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到日本第一個住處〜 #難波sharehouse驚魂記⭐️
(文長慎入)
我在日本的住宿,share house 經驗3次, 租屋經驗2次,買房經驗2次,其中我覺得最精彩的部分大概就是share house了。
2008年6月畢業典禮結束幾天後,我拖著一卡皮箱搭上飛機展開了留學生活。
我為自己選擇在日本的第一個住處不是學校宿舍,也不是一般租屋的套房。而是share house。
廚房,廁所,浴室為共用部分,個人房間約6疊的雅房。附有桌椅,冰箱,電視,床。
一個月的房租(包水,電,瓦斯,網路)日幣54000。
地點位於大阪市浪速區元町的八坂神社隔壁。真的是與神社只隔了神社的圍牆與我房間的牆。最近的車站是南海電車的難波站。道頓崛心齋橋都在徒步區內。
當初選擇這裡的原因是因為
1️⃣想給自己全日文的生活環境(另外兩位室友是日本人)
2️⃣考量到對留學生來說外出的交通費也是個負擔,所以選擇交通方便的地方。
3️⃣為了因應升學與就職後搬家能快速,選擇附家電傢俱網路的地方。
在那約兩年的難波share house生活裡,一個三房一廳的空間裡,看到了許多人的故事。
我的日本人室友,一個男的,一個女的。
女室友是廣島人,很美的日本航空的空服員,說著一口流利的英文,有著英國籍,在日本教英文的男友。一開始覺得她很和藹,但時間一久覺得她有憂鬱症。因為她常常會突然來敲我的房門罵一罵,過一下又哭著來道歉,她與隔壁的男室友處得不好。
男室友是仙台人,一個年紀比我大,外表像竹野內豐,工作是派遣人員。記得當年萬聖節,聖誕節,日本新年期間,他總是傍晚出門工作到清晨才回家。
某天深入聊天才知道,他其實是美術大學畢業的。
只是無法有機會接觸到自己喜歡的工作而放棄了夢想 選擇了打工性質的派遣。
他像個哥哥一樣,廚藝一流,放假時還會去海邊吊新鮮的魚回來料理,我下課回家時若剛好他在煮飯,總會分給我當午餐或晚餐。他也會介紹同事跟女朋友給我認識。大家會一起出去吃飯踏青。即使這位大哥哥不在,我私底下也會跟他的女同事一起去玩。
那段日子,讓我在國外不僅不孤單,甚至還過的很充實。
唯一現在回想起來還是覺得有點可怕的事,
一開始我主動寫信詢問share house細節,與我接洽的是一位年約60歲,名為高本的「日本人」。
字裡行間總覺得這位管理人員的日文好像都較簡短與口語化,但對當初還不熟悉商業日文的我來說也就沒在意太多了。
當初剛大學畢業,剛離開爸媽保護傘下的我,坦白說,其實對於個資與隱私的警戒心真的不夠。
這位高本當年知道我要考日本的研究所,他分享了他當年的經驗,也一直很關心我考研究所的進度,會找我到附近咖啡店談升學準備情形。
一開始我只覺得他是個熱心的人,但漸漸的我覺得他問的越來越多、他甚至要我寄我的履歷給他看。甚至干涉到我與當時男友的交往狀況。我在某天寫信請他不要再干涉我的任何事情。我告訴他我沒有義務回答這些。
某天我跟隔壁的男室友聊到這位高本,男室友跟我說「他一直說他是高本高本,但他的口音一聽就知道不是日本人,而且這裡的入住合約內容其實很有問題。我當初要求改掉很多」。
我一聽到這段話,不知為何覺得很可怕。過幾天遇到高本時,我問他「你明明不是日本人為何一直對我說日文?為什麼不直接說你是台灣人?」
這位約60歲的高本居然惱羞成怒說我變了。那天晚上他寫信到我的email 信箱說「妳剛到日本時很開朗活潑,但現在的妳變了,希望妳能回到剛到日本時的妳」。
在那之後覺得搬家換個環境會比較好,於是聯絡這位管理人高本說我兩個月後要解約。沒想到高本對我說要解約的話要繳三個月的違約金還說房子被我們弄的很髒所以要額外收兩個月的房租當清潔費,說不想繳違約金的話,就找到下一個入住的人。(其實房間一點都不髒不亂,日本一般就算收清潔費也沒這麼誇張。)
我這才回頭仔細看了剛到日本入住時的合約,當時過於單純的我把很多事情想得與台灣一樣簡單,在那天第一次反省自己太容易相信別人。反省自己經驗真的不足,警戒心真的不夠高。
但幸運的是,我有幾位從我19歲就認識的日本人好友。其中有對大我十歲的稻葉夫妻一直對我很照顧。我在電話裡像他們求助後,他們隔天立刻帶我去他們朋友開的不動產公司,請專業人士幫我看那份合約。
專業人士判斷結果是雖然合約內容多處不合理,但因為我有簽名所以生效。
但又因為保證人那欄完全是空白的,對於當時還只是學生的我,其實那份合約沒有實質的法律效力。
於是在稻葉夫妻和他們開不動產公司的日本朋友瀧澤的幫忙下,兩天內幫我找到了離南海電車難波站更近,環境更好的9疊套房。也感謝他們與房東砍價,讓我能用接近原本房租的價位繼續在難波住。在瀧澤不收取仲介費,稻葉夫妻直接挺身當我的租屋連帶保證人的情況下,以最低的初期費用決定了在日本第一次的搬家。
搬家當天稻葉夫妻開廂型車來幫我搬家,帶我去申請wifi網路後,我按照專業人士指引的內容,寫信給那位高本,然後把那副在難波share house的鑰匙用匿名掛號信寄回去。才正式結束了我在日本的難波share house驚魂記。
一到日本就經歷了這些,讓我往後在日本的生活,不管對任何人事物警戒心都變得很高。在那之後的我對於任何需要簽名的東西,絕對反覆看它個好幾遍,有疑問絕對問到能接受才會簽名。
在國外不比在國內,唯有小心謹慎才是保護自己的方法。
這個經驗也是我為什麼對在日台灣人警戒心較強的原因,當然我還是有在日台灣人好友,甚至透過粉絲頁也認識了有機會想多聊聊的在日台灣媽咪😊
真心希望大家都是隻身在外的台灣人,互相幫助都來不及了,是否不要那麼急著互相傷害呢。
台灣人情味的美,希望也能傳播到國外。
#難波八坂神社是我當年的power spot
#其他sharehouse經驗不驚悚但很精彩
#期待與大家慢慢分享到日本經歷過的大大小小事
合約 英文 簽名 效力 在 出國手記 一個人的故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申請德國大學 x 注意事項
最近德國大學的申請時間慢慢進入尾聲,德國聯邦教育及研究部以及各大學的註冊組更早已忙得焦頭爛額。
目前根據德國聯邦統計局資料,2017學年的德國大學中,有13%為外國學生。德國的外國學生申請人數年年增加,其中相關的負責單位難以負荷如此龐大的信件量,每年外國學生申請的問題,不外乎資料不齊全、姓名以及註冊號碼未附上或是錯誤、資料遲到、資料規格不符、申請人未回覆學校單位。許多代辦甚至將不同學生資料全部裝進同個包裹內,減少郵資,甚至放錯學生資料。由於德國公立大學的教育人士皆為公職,因此不完整的資料,除了要求申請人再次提交文件外,便只能以資料不足取消資料送檢的過程。
除此之外,學生處更遇到許多申訴問題,例如申請失敗、代辦申訴、簽證、找房、受騙、銀行、住址入籍等問題,目前各大學的相關問題已經向德國聯邦教育及研究部提交,然而現在並未有專門的團隊(社工和法律人士)提供協助,因此希望未來即將申請德國院校的同學們特別注意以下問題:
1. 申請失敗:一般國際包裹所需時間為10天到14天,然而快遞遲到問題頻頻發生,對於送件時間遲到也不予處理。資料不齊全者,相關辦事處多以E-Mail和掛號信件要求申請人補上文件,然而每一次的要求都有時間限制,此類的送件遲到也不予處理。
2. 代辦問題:學生們付了高額手續費,然而許多代辦寄送資料的過程並未讓學生看到,我們在收件組所見的包裹,甚至有以水果箱寄送多組資料,開封時需要同仁幫忙分類申請號碼,由於此類問題許多,許多學校已經不會再處理這類包裹。我們也遇到許多代辦將學生的資料寫錯、送錯學校,此類也不列入處理。
3. 代辦申訴:許多申請失敗的同學,會要求相過大學辦事處提供申請失敗原因證明,為了向代辦提取補助金或是退款,然而德國的教職員工無法參與民事訴訟,因此此類要求也不予處理。
4. 簽證問題:有關簽證,各大學多半只有權利提供入學證明,向有關國家辦事處交涉,並不完全屬於工作範圍,然而許多學生辦事處仍然會熱心提供協助。
5. 找房問題:此類問題不外乎如何找房,以及找房過程受騙,德國有許多找房網站,然而上面的訂金問題和合約內容,學校單位並沒有辦法介入,這些找房網站也無法完全提供協助,此類民事問題,只能尋求律師介入,然而律師費多半高於申訴金額,因此找房時更應小心,例如匯款Überweisung並沒有法律效力,在進行任何匯款前,皆須要求合約Vertrag,包含雙方姓名、合約內容、時間效力、簽名,或者使用Paypal,但非Paypal Friends。一般推薦初到德國的學生申請學生宿舍,在熟悉城市環境後,再進行找房,或是透過熟人介紹。
德國學生宿舍協助和申請,請Google相關城市的Studentenwerk、Studentendorf
柏林: studierendenWERK BERLIN、Studentendorf Schlachtensee
慕尼黑:Studentenwerk München、Campus Südseite
法蘭克福:Studentenwerk Frankfurt
柏林、慕尼黑、海德堡、不來梅:Campus VIVA
備註:BMBF 德國聯邦教育及研究部職員為筆者私交,礙於公職無法公布姓名,此篇文章從未以德文或是英文發布。
合約 英文 簽名 效力 在 BusyBees 瑞士小屋日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瑞士生活】買房大不易 Part VII – 不懂德文 不能簽約?
我們的買房合約都是由公證人 (德文: Notar;英文: Notary) 替建商準備的,當我們收到合約時還一併收到產權和一些土地契約的資料等等厚厚的一疊,全部是德文!當下看到真的都傻了,儘管能夠自己翻譯,買房合約有不少大大小小的細節和相關法令,相信儘管瞭解德文的人都不一定能夠完全理解。那這幾百頁的東西,要請誰來翻譯給我們聽?
在瑞士買房,所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都要用官方語言書寫,而由於在瑞士,儘管簽了約,最後還是能以一句「我又不懂這句的意思而毀約」,所以為了彌補這一點,Notar要求需要尋找簽約代理人來翻譯及簽名(很怪吧!自己的房子,別人來簽⋯)。從Notar寄來的文件,也附上了說明,教我們要如何順利地簽完合約,當然,這也是用德文說明的。
基本上法律規定,要簽合約一定要懂合約的內容,這是蠻合理的,所以有三種方案可選擇:第一,把全部的文件翻譯成英文,據說這要花上好幾週,而且非常昂貴 (大概4000瑞郎左右 = 台幣10-15萬) ;第二,請Notar用英文解釋給我們聽,並自尋代理人簽名;第三,請懂德文的朋友解釋,並代理簽名。
我們最後是自己翻譯了之後,再請銀行朋友協助瞭解其中細節。再請Notar的人用英文解釋一次給我們聽,並委託該辦公室職員代理簽名。
#嫁給瑞士人也要代理人簽名?
這也發生在我瑞士同事的身上,他和他太太也買了一間房,由於他太太是英國人不是很懂德文,所以就算我同事瑞士人解釋合約給他太太懂之後,他太太還是必須授權給其他人簽名!
總之,就在歷經波折之後,合約終於完成簽約,銀行也付款了,現在就等新房完工囉!非常期待!
#瑞士購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