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時報第10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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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時報從2010年2月創刊,歷經十年的蛻變,剛好滿100期了,謝謝本刊所有讀者的支持,讓這個刊物可以不斷成長。誠如當代德國法學大師Karl Larenz教授所說的:「法學理論與司法實務以一種特有的方式交互關聯,法學具有實踐司法的使命」,裁判時報一本初心,經過一百期的開展,今後仍然將持續秉持作為法學理論與司法實務對話平台之創刊理念,實現法學與司法相互協力的任務!
🎯本期月旦講堂,臺灣大學名譽教授 #王澤鑑大法官 特別專文賜稿,針對最高法院大法庭最近作成備受矚目的108年度台上字第2035號判決所創設民法第184條法人自己侵權行為責任之統一見解,從請求權基礎之法律思維、比較法理論繼受之法學方法等角度,深入剖析該裁判在法人侵權責任規範體系重構上之重大意義!學說理論引導法院裁判,實務個案驗證法學釋義,恰恰為本刊一百期以來架構司律平台的理想,作了最好的印證與勉勵。
🎯本期也特別刊登最高法院 #吳燦院長、司法院法官學院 #周占春院長、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蔡碧玉院長 等司法前輩,給新一期受訓之新進法官的重要建言與期許,希望讀者在本刊的司律平台上也能體會資深法律人對司法志業的使命與熱情。藉此,亦將預告本刊自第101期開始,規劃加入「法苑‧法觀」新專欄,刊登由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撰寫的短篇知性文章,也請本刊讀者期待與指教。
🎯一百期的裁判時報特別規劃了「程序與實體」專題,邀請公法、民法與刑法之學者,綜合程序法與實體法之角度撰稿,希望可以藉此展現出十餘年來臺灣部門法之法學發展,已經呈現出結合程序與實體的融貫性角度進行理論探究與案例分析之思維特色。感謝 #陳清秀教授、#吳信華教授 及 #楊子慧教授 針對憲法解釋及行政訴訟之實務問題、#許政賢教授 針對基地優先購買權之民事裁判、#林鈺雄教授 針對沒收新制之刑事司法等,撰寫鴻文為百期的裁判時報誌慶。
🎯民法欄位部分,#陳忠五教授 撰文評析綜覽最高法院有關民法上社團總會決議涉及最低出席人數問題之基礎性難題;刑法部分,#蔡聖偉教授 繼續針對2019年刑法修訂中有關傷害罪章之規定進行重要評釋,都屬司法實務上具現時社會意義之研究成果,增益本刊讀者,也值得逐篇品味。
【#本期精彩內容】http://qr.angle.tw/40j
【#月旦講堂】
🔸法人侵權責任的發展──民法第184條法人自己侵權行為責任的創設/#王澤鑑 名譽教授
【#期許與展望】
🔸刑事法官「認事」的正當程序/#吳燦 院長
🔸給新進法官的建言/#周占春 院長
🔸給新進司法官的期許──永遠保有正直與誠實的品格/#蔡碧玉 院長
【#程序與實體】
🔸大法官統一解釋法令後之救濟問題探討──評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簡上再字第15號行政裁定/#陳清秀 教授
🔸依「地方制度法」之聲請釋憲──釋字第527號解釋評析/#吳信華 教授
🔸復審後可救濟、再申訴不行?──釋字第785號解釋與公務人員訴訟權保障/#楊子慧 教授
🔸權利保護要件與基地優先購買權──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636號民事判決/#許政賢 教授
🔸第三人沒收之漏未判決及其救濟途徑──108年度台上字第579號刑事判決/#林鈺雄 教授
【#裁判時報】
🔸社團總會決議的最低出席人數問題──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02號及108年度台上字第120號民事判決評釋/#陳忠五 教授
【#智匯觀點】
🔸2019年傷害罪章修法評釋(一)──評普通傷害罪、對尊親屬施暴罪、合意傷害罪、參與自傷罪及過失傷害罪/#蔡聖偉 教授
【#實務法學 】
🔸租地建屋之優先承買權不因該屋嗣被拆除而受影響(106台上1263)/#曾品傑 教授
🔸法院裁定命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不以經檢察官聲請為必要(108台上大3594)/#林鈺雄 教授、#王士帆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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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31的網紅こうたろす弁護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予備試験合格を目指したいけど,どうやって勉強すればいいか分からない」 「司法試験受験生として,今の自分の勉強方針が間違っていないか知りたい」 「予備試験について,実際の合格者から生の体験談を聞きたい」 上記のご要望が多かったので,今回は,予備試験&司法試験合格者という立場から,予備試験&司法試験...
公法民法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10年樹木。百年樹人🌲
‼歡慶裁判時報出刊10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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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時報從2010年2月創刊,歷經十年的蛻變,剛好滿100期了,謝謝本刊所有讀者的支持,讓這個刊物可以不斷成長。誠如當代德國法學大師Karl Larenz教授所說的:「法學理論與司法實務以一種特有的方式交互關聯,法學具有實踐司法的使命」,裁判時報一本初心,經過一百期的開展,今後仍然將持續秉持作為法學理論與司法實務對話平台之創刊理念,實現法學與司法相互協力的任務!
☑本期月旦講堂,臺灣大學名譽教授王澤鑑大法官特別專文賜稿,針對最高法院大法庭最近作成備受矚目的108年度台上字第2035號判決所創設民法第184條法人自己侵權行為責任之統一見解,從請求權基礎之法律思維、比較法理論繼受之法學方法等角度,深入剖析該裁判在法人侵權責任規範體系重構上之重大意義!學說理論引導法院裁判,實務個案驗證法學釋義,恰恰為本刊一百期以來架構司律平台的理想,作了最好的印證與勉勵。
☑本期也特別刊登最高法院吳燦院長、司法院法官學院周占春院長、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蔡碧玉院長等司法前輩,給新一期受訓之新進法官的重要建言與期許,希望讀者在本刊的司律平台上也能體會資深法律人對司法志業的使命與熱情。藉此,亦將預告本刊自第101期開始,規劃加入「法苑‧法觀」新專欄,刊登由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撰寫的短篇知性文章,也請本刊讀者期待與指教。
☑一百期的裁判時報特別規劃了「程序與實體」專題,邀請公法、民法與刑法之學者,綜合程序法與實體法之角度撰稿,希望可以藉此展現出十餘年來臺灣部門法之法學發展,已經呈現出結合程序與實體的融貫性角度進行理論探究與案例分析之思維特色。感謝陳清秀教授、吳信華教授及楊子慧教授針對憲法解釋及行政訴訟之實務問題、許政賢教授針對基地優先購買權之民事裁判、林鈺雄教授針對沒收新制之刑事司法等,撰寫鴻文為百期的裁判時報誌慶。
☑民法欄位部分,陳忠五教授撰文評析綜覽最高法院有關民法上社團總會決議涉及最低出席人數問題之基礎性難題;刑法部分,蔡聖偉教授繼續針對2019年刑法修訂中有關傷害罪章之規定進行重要評釋,都屬司法實務上具現時社會意義之研究成果,增益本刊讀者,也值得逐篇品味。
【#月旦講堂】
🔸法人侵權責任的發展──民法第184條法人自己侵權行為責任的創設/#王澤鑑 名譽教授
【#期許與展望】
🔸刑事法官「認事」的正當程序/#吳燦 院長
🔸給新進法官的建言/#周占春 院長
🔸給新進司法官的期許──永遠保有正直與誠實的品格/#蔡碧玉 院長
【#程序與實體】
🔸大法官統一解釋法令後之救濟問題探討──評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簡上再字第15號行政裁定/#陳清秀 教授
🔸依「地方制度法」之聲請釋憲──釋字第527號解釋評析/#吳信華 教授
🔸復審後可救濟、再申訴不行?──釋字第785號解釋與公務人員訴訟權保障/#楊子慧 教授
🔸權利保護要件與基地優先購買權──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636號民事判決/#許政賢 教授
🔸第三人沒收之漏未判決及其救濟途徑──108年度台上字第579號刑事判決/#林鈺雄 教授
【#裁判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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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匯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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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法學 】
🔸租地建屋之優先承買權不因該屋嗣被拆除而受影響(106台上1263)/#曾品傑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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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刊信息】月旦法學教室第169期(2016.11)
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1740
近年來,人民與政府都希望能將保險業的資金導入公共建設投資。一來是因為整體投資環境動能不足,二來乃是因為政府財政困難,年金即將破產等問題,使得無法有足夠預算編列,投入公共建設。立法院財委會於2016年6月29日,修正通過保險法有關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及公共投資相關規範。使得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時,得派任不超過被投資公司三分之一的董監事,以有效參與經營與監督該被投資用於公共建設的公司。由於該議題涉及先前所謂的「龍邦條款」,禁止保險業投資股票的公司,進而參與經營權的爭奪,而不得派任董監事之規範。因此雖然非保險契約之範圍,但格外值得關注。
有關該議題,本次特別邀請對於保險監理法規有豐富實務經驗的廖世昌律師,基於其長期關注間理法規變動與認知,提出分析與建議。
~本期精彩目錄~
【法學教室 】
‧私人間人權侵害與基本權之國家保護義務/蕭淑芬
‧非法規命令之授權命令?/程明修
‧行政爭訟之法院闡明權/郭介恒
‧種類物買賣、給付不能與對待給付義務等之問題/楊芳賢
‧無因管理與行為能力/陳洸岳
‧主債務人與保證人之主觀合併/廖蕙玟
‧經營權協議與表決權拘束契約/陳彥良
‧義憤殺直系血親尊屬親/鄭逸哲
‧涉外侵害商標權事件之管轄、定性與準據法/許耀明
‧違反法官倫理規範之法官行政責任/林家賢
【基礎講座】
‧民法繼承編修法:第一講
代位繼承制度之修正──民法第1140條修正草案評析/林秀雄
【新聞法律】
‧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及公共投資之評析/廖世昌 郭姿君
【法學論述 】
‧海上貨物運送契約之分類與其重要性/饒瑞正
【實務選編】
‧公法
‧民法
‧商法
‧刑法
【時事直擊】
‧大法官任命之爭議
‧凶宅的損失要如何請求?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資訊請求權
‧放火罪
【文獻新訊】
【修法動態】
‧地方制度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相關書籍推薦:
1. 行政法要義/李惠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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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保險法理論與實務/汪信君、廖世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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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海商法要義/許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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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逐條釋義/方嘉麟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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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刑法各論(下)/陳子平
http://www.angle.com.tw/book.asp…
公法民法 在 こうたろす弁護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予備試験合格を目指したいけど,どうやって勉強すればいいか分からない」
「司法試験受験生として,今の自分の勉強方針が間違っていないか知りたい」
「予備試験について,実際の合格者から生の体験談を聞きたい」
上記のご要望が多かったので,今回は,予備試験&司法試験合格者という立場から,予備試験&司法試験受験生に向けて,私の考える効率的な勉強方法について動画を撮影しました。
この動画は,私の受験生時代の沢山の挫折など,大変恥ずかしいリアルなストーリーも赤裸々にお伝えすると同時に,予備試験&司法試験に効率よく合格するための勉強方法やマインド等マクロな切り口でお話をしました。
予備試験や司法試験の出題傾向は年々変化しているので,最新の受験対策方法を知りたい人は予備校やSNS等の情報をキャッチアップしてみてください。
私自身,受験勉強は何度も挫折したので,本動画が少しでも受験生のためになれば幸いです。
試験に関係する川口の経歴
↓↓↓
2014年11月 予備試験 最終合格(論文順位:299番)(ロースクール既修1年目)
(論文式成績内訳)
憲法 E
行政法 C
民法 A
商法 B
民訴 A
刑法 A
刑訴 A
一般教養 F
実務科目 C
2015年 8月 中央大学 法職多摩研究室講師
2015年 9月 司法試験 合格(総合順位:267位)
(論文式成績内訳)
公法系: 99.60点
民事系:195.98点
刑事系:134.37点
選 択: 54.85点
2015年10月 中央大学法科大学院 ゼミ講師(刑法・労働法)
2020年 4月 中央大学法科大学院 実務家講師(労働法)
あざぶ法律事務所
弁護士 川口洸太朗
第一東京弁護士会所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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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備試験 #司法試験 #弁護士
公法民法 在 管碧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管碧玲質詢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因ECFA宣傳事宜,稱高雄市長陳菊拒絕配合是「抗命」,管碧玲也批評王如玄因受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班的教育,接受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稱許為「能對國家貢獻力量」,王如玄的中國人民法學博士竟已充滿威權心態,連高雄市政府是地方自治團體的公法人都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