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傳產的現況:有了MIC才有MIT>
關於「台灣」口罩國家隊加利科技「混充」大陸口罩交貨的事情,其實網路上已經很多資訊了,不過有點紛亂,我在這邊稍微整理如下:
一、意願書部分(附圖一)
1.意願書不是合約:
老闆在受訪的時候,談到政府拿一張白紙給他簽名,因此經濟部就「拿出合約」來打臉老闆,而新聞也下標:「經濟部秀白紙黑字合約打臉」,但是,經濟部拿出來的卻是平面醫用口罩定額徵收調查「意願書」。
套句在韓國瑜時代,綠營最常說的話,MOU不等於合約,簽了MOU又怎麼樣?
2.意願書內容裡面提到,6/1起國軍支援口罩生產及相關激勵措施將要退場,可是政府卻一直說有激勵措施,所以到底6/1以後,還有沒有激勵措施。
3.產能的估算,老闆有提到,是以有國軍時候去估算,然後根據報導者的報導,在口罩生產正緊迫的4,5月,加利日產量是30萬片/天,但是那是一天24hr完全不停生產線的結果。所以,意願書上的產能估算是否合理,這恐怕是個很值得探討的問題。
4.日產能要求19萬片,周產能直接乘以7天,那不是要加利一週七天都不要休息的意思嗎?
5.意願書上並沒有指定MIT,所以除非有其他合約表示,6/1以後還是強制使用「百分之百台灣製造」,不然這責怪不是百分百台灣製造,也是奇怪。
6.如果有看過報導者的相關報導,相會對加利會出此下策,不感到意外。因為加利是以小搏大,其實他只有3條老生產線跟一條新生產線。在接受報導者採訪的當下,已經加入國家口罩生產隊一個月,而這一個月都是每天連續24hr開工。
報導中有一段,現在看來格外有感,附圖如二,看完附圖所述,你會對政府現在說,徵用量都有計算過,有多少成信任?
二、台灣傳產現況,有了MIC才有MIT
有所謂資深媒體人「踢爆」,加利從大陸進口的口罩,是由安徽安景瑞公司提供,而這家公司疑似加利在大陸投資的公司江陰天瑞出資蓋的工廠。
進而他就說了一個很讓人無言的結論:「是巧合?還是要洗產地發大財?」
關於MIT好棒棒,MIC洗成MIT發大財這種「傳說」,真的讓人很無言,台灣的資深媒體人為何都那麼無知,不知道兩岸製造業的現況是:有了MIC才有MIT。
尤其是非電子的傳統製造業。
就像加利老闆說的,按照台灣政府訂的標準,只要有幾個環節在他的工廠完成,就可以視為他工廠的產品,所以他從大陸進口半成品,然後在工廠內做篩檢、加工、貼標籤、包裝等工序,就可以視作他自己台灣工廠的產品。
而他說的這段很重要,我特別挑出來講,是因為,太多台灣的傳產製造業就是用這種模式運作,才能維持台灣產線的運作。
在2000年以後,很多台灣傳產製造業,因為台灣本地薪資、房價、物價高漲,環保意識提升,所以都把產線外移大陸,然後用加利林老闆所提的這個流程完成所謂「台灣製造」。
我自己就知道有些知名品牌廠商的台灣代工廠,就是這樣操作的,你在買的時候,是看不出有幾成是來自大陸製造的。
我常說,台商(背後的大陸市場、勞工)、外勞與健保,是把台灣寵成惡魔之島,專產沒人性人類的三大原因。
在上世紀90年代末期,傳統產業在本島製造成本高漲,轉型卻無力之際,大陸的低廉工資以及耐操的人力素質,為這些傳統產業提供了一線生機。
在2000年的時候,大陸月平均工資不到800RMB,換算是台幣3千多元。加上各種原物料(包括廠房)取得價格相對低廉,因此產品的製造成本比台灣低很多。
再加上大陸百姓當時為了脫貧,都有著一副忍無可忍,還可以再忍下去的耐操勁。不說其他,就拿鴻海旗下富士康為蘋果代工做例子。
以前大家對蘋果最津津樂道的,就是蘋果的「優雅品味」,每次開箱蘋果相關產品,都是一種賞心悅目的驚喜,連電源線的擺放,都如當兵時疊豆腐棉被般整齊。(現在很多電子產品廠商都跟進蘋果這套)
你以為這種整整齊齊的優雅品味,例如九十度角電源線的折疊法,不是一種對生產線人員的折磨?
在十幾年前,還沒有高度自動化生產機器的時代,我就聽過有很多富士康廠的員工,在一次一次高耐力跟高精度的生產要求下,最後百病纏身。(但是富士康給的薪水也遠超其他公司就是,這沒啥好抱怨的)
其實在2014就有新聞報導過關於MIT的「實況」了,我不多做贅述,就請自己參考,這還是自由黨報的報導呢。(附註一)(附圖三)
像是加利林老闆這樣的操作,其實是很多台灣傳產的日常,所以問題真的不是加利混充不混充,因為從附圖三就可以知道,即使混充,還是算MIT啊。
你到全台各地繞一圈,硬是要以100%台灣製造做標準,下架非純品MIT,可能會讓你精神崩潰喔!
所以,為何政府要跟大陸比拼口罩產能,硬是要建造所謂台灣國家口罩隊,想要彰顯台灣是製造業大國,實力雄厚的假象?
看到很多人大呼小叫說混充中國貨,我真的很想跟他們說一件事:
對很多台灣的傳產製造商,就是有了MIC才有MIT。而且根據大呼小叫的資深媒體人徐先生講的,如果安徽安景瑞公司就是加利在大陸的子公司,那這樣調貨,到底問題在哪裡?
政府硬是昧於現實,不跟百姓說明清楚,卻遮蓋真相,讓很多人還活在MIT好棒棒,MIC好可怕的假象裡,導致台灣有一大群鍵盤俠,產生了昧於現實而來的恐慌跟憤怒。
何必呢?
附註一: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755304
員工當兵勞健保 在 顏銘緯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杜絕假承攬之外,外送員更需要的事】
昨天,勞動部職安署公布了食物外送平台業專案檢查結果。
目前仍營業的 9 間平台中,就有 6 間平台業者與外送員被認定為僱傭關係。也就是說,大部分外送員今後也適用勞基法等勞動法令!
不過,前陣子外送員意外事件後,很多人都有提到,外送員勞動權益的問題,不一定只是承攬或僱傭的認定,而是在於,外送員究竟有沒有跟平台業者爭取權益的 #工會?
八月底的時候,台南、基隆等地的外送員就已經準備要組工會,來解決外送獎金被公司宰制,以及沒有勞健保的問題。前陣子事件發生後,台北、台中等地也接到很多工會的申請。
👀
不過,有個疑慮是,我們現在看到的外送員工會,大多是屬於地方性「#職業工會」型態。在目前工會的法規中,職業工會只能 #以縣市為組織區域,而且一個縣市只能有一個同種類的職業工會。此外,以台灣的現狀來說,大部分職業工會的功能,僅 #局限於幫助勞工保勞健保。
這些法規上的限制,阻礙了外送員的進一步團結:一來,外送員分佈在全台各地,但法規卻限制外送員組織以全國為範圍的工會;二來,雖然地方性職業工會能夠擔起勞健保,但卻缺乏積極與資方爭取、協商更進一步的權益的機會。
👌
要改變「區域性」的問題,其實可以籌組全國性的外送員「#產業工會」。產業工會是工會的另一種型態(*註),可以 #全國為範圍設立,更適合團結各地的勞工,與資方進行協商,因此也 #更適合四散各地的外送員。
❌
但是,若組成全國性的外送員「產業工會」,也會面臨一個非常大的限制:#協商資格。
根據《團體協約法》裡面的第六條,如果某職業工會或產業工會要與資方公司協商,就必須要個前提:這間公司必須 #要有一半的人是工會會員。
這對外送員來說,幾乎是達不到的門檻。許多外送員都是兼職,有些是學生寒暑假打工,有些是二度就業當作過渡期工作。像我很多朋友,都只有暑假或等當兵時跑過一兩個月的外送,若將這些員工都算進去,那根本不太可能讓超過一半的員工都加入工會。
這條限制協商資格的法,一直以來都被認為是對工會爭取權益極大的阻礙。除了這次備受矚目的外送員,其實,台灣有非常多中小企業的員工都被此法受限。
💪
爭取勞動權益的路上,必須要有法律與時俱進的支持,尤其外送員這種新型僱傭型態的產生,更需要法規進一步的保障。
如果當選立委,我一定會全面檢討勞動相關的法律,包括 #鬆綁職業工會的地域限制,以及 #鬆綁團體協約法第六條的協商資格認定,不要讓不合理的法規,阻擋台灣勞工爭取權益之路。
#同胞愛團結
#團結真有力
#少年台守護勞動權利
*註:例如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就在大專院校的勞動權益上做出很多努力;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則是少見的例外,不過,空服員的勞動地大多在桃園機場,與外送員分散四處的情況比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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