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份市公所近期在處理「仁愛段2筆市有土地排除占用案」,今天下午特別邀請各住戶來參加說明會,大家對於當初現有合法建築、執照才被公所徵收部分土地表達不滿,頭份市公所表示當年都市計劃原本要將該地區道路拓寬所以進行徵收,但最後並沒有真正執行拓寬計畫,所以讓鄉親繼續使用。如今要和鄉親收補償金,引發很多的不滿,甚至是鄉親和公所之間有諸多的疑義,公所當下也沒有辦法清楚回應和釐清,所以雙方沒有共識,最後公所決定將相親所提出的疑義先釐清後,向上級機關申請函示後再行決定。
公所今天沒有發通知讓民意機關參與,我是收到鄉親通知才去參與,但因為公所和鄉親之間一直陷入各說各話(手上都沒有帶上書面文件、證明),我也只能請他們各自要把問題釐清後再處理才是,有些不理性的鄉親對我有謾罵或是指稱這是民進黨政府在亂搞,我也是聽聽、笑笑以示尊重,但冤有頭債有主,就算今天你被政府收了佔用的補償金,入的是地方政府的庫而非中央,這也都是公部門的錢不會進到誰的私人口袋,而我沒受邀卻自己到場關心,很想幫忙卻無端一直背負罵名,實在也是無奈😮💨!
就我個人的看法,還有其他可以解套的辦法就不要與民爭利,複雜一點無所謂,但就常人的想法,總會覺得這是先來後到的問題,當時的時空背景既然無法順利推動計畫,也允許大家長年正常使用,過了那麼久突然來找民眾要補償金,會犯眾怒也是能理解的……
#佔用道路
#繳交補償金
#溝通協調
同時也有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大林蒲遷村,代理也要繼續向前行 【沒遷村計畫就列遷村經費,誰放心?】 行政院去(108)年10月通過了「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計畫」,但遷村計畫書要到110年才會出來。沒有遷村計畫書,就沒有確定的遷村基準日、遷村範圍、補償資格,但行政院卻已先算出遷村費為589億。沒遷村計畫就訂589億,這讓居民很不放...
土地被徵收補償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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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陳立夫│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兼任教授
【本書簡介】
土地法之法現象與法律關係,交織於公法、私法領域,並兼涉實體法與程序法規定,且其相關法規範多元複雜。從而,土地法學研究、土地法律適用與土地事務處理上,除理會個別法文意涵外,尤須洞察整體法規範之內容關連與立法原理及相關問題。本此觀點,本書就土地法關於「私有土地所有權消滅與回復」、「禁止外國人取得之土地」、「共有不動產之處分及優先購買權」、「土地登記之公信力」、「土地登記損害賠償制度」、「城市房屋租金限制」、「收回出租房屋限制」、「基地‧房屋優先購買權」、「接連地損失補償」及「被徵收土地之收回」等事項之規定,以註釋書型態,詳細闡釋其立法意旨與法文意涵,並論述相關議題,乃至癥結所在,內容兼顧學說與實務見解最新實態,期使理解相關規定與議題內涵之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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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徵收補償 在 林彥甫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市府應通盤檢討都市計畫,還地於民。
早年新竹市都市計畫在劃設時,因為當時房屋多集中在舊城區及外圍,再往外幾乎都是田,再加上相關人員沒辦法一一到現場看現況,有些地方就直接在圖上畫上土地分區及計畫道路,結果造成不少問題。
今天會勘的案件就是其中一個狀況,明明幾十年前就存在一條既成巷道,但是計畫道路卻畫在相隔不到 1 至 3 公尺的地方,導致即成巷道的土地和計畫道路的土地都無法被妥善運用,原先就蓋在計畫道路上的房子也因此無法翻修,造成民眾極大的困擾。
況且市府光是要開闢這段寬 6米,長不到 30 米的道路,加上徵收補償,就要花上約 3~5 億元,根本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因為本來就有一條路了。
所幸遇到新竹市都市計畫正在通盤檢討,我將民眾的意見反映給市府後,都發處很迅速就安排會勘。相關人員到現場觀看後,既有巷道的寬度確實與計畫道路幾乎一致且就緊鄰在隔壁,因此市府同意納入此次都市計畫變更案。
感謝邱顯智委員也特地派代表到場關心。這個看似簡單的一件事情,卻困擾了當地民眾 30 幾年,如今終於有了改變的曙光。
這絕對不是個案,因為先前光是檢討沒使用需求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就多達 50 幾案。我們認為市府應該積極檢討不合時宜的公設保留地及計畫道路,儘速還地於民。
假如各位或身邊的人有遇到相同的狀況,請儘速讓我們知道,也許事情會有轉圜的餘地。
#全民監督市政
#彥甫解決問題
#第十屆第5次定期會質詢
土地被徵收補償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大林蒲遷村,代理也要繼續向前行
【沒遷村計畫就列遷村經費,誰放心?】
行政院去(108)年10月通過了「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計畫」,但遷村計畫書要到110年才會出來。沒有遷村計畫書,就沒有確定的遷村基準日、遷村範圍、補償資格,但行政院卻已先算出遷村費為589億。沒遷村計畫就訂589億,這讓居民很不放心。
原本經濟部長沈榮津在6月21日要與大林蒲鄉親面對面,說明遷村計畫內容,最後卻延到9月中舉行。之所以如此,也是因為鄉親認為遷村計畫書應該先準備好草案,不然座談會還是說明會,該辦的都辦了,百姓該說的都說了,辦再多場都沒有意義。所以居民希望中央準備好再來,也希望9月份時,新市長能夠給鄉親合理的解決方案。
中央政府遲遲無法給出明確的遷村條件。甚至有里長說,先前自己在座談會曾提出的問題,沒有被紀錄下來,像是土地一坪換一坪沒有法律根據,到時恐變成協議價購,如果屆時大林蒲被劃為國家重大建設區域,就只能等著被徵收,希望中央能展現誠意。
【五大訴求無法落實?】
遷村陷入冰點的最重要原因,就是居民曾提出的五大訴求,沒有獲得行政院具體答復。行政院去年10月核定時,當時市府專案辦公室即邀請經濟部、工業局及小港區沿海6里里長及轄區議員,召開「經濟部委託高雄市政府代辦大林蒲遷村工作」先期協商說明會,聽取地方居民意見。
居民要的很簡單,也都沒什麼變動,主要提出5大主要訴求,包括:
(一)應以優於徵收之條件,補償居民財產損失,保證居民不因遷村而負債。
(二)「全部私有土地」都應一坪換一坪,不能僅侷限住商土地。
(三)小面積土地換地後,無法單獨興建住宅,政府應以成本價開放購地。
(四)以造鎮方式,興建透天厝供居民入住,不接受集合住宅。
(五)鳳鳴里17鄰(山邊路)住戶,一併納入本案遷村範圍。
這些都關乎到居民的生存權與財產權,現在的看守市府的確無法作主,但居民也想知道,自從宣布延會到新市長後,期間中央有沒有對上述主張有所鬆動採納?
大林蒲居民要的很簡單,要搬可以,團進團出,該有的權利一個都不能少,也不會讓權利損失的人落單,如果行政院做不到,大林蒲人恐怕也不會輕言低頭。行政院如果真的有心要解決問題,希望在九月多的會議能給出符合居民需求的答案,讓大林蒲人心中堆了數十年的石頭能夠早日放下。
雖然是代理期間,我們還是希望代理市長能把地方心聲帶到中央去。
土地被徵收補償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9-05-22
公道三沒公道?被拆遷戶抗議市府欺騙不講理。
如果有政府以建設之名要拆你家的房子,結果你自己要多出 70 到 120 萬才夠重建房屋,甚至蓋房子的期間,還要你帶著一家老小到外面租房子。如果是你,可以接受嗎?
新竹市公道三新闢道路案,預計徵收 78 戶民宅。目前已經走到徵收前的「地上物查估」階段。查估完房屋和土地的價格,接下來市府在九月就要正式跟居民協商條件,啟動徵收。
在這次臨時會前,我又再度接到許多當地居民的陳情。他們原本都是協助市府通過都市計畫的「同意戶」,但因為市府現在翻臉不認帳,所以他們甚至還激動地表示要集體到市政府拉布條抗爭。
為什麼呢?關鍵的 3 點,集中在我這次議會的質詢:
1.
拆遷補償費不足重建經費,居民無力負擔額外成本。
過去這一個月,市府陸續向居民報告他們房屋查估的補償價格,許多居民看了查估結果嚇了一跳,因為補償費實在太低。
我在質詢中詢問工務處長,他才坦承,未來居民要重建新的房子,一坪造價至少要 7 萬。
但目前補償居民的費用,一坪才 5.6 萬。
居民房舍的坪數不一,但根據我們的估算,每戶居民大概要自己再補 70-120 萬,才足夠重建房屋的經費。但其實許多居民年紀都已經很大,退休許久,要如何湊足這筆錢,是非常大的問題。
針對這點,工務處長在昨天的質詢中提到市長可以批准專案的「救助金」來協助這些居民。但市府過去這幾年來,從來沒提過這筆「市長救助金」。過去這一個多月也從未向居民說明。
到底這筆「救助金」要如何發放?額度多少?還有待證實。
2.
居民提出的「先建後拆」訴求,市府有承諾過居民嗎?現在是不是反悔了?
未來這些拆遷戶將面臨重建,但房子拆了以後,到居民重建完成,還需要約一年左右的時間。這一年當中,居民將流離失所,必須另外租屋度過。
居民於是提出「先建後拆」的訴求,也就是請市府等他們在安置基地蓋好房子,再拆掉原本的家園。在二月的公聽會上,就有居民說,「居民已經被這個案子折騰了三十年,現在要走到最後一步,市府為什麼連這一年都不願意等?」
但市府目前的立場,卻還是堅持拒絕「先建後拆」。理由是這個做法的不確定性過高,也不願與居民協商。
許多居民忿忿不平的是,當初他們簽下市府的「同意書」,支持市府的開路方案,就是因為當時市府默認「先建後拆」的可能。現在翻臉不認帳,是在欺騙民眾。
但如今,當時主導相關事務的都發處、工務處長都已經換人,給居民的承諾也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沒人可以證實當初是如何與居民協商。
3.
上個月議會才做出決議,要求市府在一個月內針對居民的訴求召開協調會。但市府卻拒不召開,改用「家戶拜訪」的方式,一個一個去拜訪住戶。
市府在質詢中說,這樣的拜訪可以更有效地與市民溝通。但諷刺的是,這樣的「拜訪」之後,卻反倒引起居民更大的反彈,準備發動抗爭。
一個坦然的市府不應該只想著「個個擊破」,而應該坦率地面對居民集體的質疑。
===
質詢完還是覺得相當無奈。
這些「同意戶」居民,其實已經從年輕時代一路抗爭了30年。因為信任市府會照顧他們,所以才幫市府背書,同意協助通過都市計畫。如今還要被市府這樣不講理的對待,實在不公。
我嚴正要求市府在五月的定期會,將相關的補償條例修正案送來市議會審議,確保公道三被拆遷戶的權益。
我們會持續監督市府的處理方式,也請各位共同關注!
#居住正義不容退讓
#人民財產應受保障
土地被徵收補償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長期追蹤大林蒲遷村案的陳麗娜指出,尚未完成報編的新材料循環專區計畫充滿太多不確定性,為免遷村受到拖累,她希望一案歸一案,園區是園區、遷村是遷村,不管園區報編進度如何,遷村都要如期完成。此外,她也質疑589億遷村經費不敷使用,農地旱地應該適用一坪換一坪原則,大林蒲公有地也應先行解編。
副市長李四川表示,農地旱地可考慮於協議價購時折換住商,公有地解編可以和工業局討論。
新材料專區計畫於10月8日通過行政院核定,報編預計在110年6月完成。但陳麗娜指出,報編要闖環境影響評估、可行性評估、都市計畫變更三關,這三關都很難過,因此連新材料園區申請計畫核定本都承認「報編時程難以預期」。陳麗娜認為國道七號光是環評就審了8年,很難期待園區報編能如期完成。她希望一案歸一案,園區是園區、遷村是遷村,不管園區報編進度如何,遷村都要如期編預算,如期完成。
在遷村預算方面,陳麗娜指出105年經濟部曾概算遷村費為750億,當時被說隨便亂喊。然而現在還沒有遷村計畫書,也沒有確定的遷村基準日、遷村範圍、補償資格等,但「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計畫」遷村費卻縮水到589億,她懷疑經費是否夠用。
現在大林蒲遷村「一坪換一坪原則」看起來已經確定,但只有住商用地才能一坪換一坪,這跟當時陳菊市長講一坪換一坪的本意似乎有所落差。陳麗娜認為非農用農地是汙染的受害者,國家建設的污染造成它無法耕作,政府遷村時本就應該給予補償,不應排在一換一之外。何況未來大林蒲土地將成工業用地,而目前工業地一坪25萬,若以土地徵收條例來徵收弄地旱地,顯不合理。
土地被徵收補償 在 徵收相關事項及補償種類標準 -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的相關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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