸帶來了生涯最觸動人心的小說《#獅子的點心》。在人生的最後一刻,你想吃什麼呢?雫離開了一手拉拔自己長大的父親,獨自一人生活並努力對抗病魔。某天,醫生向她宣告了餘命,瀨戶內海的檸檬島上的獅子家園,是雫選擇度過餘生的地方。在平靜的島嶼風光中,思考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每個星期日,獅子家園都會安排「點心時間」,讓入住者能再次品嚐到充滿回憶的點心,但雫遲遲沒有做出選擇。還有另一本看起來相當有趣的犯罪小說《#好女孩的謀殺調查報告》,五年前,17 歲少女安蒂無端失蹤,警方斷定安蒂的男友沙爾是殺人凶手,這位唯一凶嫌卻在數天後被人發現自殺身亡,警方也草草結案。根據統計,在所有失蹤案當中,只有 1% 不曾找到失蹤者,0.25% 失蹤者尋獲時已經死亡。五年後,少女小琵為了寫學校報告,大膽重提整座小鎮都避而不談的安蒂案,更打算為死去的沙爾平反。根據失蹤案當晚一場聚會,小琵在臉書貼文、通聯紀錄中推敲出,當晚說謊的不止一人,安蒂生前不為人知的祕密更一一暴露而出。隨著蒐集來的日記、對話紀錄、關係人訪談,嫌疑犯名單愈來愈長,逐步接近校園人際關係和小鎮生活的黑暗面。她開始意識到,調查結果可能會傷害到還活著的人,更重要的,在收到一張又一張威脅紙條之後,她開始擔憂,自己有辦法活到親手揭露真凶的那一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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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兩本,其中一本是尚未正式介紹過的電影相關作品《#奉俊昊上層與下層的背後》,從近年的《寄生上流》、《玉子》、《末日列車》,到早年的《非常母親》、《駭人怪物》、《殺人回憶》、《綁架門口狗》,韓國重量級影評人李東振就奉俊昊二十年間所拍攝出的七部長片,深入剖析其電影語言、作品思想,收錄精采影評、完整訪談,帶領觀眾一起踏上這條以電影為媒介的社會與人性探索之路。另一本為屬於讀詩人的圖像小說《#辛波絲卡拼貼人生》,以傳記、報導、訪談為底,用漫畫、拼貼和詩句佈局,明快呈現辛波絲卡的人生跑馬燈。就像翻閱一本人生快照,從中能見辛波絲卡的感情、交友、嗜好、寫作、工作、政治立場和獲獎經歷。作為敘事主線的水彩漫畫,既有印象派的朦朧,又有表現主義的大膽;犀利又詼諧的黑白攝影拼貼則具有轉場功能,兩者銜接,將辛波絲卡平凡又壯麗的生命軌跡流暢地小說化。傳記和創作的疊加、漫畫和拼貼的銜接、詩句和人生的交融,多樣化的藝術形式讓本書不僅止於用圖像訴說詩人的生平,更以小見大地彰顯了詩歌和拼貼、拼貼和人生、人生和詩歌的共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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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字部分節錄自出版社書介。)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0的網紅alex lam,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全香港封城,滅絕所有餐飲及聚會 政府新聞處發佈禁止群組聚集規例之概述,該規例 #禁止公眾地方多於4人群組聚集,29/3(星期日)凌晨零時起生效 14 日,下列情況獲得豁免: - #共住的同一戶人 所進行的聚集 - #交通運輸 - 在工作地點 #工作 - 執行政府職能 - #法院、#立法會 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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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護照」是否違反自由意志?
上週六在法國各大城市,巴黎、土魯斯、馬賽從北到南據統計有11萬人走上街頭,抗議法國政府實施「強制接種新冠疫苗、健康通行證」等政策,法國目前預計通過立法,要讓所有醫護相關工作者(包括養老院工作人員)強制施打疫苗,並且從本週三開始,進入餐廳、咖啡館、電影院博物館等公共場所需要出示QR code(標示已施打疫苗,或 PCR檢測陰性證明),八月之後長程的大眾運輸系統:飛機、火車、大型巴士也都必須出示QR code才能出行。因此有法國人 #認為這是變相的強制接種疫苗,是違反個人自由選擇意志,紛紛走上街頭抗議馬總統的獨裁政策
跟台灣現在大家搶打疫苗確實又有「平行世界」的感覺。不過根據美國、以色列等世界前幾名優先施打疫苗的國家例子來看,在疫苗初期施打比例和速度都很快的,但是 到達50%-60%人口施打比例後就進入平緩期,也就是想打的人都打完了,接下來怎麼提高意願不高的國人施打率,都是各國政府的考驗,美國有打疫苗抽獎、中國送雞蛋,然後法國馬總統便提出「健康通行證」的政策,台灣雖然還沒有這個問題,但是之後也應該會面臨到如何說服意願不高的國民施打疫苗的問題
回到法國關於疫苗施打和個人自由意志的問題
#疫苗護照是否違反自由意志?
沒有疫苗護照,就不能去餐廳也不能搭飛機出國,這是剝奪個人選擇的自由
疫苗的研究時間太短,長期的副作用未可知,怎麼可以拿國人的健康做賭注,堅決捍衛自己不打疫苗的自由
抗議者如是說
這個問題讓我們來聽聽研究自由派的法國哲學老師(我婆婆,笑)怎麼說
#有限度的自由才是自由
對於自由的定義有很多,但是從來沒有「自由=隨心所欲做我想做的事」。這不是自由,是放縱。
#遵守法律是違反自由嗎?壓抑住想暴打鄰居吵鬧的小孩的我不自由嗎?
不是的。相反地法律才是保障人民的自由,人是群居的動物,除非可以離群索居獨自生活,否則社會需要有一套標準,以「最大公共利益」為優先,所以社會有法律、有道德的存在,只有在不傷害其他人的前提下,「自由」才有意義。
不打疫苗是個人自由選擇嗎?,但是如果他成為無症狀感染者,進而傳染他人,他們的自由是否傷害了其他人生命安全的自由呢?
婆婆是堅定的盧梭「社會契約論」者
#違反個人意志的法令
公公卻持不同的看法,馬總統確實違反法律,憲法明確規定人民有遷徙的自由,這項政策明顯不符合法國憲法對人民「權利」的保障。
但是自由有許多面向會彼此牴觸,違反個人自由的法令是存在的
比如「#行車繫安全帶」明顯是一個違反個人自由的法律。比起不打疫苗可能危害他人的安全,駕駛者繫不繫安全帶完全是個人的生死問題
我就是不想繫安全帶,想死的比較快,不行嗎?
但是這項法令也通過了,另外關於酒後開車也是不同程度與個人自由牴觸的法令
#防疫政策與專制制度
法國米則有另一個觀點的憂慮,法國這個現代民主國家是否已經開始由少數菁英來決定所有公共政策,一般民眾被認為「不夠格」發聲,只要乖乖聽專家的話就好,專家的意見和專制制度的界線是什麼?
以上,是我們前幾天的餐桌話題,我喜歡法國米他們家的餐桌話題氣氛,其實基本上他們三人(婆婆、公公、法國米)的論調通常都不會一樣,但是從沒有人會去攻擊另外一個人的觀點,#彼此想法說出來來是讓人思考,對方這麼說的立論基礎是什麼,有什麼地方是我沒考慮到的,不是辯論比賽,非要拼個我對你錯的火藥味。
因此我們的話題很快就轉到五花肉和培根、東西方料理哪個比較油膩的話題、還有室外到底能不能打赤膊?(笑)
圖片是巴黎6個自由女神像中,最小的一個,你有找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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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至死。
#六四紀念館
#重推惡法
#公眾娛樂場所條例
//《條例》對「娛樂」的定義並不清晰,不少民間活動都可能隨時跌入違規經營的法律陷阱。除了定義模糊,只要申請或持有公眾娛樂場所牌照,來自警務處、食環署、屋宇署、消防處等多個政府部門的人員,均有權隨時進入該地方巡查,成為政府管制民間活動的潛在手段。因此,要了解現行《條例》的荒謬,有必要梳理其生成的歷史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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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香港封城,滅絕所有餐飲及聚會
政府新聞處發佈禁止群組聚集規例之概述,該規例 #禁止公眾地方多於4人群組聚集,29/3(星期日)凌晨零時起生效 14 日,下列情況獲得豁免:
- #共住的同一戶人 所進行的聚集
- #交通運輸
- 在工作地點 #工作
- 執行政府職能
- #法院、#立法會 及 #區議會 的必要聚集
- 法定團體、政府諮詢機構
- 在醫療機構提供或接受 #醫護服務
- #喪禮 及 #路祭
- #沒有提供飲食的婚禮上不多於20人的聚集
- 法例規定必須進行的團體會議
- 聚集目的為 #傳揚防疫資訊 或 #處理防疫物品
- 政務司司長信納對政府運作屬必要
- 政務司司長信納符合香港利益的極特殊個案
違者最高可被罰款 50000 元及監禁 6 個月
衛生署署長可委任任何公職人員執行此規例
此外,根據另一條防疫規例,28/3(星期六)晚上六時起,任何餐飲場所內:
- #每桌不可多於4人
- #非飲食時必須佩戴口罩
- 進入餐廳前須先 #量體溫
- 餐廳必須提供 #消毒潔手液
#武漢肺炎 #香港 #HKIG #HKG #HONGKONG #旺角 #油麻地 #封城
港府已將《禁止群組聚集規例》刊憲,凌晨起生效。
1️⃣失效日期
《規例》失效日期為6月28日,但由食衛局局長以發出指示的形式執行,每張指示為期最長14日。
簡單來說,如港府希望延續現時安排,可於14日過去前發出新一張指示,惟6月28後即不能發出指示。
2️⃣公眾地方的定義
《規例》採用接近《公安條例》的定義,即著重公眾能否(無論付費與否)進入相關地方,而非地方的業權。
簡單來說,商場、超級市場等公眾可進入,但業權屬私人發展商的地方,同屬公眾地方。
3️⃣刑事責任
違反《規例》於公眾地方作群組聚集,最高可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但可透過定額罰款2000元取代。
4️⃣獲授權人員的權力
??要求懷疑干犯《規例》者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提供姓名、出生日期、地址及電話,拒絕服從或提供虛假資料者最高罰款10000元。
??使用合適武力及進入相關地方解散集會,拒絕服從命令者最高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巡查公眾地方,並要求物業管理者交出與活動相關的文件、物品或資料。
??持搜查令進入處所及取證。
#香港新聞 #法律知識
#公共衛生情報 #武漢肺炎
公共場所法律定義 在 alex lam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全香港封城,滅絕所有餐飲及聚會
https://youtu.be/a9hPYQ8THL8
政府新聞處發佈禁止群組聚集規例之概述,該規例 #禁止公眾地方多於4人群組聚集,29/3(星期日)凌晨零時起生效 14 日,下列情況獲得豁免:
- #共住的同一戶人 所進行的聚集
- #交通運輸
- 在工作地點 #工作
- 執行政府職能
- #法院、#立法會 及 #區議會 的必要聚集
- 法定團體、政府諮詢機構
- 在醫療機構提供或接受 #醫護服務
- #喪禮 及 #路祭
- #沒有提供飲食的婚禮上不多於20人的聚集
- 法例規定必須進行的團體會議
- 聚集目的為 #傳揚防疫資訊 或 #處理防疫物品
- 政務司司長信納對政府運作屬必要
- 政務司司長信納符合香港利益的極特殊個案
違者最高可被罰款 50000 元及監禁 6 個月
衛生署署長可委任任何公職人員執行此規例
此外,根據另一條防疫規例,28/3(星期六)晚上六時起,任何餐飲場所內:
- #每桌不可多於4人
- #非飲食時必須佩戴口罩
- 進入餐廳前須先 #量體溫
- 餐廳必須提供 #消毒潔手液
#武漢肺炎 #香港 #HKIG #HKG #HONGKONG #旺角 #油麻地 #封城
港府已將《禁止群組聚集規例》刊憲,凌晨起生效。
1️⃣失效日期
《規例》失效日期為6月28日,但由食衛局局長以發出指示的形式執行,每張指示為期最長14日。
簡單來說,如港府希望延續現時安排,可於14日過去前發出新一張指示,惟6月28後即不能發出指示。
2️⃣公眾地方的定義
《規例》採用接近《公安條例》的定義,即著重公眾能否(無論付費與否)進入相關地方,而非地方的業權。
簡單來說,商場、超級市場等公眾可進入,但業權屬私人發展商的地方,同屬公眾地方。
3️⃣刑事責任
違反《規例》於公眾地方作群組聚集,最高可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但可透過定額罰款2000元取代。
4️⃣獲授權人員的權力
??要求懷疑干犯《規例》者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提供姓名、出生日期、地址及電話,拒絕服從或提供虛假資料者最高罰款10000元。
??使用合適武力及進入相關地方解散集會,拒絕服從命令者最高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巡查公眾地方,並要求物業管理者交出與活動相關的文件、物品或資料。
??持搜查令進入處所及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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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議會:都市計劃專案小組第六次會議&空地空屋自治條例修正案第二次會議(799)
有鑑於過去公有空地空屋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市府內部雖然有秘書長所領導的專案小組,每半年召開一次檢討會議,但並沒有建立一套讓市議會和社會大眾可以參與監督, 公開透明的SOP 檢討報告 和改進機制,導致公有空地空屋閒置延宕的問題,時有所聞,曠日廢時,成效不彰。
例如,忠孝路346巷,維新街監獄宿舍,大雅路衛生所後方市有土地,菸草工廠,民生北路垂楊路口的舊市府建築,中山路新市府北棟建築土地(目前作為停車場使用),北港路 國有財產局撥用給市政府的土地,延宕都超過十年以上,希望透過空地空屋自治條例的修正,建立一套每年檢討一次,並向議會提出改進計畫的公開透明機制。
讓空地空屋和政府閒置空間的改善,能依照由公而私,由內而外 的立法精神,建立依法行政的法律基礎。
作為嘉義市最高的立法機關,專案小組針對嘉義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提出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修正案,主動納入 公有空地空屋 管理的法條修正案,邀請各局處,表達專業意見。
感謝蔡榮豐議員建議,可以雙管齊下,依照地方制度法第19條的規定,在11月大會期間提案,要求市府每年提出公有空地空屋檢討和改進計畫。
感謝孫貫志議員,建議市府法制局人員與會,並作出修正案與原條例,法條不同之處的對照表。
感謝地政處和財稅處處長,針對第一條修正內容公部門和共享經濟的法律用語,立法精神,和地方自治法第19條,已經能夠解決公有空地公問題的法律見解,我們會請法制科進行研議,以符合法律用語。
感謝環保局針對第二條第二款,修正文字 環境保護局,為辦理空地空屋之環境衛生稽查及裁罰事宜。
感謝衛生局針對第二條第三項,修正文字為,衛生局督導空地空屋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有關傳染病防治及裁罰事項。
感謝交通處,針對第二條第10項文字修正建議為,交通處協助停車場規劃管理。
感謝地政處,針對第三條,第四條,文字敘述中,公部門和分享共用等,民間用語和法律用語不同,需要調整的建議。
感謝財稅處,針對第五條最末項,市長必須向議會提出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可以依照地方制度法第19條,在議會召開大會時提案即可。
感謝文化局針對第七條第二行,文字修正為公部門績有文化資產有文化局造冊管理。
再次感謝蔡榮峰議員,孫貫志議員,和參與的各局處首長,提供寶貴的意見, 作為下一個月專案小組會議,重要的參考改進基礎,作為嘉義市最高立法機關,每個月召開專案小組會議, 修法的目的在於,建立依法行政,公開透明的機制,用專業和立法建立 政府部門空地空屋管理檢討和改進計畫 的SOP,讓政治可以落實到每天的生活,解決人民的問題。
再一次代表市民朋友感謝大家,希望下個月專案小組會議,可以確定空地空屋織條例修正案的文字內容, 11月送市議會大會審查。
嘉義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條文內容(會前未修正版)
第一條
嘉義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健全都市發展並促進都市土地及房屋
充分利用,基於由公而私,由內而外,由公部門帶頭做好空地空屋管
理和共享,及影響都市環境衛生、公共安全及市容觀瞻之空地及空屋
,制定本自治條例。
第二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嘉義市政府。
本府相關機關業務權責劃分如下:
一、民政局:督導區公所辦理空地、空屋管理相關事項。
二、環境保護局:辦理空地、空屋之廢棄物清運、廢棄車
輛移置及裁罰事項。
三、衛生局:辦理空地、空屋有關傳染病防治及裁罰事項。
四、都市發展局:每年定期向議會提出嘉義市空地空屋檢討
報告和改進計畫、辦理空地、空屋管理政策研擬及施行
區域公告事項。
五、財政稅務局:辦理空地、空屋相關稅賦減免事項。
六、區公所:辦理空地、空屋清查、造冊列管、違規事項
查報、輔導空地空屋開闢供公眾使用、認養空地之環
境維護清理及認養管理相關事項。
七、戶政事務所:提供戶籍資料之事項。
八、地政事務所:提供地籍資料事項,負責公部門空地空屋
造冊、列管。
九、警察局:提供占用場所車輛之車籍資料、協助移置占
用車輛及會同執行。
十、交通局:協助移置占用車輛。
第三條
本自治條例所稱空地及空屋定義如下:
一、空地:指全部或部分閒置、荒廢之土地,或建物四周全部或部分未
利用之土地,和公部門可提供分享的土地。
二、空屋:指荒廢、無人使用或已被徵收或部分拆除後棄置之建築物,
公部門可提供分享的房屋。
第四條
空地或空屋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負下列維護管理責任:
一、應刈除逾一百公分之雜草。
二、不得任意堆放廢棄物。
三、應主動清除病媒孳生源或有發生傳染病之虞者。
四、無人使用之建築物,所有權人對建築物外觀應適時加以美化。
五、無人使用之建築物外觀,如造成環境髒亂之情形,應自行清除。
六、公部門每年向議會提出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
第五條
違反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
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再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改善
者,得按次連續處罰之。
違反第四條第二款、第五款規定者,由本府環境保護局依廢棄物清理法
相關規定處罰。
違反第四條第六款規定者,市長必須向議會提出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
第三條 本治條例所稱空地空屋定義如下
一,空地指全部或部分閒置荒廢之土地,或建物四周全部或部分為利用之土地,和公部門可提供再分享共用的土地。
二,空屋指荒廢無人使用,或已被徵收或部分拆除後棄置之建築物,公部門可提供再分享共用的房屋
第七條
本市各區公所應配合市容查報作業,辦理轄區內之私有空地、空屋之查報,
公部門空地由地政處造冊管理、列管,公部門空屋由文化局造冊管理、列管,都發處負責年度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
經發現有違反第四條之規定者,應將其違反事實通知相關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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