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會有各種的疑惑、衝擊、不解。還有就是,對找到「真理」、並希望踐行自己所信念的真理的渴求與衝動。《少年阿默》對我而言是一個這樣的故事。
在多元社會之中,受到參與聖戰組織被殺的表哥啟發,而希望將(「伊瑪目」告訴他的)伊斯蘭律法以極端方式執行——阿默這個人物設定,一方面對於發展敘事相當「方便」,這樣的一個定型。但另一方面也有成為消費定型、甚至成為「人血饅頭」的危機。但電影整個給我的感覺是,處理不複雜、情境也合理同時點到即止,沒有太過煽情又或急於說教。即使說是「議題電影」,這點也相當難得了。
少年阿默,連經文都未必記誦得清楚,但卻對經書中關於男女之別的界線印象深刻:大概,男女之別、又或是青春期的困惑,阿默卻以絕對的純潔、絕對的宗教法規處理自己的壓抑與慾望。以至於,對於所愛的人,諸如母親、妹妹或農莊少女Louise,阿默都以絕對的戒律去律人;至於全片最大的「敵人」,更加僅僅是他的假想敵。(另一場口,簡單用各人之口就呈現了作為穆斯林生活在法國此等社會的拉扯)
但少年有的,也是絕對的固執與執著,執著得對於自己假想仇恨的執迷,至死方休。在少年院的那柄牙刷令我想起的卻是《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中小四的那柄小刀,同樣的「出賣」、同樣的幻滅、同樣對異性的神秘無法理解。影片中後段完全是處於一種緊繃的懸念,直至最後的最後,到底我們將會見證甚麼?看着的我們是共謀?即使不是,也無法制止隨後一切的發生。
只是阿默的未來(又或,還有沒有未來?)會怎樣?他沒有叫真主萬歲,只是在叫媽媽和救命。在死神面前阿默「知錯」嗎?
(又,最近看的電影好多配樂都是舒伯特呀。為甚麼呢?)
(圖為《少年阿默》劇照)
#映畫札記
#少年阿默
#YoungAhmed
#LeJeuneAh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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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丹兄弟
Broadway Cinematheque 百老匯電影中心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67的網紅李俊俋,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財團法人立法目的,在公開透明、避免洗錢! 《財團法人法》修法三讀,讓財團法人的改革向前邁進一大步。第一,原先由政府捐助成立、後卻被轉為民間的財團法人,未來經主管機關審核需要,將可透過政府捐贈補回基金差額的方式由政府買回股份,對人民權益是莫大的保障(不能公有變私有);反改革的政黨不樂見修法,無視於民...
宗教法規 在 蕪菁雜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中國宣稱這些學員們是自願來接受反極端主義的教育
「他們受到一定的極端思想感染以後,為了把自己思想裡面的極端思想的感染程度去除(才來思想轉化營)」
「有些人沒有去殺人的時候,但他已經表現出一種特徵,很可能這個人再過幾星期他去殺人。那麼,我們是等他犯罪之後來處理,還是說最好在他進行犯罪活動之前就制止他?」
1分41秒臉上帶著紅色印記(是胎記還是傷口不得而知)的受訪者被問:「是你自己選擇過來的嗎?」受訪者遲疑數秒,看著後面的數個中國官員,道出:「就是。我以前的法律意識淡薄,被個人的極端主義和恐怖主義思想影響,村委會的村警發現了後對我說,這麼好的學校,你可以去參加,轉化自己的思想。」
而新疆再教育營中「思想轉化」的方式,第一是「長時間死記硬背漢語」,其次為「學習中國日益嚴格的宗教法規」,再來即是「以對黨的忠誠取代宗教信仰及文化認同」。
6分45秒的時候,學員們唱得是歡欣氣氛的母語維吾爾傳統歌曲,7分14秒,歌曲硬生生被切換成漢語歌,歌詞是:「盡量避免做傻事,堅決不能做壞事,堂堂正正一輩子,堂堂正正一輩子。」 作詞者正是習大大。
#中國透漏現在可以對於沒犯罪的維吾爾人也可以提前定罪
#看著學員們受訪時的笑容小編只感到一陣昏眩
#百萬維吾爾及穆斯林被中國政府拘禁
#新疆問題比香港還嚴重啊
BBC罕見獲許進入中國西部新疆地區的多個戒備森嚴的設施。據信,這個橫跨整個新疆的龐大網絡,羈押著數以十萬計的穆斯林。
中國當局堅稱他們只是培訓學校。但BBC的訪問揭示了有關該系統的性質,及其內部人員生活狀況的重要證據。
宗教法規 在 阿孝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其實我覺得這就是時代力量現在很大的問題之一。
藍綠都很爛,特別是星期三要審查宗教法規
宗教未來會不會變成無敵法規外的組織,
這真的很重要。
但是從柯文哲,到雙北操盤,很難讓人覺得你真的不是小綠。
我問一個問題就好,現在新北市的立委藍營只有2個,10個立委是民進黨的,其中有4個立委是蘇系的子弟兵。
特別包含連署的張宏陸委員也是這次要讓宗教無敵化的立法委員之一。
所以你們要詢問的是新北藍綠的立委,去詢問他們的意見,要求他們撤回這個連署。
而要找地方首長討論,那就應該要把蘇貞昌和侯友宜一起找來。直接點名侯除了想搏版面外,也少了那種要通殺藍綠的氣勢,永遠會讓人有說嘴小綠的空間。
當你無法走到超越藍綠的路線上,成為超然獨立的第三在野黨監督時,2018注定是要泡沫化的。
宗教法規 在 李俊俋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財團法人立法目的,在公開透明、避免洗錢!
《財團法人法》修法三讀,讓財團法人的改革向前邁進一大步。第一,原先由政府捐助成立、後卻被轉為民間的財團法人,未來經主管機關審核需要,將可透過政府捐贈補回基金差額的方式由政府買回股份,對人民權益是莫大的保障(不能公有變私有);反改革的政黨不樂見修法,無視於民意與潮流,勢必遭受民眾唾棄。
第二,這次宗教團體是否入法引發社會不同意見,還有許多不實指控,令人遺憾!我要說明:我國目前宗教團體法規規範有四個面向,包括寺廟登記管理條例、社團法人法、民法中財團法人、及完全不受任何規範的宮、壇;因此我主張應整合成為《宗教團體法》,針對其組成、財務、權利義務作完整規範,以便有效監督,這也是推動《宗教團體法》修法的大前提。
而此次《財團法人法》排除宗教團體適用,是期待儘速完成《宗教團體法》之立法,也避免掛一漏萬(社團法人登記之團體即不受財團法人法規範),至於避免宗教團體洗錢,立法前則由民法及其他相關法規規範之。
我要再次強調,針對各類財團法人,執政黨一向希望保障人民基本權益,減少社會亂象,並對公有財團法人有效監督。這次《財團法人法》修法主要解決現行的法規不足;至於部分宗教團體鑽法律漏洞或者蓄意詐騙,假藉公益圖私利的問題,台灣需要一部更完善的宗教法規來處理。
因此《財團法人法》修正通過,讓財團法人更透明,均不應被錯誤解讀成放任或打壓,任何網路謠言、假新聞也無助於解決實際問題,推動《宗教團體法》早日完成立法,才是導正亂象的解方。
我也再次呼籲在野黨理性問政,站在全體人民的利益著想:宗教團體立法納管,絕不是像廟會趕場吹法螺,想到什麼吹什麼!更不需要為了政治目的,混淆不同層次的議題、個案,把宗教自由、言論自由摻在一起,藉機標籤化執政黨,詆譭政府反改革。這樣做只會失去在野黨的專業與格調。
宗教法規 在 宗教法規與自由the religious law and freedom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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