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獎金才能夠養廉的前財政部長張盛和,現在可是大學教授教人子弟財稅知識耶!
應依《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為公務員訂定充分及公平之報酬並廢除稅務獎勵金
https://blog.naturalhumanrights.com/49567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國民黨立委李慶華貪污逃亡遭到法院通緝,早在偵查階段,李慶華已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檢察官為何沒有採取任何具體保全措施而讓人跑了?今日法務部長繼續跳針說空話。 2.趙嘉寶貪污判刑11年,逃亡4年多還抓不到,等到輿論質疑,檢警才急忙成立專案小組加強查緝,然而,到現在還抓不到人。 3.我多次要求改善通...
反貪腐公約施行法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今天是國際反貪腐日,源起於17年前的今天,《聯合國反貪腐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Corruption, UNCAC)正式簽署。而我國於2015年批准並施行《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法務部則在2017年公布我國首次國家報告。
在《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71條的條文裡,明定為實現公約宗旨,分別於# 預防與打擊貪腐、#打擊貪腐國際合作與技術援助、# 提倡廉正與課責制讓公共事務與公共財展能受到妥善處理,締約國家間彼此要共同合作,積極鼓勵社會參與。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在第九屆會期,曾經針對反貪腐的《#貪污治罪條例》,以及保護吹哨者的《#公益揭發保護法》提出修法草案,可惜受限於屆期不連續因素,修法提案未能三讀通過。但時代力量秉持反貪腐的決心,我們持續努力,於今年上半年即再次提出上述兩項法案,並列為本屆會期重要法案。
許多機關內的貪腐弊案,是經由內部人士吹哨檢舉,才得以被揭發,我們也對揭發不公義事件的吹哨者被秋後算賬的荒謬現象,深感痛心。我們期望藉由完善的揭弊者保護制度,除提供給勇敢揭弊的吹哨者,在法律上能有所保障,同時能鼓勵國人發現不法情事時,都能勇於提出檢舉。
在《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時代力量提案增訂「#不法餽贈罪」,因為現行貪污罪是用法定職務說,要有法定職務的不法對價才能判刑,導致出現漏洞;草案也增訂「#不法關說罪」,公務員收受賄絡濫用自身影響力對其他公務員進行關說的行為,台灣目前沒有相關法制,但世界各國都有相關規定,也期盼台灣建立健全法治杜絕貪污發生。
在往公平正義、廉能政治這條路上,我們認為這兩項法案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而到目前為止,我們尚未看見行政院版本的草案被送至立法院排審,時代力量在此呼籲,盼行政院能盡速將草案送出至委員會審議,展現政府反貪腐的決心,真正落實《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之精神。
|延伸閱讀|
時代力量|儘速通過《#揭弊者法案》讓吹哨者勇敢照亮黑暗
https://npptw.org/kG1nUv
反貪腐公約施行法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問了一整個會期,終於等到院長一聲好的反貪腐立法】
這個會期,我在大小場合、在委員會,不斷詢問行政院和法務部,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已經公布5年,什麼時候才要把關說罪、不法餽贈罪的修法草案,送到立法院來。
法務部長:「法務部能做的都已做了」。意思就是說,草案都送到行政院了,一躺就是兩年,行政院不審、院會不通過,就沒辦法送到立法院來。
這次我再問蘇院長,能否承諾下個會期把法案送到立法院來。終於,蘇院長承諾會由羅秉成政委召集審查,審查後即會把草案送到立法院。
到底下個會期,能不能見到反貪腐草案呢,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反貪腐公約施行法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國民黨立委李慶華貪污逃亡遭到法院通緝,早在偵查階段,李慶華已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檢察官為何沒有採取任何具體保全措施而讓人跑了?今日法務部長繼續跳針說空話。
2.趙嘉寶貪污判刑11年,逃亡4年多還抓不到,等到輿論質疑,檢警才急忙成立專案小組加強查緝,然而,到現在還抓不到人。
3.我多次要求改善通緝犯查捕系統,法務部迄今進度竟然只有在12月3日開了一次會,結論是「將另召開會議」。
4.我質疑法務部研議增訂棄保潛逃罪草案,從2017年10月至今延宕超過一年,到底還要拖延多久?法務部蔡清祥部長卻說「棄保潛逃罪草案早就送到立法院了」,根本是公然說謊。
謊言被拆穿後,蔡清祥部長竟然試圖以刑事訴訟法「防逃條款」魚目混珠,繼續硬拗。
5.在2015年12月施行的《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第7條明文要求簽署公約國政府應依照公約內容,於三年內完成法令之制定。三年期間到本月將屆至,對於符合公約所要求之「不法關說罪」,行政院卻到現在都還沒送到立法院。
6.大創弊案與黃偉哲辦公室主任曾碧珠涉及的偽造文書、洗錢等犯罪行為案,早在今年4、5月間,新北地檢署已完成告發人、日本證人筆錄,以及金流已查核完成,為何遲遲不起訴?反而對外聲稱沒有管轄權,將案子移轉到台北地檢署,雙方互踢皮球。
7.去年12月我向北檢告發金管會主委李瑞倉幫慶富喬事,讓銀行團退回5.5億備償金,結果北檢移轉到雄檢後也毫無下文,到底還要拖延多久?
8.我多次質疑,檢察署對於偵辦中發現不法行為,保括「非法地下匯兌搬錢至中國」、「非法收受陳慶男政治獻金」,都未通知相關機關進行處分。
反貪腐公約施行法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前言:今天邱太三部長請假沒到;陳明堂次長以虛偽不存在之外部行程作為部長不到場理由之一。事後經確認沒有外部行程、只有部內會議,次長才收回不實表述。
實質質詢重點:
1. 法務部今天所提出「司改國是會議獄政改革」報告,關於假釋的部分,竟然拿一個2015年就存在的「假釋審核參考原則」充數當成果。更可笑的是,先前質詢邱太三為何對貪腐法官胡錦彬採取「從寬審核」之標準而通過假釋時,法務部部長根本否定這個標準之有效性。法務部灌水充業績的惡習,絲毫未改。
2. 面對監所管理員長期過勞,法務部不補充人力,卻一直花錢蓋大樓。例如,2017年10月台北監獄大樓風光揭幕,卻因為戒護人力不足,結果到現在根本未啟用,花費4億元興建蓋大樓放著養蚊子。
3. 2017年8月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法務部應制定《監所管理員值勤條例》,根本解決基層矯正人員過勞、薪資苛扣與勞力剝削等現況。法務部矯正署到今日還在擺爛,明明草案初稿早已出來,卻放著完全不處理。」。
4. 《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第7條明文要求各國政府依照公約內容,三年內完成法令之制定。三年期間到本月底將屆,對於符合公約所要求之「不法關說罪」,法務部至今仍沒有提出草案。陳明堂次長備詢時竟敢昧於白紙黑字的法條,硬拗「不用三年內完成」,試圖掩飾法務部對於制定「不法關說罪」的怠惰。
2018-3-14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縱放貪腐法官假釋 邱太三胡扯包庇
https://goo.gl/V6qN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