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勞基法修法將補休制度入法了,但也為人資朋友們帶來一些麻煩,如北市勞動局該函文所述的三個重點:
「一、加班補休的期限,可以雙方自行約定,但是不得超過雙方約定的特休期限。
二、加班補休期限不得與特休期限脫鉤。
三、加班補休的期限不能遞延。」
也就是說,在現行法令下造成特休制度與補休制度一定得同步,如果員工年度終結或離職時,除了要結算特休未休工資外,未休畢的加班費也要一併結算,但這點倒是與修法前沒有太大的異處。
重點在於,假設約定補休期限為三個月內休畢,雖然該約定是優於法令(因為比法令訂的期限來得快結算),但如果該員工剛好是在年度終結以前加班,那麼該補休就變成一定要在年度終結時折算,而非三個月的期限到了才折算了,要因應這個問題,各事業單位在針對修法而調整制度時便要再多加留意了。
#Workforce #勞動力量 #勞基法 #補休 #特休 #一例一休專區 #曹新南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4的網紅蔡適應,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勞基法修正 適應一對一針對疑問回應】 今天服務處來了許多朋友表達對勞基法修正的看法,適應和主任、助理們也一對一針對疑問回應,向大家說明釋疑。 法律沒有絕對的完美,能執行的法律才能真正保障人民權益。 目前勞動部正在研擬配套的函釋,今天我也徵詢對加班換補休期限的看法,有人說他就是要加班費,有人可...
加班補休期限 在 蔡適應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勞基法修正 適應一對一針對疑問回應】
今天服務處來了許多朋友表達對勞基法修正的看法,適應和主任、助理們也一對一針對疑問回應,向大家說明釋疑。
法律沒有絕對的完美,能執行的法律才能真正保障人民權益。
目前勞動部正在研擬配套的函釋,今天我也徵詢對加班換補休期限的看法,有人說他就是要加班費,有人可以接受每個月結算,也有人想與特休一樣每年結算,每個人有不同的想法與需求,我會將今天的記要提供給勞動部,做為制定細則的參考。
勞基法與勞工息息相關,法的施行落實到現實的職場,如果您遇到任何疑問,或需要協助,都歡迎與我聯絡。
---相關資訊---
適應一對一解答勞基法修正後疑慮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mJdVmq7fiw
勞動部
https://www.mol.gov.tw/
勞動基準法修法專區
https://www.mol.gov.tw/topic/34395/
107年勞動基準法修法條文
https://goo.gl/6Mm7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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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補休期限 在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 【加班補休,多久以內要休完?】... 的推薦與評價
若補休期限屆滿,或契約終止了,卻還沒補休的時數,必須依加班當日的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工資喔(加班費的算法請見勞基法第24條)!!! -- 《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最新條文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