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https://wp.me/pd1HGm-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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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重點整理EP30】 台澎小堅果
時間:8/28(六) pm8
講者: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創辦人-黃聖峰 +皮筋兒
主題:
1. 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
2. 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
3. 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我的想法:
這次會來聊軍事佔領也是因為社群上有多次討論過,在某次直播有說明清楚同盟國與中華民國政權的關係、《一般命令第一號》的重要性,大家可以先行回顧這篇👉🏻 同盟國是什麼?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https://wp.me/pd1HGm-kX
再來是要特別說明國際法上對軍事佔領的規範,有哪些事情是可以做的,哪些事情則是違反佔領法。
由這來延伸討論八二三炮戰的真相,前幾天臉書河道上不同政黨的人都有發文講八二三,其實我在看台澎人敘述自己打八二三保衛「台灣」時我也不忍潑冷水,但又不得不說明清楚,身為法理建國論述推廣者的我也有發一篇文,我自己的外公是原日籍台澎人他有被徵召,但中國內戰只能在中國領土上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也不是中國內戰的地方,而台澎人在國際法上屬於無國籍人士,屬於被佔領地的人民,根本不可以被徵召去打中國內戰,但因為大多數台澎人不清楚這些原委,所以情感認知上就出現了誤會,感慨錯了這都是因為中華民國政權洗腦的結果,今天我們就好好的來聊國際法上關於軍事佔領的規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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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
軍事佔領(Military occupation)要談兩個部分:一個是軍事、一個是佔領。
軍事這個部分,佔領行為背後是有軍事力量存在,透過行使軍事力量取得所謂的一種強制力、執行力,以這個為靠山進行佔領的行為。
軍事佔領行為後面這個佔領的部分,它與其它使用管理行為有很大的差異,佔領行為的佔領者本身是佔領的執行單位,它本身絕對不是被佔領的東西的擁有者,如果這東西是你的,你就不會去佔領這個東西。所以我們不會說某某國在佔領自己的領土。
《一般命令第一號》第一點a項,就是講中國(不包含滿州) 等等當地的日軍要向蔣介石投降。
a. The senior Japanese commanders and all ground, sea, air and auxiliary forces within China (excluding Manchuria), Formosa and French Indo-China north of 16 north latitude shall surrender to Generalissimo Chiang Kai-shek.
👉🏻 General Order No. 1 🔗 https://en.wikisource.org/wiki/General_Order_No._1
那為什麼在中國的日軍是要向蔣介石投降? 蔣介石接受日軍投降的身分,不是以中國國家元首或中國軍事將領身分,而是以盟軍代表的身分去,就是代表同盟國全體成員,所以它在中國領土上代表盟軍全體成員接受日軍投降,接下來實施軍事佔領。因為佔領者是盟軍全體成員而不是中國這個國家,中國這個國家本身的領土歸屬屬於中國而不是盟軍全體成員,所以這時蔣介石在代表盟軍來接受日軍投降後進行的動作,仍舊是屬於軍事佔領。因為蔣介石是代表盟軍來做這件事情。
那軍事佔領目的何在?軍事佔領這個發生狀況有非常多,有可能是戰爭進行過程中,某一方贏得一場戰役,有效的控制某個重要據點,它就用軍事武力把這地方控制住,這就是軍事佔領,這是戰爭進行中甚至是彼此還在互打。這時的軍事佔領主要是掌控戰略要地,控制者可以在軍事上得到優勢。
還有個狀況是,像台澎的狀況:交戰雙方其中一方投降,雙方簽署停戰協定(就是1945.9.2日本簽署的《降伏文書》)讓雙方停火後實施的軍事佔領。這種軍事佔領,是戰勝一方對戰敗一方的領土,或戰敗一方在戰爭過程中侵占的地方進行接管,這也是屬於軍事佔領,這是「投降後的佔領」。這是確保在投降後到簽署和平條約,正式結束法律上的戰爭關係之前,停戰狀態不會發生負面的改變。
當投降之後,戰勝方對戰敗方的領土或者控制的地方,進行軍事佔領是為了確保這個投降後的過程可以順利,不會有人滋事、不會再出亂子,以免戰爭無法結束。
所以投降後的軍事佔領的要求,跟戰爭過程中的軍事佔領有很大的差異。
投降後軍事佔領可以確保不會出亂子,但不代表完全不會發生亂子,所以在這過程中,我們不可能會讓「法律上的永久、確定效力」在軍事佔領時發生,例如:「領土主權移轉」就不可能會在軍事佔領過程中完成。因為若是還在駁火狀態,要是一方透過佔領取得領土主權,然後另一方又開戰奪下被佔領的領土,難道領土主權又要再次移轉嗎?這樣會沒辦法確認領土主權歸屬且很難結束戰爭。
儘管在投降後實施軍事佔領,還是有可能再次發生戰爭,所以這時也不可能因為簽署降書就認為軍事佔領移轉領土主權,因為戰爭還未真正法律上結束,所以這個投降後軍事佔領動作本身具有很清楚「暫時」屬性,是暫時性的控制措施。對這個動作上就不可能賦予永久性的法律效果,因為隨時會改變。
所以,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有個非常重要的原則:「佔領行為的本身絕對不會產生移轉領土主權的效果」。
由於主權平等原則還有領土完整性原則,領土主權的歸屬在國際法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領土完整性原則」是指國家之間要彼此尊重對方的領土完整。這個原則也會與「不干涉(內政)原則」產生連結。
領土的界線就是一個國家的主權行使範圍的地理界線,領海是領土的延伸、海上的領土。
領土主權會在國際法上產生非常大的意義,領土主權一但移轉後,這塊土地就會具有非常多的意義,其它國家要尊重這個國家使用管理這塊地的權利,其它國家不可以去干涉。除非這國家做了會侵犯到周圍國家的行為,不然其它國家是不可能多加干預,這就是領土主權在國際法上的意義。
所以說領土主權在國際法上產生的效力是非常強大的,因此不可能單純透過軍隊進行事實上的佔領行為來產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
如果佔領可以產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那這樣就回到原始比拳頭大的狀態了。誰有拳頭就可以亂佔領就可以拿走領土的話,不就是直接與領土完整性衝突了嗎?
所以一旦跟領土完整性連結起來的話,佔領者就不可能因為佔領而取的領土主權。中華民國政權1945.10.25代表盟軍來台受降並軍事佔領代管台澎,雖然它騙說台灣光復,但事實上並不可能發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不可能產生讓台澎領土主權回歸中國的法律效力。法律上不可能發生這種效果。
佔領行為不會產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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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
進一步來談,國際社會對佔領行為還有設下什麼要求呢?
國際法上對佔領行為主要規範,在《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對佔領者於佔領地可以做的事情與不可以做的事情有訂出規範跟要求。
寫在《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中的條文是被明文法化的國際慣例!就是說今天就算你沒簽署這些公約,但你也要遵守,因為這已經變成整個國際社會遵守的規範。
國際法的特殊地方就是,一般的契約只會對簽約者具有約束力,但如果是國際法上的條約,如果條約內容是國際慣例成文法化的結果,一個國家即使沒簽署,也一樣會受到相關國際慣例的拘束,這就是國際法特殊的地方。
國際規範上威力最大,不一定是成文法後的條文,可能是沒有還沒經過成文法化的過程,但卻具有約束力的國際慣例,這樣的國際慣例在國際法上其實是佔很大的比例。
在《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裡面的原則、關鍵:軍事佔領不移轉領土主權,這個意義就是這個佔領地不會因此變成你的,所以你不可以把這地方當成自己的領土來使用,這就是關鍵。
這就會衍伸很多東西佔領者要意識到:佔領地不是佔領者的,戰爭結束就可能要物歸原主,所以你不可以對佔領地做太多改變,包含佔領地上人民國籍、相關法令規定所遵循的規則。基本上佔領者要尊重原本規範,除非原本規範執行會影響佔領狀態,或者是原本國家的法令侵犯國際法上的規範時就可以修改、取消,例如德國納粹原本的法令有侵犯猶太人跟身心障礙者人權。
佔領地原本的法令如果沒有違反國際社會的規則的話,那是可以繼續執行下去。二戰時德國跟日本在被軍事佔領時都有被改變當地的法令,例如:日本這邊就是軍國主義病態化,人民喪失言論自由,所以戰時體制下對言論自由跟人身自由的管制,在軍事佔領過程中就被去除掉,甚至日本的憲法也在盟總安排下有被調整,日本憲法的修改正是由大日本帝國議會依據《大日本帝國憲法》中所定的修憲程序修改。光從《大日本帝國憲法》中的條文仍舊被遵循,就可以知道,即使修改的憲法的草案是盟總所提供,也並未改變日本憲法是在日本政府行使主權後改變的法律事實。(盟軍對日佔領的作法,是由盟總負責規劃,交由大日本帝國政府(修憲後為日本國政府)依其國家政府身分執行。日本政府仍舊是在行使主權,日本的主權沒有因為在佔領期間被盟軍代理或者取代。)
佔領者雖然要尊重佔領地的法令,但若佔領地的法令有需要調整,或者正是引發戰爭的原因,就可能被調整。
佔領者可以在佔領地徵稅,但要依照原本佔領地的稅法去徵收,且基本上只能用於維持佔領地的穩定,而不可以拿去佔領軍所屬國家使用,或用於填補佔領軍所屬國家的財務漏洞。
但很明顯的,ROC政權在台澎徵收的財產很多都運到中國本土去應付中國發生的第二次內戰,當時1945.8月PRC政權還沒建政,所以那時候屬於中國共產黨以及中國國民黨之間的「黨爭」(國共內戰),PRC政權1949.10.1建政後就是「政府代表權之爭」(一中兩政權)。在當時蔣介石是中國國民黨的,那他就把代表盟軍軍事佔領代管的台澎上的物資、工業生產設備拆一拆運去中國使用,這是不可以的,這件事情台澎建國後要好好算帳。
另外佔領地不是你的,所以佔領地的財產,你也不可以登記成國有地的財產,所以現在在ROC政權的國有財產局,裡面登記的台澎財產其實都是不屬於它的非法財產。尤其是土地的部分,ROC政權把台澎除了私有地以外的其它土地都登記成國有地 這其實是非法的。
佔領軍在佔領地如果需要使用物資時,是要付費的喔!不可以搶錢搶糧搶女人。例如:需要交通工具,可以徵用民間的車子,要嘛付錢買下車子取得所有權,要嘛付(使用費)租金,此時所有權還是對方的,使用後最後要物歸原主,絕對不是你要就直接拿走。
依ROC政權在台澎的執行任務身分來說,它做了太多它不可以做的事情,而這一切都奠基在「台灣光復謊言」之上,因為大家都相信台澎領土屬於ROC政權想代表的國家(國號「中華民國」的中國),那台灣人就不會質疑為何財產會變成國有財產。
所以轉型正義中的黨產會,把從KMT手上拿回來的不當黨產放進ROC政權國庫中,收歸國有是在幹嘛呢?這些很多當初都是台澎人的資產,先被ROC政權登記成國有財產,然後KMT透過國庫通黨庫變成自己的又轉賣別人從中獲利,如果追回來不是就應該還給最初被搶的人民手上嗎?
如果是不動產 應該都會有所有權移轉紀錄。就算找不到原始擁有人,也根本不可以登記成國有財產,而應該另外成立法人單位,來管理台澎地區公共財產。移轉所有權單位,未來台澎建國後,就可以把這個台澎公共財產移轉成建國後的台澎國家。
ROC政權就是中國政權,登記在他名下的財產就是中國財產。
所以ROC政權這樣做,如果假設、萬一哪天PRC政權接收ROC政權一切 把ROC政權給消滅掉,那就會被PRC政權拿走,因為這就是中國政府的財產,因為這兩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的主權國家法人格是同一個啊!
上面情況說明,東西所有權的財產與領土主權跟兩回事喔!大家要分清楚。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這國家擁有了領土主權可以在上行使國家主權,就可以制定相關法令,去建立所有權、不動產制度,此時就會有土地或房屋所有權的法律上制度存在(ROC政權治理台澎時基本上是延續了日治時期所建立的法律上權利義務關係)。
(某次直播有聊到外國的大使館買下房屋所有權的涵義,大家可以去回顧一下:什麼是「外交關係」?大使館是什麼?蓋亞那設的台灣辦事處/立陶宛設的台灣代表處的法律性質為何? https://wp.me/pd1HGm-mg)
還有,佔領者因為沒有佔領地的領土主權,所以不可以把佔領者本國人民移居到佔領地來,這樣會有佔地為王的疑慮。雖然可以允許其它國人民暫時停留,但也不可以久留,例如:二戰結束時盟軍戰俘要回到本國之前,都會在不同佔領地移動。
那如果ROC政權擬訂難民法,這當然屬於國內法層級,不可能去影響到台澎法理地位、台澎領土主權歸屬的狀態。難民法能產生的法律效果要看它寫了什麼,例如提供政治庇護、人道援助,有的會提供國籍(但若ROC政權提供國籍,那就是中國國籍),但難民也不會因此取得在台澎永久居留的權利。
ROC政權制定難民法到底要幹嘛呢?就好比:香港,香港領土主權屬於中國主權國家,是ROC政權代表的「中國」這個國家的大陸地區。對ROC政權來說,香港人就是它想代表的中國的國民,也不是其他國家的難民,是中華民國大陸地區裡香港特區的人民,是不必用難民法、直接用港澳特區相關法令就可以處理的。
在國際上只有15個國家承認ROC政權是它想代表的國家(國號「中華民國」的中國)的政府,這時ROC政權到底可以提供什麼保障?都自身難保了。另外一點接納難民進來的話是否就不會有問題?ROC政權目前是算親美的,如果讓阿富汗難民來的話,那可能會發生的風險是如果想對美國報仇的人以難民身分進到台灣,然後跑到AIT去搞什麼恐怖攻擊,你要怎麼承受風險?人權考量是一點,但現實上不需要這樣做,阿富汗難民去到歐洲會更近,不需要跑到台灣來,而且台澎目前並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能提供的保護有限,還不如低調一點當中轉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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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金門是中國領土是中國內戰的範圍,為什麼台澎人會去參與?
台澎人是以「台灣充員兵」的身分,被抓去打八二三炮戰,這本身違反國際法、佔領法。因為身為佔領者的ROC政權不可以把佔領地人民當成自己國民,讓台澎人變成中國軍人,這是很嚴重的事情。八二三炮戰就是台澎人為了不屬於自己的國家、為了沒有取得台澎領土主權的佔領者去拋頭顱灑熱血打跟自己無關的仗。
佔領者不可以要求佔領地的人民對佔領者效忠。因為一旦發生佔領地人民被迫效忠佔領者的情形,佔領者若將佔領地人民當成肉盾去對抗佔領地人民母國,那將是很不道德且不人道的。這是嚴重違反國際規範的行為,在台澎建國後一定要處理的!現實上,台澎人被強制徵召去參與823炮戰也導致台澎人在認知及國家認同上發生很大的問題。為了不是你國家而打仗受傷,拿到了張榮民證得到些許被施捨的蠅頭小利,然後就對這個佔領者感恩戴德,這根本就是錯的。
佔領者除了不可以強制徵召佔領地人民加入自己軍隊外,其實連打廣告募兵也不可以。不管是透過主動、被動的方式都不可以把台澎人變成ROC政權的軍人。唯一的例外是,如果ROC政權在台澎成立「自衛隊、警衛隊」,那就可以,因為這類單位的成立目的是為了維持佔領地的安全穩定。總之,不可以讓佔領地人民為佔領者去死。所以八二三炮戰講白的就是ROC政權非法徵用佔領地台澎人打中國內戰,從一開始就是違反國際法。
網友留言有說到:「蔣介石本來要放棄金馬,在軍事大會上決定好了,但麥克阿瑟將軍派第七艦隊司令來台灣跟蔣介石說金門守住日後才有機會反攻,所以蔣介石才要守住金馬,這過程有些事情很矛盾。這段歷史在美國國務院跟老蔣日記都有看到雙方都有目的,這歷史鮮少人知道。」
→那是麥克阿瑟的看法,不能說是美國的看法。麥克阿瑟可能純粹只是從戰略的角度提出建議,不能將麥克阿瑟的意見直接認定為是美國政府的意見。麥克阿瑟是從ROC政權內戰反攻的立場主張金馬不能放。立場是不同的。
美國「政府」的官方立場是放棄中國領土金馬不要管,你就到台澎這依照自決權來成立另個國家變成一中一台,但蔣介石自己不要啊,還堅持自己是正統中國,更抗拒兩個中國,美國立場就是切乾淨不要牽扯到台澎上,那好在蔣介石拒絕,拒絕得好~不然這樣蔣介石就變成意外的國父!而且很有可能台澎更難切割中國政權引來的問題。
事實上,蔣介石是以「投降」來逼迫美國幫忙金門的。八二三炮戰的時候,蔣介石說:如果金馬被攻下,台灣這邊的軍隊的士氣會大減(這就是在暗示「我會投降喔」),所以逼迫美國非幫忙不可。
蔣介石說這種威脅話不是第一次了,第一次是開羅宣言之前就說過了啦!二戰那時中華民國政權要打不打、要投降不投降的,後來才會有這戰時意向聲明,好安撫蔣介石參戰。
最後結尾,了解台澎法理地位的人,不要在此時申訴不要去當兵。因位ROC政權還沒有老實承認盟佔代管身分,在當下局面去面對ROC政權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解決問題的方法,最終還是要回到推廣台澎法理地位,讓更多人知道以後,形成公民力量體現在ROC政權選舉上,來掌控ROC政權,使它承認盟佔代管身分。
在還沒建國之前,我們還是要保護台澎,所以當兵若是在台澎上就可以在心態上當作是「自衛隊」,若是被派去金馬就要好好調適心情。我們是要讓大家去理解ROC政權這個台澎代管機構可以成立自衛隊來保護台澎。雖然現在它沒有成立這個,防護台澎的單位在名義仍舊是ROC政權軍隊,但它畢竟還是在保護台澎。所以千萬別誤以為我們現在討論法律上的事情是要慫恿大家兵變。
ROC政權因為有盟軍授權,具有治理台澎的合法權限,是管理者角色,可以制定法令,我們身為被管理者,遵守管理者制定的法令是合理,若管理者制定的法令不合理,我們去抗爭是ok的!
盟軍授權不是空白支票,超出佔領者佔領權限的部分就變成非法行為。就像經過公司董事會指定的總經理監守自盜。董事會指定他當總經理沒問題,這個人也能當總經理,但監守自盜則是犯法行為。又或者考到駕照可以合法上路啊,但不表示可以開車撞人。
所以要認清楚ROC政權是盟軍讓它可以來到台澎的,所以不管你再怎樣討厭它,也不可以否認它有合法代管權限。但承認他有合法代管權限,並不影響你對它的不當管理行為表示反對、以合理、適當的方式進行抗爭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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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https://wp.me/pd1HGm-gC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82的網紅Fernando Chiu-hung Cheu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2年11月20日立法會會議 --- 「回購領匯股份」議案 張超雄議員:主席,領匯與壟斷、通脹和貧窮均有莫大關係。大家想起領匯,便會想起它不斷加租,加租的後果是甚麼?"羊毛出在羊身上",商鋪若要續租,便要付出更高的成本,必然會將成本轉嫁顧客,造成通脹。而且,迫走小商戶,引入大財團。小商戶無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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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閱讀:美國的危機
美國的種族危機
一個月前,在介紹美國經典著作《聯邦黨人文集》,和王建勳教授的通俗闡釋《用野心對抗野心<聯邦黨人文集>講稿》,提到王建勳的一篇長文《美國面臨的八大危機》。上次主要講了憲政危機,現在且談一下這篇文章講到的其他幾項由於平等壓倒自由、民主壓倒共和而衍生的危機。
其一是種族危機。過去一年,「black live matter」,簡稱BLM,中譯為「黑命貴」運動,發展到打砸搶燒的地步。美國真的有種族歧視嗎? 從法律制度上來講,美國現在沒有種族歧視,沒有任何不利於黑人的法律條文。 相反,美國現在是白人和亞裔受到歧視——由於反歧視的極化而成為逆向歧視。 在政府招聘、企業招工時,要給少數族裔特殊照顧。大學招生,要對黑人學生降低分數、預留配額。有研究表明,白人學生考大學的難度是黑人的6倍,亞裔更高。 黑人可以降低分數入學,其實正是反映了對黑人智商的歧視,也是對其他人的不公平。有人會說:這不是歧視,而是糾正他們曾經遭受的不公。 奴隸制當然是罪惡,但是一種新的罪惡並不能消弭此前的罪惡。正義原則講究罰當其罪、誰犯法誰擔責——你不能說「你的祖宗殺人犯法,所以判你坐監」。
規則上沒有歧視,歧視存在於文化與心理中,存在於不同膚色、種族或群體之間,貧富之間,城鄉之間,美醜之間。種族歧視是人性中固有的惡。可以通過教育、輿論抵制它,但絕不是靠喊口號或違反人們的自由意志就可以消除的。過度聚焦在反歧視,只會增加人們心中的歧視,或衍生出逆向歧視,引發損毀自由的災難。
政治正確的危機
《美國面臨的八大危機》中的另一個危機,是「政治正確的危機」。
今天的美國,一個科學家如果膽敢發表「某種族智力偏高或低」的研究成果,一定會被辱駡、失業,哪怕你拿出「嚴謹的科學研究」資料。 膚色、種族、信仰、性別……這些可能涉及歧視的描述,統統不能說。發展到最後,就連矮、胖、老、同性戀……這些事實描述的詞句,都成了徹底的禁忌。 政治正確淹沒了事實正確,對言論自由、規則公正造成了巨大衝擊。 大學裡選拔人才要講政治正確,要有一定的黑人、女性比例等等,體現所謂多樣性。 儘管這種一味追求「多樣性」的理念,一直在破壞自由學風、消滅價值觀的多樣性,絕大多數大學還是把它奉為辦學思路。
美國大學流行攻擊保守派學者。一些左翼人士,肆無忌憚地破壞教學活動和學術交流。 2017年,保守主義學者查理斯‧莫瑞(Charles Murray),受邀請到一所大學發表演講,遭到大批學生的吵鬧抵制,不得不改為視頻演講。演講結束後,學生又暴力阻撓他離開,導致一名保護他的教授受傷入院。
近年來,全美很多地方甚至把華盛頓、林肯、傑佛遜的雕塑摧毀。因為他們是「白人至上主義者」。 政治正確已經到了要否定歷史的地步。
就連一貫被視為神聖不可侵犯的私人財產,也難逃政治正確的侵擾。 納斯達克對三千多家上市公司提出荒唐要求——董事會成員裡必須至少有一位女性、一位少數族裔,或者一位LGBTQ(性少數群體)。這種用配額而不是用才能的準則,表面上是反歧視,實質上卻正正是對強行分配名額的族類的歧視。
移民和社會保障問題
美國現在有至少1100萬非法移民,有人主張讓他們一夜之間拿到綠卡、成為美國公民。這等於認可非法入境,是要放棄法治嗎?
這些非法入境者,可以無條件吃福利嗎?還有就業、治安、教育、醫療……如何解決? 這些都需要納稅人付出巨大代價。
有人說:美國不是一個移民國家嗎?本來就應該歡迎移民啊。
的確早期的移民大多來自歐洲,特別是基督教國家,他們價值觀與美國人高度相似。他們接受美國「大熔爐」的觀念,主動拋棄原先的身份認同,願意被同化吸收。 但是今天很多人對大熔爐持反對態度,認為美國應該是一個大拼盤、價值系統也要多元化。尤其是二戰後湧入美國的亞非拉移民,在語言、文化、價值觀上都和美國人差異巨大。多元主義興起後,他們更是頑固地拒絕融入美國。這導致美國出現了部落化的傾向,各種各樣的群體對國家認同、道德法律都形成嚴重衝擊。自內戰以來,美國從未出現過如此巨大的社會撕裂。
有機構預測,在不遠的將來,歐洲白人的後裔將成為少數。沒有清教徒為主體的民情,美國的憲法、制度就不能有效實施——美國恐怕會變成另一個墨西哥。
社會保障過大是美國另一個危機。 現在聯邦的醫保花費已達1.2萬億美元,佔整個聯邦支出的三分之一。如果加上社保,佔聯邦支出的一半有多。錢從哪裡來?聯邦政府除了借債、印鈔,就是加稅,加稅會導致企業大量倒閉——本來你想幫助弱勢群體,結果是讓他們沒了工作,再無脫貧希望。
貧富和跨性別問題
美國人對「消滅貧富差距」的後果缺乏認識。
反資本主義人士,動不動就會說企業家的財富過多。他們不關心企業家創造了多少財富、解決了多少就業,為消費者帶來了多少商品和服務。他們就盯著富人的財產,覺得掙這麼多錢肯定是不公平的。從前的平等,是權利平等、法律平等,但今天人們卻要實現所謂的經濟平等。 如果政府強拆你的房子,你會說「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那麼,如果讓政府通過稅收剝奪富人的財產,這就合理嗎? 「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原則,如果連富人都保護不了,它還能保護窮人嗎?在那樣的社會,除了手裡有權的人,沒有人能致富,窮人永無出頭之日。
一百多年來,人們嘗試用分配平等去取代「私有財產不可侵犯」的資本主義,但沒一個成功的。相反,那些相信烏托邦畫餅的國家,無一不是貧窮落後,通往奴役之路。
墮胎和同性婚姻問題,是美國社會撕裂的另一危機。
保守主義者從捍衛美國基督教傳統的角度,反對墮胎和同性婚姻。而民主黨人認為時代不一樣了,應該允許自由墮胎、自主定義性別。 隨著宗教傳統的式微,婚姻在人們心中的神聖地位越來越低。
2月25日,美國眾議院通過了《平等法案》。這項法案明確禁止在公共和私人場所歧視男女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人士(LGBTQ)。這項立法將允許男性的變性者參加女子運動隊的比賽,和允許跨性別者使用與其身份相符的設施,即根據本人的性別認知使用廁所。
這讓信仰傳統價值的保守主義者認為對女子運動不公平,對女性使用廁所帶來威脅。
進步主義的氾濫
美國學者域陀‧漢森(Victor Davis Hanson)2月時發表一篇文章《為何進步派如此放縱?》(Why Are Progressives So Illiberal?)開頭說:「在過去12個月的悲慘瘋狂和悲劇中,進步意識形態滲透到我們幾乎所有的主要機構。……就像1930年代馬克思主義是如何沁入所有的俄羅斯機構一樣。要成為一個矽谷高管、一個華爾街玩家、著名出版社的領導、大學校長、網路或廣播公司的主播、主要的荷理活女星、進入公司董事會的退休將軍、或NBA超級明星,都需要有進步主義的標記或小心抑制所有政治傾向。資料顯示,2020年,98%的大型科技政治捐款流向了民主黨。Twitter、Facebook和其他社交媒體的審查顯示致命的單向性。」
說美國是自由主義與保守主義的對抗,是左派和右派的對抗,都不夠準確。這幾十年逐漸上升為主流的進步主義思潮,滲透到所有校園、機構的不是自由派,而是「進步派」。
矽谷的社交媒體大公司肆意刪除和取消保守派的平台,在實際行動上表現出既不相信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關於保障言論自由的條文,也不相信它的精神。在大學校園裡,保守派的演講者會被取消邀請,有時還會受到粗暴對待,而行為粗暴者幾乎不害怕因此受到懲罰。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關於任何人都應該得到法律權利的規定,也被政治正確的意識形態挑戰,被控「性騷擾」或「性侵犯」的學生通常被剝奪了與原告面對面、盤問證人或提出反證據的權利。他們通常只能在法庭上面對停學或開除尋求輕判。
域陀‧漢森認為,進步主義的氾濫,已經產生損毀公平與自由的危機。
https://podcast.rthk.hk/podcast/item.php?pid=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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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閱讀:
進入21世紀的失控時代
中國圖書網頁先知書店,不久前出了一篇文:《所有的失控,都重回控制:過去20年,世界究竟發生了什麼?》文章說:2020年,大量黑天鵝事件,集中爆發,其中尤其以新冠疫情最詭異。有學者開始討論,是否應以2020為界,將人類的紀元重新定義為新冠前(Before Corona),和新冠後(After Corona)。
2020年,是21世紀前20年的最後一年。過去20年,物質充裕而精神空虛、經濟繁榮而貧富懸殊、技術進步而社會重構,大國崛起而文明隕落,種種交織在一起的因素,讓這20年的歷史像被按了快速鍵,在疫情的衝擊下炸裂開來。
20年前,開始了一個新世紀。那時,已經有網絡文化觀察者 、美國作家凱文‧凱利(Kevin Kelly)預言,21世紀會迎來一個失控的時代。他說:「所有的火焰都將熄滅,所有變異都趨於平淡,所有結構都將自行消亡,所有的秩序都將歸於混沌,所有的控制最終都將失控。」
但他沒有看到的是:有失控必然有控制,過去的20年,一邊失控,一邊控制。甚至可以說:所有的失控,都重回控制。
這20年的許多世界性失控,主要包括:全球化經濟無國界與政治有國界的矛盾失控;金融業的無國界導致2008年因次貸危機而造成的金融海嘯的失控;2003年的非典特別是2020年的新冠瘟疫讓大半個世界徹底失控;美國大選讓世人對美國民主秩序大跌眼鏡,敲響西方文明的喪鐘。
文章藉三本書的內容,對21世紀這頭20年的種種失控及出路,作出分析。
經濟全球化和政治逆全球化
中國先知書店網的文章藉三本書對21世紀開頭這20年作概括,一本是我早前介紹的索爾的《知識分子與社會》,一本是美國政治理論家羅素‧柯克(Russell Kirk)在1953年出版的《保守主義的精神》,另一本是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人博寫的《1840年以來的中國》。王人博這本我沒有看。柯克這本是政治學的經典,分上下兩冊,去年江西出了這本著作第7版的譯本。這麼厚的理論經典仍然受歡迎,因為寫得生動。
這篇題為《所有的失控,都重回控制》的文章,講過去20年,從2001年開始,全球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加入WTO。不久,歐元正式成為歐盟的合法貨幣,至此,經濟的全球化,駛入了快車道。
當時的著名記者湯瑪斯‧弗里曼(Thomas Loren Friedman)滿懷憧憬的預言道:「世界被抹平了」。過了20年,人們發現,世界並不是平的,地球依然是圓的,上面住著兩百多個國家,所有國家都有國界線,許多國家並不願看到世界「被抹平」。 「試圖抹平一切」與「頑強地抵抗被抹平」發生衝突,衝突的根源,是經濟無國界,但政治有國界。政治是民族國家本位。政治的國界排斥經濟的無國界。2016年英國公投脫歐,拉開了民族國家本位的政治大幕。同年美國特朗普上台,提出美國優先,曾經是全球化主導者的美國要求退出WTO。在政治的阻擊下,一股強大的「逆全球化」浪潮愈演愈烈。經濟的邏輯與政治的邏輯,正式分道揚鑣。
新冠疫情爆發,引發關於自由與秩序,以及應對公共事件的兩種不同治理模式的反思。
自由與秩序
過去20年,以互聯網為代表的新技術,實際上正在重塑世界——從商業到政治,從生活到職業。一個人能獲得什麼商品,接觸什麼媒體,如何與世界連結,如何理解這個世界,幾乎全都依賴新技術,依賴於演算法與大數據。
然而,技術給人類帶來便利的同時,也接管了整個世界——在數碼化時代,誰控制著大數據,誰就控制了世界——數據成了新的「獨裁者」。技術走向「失控」的結果,就是「大數據」的獨裁。
由這裡,先知書店的文章,引入了柯克在《保守主義的精神》一書中的一段話:「一個國家裡,如果一個人或一小群人能夠不加控制地主宰其他同胞的意志,那麼不論這個國家被稱為君主制還是民主制,它在實質上就是獨裁。」
因為疫情,世界出現了兩種截然相反的敘事邏輯:一種是國家權力最大化,集體主義式的:秩序高於自由,公共利益大於個人自由,與之對應的是能夠集中一切力量,調配所有資源的舉國體制。另一種是個人權利最大化即個人主義式的,自由高於秩序,反對抽象的、空洞的公共利益,與之對應的,是站在舉國體制對立面的自發秩序與自治模式。
因為疫情和大數據的控制,美國大選也出現紛亂和讓人意想不到的結果。自由是否會導致失控?秩序是否會導致專權控制?
《保守主義的精神》一書中寫道:「一個公正的政府在權威的訴求和自由的訴求之間,始終維持著一種健康的張力。」
這是美國傳統保守主義的精髓,美國歷代多位政治人物將這本書中的原則當座右銘。
保守主義一般原則
《保守主義的精神》一書的作者羅素.柯克(Russell Kirk),生於1918年,1994逝世。二戰期間,曾在美軍服役。1953年寫下這本書而聞名美國,其思想影響了尼克遜、列根等美國總統的施政方向。
保守主義是西方現代三大思潮之一,英美的立國思想。本書以保守主義所主張的原則為經,以它反對的各式各樣的激進思潮及其變種為緯,通過政治、思想和文化領域的一系列歷史人物,描繪出保守主義在過去一百多年間的演變歷程。
但是,柯克拒絕為保守主義作精確定義,因為「保守主義不是一種政治制度,當然也不是一種意識形態,它是一種看待公民社會秩序的方式。」過分精準的界定,不但會掣肘保守主義本身,更有可能使保守主義走向某種狹隘,最終「變異」。
柯克只總結了6個保守主義的一般原則作為參照:
1.相信有某種超驗性的道德秩序或自然法的主體,統治人類的社會和良知,此為六原則之首。所謂超驗,就是那些超越經驗和理性的、神明事物。
2.尊重人的多樣性、差異性以及人性的不完美,拒絕激進主義、狹隘的平均主義或同一性;
3.相信文明的社會需要法治和中產階級,堅持人人在神明和法律面前是平等的,接受經濟結果的不平等,反對「無階級差別」的社會;
4. 認為「無私產,不自由」:堅持私有財產制度,以及對公權力的警惕與限制;
5.尊重經歷歲月磨礪的原則、傳統與規範,承認人類智慧有限,拒絕所謂的抽象設計和臆想的烏托邦藍圖;
6.強調社會的連續性,主張審慎與自然、自發的改良,反對激進狂熱的「大破大立」的變革。
美國的衰落與救贖
2020年讓世界大跌眼鏡,疫情令個人權利最大化的美國社會失控,混亂而懷疑被操控的美國大選,更像是美國衰落的喪鐘。
美國為何衰落?難有標準答案。不過,67年前《保守主義的精神》一書給出的答案卻獨特而又簡潔:「美國衰敗的背後,始終貫穿著一條清晰的主線,那就是美國的立國根基——保守主義精神正變得愈發脆弱,作為繁榮根基的活水源頭正在枯竭。」
回顧美國歷史,不難發現,保守主義精神興,則美國走向繁榮,保守主義精神亡,則美國走向衰落。
最初的美國,是由一群清教徒建立的,他們獨特的精神結構——「清教徒保守主義精神」奠定了美國秩序最穩固的根基。
二戰納粹德國的罪行被揭露,很多人質疑:當自稱上帝子民的猶太人慘遭屠戮時,上帝竟不施以援手,這樣的上帝,還值得信仰嗎?
哲學家說:如果上帝不給予任何好處,如生存、財富、地位,就不信仰上帝了,那他信仰的,不是上帝,而是好處。如果他因為有好處才信仰,那麼他實際上是被外在物質所決定的。如果他無條件地相信上帝,那就意味著他不再被任何物質條件所約束,那麼,他的精神、靈魂是自由的。
這種不受物質約束的、信仰支撐的自由靈魂,就是超驗。這是保守主義的基礎,即在自律下渴求更多的個人自由。自律的意思是,出於對上帝的敬畏,人在追求自由時,要警惕人性之惡,必須有所節制。
先知書店的文章認為,在人類的技術進步似乎摧毀了一切價值的時代,這一保守主義精神,雖節節敗退,在今天反而更彰顯它的價值。
https://app7.rthk.hk/elearning/1minreading/?pid=1&p=1#4575
公共財私有財差異 在 Fernando Chiu-hung Cheung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2年11月20日立法會會議 --- 「回購領匯股份」議案
張超雄議員:主席,領匯與壟斷、通脹和貧窮均有莫大關係。大家想起領匯,便會想起它不斷加租,加租的後果是甚麼?"羊毛出在羊身上",商鋪若要續租,便要付出更高的成本,必然會將成本轉嫁顧客,造成通脹。而且,迫走小商戶,引入大財團。小商戶無生意可做,便會走向貧窮。公共屋邨的居民面對加租、加價,導致他們更貧窮。現今領匯對很多基層市民,尤其是很多居於公屋的老弱和貧窮市民,造成很大困擾。
去年有數個民間團體,包括關注綜援檢討聯盟,進行了兩項關於街市物價的調查。第一項調查比較天水圍、元朗、屯門和灣仔4個地區內20項基本食品和日用品的價格。結果顯示天水圍的物價竟然冠絕全港,平均較灣仔和元朗高出13%。眾所周知,天水圍是全港最貧窮的地區之一,差不多六成是公屋,天水圍北的公屋比例甚至高達八成半,而在全港各區,一般只有三成是公屋。另一方面,我們知道天水圍居民的消費力相對薄弱,區內綜援戶的比例接近三成,但該區物價竟較住戶入息中位數高達兩萬七千多元的灣仔區高出很多。
第二項調查比較全港18區領匯街市過去一年的漲價情況。調查發現21項食品和日用品平均漲價21.5%,其中水果的漲價高達三成;3項主要食物,即魚、菜和肉類的升幅亦高達兩成,可見這些物價的升幅非常厲害。另一方面,18區的物價升幅有相當大差異。升幅較小的地區,例如深水埗和油尖旺都有一些市集式的街市與領匯競爭。而漲價幅度較大的地區,例如南區的利東邨、葵青區的葵芳邨和屯門的蝴蝶邨,均被領匯的街市所壟斷。這反映物價升幅與該區居民經濟能力的關係不大,反而有可能是"越窮越見鬼"。領匯的街市在當區有否競爭,才是最重要的主因。
這兩項調查的結果清楚顯示,壟斷和物價有極大關係。現時領匯便是靠壟斷,例如在天水圍北的6個街市和商場,幾乎全數由領匯壟斷式經營。領匯聯同一些連鎖式和大財團式的租戶作壟斷式的經營,像超級市場,來來去去只有那兩間,它們甚至會操控價格。沙田禾輋街市最近翻新了,又是那些故事。一間五金店本來600平方呎,租金萬多元,翻新後,如果要續租,租金升至五萬多元,根本是想迫走這些小生意。這樣下去,公屋居民還可去哪裏購買他們負擔得起的基本日用品和食品呢?
領匯造成的問題已影響了很多市民的生活,但是,剛才有很多同事表示回購領匯也不是辦法,是否真的這麼困難呢?有分析指以領匯現時的市值,大概要花上七百多億元,如果減去當年上市所得的二百六十多億元,成本其實只是四百多億元,並非如剛才梁繼昌議 員所說,需一千三百多億元那麼多。我不太熟悉這些數字,老實說,財經不是我的強項,但我關心小市民日常的基本生活,他們確實被領匯累得很苦。除了小商戶,有很多老弱傷殘的居民因為領匯的緣故,要走遠一點去 購買較便宜的餸菜,行動不便的居民則被 迫負擔昂貴的 商品。我們是否無計可施呢?我認為回購領匯是一個可行的方法。我聽到梁家騮議員也說,其實物價的升跌在市場上並非完全無可為。
最後,我想向當年阻止領匯上市的數位同事和一些民間團體致敬,尤其是盧少蘭婆婆,當年他們承受很大壓力。今天,我們反而看到鼓吹私有化、盲目向大財團利益傾斜的官員逃之夭夭,繼續領取他們的長俸,享有高官俸祿,這個世界實在是不公平。
我謹此陳辭,支持回購領匯。
日期:2012年11月20日星期三
時間:上午11時正
地點:會議廳
議程:
http://www.legco.gov.hk/yr12-13/chinese/counmtg/agenda/cm20121121.htm
Facebook臉書(張超雄):https://www.facebook.com/fernandocheungchiuhung
張超雄個人網站:http://cheungchiuhung.org.hk/chi/
工黨Website:http://www.labour.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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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是這樣的
假如社會上有三位完全相同的消費者
每人對財貨X的需求皆為 Xi=10-Px (i=1,2,3)
(1)如果X為私有財,產出邊際成本為5,請問X的最適產量為多少?
(2)如果X為公有財,產出邊際成本為5,請問X的最適產量為多少?
=============================================================
我的算法是
(1)私有財
(X1+X2+X3)=3(10-Px)
1
Px=10-─(X1+X2+X3)=MC=5
3
所以(X1+X2+X3)=15
X的最適產量為15
(2)公有財
Px=10-Xi
3(10-Xi)=MC=5
25
Xi= ─ -->X的最適產量
3
Xi=(X1+X2+X3)
=============================================================
請問這樣的算法對嗎?
那私有財和公有財算法的差異在哪裡?
請各位大大幫我解答一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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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沒說完吶~~ 夠多了夠多了,回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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