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氣之下,一念之間。一個帥氣離職的小故事(下)
繼前兩集說完前同事帥氣離職的故事,這篇文章就來反思一下,到底為什麼一位努力用心的員工,卻暴怒離開?
#太在乎工作 #太努力工作
我這位同事 A,從某非歐盟國家因為工作轉到荷蘭,沒有當地朋友(在荷蘭通常是 #上班是同事,#下班不認識」,公私分明的職場文化,比較難透過工作交到當地朋友),她工作又不算如意,所以把所有心思都放在,希望能打開跟老闆的心結。
但人就是這(ㄈㄢˋ)樣(ㄐ一ㄢˋ),當你越去討好對方,對方就越不買帳。不 care 的人其實最大,不在乎別人的看法,心情不輕易被動搖。很多時候,我們會這麼氣,是不是也把工作看太重?
她離職沒多久,我剛好跟老闆出差,晚餐時間我說幾句對同事 A 的公道話,內容大概是她真的很努力,成果也很好,斷然離職有點可惜。老闆對她的努力僅是淡淡回了:
“I didn’t ask for it.” (我又沒要她這麼做。)
當時聽到如此直接的回答,真是顛覆我工作三觀,不過後來想想人與人之間相處不也是如此?待人處事,適中就好,過多可能只會給別人壓力,另外當自己因為做越多期待也更高,但偏偏對方就是不感激,如果能放開心胸放下期望,享受工作以外的生活點滴,得失心不會這麼重,也許會快樂一點。
#太容易自己主動妥協 #人太好
身為完美主義者的同事 A 無法忍受他人對自己的工作表現有一絲評論,一方面也希望盡量滿足主管的要求,可偏偏愛不對人,努力成果不被肯定。
其他組有人不想要做的 Project,她會主動去幫忙,或者老闆一句話,即便不急,她也會自動加班只為了隔天有最好的結果給老闆。她從不抱怨,一昧的忍耐,只希望老闆能看到她的用心,但沒想到委屈不一定會求全。於是一忍再忍,最後終於大爆走。
心裡有不滿,如果能像地震一樣,真的要適時釋放能量才不會傷己又害人。
不然三不五時來看看我的文章,也許就覺得海闊天空 😆。
#太晚到海外工作
這點其實很因人而異,也可能是個案,但大家參考看看嚕~
同事 A 當時在我們公司的其他子司擔任主管好幾年,後來因緣際會下有機會因為內部轉調到荷蘭,但須從主管職降轉到一般員工,她到荷蘭時,已經 37 歲,在家鄉有不錯的工作帶團隊,職級有配車,也有自己的房子。為了這個荷蘭夢,她放棄了主管職,自己熟悉的家人與朋友,到荷蘭偏偏遇上與她不合的主管,總會想這樣的決定真的值得嗎?如果一個 27 歲的人,有機會到海外,對她而言可能就是一個 Nothing to lose 的選擇。
當然我不是說年紀大就不要到海外工作,只是你要考量的真的比較多,必須真的了解自己人生不同階段的 Priority,下決定前真的要審慎思考做好功課,不是每個國家的文化都很適合自己。好比我同事,她大部分過去的朋友都是從同事建立起來的,可是到新環境時,她發現大家下班跟周末都不會聯絡,她也不太會去特地結交在荷蘭的同鄉朋友,就會很想念過去的老朋友。
這個時代都在鼓勵離開舒適圈,可是這也要參考當下的個性,年齡與生活與家庭狀況,一旦沒調適好,就容易陷入懷疑人生的鬱鬱寡歡。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像電影 《高年級實習生》(The Intern)裡面的老先生 Ben 面對身旁工作的的年輕小夥子跟年輕老闆,已經看透人生與職場,不在意他人眼光,舒服做自己。
以我自身經驗與觀察,因工作而國際搬家的同事們,沒有透過到海外第一年念書的緩衝,只因為工作而一個人隻身直接到海外工作,如果新環境的人事物又不如預期,很有可能在夜深人靜時,因為緬懷過去或想念熟悉的家人朋友,而感到更加孤單,甚至常問自己到底是不是做錯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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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說了這麼多,結果都還沒寫到朋友是否該被慰留的問題😆,再寫下去本宮也乏了,答案就放在部落格給訂閱支持者吧!
https://karensblog.nl/2020/07/before-you-resign/
重點是,一氣之下後,我們該想想這一念之間做下的決定,後果是什麼?當你把客觀條件都看清楚後,那些沒由來的主觀情緒,好像就會自然而然的屏除掉了,至少我是這麼處理後來遇到某位不懂事的主管😆。
希望大家都能在職場好聚好散,然後小人退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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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不符]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疫情要倡導大家真的有保持1.5公尺的距離,兩位女孩拿著量尺在市中心走著 😆😆😆。不管是否因為疫情,人與人之間,有時候真的保持距離,才能以策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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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篇回文,我都認真看過了,包括不認同我上一篇文章的回應。
重複的觀點,我不想多說,大家求同存異即可。
我只想要請一些不認同我上一篇觀點的女性版友(或許也有男性?),
設身處地,換位思考,該如何處理以下的問題?
1.男性普遍比女性在乎性生活,這是基因決定的,難以控制。
2.婚姻其中一個最重要的特性就是「獨佔性關係」,所以違背這個特性,
犯錯的一方往往在司法制度下,會被要求賠償,甚至失去子女監護權。
3.婚姻是生活和財務的聯盟,具備極強的排他性,也對進入婚姻的彼此有高要求,
在這種前提下,進入這個聯盟的雙方比起交往這種鬆散的合意關係,更易起爭執。
4.女性是感覺的動物,相處不好就不想跟對方上床。這樣男性就更難過,關係更差。
如果是問我,我認為比較理想的處理方法是:
1.除非男性在一段婚姻裡犯下難以饒恕的錯誤,而且不願改正,
否則女性不應該只因為雙方有矛盾,就單方面減少雙方合意的性生活次數。
「床頭吵床尾和」不應該被理解為用性愛化解矛盾,但可以是關係的潤滑劑。
夫妻的觀念差異,終究要透過情理兼具的溝通去處理,不能仰賴性愛。
但如果只是有爭執,就以「感覺不對」片面減少性愛,會變成冷暴力和情勒。
2.如果雙方都願意維繫婚姻,並且理由不只是為了子女、面子或財務,而是還有感情,
持續規律的性生活,對鞏固關係、化解歧異,還是很有幫助的。
3.如果有一方認為這個婚姻的持續只是為了子女、財務或面子,已經沒有感情,
的確不需要勉強自己和對方上床,但必須思考是否解除或暫時鬆綁「獨佔性關係」。
4.性生活不該變成施壓對方在爭執中讓步的工具,只要你們還有情感、還沒要離婚,
應該要讓性生活如同吃飯、睡覺一樣維持該有的額度。
現在一些女性的觀念構成是:性生活要我想要,我跟先生吵架沒感情就不想要,
這時強迫我要就是強姦,不跟我要跑去外面就是通姦,婚姻保障我獨佔的性權利,
我不想給,不代表對方就可以去外找,我完全可以拒絕行房,然後一樣告先生民事。
對,這種觀念的社會空間是現在司法制度給出來的。但這種觀念不務實,不人道。
我上一篇文章,不是在講這種觀念是全盤錯誤的,我文章開頭就講過不是說全錯。
而是這種觀念推到極限,就沒有兩性妥協的空間。
我更不是說台女都如何、不是說女生在任何情況下,沒了感情也要勉強跟先生做。
而是夫妻關係除了現實層面,還有情感層面,只要對方沒有犯下大錯,只要還有感情,
夫妻之間應該要互相,就像你受傷我幫你舔傷口,我背後癢你幫我抓抓一樣。
美國喜劇明星Chris Rock(就是被Will Smith搧巴掌那位)在單口相聲節目中說過:
「夫妻相處之道就是要多做愛、多旅遊(fucking and going places)」。
他有這種觀念,我不意外他會離婚。夫妻長久相處,終究靠得是情理兼具的溝通,
但是規律性生活、成為彼此探索世界的夥伴,我認為對維繫夫妻關係是有幫助的。
所以,如果太太們因為一些因素實在無法跟先生上床,但只要先生還有可取之處,
不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混蛋,我還是誠心建議可以偶爾拍拍他、抱一下,講幾句好話。
不要在肢體上、情感上完全隔絕先生,這樣不會讓關係更好,只會讓兩人漸行漸遠。
美國HBO MAX串流平台上看得到一部2007年的老影集「Tell Me You Love Me」,
裡面探討幾對伴侶各自面對的性、愛困境,其中有一對老夫老妻總是無法順利做愛,
後來也是透過諮商、痛苦的溝通,許多眼淚和爭執,最後兩人達成一種奇妙的妥協,
就是兩人脫光光抱在一起各自自慰XDDD,看起來很荒謬對吧?
但這對原本漸行漸遠、彼此心懷怨懟的夫妻,卻是兩人關係很大的一個進步。
家,應該是講愛的地方。事情固然要理出是非對錯,性生活該是你情我願,
但如果多以家庭為單位思考,為對方設身處地想,很多事情會有轉寰餘地的。
祝福原原PO的問題最終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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