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司律一試考題分析:EP7
#讀享周易刑事法
【100司法官一試第33題】
有關加重結果犯,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加重結果犯是由故意的基本構成要件(基本罪),與過失之加重結果組合而成
(B)過失之加重結果,與基本構成要件之行為或結果須有因果關係
(C)行為人對加重結果的發生,須在主觀上已有所預見
(D)行為人對加重結果的發生,須有預見之可能性
【107司律一試第6題】
有關刑法第17條加重結果犯的論述,下列何者錯誤?
(A)傷害致死罪之成立,以行為人犯故意傷害罪為前提
(B)傷害致死罪之成立,行為人前行為不構成傷害罪,縱發生死亡結果,依情形可能構成殺人罪或過失致死罪,不成立本罪
(C)傷害致死罪之成立,如果傷害行為未遂,只要之後發生死亡的結果,犯罪成立
(D)重傷致死罪之成立,以行為人能預見死亡結果為要件
-----------------------------------------------
【100司法官一試第33題答案】(C)
【107司律一試第6題答案】(C)
-----------------------------------------------
【綜合分析】
依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1521號刑事判決:「刑法上之加重結果犯,係 #故意之基礎犯罪 與 #加重結果 之結合犯罪。立法者創設此犯罪類型,乃在賦予加重處罰之法律效果。其以行為人能預見結果之發生為要件,所謂能預見,乃指 #客觀情形 而言,亦即行為人有 #注意之義務,並 #能預見而未預見,就加重結果之發生有 #過失。且加重結果之發生,與基礎犯罪之間,必須具有因果關係,其判斷上尤須該加重結果為基礎犯罪行為中所蘊含之獨特危險所造成,因而具有直接關聯性(或稱特殊危險關係),方足以作為加重處罰之正當性基礎,以符合罪刑相當原則。」因此,100司法官一試第33題(C)錯誤。
另依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2964號刑事判決:「加重結果犯係指行為人就故意實行之基本犯罪行為,於一般客觀情況下可能預見將發生一定之結果,但因過失而主觀上未預見,致發生該加重之結果而言。亦即,加重結果犯乃就行為人主觀上意欲實行之基本犯罪行為,及客觀上可能預見結果之發生,二者間因有相當因果關係存在,予以加重其刑之法律評價。就基本犯罪而言,為 #故意犯;對加重結果而言,則為 #過失犯。而加重結果犯之成立,不以基本犯罪既遂為必要,如 #基本犯罪未遂,#並設有處罰未遂犯規定,#因而發生加重結果者,#即屬構成。#倘基本犯罪未遂,#亦未有處罰未遂犯之規定時,#雖加重結果已發生,#仍不能成立加重結果犯,此時應視刑法對於該加重結果是否設有處罰過失犯之規定,或有無合於其他犯罪構成要件,而分別論處。」由於普通傷害行為並未處罰未遂犯,故傷害未遂致死的情形,不成立傷害致死罪,107司律一試第6題答案選(C)。
同時也有1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9的網紅劉櫂豪,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5G建設補助劉櫂豪就補助分配辦法質詢國家通訊委員會(NCC),若照目前媒體所報導的『依照得標標金多寡按比例補助』,無法有效鼓勵業者於非都會區優先建設,因此提醒NCC,督促業者5G基礎建設,應重視區域通訊平權,達成前瞻主要目的「提高城鄉建設資源配置,均衡城鄉發展、強化偏鄉建設。」 另外針對有民眾反映...
客觀情形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109司律一試刑法第21題】
甲與友人聚餐,席間相互敬酒數巡,聚餐結束後甲決定自行開小客車回家,甲自信「酒氣已經退散」,故仍開車上路,經過某十字路口時,因精神狀態不佳而撞上前車,造成前車車主乙受輕傷,甲發現闖禍,仍停留現場待警察處理,事後警察對甲酒測,發現甲呼氣酒精濃度應為每公升0.3毫克。有關本案甲刑事責任之敘述,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錯誤?
(A)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規定之呼氣酒精濃度值為客觀處罰條件
(B)甲不構成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結果加重犯
(C)甲主觀上自信酒氣已經退散,此種自信尚不足以阻卻不能安全駕駛罪之主觀故意
(D)甲構成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及過失致傷罪,二者為想像競合而從一重處斷
【答案】(D)
【實務見解參考】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4608號刑事判決
1、刑法第185條之3第1 項第1 款之罪,專以行為人吐氣酒精濃度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為要件,直接將吐氣酒精含量,或血液中的酒精濃度之具體數據,明定為構成要件,此項行為人要件,應屬客觀處罰條件性質,行為人只要符合上開情況,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犯罪即為成立。
2、而同條第2項前段之罪,係加重結果犯,以行為人對於第1 項(酒後駕車)之基本行為有故意,對於加重結果(致人於死)部分有過失,即令負該加重結果之責,乃結合服用酒類等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罪,及過失致人於死罪之構成要件,給予實質一罪之評價。又加重結果犯,以行為人能預見其結果之發生為要件,所謂能預見乃指客觀情形而言,與主觀上有無預見之情形不同。
(編按:標號為筆者所加)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非字第373號刑事判決
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於駕車途中,因疏於注意車前狀況而肇事致人受普通傷害時,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行為與過失傷害之行為,僅於撞人之時點與場所偶然相合致,且後續過失傷害之犯罪行為,並非為實現或維持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之繼續犯行為所必要,且與繼續行為間不具必要之關連性,從行為人主觀之意思及客觀發生之事實觀察,依社會通念,應認係二個意思活動,成立二罪,分論併罰,以維護國民法感情與法安定性。
🌟 好書推薦:這是一本刑法選擇題(六版)
https://www.sharing.com.tw/product.php?isbn=TNC01
客觀情形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爭點:加重結果犯能否成立共同正犯?其要件為何?
對此問題,早期最高法院似乎傾向直接承認加重結果犯之共同正犯,但卻沒有詳述理由,如以下判決所示:
【 最高法院43年度台上字第221號判決 】
上訴人甲與乙、丙、丁、戊五人,因恨被害人與其寡弟婦通姦,欲使之殘廢,於某日夜間九時共同商議後,即於十時同往被害人所在之鴨寮,由上訴人甲在外看風,餘四人入內用刀將被害人之左腿切斷、右腿切傷,並刺傷其胸部,致被害人因流血過多,翌日身死。是上訴人甲對於重傷被害人之行為,事前既已參與謀議,實施時又為行為之分擔,其為共同使人受重傷因而致人於死之正犯,殊無疑義。原判決以第一審依幫助犯論擬為不當,因而撤銷改以共同正犯處斷,於法並無不合。
【 最高法院48年度台上字第860號判決 】
被害人顳部破瓶毆傷,割斷動脈,流血過多,乃至逃入山間,因休克跌落崖下溪中身死,不得謂非與上訴人等之行毆,有因果關係,其結果亦非不能預見之事,至被害人所受致命之傷雖僅一處,為上訴人以外之其他共犯所為,然其傷害既在犯罪共同意思範圍,自應同負正犯責任。
【 最高法院69年度台上字第1931號判決 】
上訴人等四人同時同地基於同一原因圍毆被害人等二人,其中一人因傷致死,當時既無從明確分別圍毆之對象,顯係基於一共同之犯意分擔實施行為,應成立共同正犯,並同負加重結果之全部罪責。
然而,晚近最高法院對於承認加重結果犯之共同正犯有所限制:
【 最高法院91年度台上字第50號判決 】
共同正犯在犯意聯絡範圍內之行為,應同負全部責任。惟加重結果犯,以行為人能預見其結果之發生為要件,所謂能預見乃指客觀情形而言,與主觀上有無預見之情形不同,若主觀上有預見,而結果之發生又不違背其本意時,則屬故意範圍;是以,加重結果犯對於加重結果之發生,並無主觀上之犯意可言。從而共同正犯中之一人所引起之加重結果,其他之人應否同負加重結果之全部刑責,端視其就此加重結果之發生,於客觀情形能否預見;而非以各共同正犯之間,主觀上對於加重結果之發生,有無犯意之聯絡為斷。
近期實務亦採類似的看法,但更詳細說明共同正犯要對加重結果負責之基礎:
【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5331號判決 】
加重結果犯之成立,係以基本犯罪為加重結果所由生,二者間具有因果關係為前提,並以行為人對其實施基本犯罪行為所隱含造成加重結果之危險,應預見且客觀上亦能預見,但主觀上卻疏未注意致未預見而違反注意義務為歸責要件。
加重結果犯因於故意實施基本犯罪之同時,復由於違反注意義務致衍生加重結果,而同時具有故意與過失犯罪之性質,是加重結果犯對於加重結果之發生,並無主觀上之犯意可言,無從對之為犯意聯絡,基本犯罪共同正犯彼此間之犯意聯絡,自不及於加重結果部分。故基本犯罪共同正犯中之一人,所引起之加重結果,其他共同正犯應否同負其責,端視該加重結果與共同犯意聯絡範圍內之基本犯罪間,是否具有因果關係,及個別共同正犯就此加重結果之發生,是否違反注意義務,而符合歸責要件定之。
客觀情形 在 劉櫂豪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5G建設補助劉櫂豪就補助分配辦法質詢國家通訊委員會(NCC),若照目前媒體所報導的『依照得標標金多寡按比例補助』,無法有效鼓勵業者於非都會區優先建設,因此提醒NCC,督促業者5G基礎建設,應重視區域通訊平權,達成前瞻主要目的「提高城鄉建設資源配置,均衡城鄉發展、強化偏鄉建設。」
另外針對有民眾反映5G開台後,4G網速變慢的情形,要求NCC必須仔細監測並提供客觀科學數據進行監理,確保原4G用戶之權益。
客觀情形 在 果籽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乳癌患者接受手術時,如發現前哨淋巴有擴散迹象,便須將淋巴切除,以免癌細胞漫延至身體其他部位。然而,不管是切除前哨淋巴抑或腋下淋巴,術後亦有機會形成淋巴阻塞。另外,電療有時亦會影響淋巴結,導致水腫。香港乳癌基金會乳癌支援中心主管及淋巴水腫治療師(澳洲)張春好解釋,由此切除後的淋巴結不會再生,導致淋巴液積聚,造成淋巴水腫。「情形就像坑渠被水泥堵住,無法過水,形成物理性障礙。」
香港乳癌基金會乳癌支援中心健康服務主任(註冊護士)陳嘉莉是其中一位受訓學員,她指各個患者的水腫位置有很大分別,所以除了依靠臨床評估,亦要有客觀數據,讓醫護人員與患者有所依循。「我們建議患者測量淋巴水腫,可讓他們查看進程,了解自己狀況,才更有動力處理及面對。另外,患者不應只在水腫時治療,而是在問題未發生時,已提早一步預防。」她續指,即使患者已紓緩水腫,也要學習自我練習,穩定情況。
果籽 :https://hk.adai.ly/appleseed
相關影片:
【住在工廈】工廈豪宅3000呎連客飯廳、睡房 設計師現身:只係家居feel嘅「工作室」 (果籽 Appledaily) (https://youtu.be/raFZXWKYEEo)
【大圍小店】$128碗麵被批「等執」 前四季酒店副主廚靠貴價料熬湯留住熟客 (果籽 Appledaily) (https://youtu.be/gzQz3Yr94hY)
【娛樂經典】18歲選港姐大熱倒灶輸俾謝寧 滿清貴族周海媚滿語名叫馬爾塔塔 20190515(壹週刊 Next) (https://youtu.be/codVOZ04c7w)
【搣時潘獨家回應】SM事件後首度現身 日日被性騷擾壓力爆煲:我已經承受唔到 20200731(壹週刊 Next)(https://youtu.be/5dFeQEJT7s0)
【灣仔燒味老字號】17歲做大廚 自立門戶35年 油雞酒味濃 老闆:好做嘅食物唔會好食(飲食男女 Appledaily) (https://youtu.be/svAF8pKszw0)
【深水埗兩餸飯】59歲大叔賣$32兩餸飯 月派100份送長者 由台灣派到香港:受過港人恩惠想回饋 (https://youtu.be/kyvNU86ntio)
【無懼打壓】 全城搶《蘋果》 (蘋果日報 Appledaily) (https://youtu.be/MAIMBRO-gMQ)
【頭條動新聞】 Ep.2 (蘋果日報 Appledaily) (https://youtu.be/KLRkTiWHrTY)
#淋巴阻塞 #乳癌 #水腫 #淋巴擴散 #淋巴水腫 #果籽 #StayHome #WithMe #跟我一樣 #宅在家
客觀情形 在 守望家園.改變金門董森堡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感謝觀光處在疫情期間的辛勞付出,本次業務報告森堡就之前的提案與業務報告內容提出以下建議:
1. 去年的會議中森堡與蔡水游議員聯合提案建請縣府研議金門周遊券,但迄今只收到觀光處回覆有獅山砲陣地收費營運計畫(未收到實體內容),與我們的提案相去甚遠,我們當初的提案建議的不是單點收費而是整個路線帶狀串連機制,處長回應這部分有短中長期計畫,森堡要求觀光處能再行提供。
2. 觀光處的工程款項有高估情形,導致配合款項也一起提高,舉例而言,大膽島休閒設施休閒計畫最初預估是兩千萬,最後決標金額是一千一百萬,中間有九百萬的落差,這部分請再多注意。
3. 接獲民眾反應南石滬新增兩隻鯉魚噴泉破壞整體景觀,森堡舉出莒光湖之前已有失敗案例,請縣府務必謹慎處理。
4. 金寧鄉公所的公車轉運站做好了,請盡快讓其發揮功能。
5. 業務報告中修訂了旅遊業者包機的相關補助規定,森堡要求能將來返旅客人數列入補助指標,而非齊頭式補助,讓預算能真正對促進觀光有實質助益。
6. 秋冬旅遊補助良好,金門地區因疫情受小三通關閉影響甚巨,建議縣府能聯合其他離島向中央爭取今年同樣的政策實施。
7. 去年老兵返金效益很好,但建議提領相關規則要明訂清楚,因去年有金門籍老兵去現場罵三字經說領不到酒,除造成讓其他旅客觀感不佳外,也會打擊觀光處服務人員的士氣。
8. 國家公園的坑道音樂節有點類似飢餓行銷手法,今年觀光處倘若要辦理類似常態活動,建議可以從其他的金門坑道系統或碉堡系統來發展。
9. 秘境之旅建議先做種子培訓,另環境承載量請密切注意。
10. 烈嶼綠石槽推動很成功,也有業者實際受益,代表生態旅遊在金門是很有市場的,建議觀光處可以與各鄉鎮聯繫一起推動。
11. 高坑一帶有很多小碉堡量體小,進駐創業成本相對較低,建議可以評估仿照同安渡頭模式,提供給青年創業不同的空間可能。
12. 西元1633年金門發生了料羅灣海戰,森堡建議港務處的北碼頭港區工程,施工過程務必要將潛在的珍貴文物納入考量。
13. 金門日報今年度新增的即時網路新聞值得讚賞,但網路版即時新聞跟紙本新聞重複性太高,建議可以參考國內外媒體的網路版即時新聞進行修正。
客觀情形 在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台灣學術倫理教育資訊中心題庫答案 ... 的推薦與評價
社會工作研究應正確並客觀的報告研究結果,這項說法符合下列哪一項倫理精神? (1)尊重人權尊嚴與平等 (2)提升社會福祉,促進社會正義 (3)展現專業社工的勝任能力 ... <看更多>
客觀情形 在 元照出版- 加重結果犯之客觀預見可能性如何判斷... - فيسبوك 的推薦與評價
加重結果犯之客觀預見可能性如何判斷「客觀不能預見」,係指一般人於事後,以客觀第 ... 自己之視野,而應以事後第三人客觀立場,觀察行為前後客觀存在之一般情形(如 ... ... <看更多>