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急難救助 給族人即時紓困協助🤝
為救助遭遇緊急危難或災害致生活陷於困境之族人,給予原住民族人「急難救助」之協助管道💪。
✅申請救助項目及額度:
🔸死亡救助及醫療補助:最高補助2萬元
🔸生活扶助:最高補助1萬元
🔸重大災害救助:
(一)死亡或失蹤者,最高補助5萬元
(二)重傷者,最高補助3萬元
(三)無人傷亡,每戶最高補助1萬元
✅申請期限及地點:
申請急難救助者,應於事由發生日起或災害發生後三個月內備齊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
ℹ申請表格及規定:https://reurl.cc/R6553z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萬的網紅黃偉民易經講堂,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李國能令林鄭蒲頭,香港大變在即。六月圍城,七月遍地開花,五大訴求皆空,旺角衝突警員失控,逼香港人繼續上街抗爭。在黑暗時期怎自處才見光明,要活下來,商紂兄弟箕子作借鏡。香港人的憤恨是累積的。中英舌戰,最有身份發聲的是英國。北京欺凌香港,國際社會看在眼裡。特朗普的目的,貿易戰點收科。(完整文字版將會在節...
基本法第三十六條 在 堅庭通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沒有最壞,只有更壞。港區國安法的法律文本比我所預想最差的情況還要差。以下我嘗試總括幾個重點:
A. 法律文本充滿國內社會主義法制的特色,與香港普通法的精神及法律語言大相逕庭。
B. 將具中國特色的法治概念套用至香港。法律一方面強調國家機構及人員須遵守法律、保障人權(第50條),但實際上他們不會受特區的管轄或獨立法院的有效監察(第60條)。例如駐港國安機構人員在收集情報時,可以在不受《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規管的情況下截取通訊。此舉有別於香港一貫行之有效的法治精神,即公權者須受獨立法院監管。
C. 超越了國內域外管轄權只適用於中國公民的概念,任何人(包括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以外的行為,只要觸犯港區國安法,同屬違法,只要該人踏足香港境內,即有可能被遞捕及檢控(第36-38條)。
(溫馨提示:全世界80億人應該熟讀港區國安法,以免誤墮法網,追悔莫及。)
個別條文分析: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法例並沒有就國家安全再作定義,表示國家安全的定義將採用2015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的定義,涵蓋範圍包括傳統的國土安全、軍事安全,以及非傳統的政治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等,包羅萬有。
第四條. 提出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及保障人權,但由於國安法的解釋權屬人大常委會而非香港法院,所以是否違反人權將交由人大常委會審視及決定。
《第二章》
第一節 職責
第十條. 要求特區政府通過學校、媒體等開展國家安全教育。不知道日後莘莘學子是否需要熟讀及明白為何諾貝爾獎得主劉曉波、維權律師余文生、秦永敏、王全璋等人的行為會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呢?。
第二節 機構
第十四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工作將(1)不受任何特區機構、組織的干涉(即包括立法會、申訴專員公署等)、(2)無須公開,及(3)不受司法覆核(即不受法院監察)。有別於一貫法治社會要求公權者須受獨立法院監管的精神。
第十九條. 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開支不受立法會審批,而經由行政長官直接批准,偏離以往公共財政須由立法會批准的慣例。
《第三章 罪行和處罰》
第一節 分裂國家罪
第二十條. 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只要行為被視為旨在分裂國家或破壞國家統一,即屬犯法。國際人權標準一般要求行為必須包括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脅,才會構成分裂國家,以保障言論自由及和平集會等權利。
第二節 顛覆國家政權罪
第二十二條. 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包括使用任何非法手段,範圍可以非常廣闊,例如組織未經批准的集會,若被視為嚴重干擾、阻撓特區政府依法履行職能,亦有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
第三節 恐怖活動罪
第二十四條. 恐怖活動定義非常廣泛,只要是為實現政治主張組織不同的非法行動,也可被視為恐怖活動,例如破壞交通工具、以黑客攻擊政府網絡等。
第四節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二十九條. 只要向外國組織提供“涉及國家安全的機密或情報”,即屬違法,而參考程翔及明報記者席揚案,國家對於涉及國家機密的定義十分廣泛。
第五節 其他處罰規定
第三十五條,任何人被判決觸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不論是否情節嚴重亦不論是否主要犯罪者),便會被終身褫奪參選立法會、區議會或出任任何公職的資格。
第六節 效力範圍
第三十六至三十八條. 超越了國內域外管轄權只適用於中國公民的概念,任何人(包括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以外的行為,只要觸犯港區國安法,同屬違法,只要該人踏足香港境內,即有可能被遞捕及檢控。
《第四章 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程序》
第四十二條. 在港區國安法下,除非法官有充分理由相信有關人士不會再犯,否則不予保釋。此舉偏離現行制度,即除非法官有充分理由相信有關人士有機會再犯、棄保潛逃等,否則應予保釋(presumption in favour of bail)。
第四十四條. 根據現行機制,行政長官須按照獨立的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建議,委任法官。換言之,行政長官的委任權屬禮節性。但港區國安法下,行政長官的委任權卻屬實質性及不受約束。過程中,行政長官可以諮詢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見,但沒有規定必須諮詢,或諮詢後須採納有關意見,而由於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可以給予意見,無法避免該委員會不會對法官進行政治或忠誠度審查。
第四十七條, 香港法院在審理案件時不能自行根據證據及法律決定有關行為是否涉及國家安全或者有關證據是否涉及國家機密,而需要取得行政長官就該等問題發出的證明書,而證明書對法院有約束力。換言之,究竟一個人所作的行為是否涉及國家安全或有關證據是否涉及國家秘密由行政長官一錘定音作決定。
《第五章》
第六十條. 國家安全人員不受香港法院管轄。
《第六章 附則》
第六十五條. 本法的解釋權屬於人大常委會,有別於《基本法》的158條,並沒有賦予香港法院自行解釋港區國安法的權利。
基本法第三十六條 在 潘小濤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法律界人士的解讀
沒有最壞,只有更壞。港區國安法的法律文本比我所預想最差的情況還要差。以下我嘗試總括幾個重點:
A. 法律文本充滿國內社會主義法制的特色,與香港普通法的精神及法律語言大相逕庭。
B. 將具中國特色的法治概念套用至香港。法律一方面強調國家機構及人員須遵守法律、保障人權(第50條),但實際上他們不會受特區的管轄或獨立法院的有效監察(第60條)。例如駐港國安機構人員在收集情報時,可以在不受《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規管的情況下截取通訊。此舉有別於香港一貫行之有效的法治精神,即公權者須受獨立法院監管。
C. 超越了國內域外管轄權只適用於中國公民的概念,任何人(包括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以外的行為,只要觸犯港區國安法,同屬違法,只要該人踏足香港境內,即有可能被遞捕及檢控(第36-38條)。
(溫馨提示:全世界80億人應該熟讀港區國安法,以免誤墮法網,追悔莫及。)
個別條文分析: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法例並沒有就國家安全再作定義,表示國家安全的定義將採用2015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的定義,涵蓋範圍包括傳統的國土安全、軍事安全,以及非傳統的政治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等,包羅萬有。
第四條. 提出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及保障人權,但由於國安法的解釋權屬人大常委會而非香港法院,所以是否違反人權將交由人大常委會審視及決定。
《第二章》
第一節 職責
第十條. 要求特區政府通過學校、媒體等開展國家安全教育。不知道日後莘莘學子是否需要熟讀及明白為何諾貝爾獎得主劉曉波、維權律師余文生、秦永敏、王全璋等人的行為會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呢?。
第二節 機構
第十四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工作將(1)不受任何特區機構、組織的干涉(即包括立法會、申訴專員公署等)、(2)無須公開,及(3)不受司法覆核(即不受法院監察)。有別於一貫法治社會要求公權者須受獨立法院監管的精神。
第十九條. 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開支不受立法會審批,而經由行政長官直接批准,偏離以往公共財政須由立法會批准的慣例。
《第三章 罪行和處罰》
第一節 分裂國家罪
第二十條. 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只要行為被視為旨在分裂國家或破壞國家統一,即屬犯法。國際人權標準一般要求行為必須包括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脅,才會構成分裂國家,以保障言論自由及和平集會等權利。
第二節 顛覆國家政權罪
第二十二條. 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包括使用任何非法手段,範圍可以非常廣闊,例如組織未經批准的集會,若被視為嚴重干擾、阻撓特區政府依法履行職能,亦有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
第三節 恐怖活動罪
第二十四條. 恐怖活動定義非常廣泛,只要是為實現政治主張組織不同的非法行動,也可被視為恐怖活動,例如破壞交通工具、以黑客攻擊政府網絡等。
第四節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二十九條. 只要向外國組織提供“涉及國家安全的機密或情報”,即屬違法,而參考程翔及明報記者席揚案,國家對於涉及國家機密的定義十分廣泛。
第五節 其他處罰規定
第三十五條,任何人被判決觸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不論是否情節嚴重亦不論是否主要犯罪者),便會被終身褫奪參選立法會、區議會或出任任何公職的資格。
第六節 效力範圍
第三十六至三十八條. 超越了國內域外管轄權只適用於中國公民的概念,任何人(包括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以外的行為,只要觸犯港區國安法,同屬違法,只要該人踏足香港境內,即有可能被遞捕及檢控。
《第四章 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程序》
第四十二條. 在港區國安法下,除非法官有充分理由相信有關人士不會再犯,否則不予保釋。此舉偏離現行制度,即除非法官有充分理由相信有關人士有機會再犯、棄保潛逃等,否則應予保釋(presumption in favour of bail)。
第四十四條. 根據現行機制,行政長官須按照獨立的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建議,委任法官。換言之,行政長官的委任權屬禮節性。但港區國安法下,行政長官的委任權卻屬實質性及不受約束。過程中,行政長官可以諮詢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見,但沒有規定必須諮詢,或諮詢後須採納有關意見,而由於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可以給予意見,無法避免該委員會不會對法官進行政治或忠誠度審查。
第四十七條, 香港法院在審理案件時不能自行根據證據及法律決定有關行為是否涉及國家安全或者有關證據是否涉及國家機密,而需要取得行政長官就該等問題發出的證明書,而證明書對法院有約束力。換言之,究竟一個人所作的行為是否涉及國家安全或有關證據是否涉及國家秘密由行政長官一錘定音作決定。
《第五章》
第六十條. 國家安全人員不受香港法院管轄。
《第六章 附則》
第六十五條. 本法的解釋權屬於人大常委會,有別於《基本法》的158條,並沒有賦予香港法院自行解釋港區國安法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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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能令林鄭蒲頭,香港大變在即。六月圍城,七月遍地開花,五大訴求皆空,旺角衝突警員失控,逼香港人繼續上街抗爭。在黑暗時期怎自處才見光明,要活下來,商紂兄弟箕子作借鏡。香港人的憤恨是累積的。中英舌戰,最有身份發聲的是英國。北京欺凌香港,國際社會看在眼裡。特朗普的目的,貿易戰點收科。(完整文字版將會在節目後上載至易經講堂網頁)
#壽終正寢 #送中 #九龍遊行 #貿易戰 #中英聯合聲明 #基本法 #百萬人上街 #逃犯條例 #一國兩制 #港人治港 #八三一框架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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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g Wai Man 2019年7月9日 星期二下午5:00
惡法未除,抗爭只會持續。
香港人的憤恨是累積的,九七年之後二十二年的價值沉惀,社會公義敗喪,引爆點,是人大的八三一框架,公然踐踏《基本法》,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侮辱了鄧小平「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大原則。
特首和立法會雙普選永遠落空。政治體制不變,香港只能亂局,年輕人要奪回自己的未來。
以《周易》先天數取卦831,得《周易》第三十六卦地火明夷卦初爻動。
明夷卦的《彖傳》說:
明入地中,明夷。
內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
利艱貞,晦其明也。
內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地火明夷卦,上卦坤為地,下卦離為日為火。光明藏於地底,象徵大地一片漆黑,所以,《彖傳》一開始說,明入地中,明夷。說的是卦象。
跟著引出了兩位商末的歷史大人物,文王和箕子出來。
箕子,在商朝的首都朝歌,詐醉佯狂裝瘋賣傻的生活;文王,則在朝歌旁邊的羑里城坐政治獄。
文王怎樣度過政治獄這個大難,黑暗社會的艱難時期?
商紂是執政的王權,用莫須有的罪名將他關起來。長子被殺,製成肉醬包子給文王,他吃下去了。他深知紂文王試探他,心裡很清楚,但不能表現出來。這就是內文明而外柔順。
以蒙大難,這樣子才能承受大難。
文王以之,文王就是用這個智慧,發揮效用自覺覺人,自度度人。
箕子又怎麼樣?
他是執政集團紂王的兄弟,但不想和他同流合污,他明知道紂王這種政府這種施為,時日無多,必然激起民憤,但畢竟是兄弟,內心深處又不希望看到殷商滅亡,利艱貞,詐顛扮傻捱過這個痛苦的時期,將來還有機會見到心中理想的將來。
晦其明也,晦是動詞,韜光養晦的晦,即扮傻。
用這種晦其明的手段,內難而能正其志,文王可以和兒子周武,推翻商紂,但箕子不能謀朝篡位,他只能超越政權,推上文化層次,朝代可以滅亡,但文明不能亡,天下不能亡,保留一個是非黑白的標準。
所以,他只能「正其志」,也即是「利艱貞」的貞,在最艱難的困境下,咬緊牙根,為了內心的信念而活下去。
箕子以之,他就用這一招捱過明夷這關。所以,箕子沒有奪位,他在等紂王自己自毀長城。他的難能可貴就在這裡。
國際注視香港亂局,英國人發聲了。
英國外相侯俊偉談到香港口風突然強硬:
他警告中國不要壓制香港民主,並表示將有嚴重後果。
英國簽署了聯合聲明,聲明明確寫著香港制度五十年不變。
對英國來說,最重要的是一國兩制的承諾,必須遵守。
這個強硬口徑不似是侯俊偉一人的心血來潮,首相文翠珊,和下屆大熱首相,前外相約翰遜都隨即發言。
跟著上周四,英軍在直布羅陀海峽扣押了伊朗油輪GraceⅠ號。理由是懷疑該輪違反歐盟禁令,將原油運送到敘利亞。
這個行動明顯做給北京看的。
英國有能力封鎖直布羅陀海峽,令伊朗的石油出不了地中海。
中共要強國崛起,最大的問題是缺乏原油。
單靠山西媒,只會污染了大陸的天空,做不了世界工廠,所以要搞一帶一路,從海路陸路,將伊朗石油帶到大陸。
沒有了伊朗石油,大陸就像二戰時期德國的鐵甲兵團,和日本的大和號。
英國今次外交大臣的強硬口風,是有組織的攻勢,是配合軍事行動而來的。中共沒有了石油,便沒有了生命力。
所以王毅潛水了,駐英大使也收聲,留待大陸那些媒體叭叭叭,騙騙國內愚民。
《周易》第七卦是地水師卦,第八卦是水地比卦,兩卦相綜,是一體兩面。
師卦是打仗,代表國防部;比卦是親附,代表外交部。兩卦互為一體,國防外交,是一致行動的。
中美貿易戰每次會議,美國的艦隊就會出現在南海和台灣海峽。
貿易戰至今,美艦穿梭台灣海峽六次,德國的戰艦都穿過了一次,最近連加拿大的戰艦,也駛過台灣海峽了。
北京對香港欺凌,國際社會看在眼裡,特朗普拉開了貿易戰序幕,提供了一個好背景。
貿易戰不會有結局,因為條件苛刻,喪權辱國。
中共溫和派願意向現實低頭,但強硬派則認為寧願再度鎖國。
習近平要定於一尊,先要震住兩派分歧。
特朗普的目的,也在於此而已。
2019年7月9日星期二下午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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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第三十六條 在 黃偉民易經講堂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佔中九子雖罪名成立,卻沒有犯法。人大八三一方案觸發佔中,什麼是人大八三一方案?八三一問卦又得出什麼?做人做事的大原則,不因為黑暗時代而扭曲,不因黑暗隨波逐流,助紂為虐。(完整文字版將會在節目後上載至易經講堂網頁)
#佔中案 #八三一方案 #戴耀廷 #佔中九子案 #三權合作 #廿三條 #雨傘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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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g Wai Man 2019年4月9日 星期二下午5:00
佔中九子案今日判刑。
其實,你我都曾經參與這場社會運動,我們是否都有罪?
細看這九人的背景,都是社會菁英,他們應該安安樂樂享受中產品味生活,為什麼他們要走上街頭?
葛珮帆之流會問:
佢地係咪犯法先?
犯法就應該判罪,香港係咪法治之區先?
九人中大都是大學教授、牧師、大律師、前立會議員、社運份子,他們大好前途,為什麼犯法?
佔中九子沒有犯法,觸發香港人佔中的,是人大八月三十一日公佈的八三一方案。
什麼是人大八三一方案?大家可以上網翻查新聞資料。它違反了鄧小平「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承諾,它踐踏了《基本法》。
有良知的香港人嘩然,直接導致了九月二十八日的催淚彈衝突,梁振英政府準備血洗金鐘,佔中運動開始。
年輕學生用身體抵擋亂揮的警棍,用雨傘抵擋催淚彈的襲擊。香港成年人在直播新聞看見場面,大家蜂擁出金鐘,保護香港的下一代良知血脈,佔領運動一發不可收拾。
八三一是什麼東東?
用《周易》先天數取卦,八為坤為地,三為離為火,一是初爻。
得《周易》第三十六卦地火明夷卦,初爻動。
上卦地,下卦火,明入地中,太陽藏在地底,大地一片漆黑,邪惡壓制了正義,光明受到了傷害。
明夷,即誅滅光明。
卦辭說:明夷。利艱貞。
只有三粒字。
在誅滅光明,大地漆黑的時代,利艱貞。
艱難的時候,利於貞。貞者,正也。
做人做事的大原則,不能因為這個黑暗時代而扭曲;或者,黑暗隨波逐流,助紂為虐。
八三一,是地火明夷卦初爻動。
初九:明夷于飛,垂其翼。
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三日不食,《禮記》記載,國君喪亡,三日不食。國君沒有盡責任,等於死亡。
明夷無君,這是《周易》的微言大義。
人大八三一方案,對香港人的影響,就是地火明夷卦的處境,第一爻的位置。
明末學者黃梨洲,眼見滿清入關,中華文化的血脈要毀於一旦;他要為往聖繼絕學,知道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他檢討中國歷朝政治得失,得出一個結論,傾舉國之力,供奉一家一姓,中華民族只能永沉淪,帝制不除,民族永不復興。
他寫成《明夷待訪錄》,直接了當,指出政權的合法性,在於治亂之別。
他用地火明夷卦作為書名,期望光明再現。
佔中九子判刑了,他們犯了什麼法?
《論語》微子篇第十八,第七章,記述了孔子弟子子路的一番大丈夫說話,他解釋了佔中九子的行為。
子路從而後,遇丈人,以杖荷蓧。
子路問曰:子見夫子乎?
丈人曰:四體不動,五穀不分,孰為夫子!
植其杖而芸。子路拱而立。
止子路宿,殺雞為黍而食之,見其二子焉。
明日,子路行,以告。
子曰:隱者也。
使子路反見之。
至,則行矣。
子路曰:不仕無義,長幼之節,不可廢也。
君臣之義,如之何其廢之?
欲潔其身而亂大倫。
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
道之不行,已知之矣。
子路跟著孔子周遊列國的車隊,某次落後了,脫了隊,見到一位老人家,用擔挑抬住些竹籬,子路急問:
有冇見到我老師他們呀?
誰知老人家一句頂回來:
什麼老師?
四體不勤,不穀不分,淨係得把口那些?
我唔識你的乜嘢老師喎!
講完低頭除草。
子路給他的氣勢攝住,拱手站在一旁,等他忙完再問。
黃昏日落了,老人家知道子路無處落腳,就招呼子路回家過夜。還劏了雞款待,叫了兩個仔出來陪客。
第二日,子路搵返孔子,報告經過。
孔子一聽,知道老人家非常人也,叫子路回去找他,請教濟世之道。
子路返到昨晚老人住處,但見人去樓空,原來老人全家搬走了。
子路對著空房,講出一番莽莽蒼蒼,亂世大丈夫的道理。
一個讀書人,有學問有能力,不出來服務社會,是不義的。
家庭有長幼的倫理,社會有社會的秩序。人倫的倫理,固然不可廢,國家社會的責任,又如何能廢呢?
為了潔身自愛,不和俗世合流,把自己搞得好似好清高,但把時代的人類倫理搞亂了。
人,於時代是有責任的。君子出仕,走入社會,不是為了自己的功名富貴,只是為了貢獻社會,行其義也,做該做的事而已。
至於理想,不能實現,其實,心裡早已有數。
道之不行,已知之矣。
我們今日看著佔中九子判刑,應該明白這個背景的來龍去脈,源頭在誅滅光明的人大八三一方案;導致香港人公民抗命的,是違反「一國兩制,港人治港」,踐踏《基本法》的北京政府。
佔中九子,沒有犯法,君子出仕,行其義也。
2019年4月9日星期二下午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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