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第一案重判9年;國安法庭現「四不像狀態」;「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極可能從此成禁語】
香港《國安法》正式落地生效一年後,香港今(7月30日)出現第一宗《國安法》的判決。判決對象是香港24歲青年唐英傑,在高等法院經歷審訊,早前被判「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立,香港高等法院於今天下午3時宣判監禁9年的刑期。
法庭指出唐英傑的罪名有二,其中「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量刑起點為6年半,「恐怖活動」罪量刑起點為8年,當中兩年半分期執行,終判處9年監禁,同時吊銷駕駛執照10年。唐英傑代表律師隨後表示,將會提出上訴。
此事件起源2020年的7月1日,當天香港《國安法》落地生效,儘管警方拒絕七一遊行申請,大量市民仍自發上街抗議;唐英傑騎著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下稱光時旗)的重型機車,涉及未按警方指示停車並衝向防線,造成3名警察受傷。唐英傑隨後被捕,成為香港第一名以《國安法》被起訴的被告。被捕後唐英傑一直被收押,直到今年6月23日正式於法庭接受審訊。
24歲的唐英傑是餐廳的服務生,他在此案中選擇不自辯,交由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大律師劉偉聰代理,劉偉聰此前參選區議員、亦在民主派初選47人案中被控違反《國安法》,目前保釋在外。罪成之後,郭兆銘在求情階段表示,被告在七一當日做了非常非常愚蠢的事,但被告曾經嘗試煞車避免意外發生,並非嘗試去撞死一名警員;被告單身,與父親及妹妹同住在公屋,被捕後他在收押所中修讀英文及管理學,希望出獄後能找到工作維生,現已真誠地為其行為感到後悔。
但法庭不接納所有求情,指出認為此案沒有減刑因素,雖然被告有悔意,但沒有認罪,法庭知道唐英傑是家庭經濟支柱,過往良好品格,但品格和家庭背景不可以用作求情因素。
自27日判決成立後,香港包括律師、學者、媒體都在討論未來「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一口號從此是否將成為禁語,是否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展示均違反香港《國安法》,目前各方只能猜測,結論仍是未知數。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對《明報》表示,日後如有市民公開呼叫「光時」口號或展示光時標語,「有相當可能構成煽動分裂國家」。
而香港法律學者、民間法律團體法夢成員阿腸(化名)表示,這次判刑相當具體和技術性,法庭沒有就《基本法》中所保障的人權進行辯論,也沒有針對「煽動」及「分裂國家」等控罪元素提出抽象的、一般原則性的總結,而是根據唐英傑揮動光時旗是在七一移交紀念日等具體情境,判決有罪。他預計在司法層面,這次判例不一定成為日後案件的直接參考,但由於法庭沒有就紅線畫出具體界線,反而未來可能讓市民進一步加強自我審查。
■ 有別其他法律的審判過程,國安法庭不設陪審團,唐英傑案為香港先例
這一次審訊,是香港高等法院對高刑期的案件,首次不設陪審團。
在15天的長期審訊中,控辯雙方的一大爭議點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八字口號是否指向香港獨立的政治倡議,最終由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決,在本案語境中,這個過去兩年於港人口中朗朗上口的口號,帶有分裂中國的意思。
在香港法庭過往的高刑期案件中,事實裁決和是否罪成由陪審團做出。針對高等法院初審刑期達7年以上的刑事案件,香港法院過往會組成7~9位市民組成的陪審團,負責裁定不同的控罪元素成立與否,罪成之後,再由法官進行量刑。
從制定過程到執行方式,《國安法》均有別於香港現時法律。它沒有經過本地諮詢、立法會通過,完全由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制訂。整部法案從消息傳出到正式生效僅僅花了41天,立法過程從未對外公開。
根據港府最新數字,自去年6月30日深夜生效以來,至今年6月底,香港已有117人被以《國安法》拘捕,當中64人被檢控,包括傳媒大亨黎智英、《蘋果日報》多名高層、主筆,不同光譜的民主派政治人物、學者如黃之鋒、朱凱迪、何桂藍、戴耀廷等。另外,包括《蘋果日報》在內的3家公司也因《國安法》遭檢控。
作為《國安法》第一名被告人,唐英傑被法庭宣布不得保釋,在開審之前已遭還押356天。唐英傑後,絕大部分被控《國安法》的嫌疑人均不得保釋。
阿腸指出,除不准保釋外,綜觀《國安法》第一案的審判過程,可見香港國安法庭出現了一種新型態,一種介於「普通法和大陸法之間的四不像狀態」,例如在討論「煽動」等控罪元素時仍沿用香港過往普通法的概念,但此次國安法庭不設陪審團,法官的角色在審訊中極大轉變,從原本中立的裁判員,變為經常親自下場、與控辯雙方討論、盤問雙方證人的角色。
對於《國安法》第一案,律政司一方此前稱旨在「保護陪審員的安全」,指示香港高等法院不設陪審團,改由3名指定法官審理。唐英傑一方曾就此提出司法覆核(指要向行政機關提出合憲性的審查),但申請未被接納。
香港法庭指出,《國安法》創立了「一種全新的刑事審訊模式」,律政司司長的指示屬於強制性質;法庭認為按照《國安法》特殊的法律地位及立法原意,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刑事程序中,即使被告擁有陪審團審訊的權利存在,亦應被廢除。
■ 「光時」定義歷經兩方辯論,但香港法庭一錘定音
香港反修例運動中後期,「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一口號經常在香港民眾聚集的時候被高呼。此次案件的審訊焦點之一,在於上述八字口號是否倡議香港獨立,從而指向「分裂國家」。
控方找來香港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作為專家證人。劉智鵬從中國歷史上的字詞使用切入,「光復香港」意指香港淪陷敵人手中,須奪回香港,包含不承認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的意思,並視中國為香港的敵人;「時代革命」則指利用不同方法改變政權和社會系統,借此改變時代,故包括拒絶中港政府的管治。
劉智鵬認為,光時口號有著「穩定的意思」(意為此口號代表著固定的意義)、「沒有其他條件或因素影響時,我認為一般人都會這樣理解」。
與之相對,辯方邀請了香港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與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教授李立峯作證。兩人從「光復」和「革命」二字的歷史淵源分析,同時採用社會科學的實證研究方法,共同撰寫專家報告。
李詠怡和李立峯的報告採用焦點小組與抽樣訪問等方式進行研究,訪問了超過400個市民的意見,分析超過2,500萬條網上帖文。數據顯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兩句與「香港獨立」的相關係數分別僅為+0.295到+0.353,代表兩個詞組之間的相關性是「中等(moderate)」。在7月13日至15日的庭審中,李立峯在約兩天半的作證時間中,以大篇幅向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介紹統計學的基礎原理,以及社會科學視角看社會的複雜性。
李詠怡指,民眾對「光時」字眼有不同理解,不一定指推翻政權,亦可指「恢復舊有秩序,及團結熱愛自由的不同年齡人士,為時代帶來改變。」儘管李詠怡強調口號在不同脈絡會有不同意義,而控方則連番追問李詠怡,「光復香港」的其中一種解讀是否為「香港特區落入敵人手中」,李詠怡最終回答:「如果答案只能是或者不是,那我說是吧。」
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在27日最終裁決,辯方專家的方式未能協助法庭理解「光時」口號意思。判詞中,法官指出兩位專家在報告表明接納「香港獨立」是其中一個與口號相關的概念;判決內容也強調,李詠怡作證時雖說並非必然,但也有承認「光復」一詞能指恢復失去的主權,而「革命」也能指推翻政權,強調他們不反對口號可帶港獨含義。
■ 法庭擴大了「煽動」與「恐怖活動」的定義
針對唐英傑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立,法庭認為,案發當天是中央對香港恢復主權統治的紀念日,也是港版《國安法》實施首日,並有反《國安法》示威發生,被告插着「光時」旗騎駛重機,在繁忙街道上來回巡遊展示背上的旗幟並故意違反警方指示,顯示他想吸引公眾注意力。法庭認為,所謂煽動屬「廣泛面向大眾」,「形式不管文章、廣告、演說亦成」。
法庭最終裁決,在當天情境中,旗上光時口號有煽動的「自然及合理效果」,是能夠帶有把香港從中國分裂的意思,也能夠煽動他人干犯分裂的行為;唐英傑理解口號有港獨含義,並故意展示口號與他人溝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至於唐英傑另一項成立的罪名是「恐怖活動罪」,法官的判決指出,被告蓄意騎重機撞向警員,符合「針對人的嚴重暴力」的定義;而且被告公然挑戰「象徵香港法律與秩序」的警方,無疑會引起守法市民對自身安全的恐懼,並擔心香港的公共安全,尤其會令他們覺得一個安全和平的社會將淪為無法無天,「必然會對社會造成嚴重危害」。
法官再提到,涉案口號不論是如上述裁定有分裂國家的意思,或者採用辯方的解讀,都屬於一個「政治主張」,因此,被告的行為構成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因而罪名成立。
■ 商人、新聞學者:對判決感無所適從
曾在店內展示「民主女神像」、店鋪曾被警員以涉嫌違反《國安法》搜查的童裝連鎖店老闆周小龍知道判決後,向媒體表示認為判決仍有很多不清晰的地方。周小龍說他們只是把標語放在自己店內,沒有插在機車上衝向警察,希望法庭政府清晰解釋什麼「不可以做」。
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新聞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則反映,判詞顯示,法庭採納「光時」口號只要其中一個含意涉及港獨,已足夠構成違法。他指出法官可以憑環境裁定被告人犯案時的動機,情況會令新聞界擔心,以致損害言論自由。
(判決全文連結:https://bit.ly/3C66Dbx )
(文/李智賢、溫艾鋒 發自香港 )
#延伸閱讀
【評論/打造三位一體的巨獸:香港國安法制的演化與擴張】https://bit.ly/3j2WbIV
【「愛國者治港」為民主上鎖:47位泛民派被控顛覆政權,中國人大改變香港選制】https://bit.ly/3BTrr5L
【香港反送中兩週年:運動窮途下的消音與抵抗】https://bit.ly/3krrg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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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老師碎碎唸👂關於孩子的創作
《前情提要》
實在太想太想寫這個主題了!
但我其實猶豫很久
因爲擔心不少人會覺得被冒犯😔
不過基於專業和雞婆
我實在忍不住要來談談這個議題了
若您看了覺得不舒服,我很抱歉
無意要讓您覺得被批評
只是期待讓更多家長用正確的眼光看待孩子們的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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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一篇英文文章所述
孩子畫圖其實有他們的發展次序
(寫字其實就是畫符號的概念)
若您把同個孩子
在不同年紀的創作集合起來
可以發現他們畫的筆觸越來越成熟
這是因為他們的手部持續在發展
當大人的介入越多
相對的孩子自身原有的想像力和創造力也在逐漸無聲無息地被毁滅中
我想孩子所需要的
是一個讓他自由發揮
並且能夠時時欣賞他成長歷程的父母
而不是期待一個三歲的孩子畫出五歲的畫
每次看到網路上分享的孩子作品
其實已經當父母的
應該很清楚知道這到底是不是這個年紀孩子會有的作品
每次看到底下網友的留言
「怎麼教才可以畫得這麼漂亮?」
「這個小孩根本是畫畫天才吧!」
「為什麼我家只會畫出這種亂七八糟的圖?」
我心裡其實是非常非常非常難過的
講三次「非常」還不足以形容
因爲...
1、您口中所謂的亂七八糟的圖,才是這個年紀「正常」小孩畫出的創作!
2、畢卡索的畫在您眼中是否也亂七八糟呢?五官完全沒在正確位置上耶!
3、能夠欣賞別人的孩子,可以分一點欣賞給自己家的孩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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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面對孩子的創作:
1、絕不示範!
➡️孩子很可能直接仿照,或者覺得自己根本沒辦法畫得跟大人一樣「好」
(但是所謂的「好」究竟是什麼呢?)
2、絕不評論作品!
➡️可以跟媽媽分享你今天畫了什麼嗎?
(拜託千萬不要自己先猜,因爲你有九成的機率會猜錯🤣邀請孩子自己敘述,可以練習表述能力👍)
3、完成後會展示在某處,等爸爸下班回來「欣賞」
➡️再一次表述的機會,分享並說明自己的作品,為的是增加孩子的自信心和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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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經常出現的對話:
👦🏻「媽媽可以教我畫太陽嗎?」
👩🏻「你可以先想想看,你看到的太陽長什麼樣子呢?想一想就直接畫下來吧~」
👦🏻「可是我不會。」
👩🏻「你會的,而且可以畫得很好!試試吧!」
(畫完,有些時候孩子會覺得沮喪😢)
👦🏻「媽媽妳看,我畫得好醜,一點都不像!」
👩🏻「不會呀,媽媽覺得你的太陽很酷呢!每個人都有眼睛,可是看到的都不一樣,不是畫得像就是畫得好,要很像我們可以用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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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爸爸的公司固定會舉辦兒童繪畫比賽
都是邀請大學教授來評比作品
爸爸曾跟我分享
「一開始覺得很奇怪,看起來比較美的畫作,教授們都直接擺在一邊,選出來的都是一些我們看不懂的作品😅我問了教授,他們說那些「看起來」豐富漂亮的,很明顯就是美術補習班不然就是家長幫忙的,他們要挑選的是真正屬於孩子的創作!」
#你的我的小王子
#Laurencemylittleprince4y1m
#Lucusmylittleprince2y1m
#Alanamylittleprincess1y0m
#請鍛鍊欣賞的眼睛
#天空海洋不一定都是藍色的
#請相信每個孩子都是天生的藝術家
#照片最後一張的答案是龍騰斷橋你猜對了嗎
如上圖所示英文 在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Green Citizens' Action Alliance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對於三接外推方案之聲明】
※以下文長
針對桃園觀塘天然氣第三接收站與藻礁公投的爭議,5月3日行政院舉行記者會,提出「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外推方案」,將工業港再往外推455公尺至離岸1.2公里之處,不浚挖且取消原本的21公頃外海填區,縮短防波提,預計2025年6月供氣。
對於政府願意持續修正三接方案的態度,綠盟表示肯定,期許這將是各界開始尋找公投僵局出路的開始。本篇聲明之目的並不是簡單地表態藻礁公投「贊成」或「反對」,綠盟的立場始終都是盡可能詳盡地呈現藻礁與三接議題所牽涉的複雜能源轉型面向,希望大眾在投票日做出選擇時,都可以充分理解每一個方案背後的成本與影響。
🔸 有助減緩藻礁衝擊與能源轉型影響的方案都值得討論
綠盟在過去的聲明( https://pse.is/3eym9l )中也曾強調「能源議題不該被公投簡化、更不該變成政治對決」,雖然公投無法解決能源議題的多元與複雜性,然而這不代表公投一旦成案就注定得以零和對立的結局收場,反而雙方應該更為積極地溝通,充分地討論爭點與可能的解決方案。
因此即使公投已然成案,綠盟仍積極呼籲政府部門、民間團體、專家學者之間的對話,以期可以將各種替代方案的可行性、細節都再往前推進。雖然公投日當天的選票只有「贊成」與「反對」的選項,但在直到那天之前的政策討論、社會溝通並不應該僅局限於此,任何有助於減少對藻礁生態、能源轉型與減煤減碳期程衝擊的方案,都值得包括政府、民間團體及公民社會在內的所有人好好討論,而這當然也包括了行政院所提出的外推方案。
綠盟肯定政府願意朝著對藻礁影響更小的方向修改、調整自己的政策。在第三接收站與藻礁公投的議題上,綠盟向來主張天然氣是能源過渡時期必要的選項,但觀塘藻礁生態的保存也是重要的保育價值,2018年時我們也曾在環保署外抗議環評史上最黑暗的一天,強調政府應該負起責任,妥善評估各種替代方案、落實資訊公開以及與民間團體有更多的溝通對話,這些立場與主張,綠盟從未有所改變。
🔸 三接緩建不缺電,更與核電存續無關
台灣目前正處於能源轉型的重要十字路口,除了2025年非核家園之外,更重要的是加速減少燃煤發電,尤其是台中火力發電廠、高雄興達電廠都有燃煤機組除役或是停機備用的規劃,這不只有助於改善空氣污染、重金屬危害,對於台灣達到2050年淨零碳排來說也是非常關鍵的任務。在能源轉型、加速減碳的雙重挑戰下,短期內台灣需要透過提升天然氣占比來加速減煤,因此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的興建絕對有其必要性。
許多人擔心,藻礁公投一旦通過,三接需要擇地重建,台灣恐將面臨缺電危機。但綠盟必須強調,三接緩建確實會對電力供應造成ㄧ定程度的壓力,但並不等於缺電。根據未來的電力供需預估,裝置容量224萬瓩的大潭電廠8、9號機如果因為無氣可用而無法如期供電,對於電力備用容量率的影響約為6%,會使得2025年備用容量率落在11%到8%之間,低於法定的15%,但這並不等於缺電,過去綠盟曾經強調,台灣在2014年到2018年間的備用容量率也都低於15%,其中更有三年低於11%,除了2017年因為人為操作疏失所導致的815大停電之外,過去二十年來並未出現限電危機。簡言之,雖然三接緩建確實可能造成未來供電壓力提高,但這並非缺電,也可藉由更好的尖峰用電抑制政策來調適。
因此,在昨日的記者會上,經濟部長王美花不斷談到「三接必要性是核電除役後的電力缺口」,我們認為這樣的說法容易誤導,讓民眾誤以為天然氣與核電是可以互相取代的,似乎「核電不除役就可以不蓋三接」,但這絕對並非事實!過去民間團體早已不斷強調,2025年非核家園是老舊核電屆齡除役、核四未完工不發電的自然結果,第三天然氣接收站興建與否跟核電存續議題完全無關,其最重要的任務是加速減煤,而非彌補核電缺口。
🔸 三接緩建恐影響減煤進度,中火、興達首當其衝
我們認為「缺電」其實是整個三接爭議中相對沒有疑慮的議題,三接緩建最大的衝擊在於對於減煤期程的影響。換句話說,重點不在於「缺電」,而是「缺少用來減煤的電」。
根據評估2025年需要2620萬公噸的天然氣供應,而第三接收站的預計供應量為300萬公噸天然氣,假如第三接收站未能如預期在2023年至2025年供氣,估計在該年將會有140萬噸的天然氣缺口,約等於100億度的電力。根據經濟部的說法,則是直接扣掉大潭電廠8號機9號機的137億度電,不過也有專家認為8號機9號機既然建好,應仍可利用有限的氣源進行調度發電,不至於完全無發電貢獻。
不論是100億度電或是137億度電缺口,最大的影響都不是「缺電」,而是短缺了原本要用來取代燃煤發電的電力。2025年的能源轉型目標是將燃煤發電占比從現在的45%降至27%,假設到2025年的年用電成長都如去年ㄧ般為2%,則2025年時燃煤發電需較2020年減少440億度。主要的減煤貢獻將來自台中火力發電廠的四座燃煤機組轉為備用,以及高雄興達電廠的兩座機組除役、兩座轉備用,2020年時興達1-4號機毛發電量約114億度,中火1-4號機毛發電量約83億度電,這總共約197億度的燃煤發電量,將近是2025年減煤任務的一半。倘若2025年前三接無法順利供氣,最大的影響恐怕就是台中、高雄的煤轉氣時程。
🔸 台灣社會對展綠、節能的決心有多少?怎麼做?
很多人會問:三接緩建對減煤期程的影響是無法克服的嗎?是否能用綠能、節能取代?專家學者指出,因大潭8、9號機組無法發電或發電貢獻降低而帶來的100億度燃氣電力缺口,可以藉由例如提高2025年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目標以及加強節電來作為彌補。若臺灣2025年時太陽光電可由原定20GW目標,更全力衝刺至25GW,則可補上約50億度的缺口,此外,2017年至2020年間的「新節電運動」的節電成效達到46億度,若可將社會大眾對藻礁保育的關注,進一步引導到對電力消費外部成本的意識上,再輔以充足的節能預算資源時,進一步壓低電力需求年均成長率,則有機會藉由節能面補上另外50億度的缺口。
蔡英文總統日前因應國際情勢以及國內各界期待,終於宣示「2050年淨零碳排也是台灣的目標」,如果要達到這個目標,那麼面對未來幾年內可預期的電子業用電需求增加,不能僅強調「供電穩定」,而更需要思考如何進一步抑制尖峰用電、強化需量反應措施、加強高耗能產業的能效規範與氣候責任,以提高產業能源使用效率。
因此,除了本文提到的2025年光電目標、尖峰用電抑制、節電政策、產業低碳轉型等,包括「電價正常化」、「碳費」等管制工具也應該被整體性地納入台灣的能源轉型、淨零路徑的政策討論中。這些是不論三接爭議如何發展,原本就需要更大幅度地向上提升、用最大的力道去落實的無悔能源政策。假如表態支持藻礁公投的各方—包括國民黨與支持核電派—都能對此有所認識與決心,不分朝野全民一起致力於落實這些作為,除了有利於台灣達到2050淨零碳排的目標,才可以讓我們較有餘裕可以去彌補、調度因為藻礁公投而帶來的各種影響。
🔸 直面能源轉型實際困境,召喚更強的社會共識與政策力道
當然我們也需要誠實面對當下的眾多挑戰,以及瞭解這些無悔政策本身所需要的巨大社會共識與政策力道,並非一蹴可及,甚至並非當前社會大眾理解與支持的方向。
例如2020年所預計達成的6.5GW光電裝置容量最終並未達標,僅完成約5.8GW的光電容量,這意味著要在2025年時將光電目標再往上提升5GW將是個更為艱鉅—但絕對必要—的挑戰。在地面型光電案場屢屢發生爭議與反對聲浪的情況下,2025年20GW的光電目標中的屋頂光電先由原本的3GW提高至6GW,再於2020年提高至8GW,地面型光電目標則由17GW調降至12GW。換句話說,要追求更為積極的光電目標,包括政府與社會在內都必須願意支持光電發展,且在屋頂型光電目標已三度提升、但地面型光電進度目前仍停滯在2GW的情況下,政府也應盡速建立地面型光電完善而有效的開發機制,才可能有機會在2025年達到甚至超過20GW的目標。
在抑制電力消費成長上,過去三年間中央挹注了高達70億經費來推動縣市共推節電計畫,然而今年之後這筆經費將暫時沒有著落,倘若沒有足夠且穩定的資源,地方的節能節電動能恐怕會遭遇巨大斷層,要延續、強化過去幾年的46億度節電成效也將十分困難。
另外,佔整體用電50%以上的製造部門用電在這幾年絲毫沒有減緩的趨勢,過去十年間的電力消費成長更是有75%來自製造業部門,在現在政府與整體社會氛圍皆高度期待護國神山半導體產業帶動經濟發展的情況下,藉由節電50億度來彌補三接緩建衝擊的任務也同樣需要高度的共識與政策力道。
在這此情況下,大家必須瞭解讓台灣邁向永續的能源轉型原本就荊棘滿路,在政策資源、社會動能與時間都有限的情況下,三接緩建的選項確實伴隨著不可忽視的成本。例如上述「光電創能50億度、節電50億度」的政策假若能落實,原本可以讓台灣從2025年能源轉型的基礎進一步挑戰2050淨零碳排,如今則有可能僅能勉強幫助我們確保2025年的減煤目標不至於延宕。
因此,在守護藻礁的目的之下,任何能夠為台灣能源轉型盡量爭取到多一點時間的作法,我們認為都是值得嘗試、值得討論的。
🔸 外推方案是政府、社會正面溝通的起點,而不是終點
在「守護藻礁」、「減煤減污」、「淨零碳排」的多重目標與多元價值之下,綠盟認為政府願意研擬與提出三接外推方案是較過去更為進步的作為,除了試圖進一步減緩工程的生態影響,也將對減煤時程的影響控制在2年半之內,這部分必須給予肯定。
當然針對外推方案,各界也還存在相當多的爭論,包括離岸1.5公里之外是否確實沒有藻礁生態、外推方案是否依然會有漂砂影響、突堤效應、觀塘風象狀況是否如何影響外推方案等,這都需要後續更為全面的資料釋出,包括政府目前掌握的鑽探資料,以及持續性的政策溝通對話。
同樣地,綠盟也呼籲政府仍需積極評估各種方案的可能性,任何「減少藻礁生態衝擊」、「減少能源轉型衝擊」的方案都應該被更細緻的討論,並且以「維持加速減煤目標」為前提,提早規劃因應假如「公投通過,三接緩建」後對能源轉型的衝擊,這些因應作為除了提高再生能源目標之外,也包括經濟部記者會上所提出的過渡時期因應對策,例如提升燃氣機組調度、強化節能與需量反應等等。
如此,不論8月底藻礁公投最終結果如何,才能確保可以將公投對於藻礁生態、能源轉型的影響降到最低。三接與藻礁爭議是「環境與環境之間的價值折衝」,雖然公投結果只有「通過」與「不通過」兩種可能,但藉由公投前的政策對話,我們依然有機會產出更好的替代方案、配套措施與因應對策,將上述兩種結果的影響都控制在最輕微的程度。
🔸 能源轉型是跨越世代的持久戰,爭執過後仍需重建共識,共同努力
最後綠盟要強調,經過這段時間的對焦與討論,我們深刻體會到政府與民間都極爲辛苦地思考各種方案,努力試圖在這個過程中將正面的環境價值向前推進,因為藻礁公投而來的壓力,推動政府研擬出減輕影響的方案不該被簡單地批為「摸頭」,這是議題推動的結果,也許不能讓所有人願意接受,但肯定政府外推方案不代表遺忘初衷,堅持不接受方案的團體也不應被標籤為頑冥不靈。今年8月底的公投是能源轉型的重要關鍵,核四重啟公投更是攸關我們能否阻止台灣走上過時、危險又昂貴的核能老路,但能源轉型是放眼2025年、2050年的持久戰,這一路上我們需要的不只是資源與時間,更需要夥伴與朋友。
符合永續價值的能源轉型是一個龐大的社會工程,需要台灣社會所有行動者的協力,這個過程並不簡單,不同的價值之間勢必有所摩擦與扞格,我們所必須做的就是在每一次的爭執、衝突與撕裂之後,努力重建信任與合作基礎,尋找新的共識與行動方案,再繼續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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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圖所示英文 在 [求譯] E mail的如下圖所示該如何翻譯- 看板Eng-Class - 批踢踢 ... 的推薦與評價
各位版友大家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在E MAIL會直接貼圖告訴客戶產品如下圖所示
英文寫
the figure shown as below
請問一下這樣寫OK嗎
或是有更好的翻譯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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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47.166.7
原意是 : 如下圖示請確認
想請問這樣寫是否恰當
感謝
※ 編輯: paytonle66 來自: 122.147.166.7 (11/29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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