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明:國家安全底線愈牢 「一國兩制」空間愈大】
6月8日下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舉辦了香港基本法頒布30周年網上研討會,國務院港澳辦張曉明副主任應邀以視頻方式發表了題為《國家安全底線愈牢「一國兩制」空間愈大》的主題演講。講話全文如下。
國家安全底線愈牢「一國兩制」空間愈大
——在紀念香港基本法頒布30周年研討會上的講話
尊敬的林鄭月娥行政長官,
各位嘉賓、各位朋友:
10天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這是香港回歸以來中央處理香港事務最重大的舉措之一,是「一國兩制」實踐過程中具有歷史意義的一件大事,也是基本法實施的一個裡程碑。我曾經與許多朋友說過,香港國家安全法一日不立,就不能說基本法得到全面實施。在香港基本法頒布30周年之際,我們終於欣慰地看到,這一缺失正開始以另一種立法方式得以彌補。我想,這也是我們對那些為香港回歸祖國和香港基本法起草作出歷史性貢獻的先輩們最好的告慰。
作為本屆全國人大2975名代表之一,我有幸參與和見證了這次全國人大會議審議「決定」的全過程。王晨副委員長對「決定」作說明和「決定」草案最後獲高票通過時人民大會堂內經久不息的雷鳴般掌聲震撼了我——那是一種只有壓抑很久或者期待已久才會爆發出的掌聲,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14億中國人民的心聲!
我注意到這段時間香港社會對「決定」的各種反應,歡欣鼓舞者有之,抹黑攻擊者有之,疑惑憂慮者有之。支持「決定」的市民認為,這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重要保障,「中央出手,香港有救」;反對「決定」的人聲稱「香港已沒有高度自治」,「『一國兩制』名存實亡」,「『一國一制』已經來臨」;對「決定」抱有疑惑的人主要擔憂「決定」和有關立法會不會損害香港的司法獨立和終審權,會不會影響到人權和自由。總的看,各方面關注都比較多地指向「決定」和下一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對「一國兩制」的影響。這也充分說明,「一國兩制」的確是香港社會各界的最大公約數。那麼,究竟該怎麼看中央這一舉措對香港「一國兩制」實踐帶來的影響呢?今天我想與大家分享的一點看法是:國家安全底線愈牢,「一國兩制」空間愈大。要說明白這個問題,先要想清楚幾個「為什麼」。
第一,回歸初心,想一想為什麼要實行「一國兩制」?
大家知道,「一國兩制」最早是為解決台灣問題提出來的。為什麼針對台灣問題提出「一國兩制」的解決方案?為了實現祖國統一。後來由於解決香港問題的條件比較成熟,「一國兩制」首先被運用於解決香港問題的過程中。中央用「一國兩制」解決香港問題,基本考慮有兩個:一是為了收回香港,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二是為了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這在基本法的序言中寫得很清楚。對於後一點考慮,鄧小平先生講了不少。他在1984年7月會見英國外交大臣傑弗裡·豪時說:「根據香港和台灣的歷史和實際情況,不保證香港和台灣繼續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就不能保持它們的繁榮和穩定,也不能和平解決祖國統一問題。」他還說,如果不采取「一國兩制」方式,香港會出現混亂局面,「即使不發生武力衝突,香港也將成為一個蕭條的香港,後遺症很多的香港,不是我們所希望的香港。」這是體現實事求是精神的戰略考量。但是,相比之下,對前一點考慮,鄧小平先生更為強調。
大家都很熟悉1982年9月24日鄧小平先生會見撒切爾夫人時那篇堪稱經典的談話。鄧小平先生一開談就對中國政府解決香港問題的基本立場作了明確而清晰的概括:「一個是主權問題;再一個問題,是一九九七年後中國采取什麼方式來管治香港,繼續保持香港繁榮;第三個問題,是中國和英國兩國政府要妥善商談如何使香港從現在到一九九七年的十五年中不出現大的波動。」在這裡,鄧小平先生把中央對香港的方針政策作了層次區分,主權問題排在第一位。他還斬釘截鐵地告訴撒切爾夫人,主權問題不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可見,鄧小平先生在構思解決香港問題的方案時,從一開始就把主權問題放在「置頂」位置。
針對當時香港社會的憂慮,鄧小平先生還多次談到了香港回歸前的過渡期乃至回歸後可能出現的動亂和干預問題。1984年10月3日在會見港澳同胞國慶觀禮團時,他說:「不能籠統地擔心干預,有些干預是必要的。要看這些干預是有利於香港人的利益,有利於香港的繁榮和穩定,還是損害香港人的利益,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切不要以為沒有破壞力量。這種破壞力量可能來自這個方面,也可能來自那個方面。如果發生動亂,中央政府就要加以干預。由亂變治,這樣的干預應該歡迎還是應該拒絕?應該歡迎。」「總會有人搗亂的,但決不要使他們成氣候。」「某種動亂的因素,搗亂的因素,不安定的因素,是會有的。老實說,這樣的因素不會來自北京,卻不排除存在於香港內部,也不排除來自某種國際力量」。1987年4月16日,鄧小平先生會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又就此講了很長的一番話。他說:「還有一個問題必須說明:切不要以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來管,中央一點都不管,就萬事大吉了。這是不行的,這種想法不實際。中央確實是不干預特別行政區的具體事務的,也不需要干預。但是,特別行政區是不是也會發生危害國家根本利益的事情呢?難道就不會出現嗎?那個時候,北京過問不過問?難道香港就不會出現損害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情?能夠設想香港就沒有干擾,沒有破壞力量嗎?我看沒有這種自我安慰的根據。如果中央把什麼權力都放棄了,就可能會出現一些混亂,損害香港的利益。所以,保持中央的某些權力,對香港有利無害。大家可以冷靜地想想,香港有時候會不會出現非北京出頭就不能解決的問題呢?過去香港遇到問題總還有個英國出頭嘛!總有一些事情沒有中央出頭你們是難以解決的。」「有些事情,比如一九九七年後香港有人罵中國共產黨,罵中國,我們還是允許他罵,但是如果變成行動,要把香港變成一個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對大陸的基地,怎麼辦?那就非干預不行。」
我想,在座各位今天與我一起重溫鄧公這些講話,都會對這位偉大政治家所具有的非凡洞察力和預見力、對他的先見之明欽佩之至!我記得,1993年9月23日,也就是末代港督彭定康拋出「三違反」政改方案、迫使中央另起爐灶成立「預委會」之後,中央決定公開發表鄧小平先生會見撒切爾夫人的上述談話,當時特別強調這篇講話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指導意義」。今時今日,再次重溫這些談話,更是讓人「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尤其是鄧小平先生關於切不要以為香港沒有破壞力量、中央必須保持某些權力、必要時非干預不行的諄諄告誡,作為「一國兩制」思想的原創性內涵,具有「警世恆言」意義,是需要我們深刻領悟的。
香港回歸祖國後,中央始終堅持按照「一國兩制」方針處理香港事務,從未動搖過。大家一定注意到,習近平主席關於香港的一系列重要講話特別強調要全面准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走樣、不變形。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0周年大會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屆政府就職典禮上,習近平主席還公開宣示了「一國兩制」下不可觸碰的三條底線,指出「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權威,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都是對底線的觸碰,都是決不能允許的。」這些重要論述都是針對香港回歸後特別是近些年來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有的放矢提出來的,是鄧小平先生「一國兩制」思想的繼承和發展,為我們在新形勢下推進「一國兩制」事業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回顧歷史,回歸初心,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不僅是「一國兩制」的題中應有之義,而且是「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義。以此衡量,凡是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為維護國家安全目的而依照法定程序采取的舉措,包括這一次全國人大作出有關「決定」以及下一步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有關法律,都是天經地義的。如果有人因此質疑中央改變了「一國兩制」方針政策,是不是應該反思一下他自己對「一國兩制」的認識不全面、不准確,甚至有偏差呢?
第二,正視現實,想一想為什麼中央要出手處理香港有關國家安全立法問題?
古人講,「事有必至,理有固然」。用這句話來形容這次中央出手是很恰當的。香港局勢的發展變化已經到了鄧小平先生所講的「非中央出手不行」的地步,中央出手既是勢在必行,也是理所當然。
中央出手的事實依據是,香港內外敵對勢力所作所為已造成香港長時間亂局,並危及國家安全。而且,有關活動及其危害大有愈演愈烈之勢。特別是去年6月「修例風波」發生以來,一些人持續進行各種暴力活動,阻塞交通,毀壞地鐵,圍堵機場,四處縱火,打砸商鋪,用殺傷性凶器襲擊警察,對普通市民擅用「私刑」,甚至當街潑油點燃,制造「火燒活人」的慘劇。他們還私藏和制造槍械彈藥,囤積烈性炸藥,在公眾場所放置爆炸裝置,表現出明顯的恐怖主義犯罪傾向。性質更為嚴重的是,一些組織和人員明目張膽地鼓吹「港獨」「自決」等言論,並侮辱和焚燒國旗,污損國徽,衝擊中央駐港機構和香港立法會等政權機構,甚至叫囂「武裝建國」「廣場立憲」。一些外國勢力和台灣勢力更是赤裸裸地插手和干預香港事務,煽風點火,推波助瀾,為反對派和激進分離勢力撐腰打氣,提供資金、物資、培訓和保護。美國還制定《香港人權和民主法》,直接以國內法方式把對港干預制度化、常態化。這些活動不僅嚴重危害香港社會穩定、經濟繁榮和公共安全,而且突破了「一國兩制」底線,嚴重危害我國家安全,使香港出現了回歸以來最為嚴峻的局面,也有人說是香港歷史上最長的動亂。正如劉兆佳教授所說:「這次大規模風波與香港過去發生的政治鬥爭的最大分別,是它對國家主權和安全的悍然挑戰和衝擊,而更為嚴重的則是美國和其他外部勢力的前所未有的高度介入」。面對這樣的情勢,能設想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可以坐視不理或者束手無策嗎?有不少朋友說,中央這次出手是香港反對派和激進分離勢力逼出來的。我一定程度上認同這個說法。他們把中央和特區政府的克制忍讓當作軟弱可欺,做得太過分了!
當然,如果香港特別行政區能夠自行完成有關立法,堵塞有關法律漏洞,健全有關執法機制,有效打擊有關犯罪,自然無需中央出手。但連國歌法案在立法會通過都那麼艱難,在可預期的時間內完成國家安全立法恐怕更是「天方夜譚」。中央此時出手是現實政治下的必然選擇。
在這裡,我們不妨回溯一下「港獨」活動在香港冒起的軌跡。如果說,在香港回歸後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港獨」還「見不得光」,還要借「本土」之名包裝兜售的話,2012年反「國教」得手之後,有關活動逐漸公開化。起初市面上流傳一些「明獨」或者「暗獨」出版物時,有人說,這是言論自由,政府不能干預。之後一些校園的學生組織公開提出「香港民族,命運自決」,有人又說這是學術自由,是一些不懂事的年輕人隨便說說而已,要多點「包容」。到了2015年1月,時任特首梁振英先生在《施政報告》中針對香港大學學生會《學苑》雜志發表「港獨」主張提出嚴正警告,一些人說他小題大做。2016年2月8日發生「旺角暴亂」,那些人已不再滿足於言論表達,而是付諸街頭抗爭了。2月28日立法會新界東選區補選,主張「港獨」的候選人獲得高票,令他們食髓知味,要循體制內選舉奪取政權。3月28日,第一個公開主張「港獨」的所謂政黨「香港民族黨」宣布成立,該組織的綱領寫明要「建立獨立的香港共和國」,並開始籌集資金、招募會員、出版刊物和布置參選活動。我記得,4月1日我在香港接受鳳凰衛視采訪時,專門對此講了一番我至今仍然認為是義正詞嚴的話。我說:有人公開成立以「港獨」為宗旨的政黨,容不得我的回應有半點含糊,我們不能因為這些人的主觀意圖不可能得逞或者說不可能成事就姑息,在這些大是大非原則問題上,一定要講是非、講原則、講底線,絕不能養癰遺患,必須防微杜漸,露頭就打,窮追不舍!當時也有人說我「言重」了,甚至說這樣反而會抬高這幫年輕人。後來,我們看到的情形是:多名主張「港獨」「本土」的新人進入立法會,並上演了一幕幕就職宣誓鬧劇;「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居然成為「外國記者會」(FCC)的座上賓,邀請他公開「播毒」。有人說,人大釋法導致宣誓違規的6名議員的資格被取消,特區政府拒絕為FCC負責人、英國《金融時報》記者馬凱續辦在港工作簽證,是中央收緊對港控制的標志性事件。但他們為什麼不去想想,導致這些「後果」的「前因」是什麼?為什麼不去想想「港獨」活動何以發展到今天這個地步?現在,越來越多的人痛定思痛,意識到「港獨」是「政治病毒」,也是暴恐活動的溫床,如果任其傳播肆虐,成規模,成氣候,全社會都要付出慘痛代價,所以,必須「零容忍」。
中央出手的法理依據,最基本的是三條:一是國家安全事務本來就是中央統一管理的事務;二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本來就屬於中央事權;三是任何國家在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方面都會采用一切管用的措施,毫不手軟。這幾條放之四海而皆准,無論實行單一制還是聯邦制的國家都是如此。美國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不斷制定的大量法律和堪稱「銅牆鐵壁」的執法體系、西班牙政府對加泰羅尼亞自治區獨立派領導人的嚴刑重判、俄羅斯對付車臣武裝的鐵血手腕,都足以說明問題。港人所熟知的FBI、CIA和MI5、MI6,也都是由聯邦或中央政府統一掌控的國家安全機構。需要說明的是,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立法禁止七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雖然是「一國兩制」下的特殊安排,是中央在國家安全立法方面作出的部分授權,但這並不改變國家安全立法屬於中央事權的基本屬性。中央對維護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內的全國範圍內的國家安全負有最大的和最終的責任,有憲制權力也有憲制責任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廣泛領域、根據形勢發展變化需要進行各種必需的立法,包括繼續建構滿足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需要的有關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在原有法律規定基礎上進行有關立法,是其行使主權權力、履行憲制責任的體現,與憲法第31條「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的規定和第62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第13項「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的規定,也是一致的。
還應看到,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也是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3年前召開的中共十九大,已把「一國兩制」確定為14項治國基本方略之一。去年秋天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進一步明確提出這一課題和任務。中國共產黨是我們國家的執政黨,黨的中央全會作出的統一部署必須得到切實執行。所以,我前面講到只是「部分認同中央出手是反對派和激進分離勢力逼出來」的說法,因為中央早已從全局和戰略高度對有關工作作出部署,只不過因為「修例風波」凸顯了國家安全風險,使這一舉措更顯緊迫,刻不容緩。
第三,理性思考,想一想為什麼中央再三強調有關國家安全立法針對的只是極少數人?
理性是迷茫時的光亮,是衝動時的清醒劑。做到理性思考,才能不被各種似是而非甚至顛倒是非的觀點所迷惑,不被各種危言聳聽的言論甚至謠言所煽惑。這在當下的香港極為重要。
「兩會」期間,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韓正和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會見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時都表示,這次全國人大決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針對的只是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行為和活動,針對的是「港獨」、「黑暴」、「攬炒」勢力。韓正副總理幾天前在聽取林鄭月娥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有關官員對國家安全立法問題的意見時,又進一步明確表示,有關立法懲治的是極少數人所從事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和活動,不會影響廣大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和行使各種權利和自由。結合「決定」有關規定和王晨副委員長的說明,我們可以對這些講話信息作以下通俗解讀:一是宣示「打擊極少數」,不僅僅是為了「安民告示」,也是中央確定的一項重要刑事政策,是有關立法的指導思想和原則,而且,也會體現在有關執法和司法過程中。二是有關立法的適用範圍是有嚴格限定的,懲治的只是干犯上述4種犯罪的行為和活動,與絕大多數香港居民無關。因為這4種行為和活動為害最烈,是影響國家安全最突出的風險點。至於其它一般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以及普通刑事犯罪、經濟犯罪等,都不在本法規管範圍之內,而是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有關法律處理,有些該「激活」的法律要「激活」,不能老是沉睡。三是有關立法對執行機制的規定,包括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機構設置及其職權,都會以有效防範、禁止、懲治上述4種犯罪行為和活動為原則,並充分尊重香港特別行政區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四是所有相關的立法、執法和司法行為,都會切實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符合現代法治原則和精神,不會擴大打擊面,更不會羅織罪名、任意出入人罪。
之所以強調理性思考,是因為反對派和一些外部勢力長期以來擅長玩弄一招,就是將中央和特區政府有關法律舉措污名化、妖魔化,危言聳聽,妖言惑眾,制造恐慌。「修例風波」中,一句「修例通過後人人都會被移交內地受審坐牢」的謠言,不知讓多少人走上街頭!這一次,他們一定會故伎重演。最近我已聽到一些謠言,特別是針對中央駐港國家安全機構的說法比較多,比如說它可以在香港隨意抓人,並把人送到內地受審,等等。這些其實都不值一駁。國家安全機構在內地辦案也要嚴格依法辦事,並有嚴格的程序限制,怎麼可能到了香港反而變得無拘無束呢?
毋庸諱言,這裡還涉及一個深層次問題,就是香港一些市民對國家的了解和信任問題,特別是對內地法治狀況缺乏了解和信任的問題。改革開放以來,經過40多年的努力,國家法治建設取得了舉世公認的進步。否則,怎麼解釋為什麼中國內地是吸引外資最多的地方?為什麼超過200萬的台灣居民、越來越多的香港居民和外國人選擇中國內地作為永居地?就刑事司法制度而言,好幾位香港法律界的朋友告訴我,其實內地與香港差不太多。內地辦案時也堅持正當程序原則,堅持罪刑法定、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罪刑相適應原則,堅持無罪推定、疑罪從無原則,嚴格遵循非法證據排除原則,證明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檢控方承擔,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來內地各級各類法院所有裁判文書都要上網,接受全社會的監督。多位香港大法官參觀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庫信息系統後,對此都贊不絕口。
第四,辯證思維,為什麼不把這次中央出手視為香港撥亂反正、走出困境的轉機?
以50年為一個時段來計算的話,「一國兩制」實踐已進入中期。作為前無古人的創舉,它所取得的成功已載入史冊。特別是交接順利、過渡平穩、制度不變、高度自治、自由開放以及兩次在國際金融危機衝擊下快速復蘇等等,都超出了許多人的預言。但是,正如任何新生事物一樣,「一國兩制」實踐在探索前進的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路障,碰到了一些挑戰,顯露出一些問題,其中包括頂層制度設計的局限和實際工作的不足,都有不少值得我們反思和改進的地方。特別在治權和人心等方面的問題比較突出,以至於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所長鄭永年教授等國際知名學者提出了一個新命題,就是香港需要「二次回歸」。
那麼,到底什麼是香港現在的主要問題呢?答案無疑會見仁見智。我認為,香港的主要問題不是經濟問題,也不是困擾基層民眾的住房、就業等民生問題,或者利益階層固化、年輕人向上流動困難等社會問題,而是政治問題。其集中體現是,在建設一個什麼樣的香港這個根本問題上,存在嚴重分歧甚至對立。我們要建設一個真正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並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香港,但反對派及其背後的外部勢力則企圖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變成一個反華反共的橋頭堡,變成外部勢力一枚牽制和遏制中國發展的棋子。這是影響「一國兩制」全面准確實施和香港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主要矛盾,香港社會政治生活中的亂像和一些社會矛盾的激化,都是由這個主要矛盾決定的。
從現像上看,我們看到的更多的是社會高度政治化、泛政治化和民粹主義化,是政府施政動輒得咎,是國家安全處於不設防狀態,是國民教育難以推行,是充斥於媒體的對國家的各種負面報道,是學校考試題的荒誕不經,是把香港與內地隔絕的各種言論和舉動,是為香港發展提供空間和動力的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受到抵制,等等。究其本質,是香港內外反華反共勢力蓄意制造的政治對立。他們的目標,不只是要搞亂香港,在香港奪權變天,而且要推翻國家政權,顛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不是有人在公開發表的文章中叫嚷,要讓香港成為嵌進中國內部的「特洛伊木馬」嗎?不是有人誓言要「為美國而戰」嗎?美國國務卿蓬佩奧5月底發表的聲明不是還透露說「美國一度希望自由和繁榮的香港能夠為威權中國提供榜樣」嗎?所以,我上面講的判斷並不是我們的臆測,而是他們真實的妄想。我想,現在到了「打開窗戶說亮話」、一語道破的時候了。只有把香港問題的本質點破、說透,不諱疾忌醫,敢於直面所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問題,才有可能找到正確的根治的辦法。當然,相對於身體疾病而言,社會問題成因更復雜,治理難度也要大得多。
這次中央采取果斷措施,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顯示的是一種撥亂反正的決心和意志,采取的是既治標又治本的辦法,目的既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也是為了幫香港早日走出亂局和困局,重返正軌。如果任由香港局勢在反對派和一些外部勢力主導下發展下去,甚至順著他們的腔調和他們設計的路徑,通過倉促實行所謂「真普選」尋求出路,那麼香港只會陷入惡性循環,社會會越來越分化,與國家會越來越對立,不僅繁榮穩定難以為繼,「一國兩制」也可能被他們毀於一旦。我還注意到,香港社會不少人已在展望2047年後「一國兩制」的前途命運,我們確實要考慮一下,香港拿什麼樣的記錄來獲得屆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代表的全國人民的新的授權呢?
有人說這次中央采取的是霹靂手段,用力很猛,擔心國家安全立法會不會把香港管死,「一國兩制」空間會不會因此而壓縮。如前所說,我認為,如果這兩者之間存在辯證關系的話,那麼應該是:國家安全的底線愈牢,「一國兩制」的空間愈大。從經濟領域看,可以預見,立法出台後,香港社會恢復安定,營商環境、投資環境會改善,中央對香港的支持力度肯定會更大,包括大家關心的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問題,中央也會不遺余力地支持。上個月,林鄭特首剛向中央政府提交了一份這方面的建議報告,已得到韓正副總理和中央有關部門的積極回應。最近香港金融界的一位朋友還與我們談到一個看法:全球幾大國際金融中心的GDP與上市公司總市值的比例基本上都是1:1,只有香港是1:14。香港比其它金融中心多出來的13塊錢,是中國的錢、世界的錢。香港資本市場根本不是香港的市場,而是中國的、國際的市場。因此,只要中國經濟保持良好發展態勢,只要中央政府繼續高度重視香港的特殊地位,繼續看重世界與中國內地之間的超級聯系人角色和轉換器功能,只要中央在國際經濟環境困難的時候繼續力挺香港,還有什麼理由擔心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不保呢?從民生領域看,住房、就業、貧困等問題單靠香港自身條件解決,確實難度很大,但以國家之大,推出任何一項重大政策支持,都可能產生不可低估的效應。從自由人權保障來說,除了極少數作奸犯科、與國家「死磕」的人可能心有恐懼外,對於廣大市民來說,立法更多地意味著是對他們的有力保護。他們從此有了免於黑暴恐懼的自由,有了安心乘地鐵、逛商場的自由,有了在街上講幾句實話而不被「私了」的自由。特別是我們不用再為還未成年的孩子們擔驚受怕,不用擔心他們被「洗腦」,不用為他們一時衝動留下犯罪案底,毀掉一生而痛心疾首,香港的未來還有希望。這不正是香港走出困境、變亂為治的轉機嗎?歸結起來說,國家安全底線越清晰、屏障越牢固,香港越安定、繁榮,香港同胞與祖國內地人民的感情越親近,香港的優勢越凸顯,自由發揮空間越大,社會創新活力越強,對國家深化改革開放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貢獻也會越來越大。
前不久,我看電視時見到一位香港女市民在記者問她是否擔心中央為香港制定國家安全法的問題時,一口氣反問了5個問題:「全世界任何國家、任何地方都有這樣的立法,香港為什麼不能有?香港自己立不了,國家為什麼不能立?如果沒有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你怕什麼?如果你犯了罪,為什麼就可以不接受懲罰?你是誰,為什麼有超越法律的特權?」我欽佩這位女士獨立思考和邏輯思辨能力,幾句話簡潔有力,講出了淺顯而深刻的道理。
以上我講了4個「為什麼」,也鬥膽講了許多直言不諱的話。為節省時間,我最後再請大家想一個帶有終極性的問題,就是:誰人真心為香港?是成天在媒體上詛咒國家、到處唱衰香港、跑到外國乞求干預的那些人嗎?是成天幻想著對中國實施「顏色革命」、等著看香港街頭出現「美麗的風景線」的那些人嗎?......在香港再次面臨何去何從關鍵選擇的時刻,我們確實更需要集體理性。
去年11月,正當「修例風波」風高浪急的時候,習近平主席在巴西出席金磚國家領導人會晤期間就香港局勢講了三句話:「中國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決心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決心堅定不移,反對任何外部勢力干涉香港事務的決心堅定不移。」這三句話句句擲地有聲,力發千鈞。香港局勢正在發生積極而微妙的變化,我堅信:不論接下來香港再發生什麼,也不論外面的人怎麼說、怎麼做,全國人大常委會都將依照法定程序順利完成有關立法,並確保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落地實施。有了這部立法,「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就裝上了殺毒軟件,必定會運行得更安全、更順暢、更持久!
謝謝大家!
「外牆開窗法規」的推薦目錄:
- 關於外牆開窗法規 在 小小人物做小事 - 高松傑Jacky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外牆開窗法規 在 睛視媳婦 眼科醫師黃宥嘉時間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外牆開窗法規 在 你(妳)好,我是莎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外牆開窗法規 在 建築法規研究室- 外牆開口為何不能隨意開?... | Facebook 的評價
- 關於外牆開窗法規 在 請問新屋開設窗口距離,拜託請指教! - Mobile01 的評價
- 關於外牆開窗法規 在 開窗法規、外推窗、上推窗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的評價
- 關於外牆開窗法規 在 開窗法規、外推窗、上推窗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的評價
- 關於外牆開窗法規 在 建築物開窗規定的推薦與評價,FACEBOOK、MOBILE01 的評價
- 關於外牆開窗法規 在 建築物開窗規定的推薦與評價,FACEBOOK、MOBILE01 的評價
- 關於外牆開窗法規 在 建築法開窗規定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 小文青生活 的評價
- 關於外牆開窗法規 在 建築法開窗規定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 小文青生活 的評價
- 關於外牆開窗法規 在 防火巷非逃生用! 法規已改「防火隔間」 三立新聞台 - YouTube 的評價
- 關於外牆開窗法規 在 [請益] 後陽台裝窗- home-sale | PTT職涯區 的評價
外牆開窗法規 在 睛視媳婦 眼科醫師黃宥嘉時間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對空姐的職業與想法不暸解的人請務必參考這篇。
光鮮亮麗的外表下,
也是非常有專業的。
值得我們敬重與學習
暸解了,再批判。
#不然去問媽祖怎麼辦
#媳婦除夕罷工好還是聖誕節罷工好?
答案顯而易見
文非常長,
進入後層次提高❤️
[為什麼是罷工而不是離職](個人拙見)
往年我出社會就業以後,每年母親節幾乎都是使用我的公司的職福委員會所發的餐券,到高檔牛排館去請全家飽餐一頓;今年由於我和我的母親關係不好,我沒請客送禮就算了,還在難得由哥哥作東的母親節宴席上與我的母親大吵一架,甩下眾人率先離席而去。
·
由於近日來我的公司的空服員間沸沸揚揚鬧著要罷工的事,所以遇見知道我公司職業的親朋好友,總不免要向我討問一番。那日亦是這樣,關於罷工的話頭幽幽地就在席間煙霧繚繞,先是包藏在一個親熱笑鬧的題目內部,由難得請客的哥哥問我:「你們公司今年沒發牛排館餐券嗎?怎麼妳沒要請客啊。」
·
「你這次主動要付錢當然要給你請啊。」
·
「那你們公司福利其實不錯啊,我們每次去吃那間都要上萬吧,還送你們餐券。」哥哥又道。
·
「餐券只有兩千塊喔,剩下的是我本人自掏腰包好嗎。」我揶揄:「你難道忘了我在哪間公司上班嗎?」
·
「是喔,我還以為全部是公司給的。」哥哥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
·
「不然你以為我們為什麼想罷工呢?」我回。
·
此時我的母親在一旁一臉嗔怪地看著我說:「妳不要別人做什麼就想去湊熱鬧,妳們罷工那大家就都不要賺錢啦。」
·
「我不是去湊熱鬧,」我一臉嚴肅地看著我的母親:「我想罷工是經過我思考的結果,不是沒有理由。」
·
「沒有公司妳們有辦法賺錢嗎?」我的母親拿出一貫的老闆大帽扣住我:「沒有公司妳們就什麼都沒有,嫌薪水少那妳們出去找別的工作啊,又沒有人硬要留著妳們。」
·
我深吸了一口氣,試圖讓自己平靜一點,但還是忍不住故意反問了我的母親一個我知道她一定回答不出來的問題:「那麼,請妳告訴我,以一個老闆的身份或是一個媽媽的身份告訴我,我該如何規劃我的人生?」
·
「我覺得妳比我厲害了,何必這麼問我?」我的母親道,語氣裡有一些風涼。
·
「如果我是一個沒有什麼特殊能力的人,我怕自己出去找不到更好的工作、也開不成一間公司,即使我認為我的公司給我的待遇不合理,我是不是就只能感恩戴德做到死,因為我就是這麼差勁的人?」
·
我的母親啞口無言,我想她也不願承認自己的女兒就是一個很差勁的人,但也想不出更好的解答。
·
「妳很厲害,妳開成了一間公司,翻身上位變成老闆,但我可能永遠沒有辦法變得跟妳一樣。在這樣的情況下,不管我的老闆怎麼對我,我都只能感恩戴德做到死,因為我沒有那個懶趴(我真的這麼說),對不對?」
·
我的母親終於被我激怒了,狠狠道:「妳為什麼要這樣說話!」
·
哥哥在一旁試圖打圓場,然後說:「妳們坐uber回家,比較方便,不要再轉車了。」
·
我不理會哥哥,而是繼續面向我的母親,凜然道:「老闆,我一個月薪水才六、七萬,如果我還想存錢、買房子,自己過上一點像樣的生活,我只能搭公車兩段票三十塊。妳是老闆,妳才有錢可以搭計程車,所以我就不跟妳一起了。」然後我不願維持場面的完整、表面的和平,像我在面對無理的客人、討厭的上司時的那般虛假,拎起包包就去搭親民的大眾交通工具。
·
可惜的是,我和老闆還是住在同一個屋簷下。我不想在這樣激烈的衝突後還沒有一點迴避擺爛的時間空間,所以我在家附近的ubike站弄了一台腳踏車,一圈一圈以家為中心,繞著入夜後稍微空寂的馬路,這是平凡渺小的我所能為自己情緒噴發做的一點小小揮霍。
·
至於我為何還住在家裡,沒搬出去,畢竟和母親不合也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原因很直接而懦弱的就是我想著這樣可以多存一點錢,為如果有一天我要做下什麼重大決定時買下一點選擇權。
·
我的母親像我的公司一樣,一個在我出社會前養育著我,一個在我出社會後養育著我。這是非常情感面的說法,儒家式的教育,也總令我依戀並敬畏著這樣的連結。可若一個人尊嚴的獲得,僅是依賴著上對下、老對少的結構,我想這個社會可能就過於簡潔地、甚或是完美地不需要我們再做任何努力了。
·
·
·
·
剛進入我的公司的時候,我從沒想過工會有成立的一天;工會剛成立的時候,我從沒想過會有罷工投票的一天。
·
這樣的「從沒想過」,是基於對我的公司的尊重、及對社會契約及普世價值觀的盲目信任。
·
有些人會說,我們在剛進入公司之際,就應該要熟知所有的勞動條件,不滿意就不要做這份工作,怎麼會是在「已知」且運行多年的狀況下,還要做出不服從的決定?
·
我們在進入我的公司的時候,大多是大學剛畢業的年紀。我的公司成立的早些年,有些被暱稱為「寶寶」的學姐,更是在高中畢業後就進入這個職場工作(我至今仍不知道為什麼要叫做寶寶)。
·
試問,一個剛出社會的大學畢業生,能夠擁有多少成熟的行為能力及思考認知?即便是已經超過三十歲的我,都不敢說自己有多少了解關於這個世間運作,及我該如何應對社會與我之間。
·
大學時期,我曾在國際知名冰品的實體店面打工。當初去應徵,純粹是因為覺得制服很可愛、挖冰做聖代好像很好玩、而且外商品牌給的時薪優於本國勞基法最低限度。但我在應徵時不知道的是,原來執勤時一次排班要站四到八小時,客人多時更要忙碌走動、點餐、做餐、送餐、結帳、收拾;關店時清理店面、整理冰品、消毒⋯⋯是多麼累人的事。有時品牌做活動,單點冰品兩球免費再送一球,站在外帶吧台區的工讀生可以一天之內挖冰挖到肌腱炎。
·
每個職場本就有難以言喻的內情及辛酸苦楚。我當時的店長人很好,我相信在我應徵當時她就有大概告訴我這份工作的內容。但僅僅是大學的打工,從零到上手,應該也花了我一到三個月的時間。
·
作為一個理性的個人必須明白的是,從「知道」到「完全掌握」之間,有很大一段差距。就像和一個第一次搭乘雲霄飛車的人說:「等下會很可怕喔。」我們僅能從「可怕」二字中得到一個大約是負面的概念,卻無法完全掌握那到底會是怎樣的感覺。
·
相對到我的工作亦是。
·
我的工作是在普遍社會觀感中算是福利優渥且不那麼辛苦的高價值工作。亞洲社會對空服員隱晦的外貌上的期待,更造就這個工作於愛美的女性而言是夢幻職業。我在進入我的公司之前所感知到的就是這樣,和社會大眾相差無幾。即便大概知道會有時差、長時間站立、排班不定的問題,但將優缺點兩相考慮過後,相信多數人都會認為優點大於缺點。且出外賺錢,本就是付出自己一部分的身體機能去換取生活所需。
·
再者,我的公司是如此知名的國際企業、我的國家是以最為尊重基本人權的民主法治突出於亞洲社會、我們剛剛立法通過了同性婚姻,我們會直覺相信,我的公司的壯大,是因為在合乎法理的情況下,做出一次次正確的市場博弈判斷才有的結果。依著對公司、對國家的「品牌信賴度」,剛出社會的我們一開始幾乎不理智的全情投入,沒有質疑,亦是情有可原。
·
·
·
·
空服員的工作究竟辛不辛苦?有沒有比你的工作還要辛苦?我沒有做過你的工作我無從比較。
·
我片面地說,剛飛完十幾個小時的航班、身體力量感覺要到臨界點,時差來襲時躺在床上卻怎麼樣都睡不著;或是另外一種,在最想睡覺的時候要強撐起精神於客艙中來回走動、回應客人需求、注意機上有無異常⋯⋯是多麽操勞的事,相信你也只能像是第一次搭雲霄飛車的人一樣,得到的僅能是一種概念,而不是全面的體認。
·
工業化過後,我們進入了全球化。這樣的時代能茁壯、不斷創造新財富,是因為我們逐漸把工作細分到極度的專精。在此我想以我所具備的專業告訴你,為什麼在普遍低薪的台灣社會我仍舊值得我所爭取的更好的薪資水平。但在那之前,我想先來談談為什麼空服員感覺起來都像白癡公主。
·
前述曾經提過,由於亞洲社會對空服員隱晦的外貌上的期待,這個行業尤其容易吸引對外表有堅持、有自信的人前來應徵。而人性軟弱傾向隱惡揚善、對美好的事物更有本能上的追求。我的工作即便有辛苦及我所不認同的不公平之處,如果我能藉著職務之便比一般大眾更有機會獲得關注、討拍,在個人虛榮心作祟及觀者曖昧期待的相互加乘之下,這樣的結果不難理解。
·
但我們不會叫你不爽不要看,除了因為的確已經被圈養地在精神上難以超脫,成為隱形需求之外,我們也知道,人性本來如此。
·
再者,空服員的工作於群眾觀感中十分不利之處,在於我們所被人看見的都是「服務」。服務作為一種專精職業,當然有其價值與藝術。但當眾人大約了解一般服務業的行情過後,再來看我們的薪水及營造出的生活氛圍,相信多數人都會覺得我們過太爽,甚至認為我們才是應該被撻伐的一群。
·
不過各位千萬別忘了,在服務之外,我們的核心價值其實是維護飛行安全。
·
但我們在地面所學、每年複訓、每次飛行前小考關乎最重要的飛行安全那一套,說實在話是枯燥乏味至極,我們在私底下根本不想拿出來討論,在平時無事時想說想玩的一定是關於生活的情趣。兩個RD在一起時討論的或許是使用哪一個廠牌的電池於產品壽命更長、哪一條電線材質電阻更小、哪一種排列設計散熱效果更好⋯⋯(上述我亂掰,我根本不知道兩個RD在一起時會討論什麼),但人基本不會看見兩個空服員在一起時討論今天飛機的載重平衡,所以應該要請哪位客人坐回哪裡,或是如何簡化口訣以加速艙門操作速率、海水染色劑的使用即便是為了救人,其材質是否有引發生態危機的可能。
·
人看見的,就是我們自東南西北上下左右各個方位與巴黎鐵塔的自拍、比佛利山莊Paul Smith粉紅牆前的閨蜜宣言、只要有兩天休假就跑到首爾東京亂吃亂買、任何一片屌打沙崙海水浴場的沙灘(蘇美島、夏威夷⋯⋯)性感比基尼⋯⋯。
·
這些東西,看似愚蠢無腦,卻也實際就是視聽群眾熱愛捧場的項目。而身為空服員,不可諱言地有較一般人更大的優勢去經營操作。我們隱藏起職業辛勞,創造自身與受眾的雙贏局面,看起來就是過太爽的白癡公主沒錯,但這無非是市場選擇的結果,也就是會去熱烈追捧這種生活樣貌的大多數人的心理反射。
·
·
·
·
全球化時代,在被機器取代以前,若想最大化使用人力資源,拆解工作步驟便是提升效能的最佳方式。簡單來說,身為脆弱的現代人類,我不需要自己狩獵、生火、尋找水源、搭建庇護所⋯⋯,這些事情都被分工到其他所有人類身上,我們僅需付出自己工作的專業賺取酬勞,以共同同意的貨幣作為價值轉換的手段,來購賣其他生活所需。
·
我們來談談於高空危機時,終於用得到的空服員的「專業」。
·
客艙失壓時,可能會聽見巨響、氧氣面罩脫落、溫度降低、空氣中出現飛塵。我們必須迅速提醒客人戴上氧氣面罩,並於航機飛抵安全高度後,進行巡視,背起氧氣瓶尋找因為客艙失壓而出現昏迷症狀的乘客,並即刻使用氧氣瓶給予新鮮空氣。氧氣瓶分散在機艙各處,一般來說,大約都位於空服員座椅的附近,使用方法如下:
·
Remove the mask from plastic bag, turn the control knob as far as it will go. Make sure the oxygen is been released (the indicator will turn from red to green, the bag will be inflated). Take note of starting time. Cover the nose and mouth with rubber band and make sure the pressure gauge can be seen.
·
每個氧氣瓶具有三百一十公升的氧氣,有兩種釋放氧氣的速率。在較高的速率下一分鐘大約釋放四公升、較低的速率下則是一分鐘兩公升。
·
客艙失火時,空服員要進行滅火。滅火的用具有滅火器、防火手套、防煙面罩。這些東西同樣大概能在每個空服員座椅旁能找到。若發現火源,首要就是使用海龍滅火器滅火。海龍的使用方法如下:
·
Pull out the safety pin, hold the extinguisher upright. Direct the nozzle at the source of fire, squeeze the lever firmly.
·
一支海龍滅火器的射程是二點五公尺,使用時間是十秒鐘。
·
若失火的地點在廁所,且發覺門板發燙,表示內裡焚燒情況嚴重,為免貿然開門大量新鮮空氣灌入而火勢更為嚴重,我們需要使用斧頭於門板上鑿出一個小洞,用海龍滅火器於洞口進行第一次滅火。而斧頭的配置在駕駛艙內。
·
若要進行緊急迫降,我們必須先行從機長處得知要進行的是水面迫降還是陸地迫降。若是水面迫降,在開門程序之前,需要指導乘客穿上救生衣。每個座椅下方皆有放置一件成人版型的救生衣,若有嬰兒同行,機上配置有嬰兒用的救生衣,每架飛機放置的位置不同,但反正我們就是知道在哪裡。
·
不論是水面或是陸地迫降,迫降前我們必須告知每排乘客分散逃生的逃生門是哪一個,及指導迫降前飛機衝擊時的安全姿勢。一般來說是彎腰雙手環繞膝蓋並將頭埋在雙腳間,但若有過胖的乘客及孕婦搭機,做不到彎腰姿勢,要另外指導他們將雙手交疊搭在前方椅背上。若有盲人搭機,因為他們看不見我們指示的逃生出口方向,要口頭告知最近的逃生出口在幾點鐘方向。
·
迫降後,開啟艙門前,需要判斷艙門狀態能不能開啟。陸地迫降時,門外不能有火或障礙物;水上迫降時,艙門必須在水面之上。每個空服員具備有飛行四種機型的資格,每種機型開啟艙門的方式不盡相同,甚至一架飛機上的每個門也不見得適用同一種方法開啟。以下是簡略版的波音七七七機型三號門於水面迫降時的艙門開啟方法:
·
Shift mode select lever to fully disarm position, pull the handle toward open, push the door open manually. I inflate my life vest here. pull out the escape strap and fitting on the wing.
·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我們必須知道escape strap的位置(在機頭方向的門框上),然後率先跳到機翼上連結這條逃生索於機翼上的一處勾環,令乘客可以扶著這條逃生索逃出機艙。
·
上述這些都很簡單,所有心智健全、多益超過五百分的成年人,經過三個月的高強度訓練,都能獲得和我一樣的知識能力,不用刻意回想即能侃侃而談。雖然這還只是我們訓練的冰山一角,我尚有遭遇劫機、機上爆裂物、迫降後的救援程序、逃生艇物品的使用方法⋯⋯還沒有羅列,不過我想各位客人應該也不想要知道得這麼詳細。
·
試想,若是航空公司為了樽節成本,機上再也不配置經過特殊安全訓練的空服員,而只配置單純發餐、發飲料的空姐,給的薪水也和地面上的服務生一般,因為做的事也差不多。但由於民航法規規定,航空器使用人有義務令乘客知悉安全相關規定,所以在旅客購買機票時,發給旅客一份安全須知,告訴你機上氧氣瓶、滅火器、急救箱的位置,你所乘坐的這架飛機的艙門開啟方式、你迫降時安全姿勢、起飛降落時的規定(繫緊安全帶、打開窗戶、收起桌子、電子用品調整至飛航模式並關閉wifi功能、隨身物品收至前方座椅下)、客艙失壓時的應對方式、每個艙門逃生筏的載客數、迫降後如何使用發報器發出求救信號⋯⋯,洋洋灑灑大約一百頁。
·
因為你是客人,你就算完全沒讀沒看,上機後連最基本的起降規範也不屑遵守,也不會有任何只會發餐、發飲料、發毛毯、發入境表格的空姐來指正你。且由於飛機是目前世界上最安全的交通工具,你完全可以抱持僥倖心態就這樣在空中飛行。
·
但若發生了那個萬一呢?
·
當你卡在機門邊進退兩難的時候,會不會突然很想念你在IG上追蹤的那個受過訓練的白癡公主,不再只是意淫她的身材、臉蛋、刻意營造的生活樣貌,就是希望她能正確迅速替你把門打開就好?
·
因為人類的渺小,所以我們無法令每個人都習得在這個世間過活的所有技能;但也因為人類的偉大,我們知道我們可以藉由分工合作,來創造價值最大化。這些我懂但是你不懂的地方,就算再簡單,只要你尚且無知且需要,就能成為我營利的專門。相反的,你一定也有我無知且需要的地方,所以我們一起構成這個世界的繁華。
·
而空服員的薪水組成結構,除了你能看見的發表格、發毛毯、發餐、發飲料;你大概知道的長時間站立、時差、工時長且不固定、需要時常出外與家人朋友聚少離多,最貴的部分,是你們在買我們這些你不知道的專業。雖然人平安時幾乎不可見,但這關乎性命的東西,只要民航法規認定依舊有存在的必要,我們就有吃這一口飯的權利。
·
每當我們備受質疑根本不值得領取這樣的「高薪」的時候,我會感覺十分無力,因為發出這樣質疑之聲的人根本不理解自己的花錢買的機票究竟價值什麼;再推及到我的公司給予空服員的薪資水準和其他國際航空公司、甚至只是友航都有一段望塵莫及的落差的時候,除了忿懣,我心底的角落會幽幽響起一個聲音:這真是一個唯利是圖的世界,當有人說重視安全卻不願意給予安全相對的報酬,且明面以身為員工的道德義務、暗面以員工害怕失去工作的恐懼雙面操弄,安全不過是被雞毛當令箭,在唯利是圖的世界裡其實一文不值。
·
·
·
·
說到民航法規,就不得不提起勞基法84-1條。
·
雖然勞基法規定一般勞工一天工時為八小時,最多加班四小時至十二小時,但由於航空業有不能中斷的長程航線,性質特殊,因此雇主需要另和員工簽訂勞基法84-1條,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時、例假、休假,雇主不須理會勞基法原有對勞工的保障。
·
當時我們在和公司簽訂工作合約的時候,我們一群白癡公主能完訓上線已經很不容易,誰也沒有想過要去研究這些法規內容。我的公司也只說,因我們有長程航線,所以勞工一定要簽這個,才能讓我們工作飛行。已經熬過三個月的地獄(公主)訓練,就是為了要得到這份看似是羨煞眾人的工作,到嘴的肉不能讓它飛,所以我想我們人人都是滿心歡喜地簽下了大名。
·
我們相信公司、相信這是一個法治的社會,沒想到卻反被這一條「法規」強暴了。
·
年假放不完,且無法指定日期,因為我們簽了勞基法84-1條。
·
春節、國定假日、颱風天工作沒有雙倍薪資,因為我們簽了勞基法84-1條。
·
在之前友航罷工要求除了長程航線適用84-1條,短程航班全面回歸一般勞基法之前(當天來回工時會超過八小時但在十二小時以內的航班必須給予加班費、會超過十二小時的航班給予過夜),我的公司很長一段時間無限延用這條法規。北海道、新加坡、峇里島⋯⋯沒有過夜。這些地方當趟飛時就有四小時以上,當天來回加上起飛前報到準備、降落後送客,每班工時都超過十二小時。因為我們簽了勞基法84-1條。
·
而由於受過訓練的白癡公主不知是幸還不幸,在飛機中的配置是民航法規的規定,且其精神狀態與航機安全息息相關(再說一次我們是來注意飛機有無異常幫你逃生的,不是吃不到雞肉飯給你罵的),所以民航法規中也特別規範了我們的休息時間。
·
我不知道該怎麼解釋,但這套民航法規也是幽默得可以。
·
前陣子我有一組同事,飛了十四小時到休士頓以後,機場因為雷雨關閉,只好先轉降鄰近的達拉斯等待機場重新開啟。地停達拉斯的一小時,當然無法坐下休息,還是要不斷應付乘客各種需求、提問。終於休士頓機場雷雨小了一點,開放他們飛回,在空中服務照舊。
·
不料飛抵休士頓後,因為適逢機場關閉,海關人員只留下四位特意為了他們加班。休士頓機場是我飛過唯一沒有機組人員快速通關的機場。四位海關人員要消化近三百位旅客,而機組人員排在乘客之後。最後他們排了兩個小時才通關完畢,一共工作近二十個小時。
·
這二十個小時之間,空服員在機上有輪休,一人大約四個小時。這四個小時,不論有沒有睡著、睡得好不好,就是算有休息到了。但這就是工作,也沒什麼好說嘴的。
·
這組空服員終於回到飯店以後,拖著疲憊的身軀問:「我們這樣算有超時工作嗎?」
·
沒有,「依據民航法規」,沒有超時。只要機上有輪休到一個小時,就能持續工作到二十四個小時。
·
我想,身為空服員個個都能工作成這樣,什麼守護飛安也真是貽笑大方的幌子(喔,你要雞肉配飯嗎?我馬上去殺雞)。
·
或許之後台灣的航空公司為了再度降下高昂的人事成本,真會使鬼推磨地令只做服務不負責安全的空服員「合法」上線。反正飛機失事率如此低,比中六合彩頭獎機率還低,為了這麼低的失事率做萬全的準備也真是沒有道理。台灣的民主法治若再想突出國際視野,同婚合法過後,這樣的做法或許能再創法治高峰。反正現在有這個法跟沒這個法也相去不遠。
·
受過訓練的白癡公主們成本太高,就叫她們不爽不要做好了。
·
·
·
·
合法的部分說完,再來說說可能遊走在法律邊緣的部分。
·
我的公司在職災的核定上一直都令空服員難如登天。發生職災過後,要先用自己扣薪的病假請假,待勞保局核保這是職業災害以後,才能核改為不扣薪的工傷假。而勞工保險為法令規定雇主一定要為員工投保的社會保險,職災發生核定過後,受傷員工工傷期間薪資的百分之七十,將由勞保支出。
·
上述聽來合理,但我的公司遊走在法律邊緣的貓膩就在於,不論勞保局核保與否,若員工有依照公司流程看醫生、請病假,依法規定雇主還是必須直接核放工傷假給受傷員工。我的公司卻總要等到勞保局核保過後才令我們改為工傷假,有時甚至不給放工傷假,要人腳受傷那手可以動來做些文書作業、右手受傷那左手還可以動來幫忙接電話。
·
空服員是高強度的體力活工作,不令人在家好好休息,要人物盡其用尚可動的半壁江山,這種效用最大化追求,合法、創意十足、盡顯經營管理者的智慧。
·
·
·
·
我是一個領錢辦事的員工,我深刻知道靠著多益六百多分的證書及一紙大學文憑再加上一些莫名的運氣,能夠得到一份安穩的工作是一件多麽幸運的事。可是在我因為工作累了、痛了、受傷了的時候,我時常發現我情感上依戀的該稱作為「家」的地方,卻處處以法條、管理辦法刁難自己。
·
然而當我們要求依法行事的時候,又將我們打入沒有道義良心的窠臼。
·
在這次我們對我的公司的訴求之中有一條「增設勞工董事」,被抨擊地最為猛烈,認為這是空服員想分一杯羹、進入權力核心決策的貪婪,而且放眼台灣也沒有民營企業有這樣的制度。
·
我剛開始亦是一頭霧水,但在聽了工會的說明會之後,才明白,雖然勞工董事的確目前沒有法源依規,不像勞保一樣是政府使用公權力強制要求,但不代表這項訴求不能成立。而勞工董事的「勞工」,是由所有基層人員推選而出,並不只有空服員能夠坐上這個席位,機師、地勤人員也可以。
·
這個不支薪、沒有股份的勞工董事,就算進入了董事會和其他真正擁有股份的股東們一起舉手表決決策動向,也起不了撼動作用,但勞工董事的存在能使決策者真正聽見基層的心聲,一些在第一線工作才知道的甘苦,也能上達天聽。
·
這實際就像是一個家長,願意相信孩子的獨立能力的作為。
·
·
·
·
那天我離開了尷尬的母親節大餐現場後,我的母親告訴我,她始終無法回答,以一個媽媽的身份或是一個老闆的身份,我該如何規劃我的人生。
·
媽媽當然希望我好,希望我能有更好的工作環境、更合理的報酬;但以一個老闆的角度而言,開公司是為了賺錢,她不認為她有責任義務去在乎員工是否感覺壓榨,因為只要她知道員工沒她這份薪水不能活,她就有大聲說話的威風。
·
我們這群人,在我的公司工作三年、五年、十年、二十年的人都有。或許三、五年的人真的不喜歡我的公司的管理制度,還有比較大的機會成本離開。
·
但超過五年以後,如果人真的能夠明白我們的價值不在服務,而是在機上種種危機應變能力,應該也能發覺,這些應變能力,出了機艙後,在地面上要能受人重視很難,因為在地面的世界根本用不到。而且非常悲哀的一點是,即便是現在我們仍在職,人依舊不是很重視,才會認為我們無理取鬧。
·
當我們已經將畢生精華都傾注在一個事業,我們怎麼有辦法輕易離職?
·
我是在二零一零年八月進入我的公司受訓。在我進入公司以後,我的公司在各項福利制度方面已有漸漸改善。但時至今日過了將近十年,許多地方依舊陳腐緩慢地令人不勝唏噓。那些在這裡工作了二十年,真正和我的公司共體時艱過的,一些人或許早已麻痺也不抱什麼希望、一些人卻能更深刻感受到自己的卑微。
·
·
·
·
曾有位學姐告訴我,在過去我的公司成立後最艱苦的一年,沒有賺錢發不出年終獎金,已故的老總裁依舊自掏腰包給每個員工都發了一萬塊的紅包讓大家好過年。
·
在台灣經濟起飛的時代,我們匍匐在地,如果想要打進世界市場,一開始的確只能靠大量低廉的人力成本、島國港口優勢,做一些出口加工,慢慢站進環球之鍊。
·
台灣賺錢了,開始注重教育、注重人民素質、注重硬體之外的軟實力。但這麼多年過去,我們的薪水沒有令自己像個值得重視的「人」,還是苦苦像在乞討一般,懇求至少生活溫飽的憐愛,所以我們發揮不出創意、笑不出來,呈現高度的空轉。
·
我們曾經很辛苦,是為了更有尊嚴的未來。在最艱苦的時候,老總裁尚且有這般照顧員工的慈悲心腸,那麼現在的因循苟且,究竟是誰為了什麼而無法看透的愚昧?
·
·
·
·
我的姐姐原先在我的母親的公司工作,後來因為和我的母親在經營理念上的不合,最近自己出來開了一間公司。
·
姐姐的公司目前仍在草創初期,所以除了老闆身份以外,她一人身兼業務、會計、收發小妹幾乎所有職位。她說很多客戶知道她的妹妹我的公司職業以後,總會有些挑釁似的問她:「妳現在自己也是老闆了,如果妳的員工也要罷工,妳怎麼辦?」
·
「我當然會覺得很煩,我也是在自己當了老闆之後,才了解做生意有那麼多難處,利潤的拿捏有多考驗人心。」姐姐道:「可是,如果我知道他們會罷工,那麼我想我也會有個警惕,一開始就不會做令他們想要罷工的事。」
·
曾經我以為我的人生只有嫁個有錢人才是上策,我相信在我的母親不知道該如何替我規劃人生的倉皇當中,隱隱然不肯說的也是這個答案。在這個資本主義的社會當中,人的尊嚴不可諱言地有一部份確實來自於你賺了多少錢。
·
我的公司非常傑出的一點,是我們雖然不是這個世界上航點最多、票價最貴(但也不便宜了)、硬體設備最豪奢的公司,卻屢屢在服務與安全上於國際大獎中名列前茅。試想,當今世上最厲害的一間公司,比如說蘋果好了,裡頭的員工集思廣益,開發出了這個世界上最棒的產品,受到眾人稱頌,但薪水卻只有微軟的三分之二,員工會不會希望自己的尊嚴與價值得到相對應的提升?
·
當然員工可以不爽不要做,或是跳槽去微軟,但若他畢生的心血都凝結在這間公司,他不想離開,也不是要弄垮老闆,就是希望可以得到合理的對待呢?我如果可以從我的工作中獲得自信與尊重,並且貢獻一己之力以公司的名義推進世界市場,這不是仇恨,而是勞資關係中一再需要被拿出來探究的本質。
·
·
·
·
附圖為任職於這個世界上最豪奢航空公司的空服員好友,提供給我的她去年全年度的薪資單,及我個人去年度的扣繳憑單。她在她的公司工作四年,我在我的公司工作九年。她的薪資貨幣單位為迪拉姆,1迪拉姆大約等於8.6067台幣。她去年一共賺了148625.62元迪拉姆。
·
我們兩個的薪資單都沒有算不扣稅的日支費。但我就算加了日支費,也沒有比她不加日支費的薪水多(我每月平均block hours是200小時*90元台幣日支費*12個月=216000)。
·
她特地請我千萬不要告訴她到底賺了多少錢,她怕她知道以後會懊悔不知道把錢花到哪裡去 ,所以就請大家自己算吧。
·
台灣的環境當然和我好友任職的環境不同,但同樣一份工作,賺的都是世界的財富,差距如此,究竟如何才符合公義與道德良心,這是我們大家都需要思考的問題。
外牆開窗法規 在 你(妳)好,我是莎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為什麼是罷工而不是離職](個人拙見)
往年我出社會就業以後,每年母親節幾乎都是使用我的公司的職福委員會所發的餐券,到高檔牛排館去請全家飽餐一頓;今年由於我和我的母親關係不好,我沒請客送禮就算了,還在難得由哥哥作東的母親節宴席上與我的母親大吵一架,甩下眾人率先離席而去。
·
由於近日來我的公司的空服員間沸沸揚揚鬧著要罷工的事,所以遇見知道我公司職業的親朋好友,總不免要向我討問一番。那日亦是這樣,關於罷工的話頭幽幽地就在席間煙霧繚繞,先是包藏在一個親熱笑鬧的題目內部,由難得請客的哥哥問我:「你們公司今年沒發牛排館餐券嗎?怎麼妳沒要請客啊。」
·
「你這次主動要付錢當然要給你請啊。」
·
「那你們公司福利其實不錯啊,我們每次去吃那間都要上萬吧,還送你們餐券。」哥哥又道。
·
「餐券只有兩千塊喔,剩下的是我本人自掏腰包好嗎。」我揶揄:「你難道忘了我在哪間公司上班嗎?」
·
「是喔,我還以為全部是公司給的。」哥哥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
·
「不然你以為我們為什麼想罷工呢?」我回。
·
此時我的母親在一旁一臉嗔怪地看著我說:「妳不要別人做什麼就想去湊熱鬧,妳們罷工那大家就都不要賺錢啦。」
·
「我不是去湊熱鬧,」我一臉嚴肅地看著我的母親:「我想罷工是經過我思考的結果,不是沒有理由。」
·
「沒有公司妳們有辦法賺錢嗎?」我的母親拿出一貫的老闆大帽扣住我:「沒有公司妳們就什麼都沒有,嫌薪水少那妳們出去找別的工作啊,又沒有人硬要留著妳們。」
·
我深吸了一口氣,試圖讓自己平靜一點,但還是忍不住故意反問了我的母親一個我知道她一定回答不出來的問題:「那麼,請妳告訴我,以一個老闆的身份或是一個媽媽的身份告訴我,我該如何規劃我的人生?」
·
「我覺得妳比我厲害了,何必這麼問我?」我的母親道,語氣裡有一些風涼。
·
「如果我是一個沒有什麼特殊能力的人,我怕自己出去找不到更好的工作、也開不成一間公司,即使我認為我的公司給我的待遇不合理,我是不是就只能感恩戴德做到死,因為我就是這麼差勁的人?」
·
我的母親啞口無言,我想她也不願承認自己的女兒就是一個很差勁的人,但也想不出更好的解答。
·
「妳很厲害,妳開成了一間公司,翻身上位變成老闆,但我可能永遠沒有辦法變得跟妳一樣。在這樣的情況下,不管我的老闆怎麼對我,我都只能感恩戴德做到死,因為我沒有那個懶趴(我真的這麼說),對不對?」
·
我的母親終於被我激怒了,狠狠道:「妳為什麼要這樣說話!」
·
哥哥在一旁試圖打圓場,然後說:「妳們坐uber回家,比較方便,不要再轉車了。」
·
我不理會哥哥,而是繼續面向我的母親,凜然道:「老闆,我一個月薪水才六、七萬,如果我還想存錢、買房子,自己過上一點像樣的生活,我只能搭公車兩段票三十塊。妳是老闆,妳才有錢可以搭計程車,所以我就不跟妳一起了。」然後我不願維持場面的完整、表面的和平,像我在面對無理的客人、討厭的上司時的那般虛假,拎起包包就去搭親民的大眾交通工具。
·
可惜的是,我和老闆還是住在同一個屋簷下。我不想在這樣激烈的衝突後還沒有一點迴避擺爛的時間空間,所以我在家附近的ubike站弄了一台腳踏車,一圈一圈以家為中心,繞著入夜後稍微空寂的馬路,這是平凡渺小的我所能為自己情緒噴發做的一點小小揮霍。
·
至於我為何還住在家裡,沒搬出去,畢竟和母親不合也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原因很直接而懦弱的就是我想著這樣可以多存一點錢,為如果有一天我要做下什麼重大決定時買下一點選擇權。
·
我的母親像我的公司一樣,一個在我出社會前養育著我,一個在我出社會後養育著我。這是非常情感面的說法,儒家式的教育,也總令我依戀並敬畏著這樣的連結。可若一個人尊嚴的獲得,僅是依賴著上對下、老對少的結構,我想這個社會可能就過於簡潔地、甚或是完美地不需要我們再做任何努力了。
·
·
·
·
剛進入我的公司的時候,我從沒想過工會有成立的一天;工會剛成立的時候,我從沒想過會有罷工投票的一天。
·
這樣的「從沒想過」,是基於對我的公司的尊重、及對社會契約及普世價值觀的盲目信任。
·
有些人會說,我們在剛進入公司之際,就應該要熟知所有的勞動條件,不滿意就不要做這份工作,怎麼會是在「已知」且運行多年的狀況下,還要做出不服從的決定?
·
我們在進入我的公司的時候,大多是大學剛畢業的年紀。我的公司成立的早些年,有些被暱稱為「寶寶」的學姐,更是在高中畢業後就進入這個職場工作(我至今仍不知道為什麼要叫做寶寶)。
·
試問,一個剛出社會的大學畢業生,能夠擁有多少成熟的行為能力及思考認知?即便是已經超過三十歲的我,都不敢說自己有多少了解關於這個世間運作,及我該如何應對社會與我之間。
·
大學時期,我曾在國際知名冰品的實體店面打工。當初去應徵,純粹是因為覺得制服很可愛、挖冰做聖代好像很好玩、而且外商品牌給的時薪優於本國勞基法最低限度。但我在應徵時不知道的是,原來執勤時一次排班要站四到八小時,客人多時更要忙碌走動、點餐、做餐、送餐、結帳、收拾;關店時清理店面、整理冰品、消毒⋯⋯是多麼累人的事。有時品牌做活動,單點冰品兩球免費再送一球,站在外帶吧台區的工讀生可以一天之內挖冰挖到肌腱炎。
·
每個職場本就有難以言喻的內情及辛酸苦楚。我當時的店長人很好,我相信在我應徵當時她就有大概告訴我這份工作的內容。但僅僅是大學的打工,從零到上手,應該也花了我一到三個月的時間。
·
作為一個理性的個人必須明白的是,從「知道」到「完全掌握」之間,有很大一段差距。就像和一個第一次搭乘雲霄飛車的人說:「等下會很可怕喔。」我們僅能從「可怕」二字中得到一個大約是負面的概念,卻無法完全掌握那到底會是怎樣的感覺。
·
相對到我的工作亦是。
·
我的工作是在普遍社會觀感中算是福利優渥且不那麼辛苦的高價值工作。亞洲社會對空服員隱晦的外貌上的期待,更造就這個工作於愛美的女性而言是夢幻職業。我在進入我的公司之前所感知到的就是這樣,和社會大眾相差無幾。即便大概知道會有時差、長時間站立、排班不定的問題,但將優缺點兩相考慮過後,相信多數人都會認為優點大於缺點。且出外賺錢,本就是付出自己一部分的身體機能去換取生活所需。
·
再者,我的公司是如此知名的國際企業、我的國家是以最為尊重基本人權的民主法治突出於亞洲社會、我們剛剛立法通過了同性婚姻,我們會直覺相信,我的公司的壯大,是因為在合乎法理的情況下,做出一次次正確的市場博弈判斷才有的結果。依著對公司、對國家的「品牌信賴度」,剛出社會的我們一開始幾乎不理智的全情投入,沒有質疑,亦是情有可原。
·
·
·
·
空服員的工作究竟辛不辛苦?有沒有比你的工作還要辛苦?我沒有做過你的工作我無從比較。
·
我片面地說,剛飛完十幾個小時的航班、身體力量感覺要到臨界點,時差來襲時躺在床上卻怎麼樣都睡不著;或是另外一種,在最想睡覺的時候要強撐起精神於客艙中來回走動、回應客人需求、注意機上有無異常⋯⋯是多麽操勞的事,相信你也只能像是第一次搭雲霄飛車的人一樣,得到的僅能是一種概念,而不是全面的體認。
·
工業化過後,我們進入了全球化。這樣的時代能茁壯、不斷創造新財富,是因為我們逐漸把工作細分到極度的專精。在此我想以我所具備的專業告訴你,為什麼在普遍低薪的台灣社會我仍舊值得我所爭取的更好的薪資水平。但在那之前,我想先來談談為什麼空服員感覺起來都像白癡公主。
·
前述曾經提過,由於亞洲社會對空服員隱晦的外貌上的期待,這個行業尤其容易吸引對外表有堅持、有自信的人前來應徵。而人性軟弱傾向隱惡揚善、對美好的事物更有本能上的追求。我的工作即便有辛苦及我所不認同的不公平之處,如果我能藉著職務之便比一般大眾更有機會獲得關注、討拍,在個人虛榮心作祟及觀者曖昧期待的相互加乘之下,這樣的結果不難理解。
·
但我們不會叫你不爽不要看,除了因為的確已經被圈養地在精神上難以超脫,成為隱形需求之外,我們也知道,人性本來如此。
·
再者,空服員的工作於群眾觀感中十分不利之處,在於我們所被人看見的都是「服務」。服務作為一種專精職業,當然有其價值與藝術。但當眾人大約了解一般服務業的行情過後,再來看我們的薪水及營造出的生活氛圍,相信多數人都會覺得我們過太爽,甚至認為我們才是應該被撻伐的一群。
·
不過各位千萬別忘了,在服務之外,我們的核心價值其實是維護飛行安全。
·
但我們在地面所學、每年複訓、每次飛行前小考關乎最重要的飛行安全那一套,說實在話是枯燥乏味至極,我們在私底下根本不想拿出來討論,在平時無事時想說想玩的一定是關於生活的情趣。兩個RD在一起時討論的或許是使用哪一個廠牌的電池於產品壽命更長、哪一條電線材質電阻更小、哪一種排列設計散熱效果更好⋯⋯(上述我亂掰,我根本不知道兩個RD在一起時會討論什麼),但人基本不會看見兩個空服員在一起時討論今天飛機的載重平衡,所以應該要請哪位客人坐回哪裡,或是如何簡化口訣以加速艙門操作速率、海水染色劑的使用即便是為了救人,其材質是否有引發生態危機的可能。
·
人看見的,就是我們自東南西北上下左右各個方位與巴黎鐵塔的自拍、比佛利山莊Paul Smith粉紅牆前的閨蜜宣言、只要有兩天休假就跑到首爾東京亂吃亂買、任何一片屌打沙崙海水浴場的沙灘(蘇美島、夏威夷⋯⋯)性感比基尼⋯⋯。
·
這些東西,看似愚蠢無腦,卻也實際就是視聽群眾熱愛捧場的項目。而身為空服員,不可諱言地有較一般人更大的優勢去經營操作。我們隱藏起職業辛勞,創造自身與受眾的雙贏局面,看起來就是過太爽的白癡公主沒錯,但這無非是市場選擇的結果,也就是會去熱烈追捧這種生活樣貌的大多數人的心理反射。
·
·
·
·
全球化時代,在被機器取代以前,若想最大化使用人力資源,拆解工作步驟便是提升效能的最佳方式。簡單來說,身為脆弱的現代人類,我不需要自己狩獵、生火、尋找水源、搭建庇護所⋯⋯,這些事情都被分工到其他所有人類身上,我們僅需付出自己工作的專業賺取酬勞,以共同同意的貨幣作為價值轉換的手段,來購賣其他生活所需。
·
我們來談談於高空危機時,終於用得到的空服員的「專業」。
·
客艙失壓時,可能會聽見巨響、氧氣面罩脫落、溫度降低、空氣中出現飛塵。我們必須迅速提醒客人戴上氧氣面罩,並於航機飛抵安全高度後,進行巡視,背起氧氣瓶尋找因為客艙失壓而出現昏迷症狀的乘客,並即刻使用氧氣瓶給予新鮮空氣。氧氣瓶分散在機艙各處,一般來說,大約都位於空服員座椅的附近,使用方法如下:
·
Remove the mask from plastic bag, turn the control knob as far as it will go. Make sure the oxygen is been released (the indicator will turn from red to green, the bag will be inflated). Take note of starting time. Cover the nose and mouth with rubber band and make sure the pressure gauge can be seen.
·
每個氧氣瓶具有三百一十公升的氧氣,有兩種釋放氧氣的速率。在較高的速率下一分鐘大約釋放四公升、較低的速率下則是一分鐘兩公升。
·
客艙失火時,空服員要進行滅火。滅火的用具有滅火器、防火手套、防煙面罩。這些東西同樣大概能在每個空服員座椅旁能找到。若發現火源,首要就是使用海龍滅火器滅火。海龍的使用方法如下:
·
Pull out the safety pin, hold the extinguisher upright. Direct the nozzle at the source of fire, squeeze the lever firmly.
·
一支海龍滅火器的射程是二點五公尺,使用時間是十秒鐘。
·
若失火的地點在廁所,且發覺門板發燙,表示內裡焚燒情況嚴重,為免貿然開門大量新鮮空氣灌入而火勢更為嚴重,我們需要使用斧頭於門板上鑿出一個小洞,用海龍滅火器於洞口進行第一次滅火。而斧頭的配置在駕駛艙內。
·
若要進行緊急迫降,我們必須先行從機長處得知要進行的是水面迫降還是陸地迫降。若是水面迫降,在開門程序之前,需要指導乘客穿上救生衣。每個座椅下方皆有放置一件成人版型的救生衣,若有嬰兒同行,機上配置有嬰兒用的救生衣,每架飛機放置的位置不同,但反正我們就是知道在哪裡。
·
不論是水面或是陸地迫降,迫降前我們必須告知每排乘客分散逃生的逃生門是哪一個,及指導迫降前飛機衝擊時的安全姿勢。一般來說是彎腰雙手環繞膝蓋並將頭埋在雙腳間,但若有過胖的乘客及孕婦搭機,做不到彎腰姿勢,要另外指導他們將雙手交疊搭在前方椅背上。若有盲人搭機,因為他們看不見我們指示的逃生出口方向,要口頭告知最近的逃生出口在幾點鐘方向。
·
迫降後,開啟艙門前,需要判斷艙門狀態能不能開啟。陸地迫降時,門外不能有火或障礙物;水上迫降時,艙門必須在水面之上。每個空服員具備有飛行四種機型的資格,每種機型開啟艙門的方式不盡相同,甚至一架飛機上的每個門也不見得適用同一種方法開啟。以下是簡略版的波音七七七機型三號門於水面迫降時的艙門開啟方法:
·
Shift mode select lever to fully disarm position, pull the handle toward open, push the door open manually. I inflate my life vest here. pull out the escape strap and fitting on the wing.
·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我們必須知道escape strap的位置(在機頭方向的門框上),然後率先跳到機翼上連結這條逃生索於機翼上的一處勾環,令乘客可以扶著這條逃生索逃出機艙。
·
上述這些都很簡單,所有心智健全、多益超過五百分的成年人,經過三個月的高強度訓練,都能獲得和我一樣的知識能力,不用刻意回想即能侃侃而談。雖然這還只是我們訓練的冰山一角,我尚有遭遇劫機、機上爆裂物、迫降後的救援程序、逃生艇物品的使用方法⋯⋯還沒有羅列,不過我想各位客人應該也不想要知道得這麼詳細。
·
試想,若是航空公司為了樽節成本,機上再也不配置經過特殊安全訓練的空服員,而只配置單純發餐、發飲料的空姐,給的薪水也和地面上的服務生一般,因為做的事也差不多。但由於民航法規規定,航空器使用人有義務令乘客知悉安全相關規定,所以在旅客購買機票時,發給旅客一份安全須知,告訴你機上氧氣瓶、滅火器、急救箱的位置,你所乘坐的這架飛機的艙門開啟方式、你迫降時安全姿勢、起飛降落時的規定(繫緊安全帶、打開窗戶、收起桌子、電子用品調整至飛航模式並關閉wifi功能、隨身物品收至前方座椅下)、客艙失壓時的應對方式、每個艙門逃生筏的載客數、迫降後如何使用發報器發出求救信號⋯⋯,洋洋灑灑大約一百頁。
·
因為你是客人,你就算完全沒讀沒看,上機後連最基本的起降規範也不屑遵守,也不會有任何只會發餐、發飲料、發毛毯、發入境表格的空姐來指正你。且由於飛機是目前世界上最安全的交通工具,你完全可以抱持僥倖心態就這樣在空中飛行。
·
但若發生了那個萬一呢?
·
當你卡在機門邊進退兩難的時候,會不會突然很想念你在IG上追蹤的那個受過訓練的白癡公主,不再只是意淫她的身材、臉蛋、刻意營造的生活樣貌,就是希望她能正確迅速替你把門打開就好?
·
因為人類的渺小,所以我們無法令每個人都習得在這個世間過活的所有技能;但也因為人類的偉大,我們知道我們可以藉由分工合作,來創造價值最大化。這些我懂但是你不懂的地方,就算再簡單,只要你尚且無知且需要,就能成為我營利的專門。相反的,你一定也有我無知且需要的地方,所以我們一起構成這個世界的繁華。
·
而空服員的薪水組成結構,除了你能看見的發表格、發毛毯、發餐、發飲料;你大概知道的長時間站立、時差、工時長且不固定、需要時常出外與家人朋友聚少離多,最貴的部分,是你們在買我們這些你不知道的專業。雖然人平安時幾乎不可見,但這關乎性命的東西,只要民航法規認定依舊有存在的必要,我們就有吃這一口飯的權利。
·
每當我們備受質疑根本不值得領取這樣的「高薪」的時候,我會感覺十分無力,因為發出這樣質疑之聲的人根本不理解自己的花錢買的機票究竟價值什麼;再推及到我的公司給予空服員的薪資水準和其他國際航空公司、甚至只是友航都有一段望塵莫及的落差的時候,除了忿懣,我心底的角落會幽幽響起一個聲音:這真是一個唯利是圖的世界,當有人說重視安全卻不願意給予安全相對的報酬,且明面以身為員工的道德義務、暗面以員工害怕失去工作的恐懼雙面操弄,安全不過是被雞毛當令箭,在唯利是圖的世界裡其實一文不值。
·
·
·
·
說到民航法規,就不得不提起勞基法84-1條。
·
雖然勞基法規定一般勞工一天工時為八小時,最多加班四小時至十二小時,但由於航空業有不能中斷的長程航線,性質特殊,因此雇主需要另和員工簽訂勞基法84-1條,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時、例假、休假,雇主不須理會勞基法原有對勞工的保障。
·
當時我們在和公司簽訂工作合約的時候,我們一群白癡公主能完訓上線已經很不容易,誰也沒有想過要去研究這些法規內容。我的公司也只說,因我們有長程航線,所以勞工一定要簽這個,才能讓我們工作飛行。已經熬過三個月的地獄(公主)訓練,就是為了要得到這份看似是羨煞眾人的工作,到嘴的肉不能讓它飛,所以我想我們人人都是滿心歡喜地簽下了大名。
·
我們相信公司、相信這是一個法治的社會,沒想到卻反被這一條「法規」強暴了。
·
年假放不完,且無法指定日期,因為我們簽了勞基法84-1條。
·
春節、國定假日、颱風天工作沒有雙倍薪資,因為我們簽了勞基法84-1條。
·
在之前友航罷工要求除了長程航線適用84-1條,短程航班全面回歸一般勞基法之前(當天來回工時會超過八小時但在十二小時以內的航班必須給予加班費、會超過十二小時的航班給予過夜),我的公司很長一段時間無限延用這條法規。北海道、新加坡、峇里島⋯⋯沒有過夜。這些地方當趟飛時就有四小時以上,當天來回加上起飛前報到準備、降落後送客,每班工時都超過十二小時。因為我們簽了勞基法84-1條。
·
而由於受過訓練的白癡公主不知是幸還不幸,在飛機中的配置是民航法規的規定,且其精神狀態與航機安全息息相關(再說一次我們是來注意飛機有無異常幫你逃生的,不是吃不到雞肉飯給你罵的),所以民航法規中也特別規範了我們的休息時間。
·
我不知道該怎麼解釋,但這套民航法規也是幽默得可以。
·
前陣子我有一組同事,飛了十四小時到休士頓以後,機場因為雷雨關閉,只好先轉降鄰近的達拉斯等待機場重新開啟。地停達拉斯的一小時,當然無法坐下休息,還是要不斷應付乘客各種需求、提問。終於休士頓機場雷雨小了一點,開放他們飛回,在空中服務照舊。
·
不料飛抵休士頓後,因為適逢機場關閉,海關人員只留下四位特意為了他們加班。休士頓機場是我飛過唯一沒有機組人員快速通關的機場。四位海關人員要消化近三百位旅客,而機組人員排在乘客之後。最後他們排了兩個小時才通關完畢,一共工作近二十個小時。
·
這二十個小時之間,空服員在機上有輪休,一人大約四個小時。這四個小時,不論有沒有睡著、睡得好不好,就是算有休息到了。但這就是工作,也沒什麼好說嘴的。
·
這組空服員終於回到飯店以後,拖著疲憊的身軀問:「我們這樣算有超時工作嗎?」
·
沒有,「依據民航法規」,沒有超時。只要機上有輪休到一個小時,就能持續工作到二十四個小時。
·
我想,身為空服員個個都能工作成這樣,什麼守護飛安也真是貽笑大方的幌子(喔,你要雞肉配飯嗎?我馬上去殺雞)。
·
或許之後台灣的航空公司為了再度降下高昂的人事成本,真會使鬼推磨地令只做服務不負責安全的空服員「合法」上線。反正飛機失事率如此低,比中六合彩頭獎機率還低,為了這麼低的失事率做萬全的準備也真是沒有道理。台灣的民主法治若再想突出國際視野,同婚合法過後,這樣的做法或許能再創法治高峰。反正現在有這個法跟沒這個法也相去不遠。
·
受過訓練的白癡公主們成本太高,就叫她們不爽不要做好了。
·
·
·
·
合法的部分說完,再來說說可能遊走在法律邊緣的部分。
·
我的公司在職災的核定上一直都令空服員難如登天。發生職災過後,要先用自己扣薪的病假請假,待勞保局核保這是職業災害以後,才能核改為不扣薪的工傷假。而勞工保險為法令規定雇主一定要為員工投保的社會保險,職災發生核定過後,受傷員工工傷期間薪資的百分之七十,將由勞保支出。
·
上述聽來合理,但我的公司遊走在法律邊緣的貓膩就在於,不論勞保局核保與否,若員工有依照公司流程看醫生、請病假,依法規定雇主還是必須直接核放工傷假給受傷員工。我的公司卻總要等到勞保局核保過後才令我們改為工傷假,有時甚至不給放工傷假,要人腳受傷那手可以動來做些文書作業、右手受傷那左手還可以動來幫忙接電話。
·
空服員是高強度的體力活工作,不令人在家好好休息,要人物盡其用尚可動的半壁江山,這種效用最大化追求,合法、創意十足、盡顯經營管理者的智慧。
·
·
·
·
我是一個領錢辦事的員工,我深刻知道靠著多益六百多分的證書及一紙大學文憑再加上一些莫名的運氣,能夠得到一份安穩的工作是一件多麽幸運的事。可是在我因為工作累了、痛了、受傷了的時候,我時常發現我情感上依戀的該稱作為「家」的地方,卻處處以法條、管理辦法刁難自己。
·
然而當我們要求依法行事的時候,又將我們打入沒有道義良心的窠臼。
·
在這次我們對我的公司的訴求之中有一條「增設勞工董事」,被抨擊地最為猛烈,認為這是空服員想分一杯羹、進入權力核心決策的貪婪,而且放眼台灣也沒有民營企業有這樣的制度。
·
我剛開始亦是一頭霧水,但在聽了工會的說明會之後,才明白,雖然勞工董事的確目前沒有法源依規,不像勞保一樣是政府使用公權力強制要求,但不代表這項訴求不能成立。而勞工董事的「勞工」,是由所有基層人員推選而出,並不只有空服員能夠坐上這個席位,機師、地勤人員也可以。
·
這個不支薪、沒有股份的勞工董事,就算進入了董事會和其他真正擁有股份的股東們一起舉手表決決策動向,也起不了撼動作用,但勞工董事的存在能使決策者真正聽見基層的心聲,一些在第一線工作才知道的甘苦,也能上達天聽。
·
這實際就像是一個家長,願意相信孩子的獨立能力的作為。
·
·
·
·
那天我離開了尷尬的母親節大餐現場後,我的母親告訴我,她始終無法回答,以一個媽媽的身份或是一個老闆的身份,我該如何規劃我的人生。
·
媽媽當然希望我好,希望我能有更好的工作環境、更合理的報酬;但以一個老闆的角度而言,開公司是為了賺錢,她不認為她有責任義務去在乎員工是否感覺壓榨,因為只要她知道員工沒她這份薪水不能活,她就有大聲說話的威風。
·
我們這群人,在我的公司工作三年、五年、十年、二十年的人都有。或許三、五年的人真的不喜歡我的公司的管理制度,還有比較大的機會成本離開。
·
但超過五年以後,如果人真的能夠明白我們的價值不在服務,而是在機上種種危機應變能力,應該也能發覺,這些應變能力,出了機艙後,在地面上要能受人重視很難,因為在地面的世界根本用不到。而且非常悲哀的一點是,即便是現在我們仍在職,人依舊不是很重視,才會認為我們無理取鬧。
·
當我們已經將畢生精華都傾注在一個事業,我們怎麼有辦法輕易離職?
·
我是在二零一零年八月進入我的公司受訓。在我進入公司以後,我的公司在各項福利制度方面已有漸漸改善。但時至今日過了將近十年,許多地方依舊陳腐緩慢地令人不勝唏噓。那些在這裡工作了二十年,真正和我的公司共體時艱過的,一些人或許早已麻痺也不抱什麼希望、一些人卻能更深刻感受到自己的卑微。
·
·
·
·
曾有位學姐告訴我,在過去我的公司成立後最艱苦的一年,沒有賺錢發不出年終獎金,已故的老總裁依舊自掏腰包給每個員工都發了一萬塊的紅包讓大家好過年。
·
在台灣經濟起飛的時代,我們匍匐在地,如果想要打進世界市場,一開始的確只能靠大量低廉的人力成本、島國港口優勢,做一些出口加工,慢慢站進環球之鍊。
·
台灣賺錢了,開始注重教育、注重人民素質、注重硬體之外的軟實力。但這麼多年過去,我們的薪水沒有令自己像個值得重視的「人」,還是苦苦像在乞討一般,懇求至少生活溫飽的憐愛,所以我們發揮不出創意、笑不出來,呈現高度的空轉。
·
我們曾經很辛苦,是為了更有尊嚴的未來。在最艱苦的時候,老總裁尚且有這般照顧員工的慈悲心腸,那麼現在的因循苟且,究竟是誰為了什麼而無法看透的愚昧?
·
·
·
·
我的姐姐原先在我的母親的公司工作,後來因為和我的母親在經營理念上的不合,最近自己出來開了一間公司。
·
姐姐的公司目前仍在草創初期,所以除了老闆身份以外,她一人身兼業務、會計、收發小妹幾乎所有職位。她說很多客戶知道她的妹妹我的公司職業以後,總會有些挑釁似的問她:「妳現在自己也是老闆了,如果妳的員工也要罷工,妳怎麼辦?」
·
「我當然會覺得很煩,我也是在自己當了老闆之後,才了解做生意有那麼多難處,利潤的拿捏有多考驗人心。」姐姐道:「可是,如果我知道他們會罷工,那麼我想我也會有個警惕,一開始就不會做令他們想要罷工的事。」
·
曾經我以為我的人生只有嫁個有錢人才是上策,我相信在我的母親不知道該如何替我規劃人生的倉皇當中,隱隱然不肯說的也是這個答案。在這個資本主義的社會當中,人的尊嚴不可諱言地有一部份確實來自於你賺了多少錢。
·
我的公司非常傑出的一點,是我們雖然不是這個世界上航點最多、票價最貴(但也不便宜了)、硬體設備最豪奢的公司,卻屢屢在服務與安全上於國際大獎中名列前茅。試想,當今世上最厲害的一間公司,比如說蘋果好了,裡頭的員工集思廣益,開發出了這個世界上最棒的產品,受到眾人稱頌,但薪水卻只有微軟的三分之二,員工會不會希望自己的尊嚴與價值得到相對應的提升?
·
當然員工可以不爽不要做,或是跳槽去微軟,但若他畢生的心血都凝結在這間公司,他不想離開,也不是要弄垮老闆,就是希望可以得到合理的對待呢?我如果可以從我的工作中獲得自信與尊重,並且貢獻一己之力以公司的名義推進世界市場,這不是仇恨,而是勞資關係中一再需要被拿出來探究的本質。
·
·
·
·
附圖為任職於這個世界上最豪奢航空公司的空服員好友,提供給我的她去年全年度的薪資單,及我個人去年度的扣繳憑單。她在她的公司工作四年,我在我的公司工作九年。她的薪資貨幣單位為迪拉姆,1迪拉姆大約等於8.6067台幣。她去年一共賺了148625.62元迪拉姆。
·
我們兩個的薪資單都沒有算不扣稅的日支費。但我就算加了日支費,也沒有比她不加日支費的薪水多(我每月平均block hours是200小時*90元台幣日支費*12個月=216000)。
·
她特地請我千萬不要告訴她到底賺了多少錢,她怕她知道以後會懊悔不知道把錢花到哪裡去 ,所以就請大家自己算吧。
·
台灣的環境當然和我好友任職的環境不同,但同樣一份工作,賺的都是世界的財富,差距如此,究竟如何才符合公義與道德良心,這是我們大家都需要思考的問題。
外牆開窗法規 在 請問新屋開設窗口距離,拜託請指教!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可是我查詢法規還是有規定開窗距離阿! ... 建築物外牆開設門窗、開口,廢氣排出口或陽臺等,依下列規定: 一、門窗之開啟均不得妨礙公共交通。 二、緊接鄰 ... ... <看更多>
外牆開窗法規 在 開窗法規、外推窗、上推窗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的推薦與評價
不過,依照我國現行「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第45規定,建築物外牆開設門窗、開口,廢氣排出口或陽臺等,依下列規定: 一、門窗之開啟均不得妨礙公共交通。 二、緊接鄰地 ... ... <看更多>
外牆開窗法規 在 建築法規研究室- 外牆開口為何不能隨意開?...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不過,依照我國現行「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第45規定,建築物外牆開設門窗、開口,廢氣排出口或陽臺等,依下列規定: 一、門窗之開啟均不得妨礙公共交通。 二、緊接鄰地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