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防疫今年的祭孔大典規模縮小😷】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 #教師節,一早在台南和宜蘭孔廟舉辦 #祭孔大典,宜蘭縣因應疫情,減少近距離互動,首度取消 #六佾舞 及國樂演奏,也不開放民眾觀禮‼台南雖然六佾舞照常上場,但容易造成近距離接觸,則取消最受民眾歡迎的 #拔智慧毛 活動,改為 #植樹 來紀念孔廟古蹟修復工程完工‼
#祭孔
#防疫
#孔廟
#智慧糕
📌加入Juiker,即時掌握央廣新聞📌
https://jkgo.in/gt/j/bGiJAm
📌歡迎加入央廣Rti官方TG帳號,每日新聞不漏接📌
https://t.me/RadioTaiwan
📌Google新聞也可追蹤央廣Rti📌
https://reurl.cc/LdGL5L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0的網紅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本集主題:園區歷史既古蹟修復常設展 訪問:鄭鈺琳 專案規劃師 國定古蹟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鐵道部,是清代臺北機器局所在地,也是臺灣第一個現代化的火車修理工業園區,後來更成為全臺鐵路交通的管理中心。1989年臺北新站落成,臺鐵總局遷出後空間閒置,2006年起國立臺灣博物館與臺灣鐵路管理局合作,...
古蹟修復工程 在 臺南 TODA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台南祭孔~今年不拔智慧毛 改種樹
✅在大成殿外種下1棵楷木(又稱為孔木)做為紀念
台南市各界今天清晨在「全台首學」孔廟舉行孔子誕辰2571週年釋奠典禮,不少民眾到場觀禮,還有捷克交換生也來感受傳統的祭孔,而受到疫情影響,今年取消拔智慧毛活動,改以植樹紀念孔廟古蹟修復工程完工。
(圖文來源:自由時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3685731
古蹟修復工程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好開心!莉莉爭取的台南市定古蹟原台南州會古蹟修復工程,歷經3年時間完成,
重現日治時期的建築原始風貌,重現牛眼窗,莉莉邀請大家在9月18日上午參加開幕活動,一同參觀修復後的台南州會。
#台南市定古蹟原台南州會古蹟修復工程完工
古蹟修復工程 在 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本集主題:園區歷史既古蹟修復常設展
訪問:鄭鈺琳 專案規劃師
國定古蹟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鐵道部,是清代臺北機器局所在地,也是臺灣第一個現代化的火車修理工業園區,後來更成為全臺鐵路交通的管理中心。1989年臺北新站落成,臺鐵總局遷出後空間閒置,2006年起國立臺灣博物館與臺灣鐵路管理局合作,推動鐵道部轉型成為博物館園區。
園區中計有廳舍、食堂、八角樓、電源室、工務室、戰時指揮中心(防空洞)等六棟國定古蹟建築,皆於日治時期陸續興建而成。主建築廳舍落成於1920年,採用大量阿里山檜木,為「下磚上木」的半木構造建築,外觀為紅磚與白色仿石造的英國安妮復興(Queen Anne Revival)歷史樣式,與八角樓同為臺灣總督府營繕課技師--森山松之助在臺後期的代表作品。
鐵道部的古蹟修復工程自2014年1月開工,至2016年10月完工,耗時近三年,多樣的建築形式、構築工法亦增加了不少修復難度。本工程由張義震建築師事務所設計監造、慶洋營造有限公司進行修復作業。工程期間亦多次邀請日本專家與國寶級匠師針對重點工法進行經驗與技術交流,為臺灣古蹟修復技術的累積,留下珍貴的一頁。
鐵道部古蹟展規劃了四個主題展間、六座數位導覽與二十處解體調查現地展示,呈現鐵道部的歷史風華與建築特色;並以修復紀錄的角度,帶領觀眾回到修復現場,一窺古蹟修復過程的匠師身影、工法技術與修復思量。關於鐵道部古蹟建築的種種精彩,等待您親炙現場,細細發掘。
主題展間
呈現有關鐵道部歷史變遷,建築特色與修復過程的相關展區,包含「園區歷史展區」、「立體石膏飾展區」、「金庫展區」、及「古蹟修復展示工坊」。
1. 園區歷史展區
鐵道部園區,是清代臺北機器局所在地,也是臺灣第一個現代化的工業園區。透過模型、動畫影像和互動裝置的展示呈現,引領觀眾回顧這段流動的歷史。
2. 立體石膏飾展區
這裡有園區最精緻華美的立體石膏裝飾。想知道修復團隊如何將完全脫落的天花板,恢復成原初精緻的模樣,這是絕對不能錯過的一區。
3. 金庫展區
鐵道部修復過程留下的物件與歷史文物,都封存在這裡。
4. 古蹟修復展示工坊
修復工地的角落裡藏著什麼精彩故事?怎樣的妙手,讓老建築重現了昔日風采?讓我們重返修復現場,一窺鐵道部古蹟修復的日常。
數位導覽
藉由數位導覽認識鐵道部各棟古蹟的背景故事,如廳舍、食堂、八角樓、電源室、工務室及戰時指揮中心。
解體調查現地展示
古蹟修復的第一步,就是解體調查。每一個遺留在現場的蛛絲馬跡,都是修復的線索。讓我們知道建築物原本使用的材料、工序、工法,同時也反映出當時的時空背景。找找看,這些線索隱含著什麼樣的訊息?
粉絲頁: 國立臺灣博物館 National Taiwan Museum(鐵道部園區)
住址:台北市延平北路一段2號
電話:022558-9790
請大家支持,我全部六個粉絲頁
李基銘主持人粉絲頁:https://www.facebook.com/voh.lee
李基銘新聞報粉絲頁:https://www.facebook.com/voh.twnews
李基銘的影音頻道粉絲頁:https://www.facebook.com/voh.video
漢聲廣播電台「fb新鮮事」節目粉絲頁:https://www.facebook.com/voh.vhbn
漢聲廣播電台「快樂玩童軍」節目粉絲頁:https://www.facebook.com/voh.scout
漢聲廣播電台「生活有意思」節目粉絲頁:https://www.facebook.com/voh.life
古蹟修復工程 在 hulan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政治大學化南新村位於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1至93號,興建於1960年代,曾住過多名政大教授,保留初期政大復校的教育文化記憶;建築群分為甲、乙兩區,住宅為二層樓加強紅色磚造雙拼建築,建物內部空間精簡,反映1960年代經建條件,而區間留設小公園,形成極富特色的鄰里景況。
不過,由於政大學院空間不足,校方擬在化南新村興建法學院大樓,當地居民反對,向文化局提報文資,訴求全區保留,文資委員也多次前往會勘
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中華民國106年7月27日文化部文授資局綜字第10630079121號令訂定
第一條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聚落建築群之修復及再利用,應基於文化資產價值優先保存之原則,並保存主要紋理、原有建築式樣、風格與外在形貌或重要之開放空間、環境與景觀。
第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應符合其聚落建築群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規範,優先保存聚落建築群原有生活形態與無形文化。
第四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包括下列標的:
一、聚落建築群之建築、構造物。
二、聚落建築群整體空間紋理。
三、聚落建築群保存再利用之必要公用設備、公共設施。
第五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其辦理事項如下:
一、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二、規劃設計。
三、施工。
四、監造。
五、工作紀錄。
六、其他相關事項。
第六條前條第一款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依據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保存強度分區、分級設定,擬定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及內容。
二、現況調查,包括擬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內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結構、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調查。
三、文化資產價值與再利用適宜性之評估,原有建築形式工法之調查。
四、景觀維護方針、修復或再利用原則、方法之研擬。
五、必要之現況測繪或圖說。
六、修復或再利用所涉建築、土地、消防與其他相關法令之檢討及建議。
七、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四條所定因應計畫研擬之建議。
八、修景、環境設施整建整備、防災系統設施之設置建議。
九、修復或再利用實施期程及經費概估。
辦理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
第七條第五條第二款規劃設計,應依前條修復或再利用計畫為之;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必要調查之資料整理分析。
二、規劃及設計方案之研擬。
三、現況之測繪、圖說繪製及必要差異分析。
四、必要景觀與設施保存之設計。
五、必要之結構安全檢測及補強設計。
六、施工說明書之製作。
七、工程預算之編列。
八、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消防法及其他相關法規適用之檢討。
九、依前條第一項第七款之建議研提之因應計畫。
辦理規劃設計,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
前項所定之開業建築師或相關技師,其參與執業之範圍,應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之規定辦理。
第八條第五條第三款施工,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原有構件、文物種類及數量之統計。
二、各項現況之清理、清點、核對及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之記載。
三、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
四、有關施工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與設備商資格文件及名冊之備置。
五、修復構件之量測及彙整。
六、原用材料之保存、修復或更新及品質之管理。
七、原有文物、重要風貌、設備保護措施之執行。
八、施工中因重大之發現所為對業主之通報。
九、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將竣工書圖及因應計畫送土地使用、建築及消防主管機關建檔。
施工廠商於第五條第三款施工中,應置工地負責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置相關人員。
第九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之施工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一年以上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或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二、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前項修復或再利用工程經費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並應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工地負責人於施工期間,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
第十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內容中,其保存強度分級高者,原有建築與景觀形貌,應由具備傳統匠師資格者施作。
第十一條第五條第四款監造,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施工廠商辦理之原有構件及文物種類、數量統計之監督。
二、清理、清點、核對各項現況之督導,並查對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及其後續之建議。
三、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及設備廠商相關資格文件之查對。
四、對施工廠商執行修復構件量測成果之校驗。
五、施工廠商辦理原用材料保存、修復或更新與品質管理工作之督導及查驗。
六、施工廠商執行原有文物保護措施之監督。
七、施工廠商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之監督。
八、施工廠商現況施工中重大發現提報之查對及建議處理。
九、施工廠商依第八條第九款規定,辦理竣工書圖與因應計畫建檔之協助及督導。
第十二條第五條第五款工作紀錄,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修復或再利用範圍之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施工前後修復狀況之紀錄。
二、參與施工人員與匠師施工過程、技術、流派紀錄及其資格文件。
三、採用科技工法之實驗、施工過程及檢測報告紀錄。
四、修復工程歷次會議紀錄、重要公文書、工程日誌、工程決算、驗收紀錄及其他必要文件之收列。
五、修復成果綜合檢討與建議。
第十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進行,應受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前項指導監督,主管機關得邀集機關、專家或學者召開工程諮詢或審查會議。
前項諮詢或審查會議,得為規劃設計之審查、協助審查廠商書件、指導修復工程進行、審查各項計畫書圖及其他必要之諮詢。
第十四條因應聚落建築群之特殊性或非屬聚落建築群整體性之修復或再利用者,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定後,其修復及再利用得依實際情形簡化,不受第五條至第十二條規定之限制。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古蹟修復工程 在 有誰對「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有興趣?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1、曾受過「古蹟修復工程工地主任培訓基礎班」訓練,並領有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核發之結業證書者。 2、具營造業法規定之工地主任資格,並領有中央主管機關 ... ... <看更多>
古蹟修復工程 在 110年度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培訓班南區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為建立正確古蹟修復觀念與學習修復技術,培訓古蹟修復及防震、防災處理. ... 報名資格:107年~109年度(參訓年度)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培訓班期末測驗考核成績不合格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